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47页山西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规范职工行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受托单位第二章 职 责第三条 HSE部(一)负责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并对各车间及受托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二)负责安全生产的检查、统计及考核三)负责向安委会提交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 (四)负责组织编制公司通用安全生产A、B类安全信息及分类五)负责对各车间及受托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各专业部门(一)负责编制(修订)本专业安全生产A、B类安全信息及分类二)定期对本专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三)负责对本专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和考核,跟踪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要求第五条 安全生产考核信息分类(一)安全生产信息分A、B类信息,A类信息考核500-1000元,B类信息考核100-500元。
二)安全生产A、B类信息,分管理、三违、设备类信息第六条 违章的管理(一)行为性违章的管理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人员要树立“爱护员工、保护员工”的观念,教育员工正确熟悉行为性违章的危害性,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3、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行为性违章进行监督检查并考核4、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人员发现违章指挥时必须立即制止并进行通报考核二)装置性违章的管理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其安全职责及有关规范标准,制定出各种工作的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技术措施,使反装置性违章有章可循安全监督部门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2、装置性违章要实行全过程治理,在设计、订货、施工、调试、验收等阶段严格把关,杜绝出现新的装置性违章3、加强各项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安全规程在设计、施工中的贯彻和执行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设备的状态、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包括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施工工器具和设备等进行检查,使其满足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5、安全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各项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现场安全措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作业场所环境的符合性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规程要求。
三)管理性违章的管理 1、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2、制定管理岗位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按标准要求安排管理工作3、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执行规章制度、规程、不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将进行管理责任追究第七条 违章考核及要求(一)对发现的各类违章要按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处理,对严重违章问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成立违章联合检查组,不定期进行联合测查,并对违章查处情况进行通报、考核三)严格执行违章累计处罚机制,对重复发生的习惯性违章单位或个人进行从重处罚四)每月要对违章行为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并分清严重违章及一般性违章,下发至各车间及受托单位组织学习,吸取教训第四章 附 则第八条 铁路公司A、B类安全信息范围(见附件)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HSE部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A、B类安全信息范围通用部分一、A类安全信息范围(一)管理1.未制定安委会的会议制度2.对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措施、未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3.对上级和公司部署的劳动安全专项活动没有认真落实4.车间无历年铁路交通事故登记5.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公司劳动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教育6.车间未开展年度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培训考试照抄或由别人代替答卷7.新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上岗;培训考试照抄或由别人代替答卷8.学徒工、试用人员、实习人员、非专业干部在劳动学习期间单独顶岗9.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或复审培训;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10.生产作业岗位无劳动安全作业防护标准;生产作业岗位或机械动力设备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未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纳入主要领导的安全管理职责12.有汽车的车间未制定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13.车间有汽车库不入库停放车辆;车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车库内没有配备合格的有效消防器材;无车库停放没有采取必要防盗措施14.非正式驾驶员驾驶公车15.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各车间不按规定处理16.各车间处理违章违纪问题时,弄虚作假,瞒报虚报17.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18.在禁止场所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19.在禁烟、禁火区域内违反禁令吸烟用火的20.对安全问题不按规定组织分析、整改。
21.对各类严重隐患和问题发现不报告、不处理、不整改不及时上报安全信息22.对结合部问题不协调,不解决,导致安全隐患长期存在23.关键时间、关键岗位、关键作业失控,或行车设备失检失修24.对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积极组织应对,不制定作业办法和安全措施25.多工种或两个以上单位在一处作业时,事先未制定安全措施26.未按限期组织整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27.高处作业不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8.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或应急演练质量不高29.未按《铁路公司管理人员上岗到位管理制度》的人员上岗到位标准完成量化指标二)三违1.横越线路时不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或列车接近时抢越线路2.群体作业、上下工,未按规定的路线图行走,不执行同出同归、联防互控制度3.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线路,不按规定绕行,不注意邻线来车4. 在机车或车辆底下、端部,在道心、枕木头、道床边坡、桥梁上、隧道内坐卧5.路上或侵入线路限界内接打6.列车通过前不按规定下道避车7.非调车人员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8.应设置防护的作业,不按规定进行防护;防护员兼做其他工作,防护不到位9.通过道口、桥梁、隧道时,不确认两端列车通过情况。
10.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或携带火种11.在吊装作业范围内通行或停留(吊装作业人员除外)12.在刮六级以上强风时露天进行高处作业13.允许搭乘机车、车辆的人员,违反规定飞上飞下14.在道心、枕木头、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上行走15.在站内或区间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不设专人与工区值班员办理登、销记,不履行签认手续16.多工种或两个以上单位在一处作业时,未事先制定安全措施;未向参加作业的人员布置安全事项;作业过程中无专人统一指挥17.把本人驾驶的公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18.挪用、伪造、变造、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19.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2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车型的车辆2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仍驾驶公有车辆22.逆向行驶23.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驶不严格遵守行车有关规定的24.驾驶员驾驶证记分卡记满分数的25.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26.不按规定使用和维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27.违规组织作业,违章指挥生产及自身严重违章28.高处作业不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9.当班看小说、上网、看电子书、看电视、听音乐、玩牌、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设备1.无《许可证》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或雇佣无《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生产活动。
2.锅炉房内、电梯轿厢和机房、起重机械操纵室内无任何规章制度和记录3.锅炉未检验、无年度检验合格标志4.无压锅炉、常压锅炉承压使用5.热水锅炉超温运行或出现汽化、超压现象6.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7.没有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8.在用固定锅炉未采取水处理措施9.使用“三无”产品(无制造《许可证》、无安装质量监检、无使用证)10.已报废的锅炉私自投入使用11.电梯、起重机械无安全检验合格证和年度检验合格标志12.机动车辆无牌照、无行车执照13.机动车辆超速行驶、制动器失灵、无驻车制动器(手闸)14.载人电梯轿厢未安装应急照明和紧急报警装置15.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操纵特种设备、起重设备、机动车辆16.无相应资质或未经告知擅自安装和修理锅炉、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并投入使用17.户外门桥式起重机无锚固装置或停机后不锚固(包括地锚锁定不加锁、不掩铁鞋等)18.起重机械使用铸造吊钩或有缺陷进行补焊后继续使用19.起重机损坏和主体钢结构受力部位开焊、裂纹20.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21.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失灵22.轿车、挂车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小于1.6毫米;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小于3.2毫米;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小于1.6毫米。
23.轮胎胎面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轮胎帘布层;胎面和胎壁上有长度超过25毫米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24.汽车制动性能、应急制动性能、驻车制动性能不符合GB7258-1997《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25.运输危险物品车辆的装备不符合有关专业规定的二、B类安全信息范围(一)管理1.安委会的会议制度不明确、不具体2.对铁路交通事故的“四不放过”分析不认真3.年度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分析不认真;考试内容针对性不强;试卷不符合规定要求4.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登记表填写不符合规定;考试内容针对性不强;试卷不符合规定要求5.不掌握劳动防护用品(含保健、防暑、防冻)管理办法和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不完善6.车间历年铁路交通事故登记填写不完整7.车间不按规定组织制定安全保证措施,或不组织学习培训8.车间对安全问题不按规定组织分析、整改9.未逐台建立机动车辆技术档案的;未记载更新驾驶员安全公里统计工作10.机动车辆未开展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11.机动车辆的报废、转让、调出、调入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的12.不认真执行派车制度;运行监控制度不落实;车辆外借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安全协议书。
13.驾驶员不认真填写《驾驶员手册》14.在节假日使用公车旅游15.使用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驾驶公车16.特种设备安全文电传达登记不全17.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没有针对性18.无针对性的对在用特种设备制定操作规程 19.锅炉房操作间、电梯轿厢和机房、起重机械操纵室内规章制度和各种记录不全20.特种设备使用证、检验合格标志未按规定置挂2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全、缺内容22.起重机械、电梯、车辆台帐填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在用设备年检率未达标23.作业防护人员(含驻站联络员)未持《防护员上岗证》上岗24.消防设备设施损坏、丢失、铅封破损丢失、过期或失去作用二)三违1.作业前未认真检查工作场地、环境、设备、工具、机具,未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