
关于生育保险申请条件及办理手续.docx
8页关于生育保险申请条件及办理手续一、享受广州生育保险的条件:1、买满一年广州生育保险,并且办理生育定点手续时本人在正常购买广州社保的状态2、若是之前买了广东省内其他城市的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也可以转移过来广州市,继续购买广州社保,就可以将之前城市的生育险合并到广州,合计够一年以上,也可以享受广州的生育保险待遇3、不管是广州户口还是非广州户口人员,也不管是在广州生育,还是在外地生育的,只要符合生育政策的,累计买满一年的,并且怀孕办理手续时正常购买广州社保的,都可以享受广州生育保险的待遇如果之前购买的是广东省内其他城市的生育保险,需要去相应的社保局或者通知原单位去开具生育保险的参保证明过来注:军人军属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提供的资料还包括:军官证/士兵证,双方结婚证原件二、办理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手续提交资料:①、身份证复印件1份②、小一寸彩照1张③、《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也就是准生证原件)④、医院诊断怀孕周数证明或围产手册(原件) ⑤、外地户口人员要在广州产检或者分娩的,还需要提供在广州居住地街道办开的生育证明备案材料(可以在准生证后面盖广州计生办的公章,查验过证件情况属实)。
6、军官证 / 士兵证,双方结婚证原件 注:办理定点医院手续,必须是怀孕满16周后,且本人在正常参保的状态,当月过来参保,等到次月初,社保局网上显示了社保的数据之后,才可以以我司名义为你办理定点医院手续定点医院,即是:自己选择一家产检、分娩的医院比如选择:省妇幼、广妇幼、中山三院等)三、生了小孩之后需要提交以下资料过来申领津贴:1、顺产,难产:(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生育二胎的,可以不办理此证件)(4)、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及医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5)、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6)、若是在异地生育小孩的,还需要提供医院的:出院小结 四、生育保险待遇的计算: 1、生育津贴 = 上年度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2799元)÷30(天)×假期天数(98~178天) 2、生育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生完小孩,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晚育假增加15天;(晚婚晚育,女士满23周岁)(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多胞胎就享受不了独生子女假35天)注:(最长产假178天,女士晚婚晚育23周岁,且不要求男士也达到晚婚晚育年龄;生了双胞胎就享受不了独生子女的35天假期,只能享受15天假期)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 25% =1197.25元;(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50% = 2394.5元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5、生育医疗费报销(次医疗费用是在医院报销的,与上面的津贴是分开的)(1)广州产检、分娩: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也就是申请办理好生育定点医院后,领取到《就医凭证》,产检、住院、分娩、手术等医疗费用,就可以直接使用《就医凭证》在医院支付医疗费用时,生育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直接报销,不能报销的部分就自付2)异地产检、分娩的医疗费用,需要本人自己在医院先支付费用,然后带齐:收费清单、医院发票收据等,给回我司,我司将以上资料申报广州市医保局,医保局核定数据之后,能报销的部分就转账到我司,本人来我司领取3)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6、配偶假期:领取《独生子待证》的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的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 (天)×10 (天) (注:此费用由其配偶工作单位发放补贴与放假,其实也就相当于于法定休假,照常领取工资) 异地分娩情况:也可以享受到广州生育津贴,只是办理定点医院时:1、要本人回到所选的生育医院办理一个就医确认,由我司提供一份资料带回自己所选的生育医院办理确认、盖章,即可;2、异地就医的没有《就医凭证》,也就是办理好生育医院定点后,医疗费用都由自己先垫付,之后再把医疗费发票、清单、《出生证》等等的资料带回我司,由我司向社保局申请,及申领生育津贴、补贴,转交给参保人 广州社保查询: 参保人可以上网查询到自己购买社保的明细(1、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网上业务大厅http://203.88.202.87:7001/gzlss_usal/person_index_weboffice.jsp 直接上这个网址查询,选择身份证登录:账号就是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就是八位数的社保编号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提供以下资料:(一)《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三)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1 ,顺产,难产:( 1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2 )《出生证》(原件):( 3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4 )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5 )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2 ,婴儿死亡:( 1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2 )《死亡报告书》(原件)3 ,流产:( 1 )《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提供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2 )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 3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用人单位先到医保中心领取此表并审核医疗费后,再由社保中心支付待遇4 ,男配偶假期工资:( 2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3、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办理程序1、正常申报:参保人生育、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延期申报: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1、基本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可不加盖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以下材料之一 :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社会保障(市民)卡等单位申办的提供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份;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提供原件一份) 2、主要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顺产的: A、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则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B、《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2)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及生育多胞胎的,除A、B两项主要材料外,还需提供: C、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医疗机构出具) (3)流产的,需提供B、C两项主要材料。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C一项主要材料 3、特殊情况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提交上述情形的对应主要材料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如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的,除A、B、C三项主要材料外,还需提供: D、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医疗机构出具) (2)如参保人生育前不满1年,缴费满1年后延期申报的: E、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F、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G、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含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丧失单位依托的: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H、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I、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联系:12345办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德政中路龙腾里10号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办理须知一、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的对象女职工在广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现处于在保状态,怀孕16周后可办理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手续,享受产检、分娩等生育保险待遇。
二、办理方式和地点 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的参保人,可根据下表对应的项目,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市医保中心5楼医保卡业务服务厅2号窗口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序号参保人员类别办理方式携带资料办理地点1广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缴费一年的参保人员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市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审批手续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的证明的原件;3. 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联系人姓名和)市医保中心5楼医保卡业务服务厅1、2号窗2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军人军属人员1、参保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备案;2、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3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4当年从机关调入企业的人员5在省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历史,在市参保时间累计满一年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