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族国家与国家构建一个理论综述.doc
23页民族国家与国家构建:一个理论综述杨雪冬现代国家(modern state)或者说民族-国家(nation-state)是迄今为止人类创造的 最有效的政治组织单位(吉尔平,1994),而现代国家的构建则是一个不断寻求国家与社会、 市场关系合理化的持续性历史进程这种持续性不仅体现在单个民族国家发展的过程中,而 且体现在诸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共时性和历时性上(宁骚,1995)因此,国家构建可以作为 检视现代化进稈的一个视角和基点一国家构建、民族构建和民族国家构建20世纪晚期以来,随肴西方社会科学作品的大帚译介,国家构建(state-building)x 民族构建(nation-building)和民族国家构建(nation-state-building)三个概念也开始被 国内学界较频繁地使用尽管如此,对于三者的界定、相互间的关系(定义上和历史时段上) 以及适用范围,存在着比较混乱的看法比如,对于国家构建(state-building)的译法 就有多种比较流行的有“国家政权建设”、“国家建设”或者“国家形成”实际上,这种 混乱并不是中国所独有的即使在创造这些概念的西方社会科学界,也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
民族国家有多个表述形式(nation-state, national state, nation state)就说明了这 点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从西方引入的概念所反映的历史情境与这些概念使用者的 非西方认识情境的不对称具体而言,一方面,与社会科学中的许多概念一样,这三个概念 也是从西方经验中归纳出來的,虽然在进入社会科学领域后得到了理论上的抽彖,具有了相 对的普适性,但不可避免地带着某种地域历史性另一方血,在的认识背景下,国家木 来就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概念现代汉语中的“国家”起码充当了英语中的三个词:作为 地理概念的country;作为政治概念的state;作为民族/文化概念的nationo作为研究者 很难在语言表述上把作为分析概念的“国家”与作为日常生活概念的“国家”区分开来这 直接导致了研究表述中的困境除语言表述的独特性外,“国家”在传统政治文化以及当代政治文化中还被赋予了 强烈的木土性的解释在传统政治文化中,“国”与“家”有着密切的联系修身-齐家- 治国-平天下”不仅是政治人的生长逻辑,也是“国”的家庭化或家族化的典型写照虽然 与西方传统类似,传统文化在序列上把“国”置于"家” Z上,但是并没有把二者作为“公 域”和“私域”区别开来(亚里斯多徳,1965),而是把两者重叠在一起,淡化了国家的制 度形态,突出了国家的道徳意义。
1949年新的社会政治秩序建立后,传统的国家观不仅没 有消失,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强化计划体制下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有明显的“家庭化” 色彩(Komai, 1992)与此同时,由于对阶级斗争的强调,国家的暴力特征被突出出来,“暴力化”被公开赋予了合法性家庭化”与“暴力化”形成了相互增强的互动关系,不 仅全面拓展了国家占有的空间,造成了社会政治实践方式的简单化,而且导致了社会认知的 单一化带肴这种历史情境下产生的认识记忆,显然会对“国家构建”、“民族构建”、“民族 国家构建”产生不同的理解,英至无法理解因此,对三者进行明确的梳理非常必要梳理首先从对“State”、“ Nation"和“ Nation State"的区分入手在西方政治词汇中,“State”作为一个对特殊政治单位的指代词和分析的概念到15、16世纪才被确定下來Z所以特殊主要因为,中世纪以后政治权力的行使范围已经在空间 上远远超过了古希腊以来作为基木政治单位的城市(Bobbio, 1989),并且更加复杂多样在 此Z前,对战高形式(在某种稈度上也是最大范围)政治组织的指代在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 的词汇在古希腊,有Polis (城邦),古罗马则使用re Publica (共和国),中世纪则使 用Civitas (共和国、民主国)。
比如,霍布斯在他的拉丁文著作中,使用的是Civitas,而 在英文著作中则采用“ Commonweal th \显然,自古希腊Z后,包括古罗马人在内的学者们 并没有创造岀一个能够包容不同类型政体的、具有“屈”的特征的词汇因此,用re Publica、 Civitas这些木来属于“种”的概念充当了 “属”的概念中世纪以来,随着政治生活空间 的扩展,城市已经无法容纳政治权力的行使同时,欧洲政治格局口益多元化,战争的频繁 发动和规模扩大,使政治权力的暴力特征II益明显如何概括这个地域范囤扩大、暴力特征 明显的政治实体成了当时许多思想家思考的重点State”(国家)概念的出现成为必然State” 一词是从"Status"(等级、状态)一词演变出来的(Bobbio, 1989)o中世纪 晚期的法学家和学者把"Status"用作政治术语,既指统治者所处的优越状态、条件和地位, 也指整个王国的地位但是,“State”并不是“Status”真接派生的因为后者在本质上没 有包含前者在现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含义在二者Z间还存在着过渡性词汇Estate”(等级) 被认为是“ State ”(国家)的肓接词源,或者说二者实际上是同一个词 (Dyson, 1980;Barker, 1967)o “State”含义的特定化,即从原义是“状态”逐渐转化为一 种特定的状态:对一定地域的持久和单独占有,并且指挥命令着上面的居民,是一个漫长的 历史过程。
斯金纳(Skinner, 1978)认为,这个过稈从13世纪下半叶开始,直到16世纪末 才基木完成决定性的转变,是从统治者维持自身地位的思想演化成存在一个单独的法律和 宪法秩序,即国家秩序,而统治者有责任维持该秩序的思想State”被当作“自身领土内 法律和合法权力的唯一源泉和公民联合的唯一适当的客体”(p.x),摆脱了对宗教和帝国的 依附,并为政治权力的公共化提供了基础在究竟谁最终赋予了 “State”现代意义这个问题上,说法不一一派认为马基雅维里 是第一个在现代意义上使用国家一词的人比如卡西尔、博比奥(Bobbio, 1989)、萨拜因 (1990,下册)等人博比奥认为,马基雅维里把“State”与“统治”结合在一起这样, “State”(国家)成了政体分类学中的“属”概念,并且被用来指代当时政治实体的一般形 态此后,“State”作为一个概念的指代范围不断扩大,成为对各个历史阶段基木政治组织 单位和形式的总体概括,甚至古希腊的“城邦”也被称为“城邦国家”(City-state)另一 派的代表人物是斯金纳他认为虽然国家的现代含义起源于意大利,但是在法国完成的,布 川最终实现了这个转变。
斯金纳认为,是否明确区分国家权力和统治者权力、国家和全体公 民这些范畴是国家概念形成的标志布丹不仅在用法上把“Etat”与“State”区别开來, 而且把国家看作领土内最高政治权力的所有者,实现了国家的非人格化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革,以及社会政治理论的发展,作为政治权力集中体 现形式的国家在特征上也不断具体化中央集权、分离化(包括国家与宗教的分离,国家与 君主个人的分离以及国家与其他社会集团的分离)、强制性、合法性、科层制等被不同理论 家概括为国家的基木特征(罗燕明,1994)无论在理论构建上还是在政治实践中,国家逐 渐成为近代社会授典型、最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并越来越多地承担起调节和控制其他社会组 织的只能但是对于国家的地位、作用和意义的理解,不同阶级或阶层是不同的(列宁,1986), 这还宜接影响到国家理论和国家学说的分歧近代以来有三个人的国家理论最具有代表性 他们分别是马克思、韦伯和辛采(Hintze)马克思不仅揭示了国家的阶级本质,而且强调了 其虚假“共同体”的制度特征和理念特征在韦们那里,国家的制度特征得到了全面阐述 行政、司法、税收以及对暴力的合法垄断被视作国家的制度核心。
而且国家存在的理由也 被系统化了与富有批判精神的马克思相比,韦伯对于国家的论述带有更明显的学理性而 辛采则从国际角度把国家看作存在于国内社会政治秩序和国内关系交接面上的一个组织它 从国内外坏境中汲取力最和优势来维持存在(转引6 Skocpol, 1985)0这些国家理论虽然存 在着差别,但是在两点上具有相似Z处:一是祁把国家看作一个活动主体,不论是代表某个 阶级,还是具有白己独立的意志;二是强调国家作为制度建构和公共权力代表的“普遍性” 国家所体现的制度对于全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并且力争以公益的代表者和保护者形象出 现因此,可以从两个层血理解“国家构建” (state-building) 0 一个是具体层血国家 构建”可以被理解为国家获得前诉诸特征的过稈这些特征的获得可以是“历时”的,也可 能是“共时”的另一个是抽象层面国家构建”指的是政治权力的产生、存在、使用和 更替的合理化过程换句话说,就是政治权力与社会权力、经济权力之间关系建构的合理化 过程无论是具体层面,还是抽彖层面,国家构建都强调国家的“能动者”身份的明显化和 制度结构的合理化这里产生了如何对“国家构建”进行时空定位的问题。
它究竟是近代以来的新现象,还 是以往国家发展历史的延续?究竟是欧洲背景下的独特产物,还是全球性的普遍发展结果? 显然,如果采用简单的“二分法”判断,很容易陷入“西方中心”论或“非西方特例”论的 认识陷阱笔者主张采用辨证的方法一方面国家的阶级木质具有普遍性,这意味看国家作 为暴力工具木质的连续性;另一方面,由于历史阶段性和社会经济结构的不同,作为上层建 筑的国家在体现形式和具体特征上也有很大的不同所谓的“传统国家”、“现代国家”不过 是对这些具体特征的概括和描述从这个角度看,“国家构建”既具有历史的连续性,也带 有明显的历史断裂性正是在后一个意义上,我们才能够把“国家构建”作为近代以来现彖 加以理解并作为分析的概念如果把“国家”放在近代史的时空维度中进行理解,那么必须把“民族”和“民族国家” 考虑进来,因为三者在概念上相互对照,在实际运行(尤其是在欧洲背景下)中是相互叠加、 相互支持的关系从词源上看,“民族”(nation) —词是从拉丁文natio派生出来的原来的意思是“生 存之物”,而natio 一词又来自古希腊文nasci的过去分词natus,意思是“生育”(D.J.科 策,1981,转引自宁骚,1995: 13)后来。
"nation”的生物、生理含义逐渐淡化,文化、 政治色彩越加浓厚据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对历代“西班牙皇家学院辞典”的考证,包括“民 族”在内的一些词汇的现代意义到1884年后才出现在此Z前,“民族” (nacion)带有血统 含义,指的是“聚居在一省、一国或一帝国境内的人群”,有时也指“外国人”但1员4年 后,民族则指“辖设中央政府且享有最高政权的国家或政体”或“该国所辖的领土及了民, 两相结合成一整体” (2000: 17)o显然,近代以來,“民族”与“国家”在语义所指对象上 带有很大的重叠性因此,许多学者承认,“民族”不是H然形成的,而是人为构建的,是 在政治权力的推动和保障下构建的在某种稈度上,没有国家就没有民族在定义上,“民 族”指的是一个文化-政治共同体,成员们分享共同的文化和领土(Smith, 1991)它可以是 由单一 “族群” (ethnic group)构成的,也可以是由多“族群”结合而成的但就目前情况 看,后者占绝对比例民族构建”(nation-huilding)就是民族作为文化-政治共同体的构建过程和民族认 同的形成过程这个过稈涉及到的三组主要关系:社会个体一国家、族群一民族,以及族群 Z间。
它们的互动的结果表现为两个层次:一是包括个体、族群在内的社会活动者共同“认 同”感的达成这需要共同的语言、共同的丿力史、共同的文化价值、共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