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装一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 考核办法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践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理念,推行“012345”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深化“抓系统、系统抓”安全工作抓手,激励主动预防和自主管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零目标,根据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及城郊煤矿2014年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队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成立“双基”建设与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队长副组长:党支部书记成 员:副队长、技术队长、主管技术员工作人员:队办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双基”建设与考核工作的实施。第三条 领导小组职责划分1、队长负责全队安全“双基”建设工作,和对副职进行月度“双基”考核。2、党支部书记协助队长开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建立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做好安全文化宣传和日常监督督促工作。3、分管安全副队长对全队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4、领导小组负责健全完善区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自查自纠制度、重点岗位交接班制度、安全互联保制度等。5、工作人员,按照
2、“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思路,全面负责“双基”工作的协调、材料的收集及“双基”检查、考核工作。第四条 考核办法考核奖罚工作结合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安全“双基”管理制度执行,有检查,有落实,记录齐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各类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三违情况、工伤情况、非伤亡事故等,并按照隐患的级别、三违的严重性、工伤的级别、非伤亡事故的影响程度等给予相应的考核。一、队长、书记及“三大员”(核算员、办事员、材料员)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由矿直接考核结算。二、对副职的安全考核:(一)根据副队长每天岗位承担的安全责任,确定安全基础分:1、跟班副队长每班安全基础分为10分。2、值班队长每天安全基础分为10分。3、其他副队长不跟班时,入井为10分;留地面工作为9分。(二)隐患考核1、公司小分队及以上领导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跟班队干-1分/条。2、矿长、党委书记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跟班队干-0.8分/条。3、副矿长、副总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跟班队干-0.6分/条。4、队长、支部书记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跟班队干-0.4分/条。5、科室人员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跟班队干-0.2分/条。6、被矿级以上管理部门查出重大安全隐患
3、,跟班队干-5分/条。7、矿出现的罚款,跟班队干-1分/100元。8、上级检查的隐患安排处理不及时,每条扣分管队长2分,矿科室部门每条扣分管队长1分。队长或支部书记负责落实、确认。(三)日常管理考核1、不按流程召开班前会的,每少一个流程扣值班队长1分,安排工作存在漏洞的,每处扣0.5分。队长和书记监督检查、落实。2、班前会上,出现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每人次扣跟班队长0.5分。队长、书记监督检查、落实。3、值班记录、队干日常检查安全隐患台账、班前会日志、奖罚台账等填写错误的,每处扣责任人0.5分。队长、书记监督检查、落实。4、井下各项记录填写不全的或错误的,每处扣0.5分。队长、书记监督检查、落实。(四)“三违”、工伤事故考核1、出现一般“三违”,每人次扣跟班队长5分。直到当天安全分扣完为止。2、出现严重“三违”,每人次扣跟班队长10分。直到当天安全分扣完为止。3、副队长每月查“三违”不低于1人次,每少一人次扣5分。4、出现轻微伤1人次及三级以下非伤亡事故1起,扣跟班队长5分。5、出现轻伤1人次及三级非伤亡事故1起,扣跟班队长10分。6、出现重伤及以上事故1人次或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4、1起,按照矿规定处理。(五)责任考核1、副队长监督各自分管班组长对职工的日常安全分考核,不及时打安全得分的,每次扣分管队长1分;打分不正确的,查处一次扣1分。三、对班组的安全考核:(一)对班组长的安全考核:1、根据副队长每天岗位承担的安全责任,确定安全基础分:(1)班长每班安全基础分为16分。(2)组长每班安全基础分为15分。2、隐患考核(1)公司小分队及以上领导下发的隐患整改单:班组长-1分/条。(2)矿长、党委书记下发的隐患整改单:班组长-0.8分/条。(3)副矿长、副总下发的隐患整改单:班组长-0.6分/条。(4)队干下发的隐患整改单:班组长-0.4分/条。(5)科室人员下发的隐患整改单:班组长-0.2分/条。(6)被矿级以上管理部门查出重大安全隐患,跟班队干-5分/条。(7)班组承担的罚款,班组长-1分/100元。(8)上级(上级部门及矿领导)检查的隐患安排处理不及时,每条扣班组长2分,矿科室部门每条扣班组长1分。分管队长负责落实、考核。3、日常管理考核(1)班组长入井人数上报错误,-1分/次。(2)班组长私自让职工提前升井不汇报的,-1分/人次。4、“三违”、工伤事故考核(1
5、)出现一般“三违”,每人次扣班组长5分。直到当天安全分扣完为止。(2)出现严重“三违”,每人次扣班组长10分。直到当天安全分扣完为止。(3)出现轻微伤1人次及三级以下非伤亡事故1起,扣班组长5分。(4)出现轻伤1人次及三级非伤亡事故1起,扣班组长10分。(5)出现重伤及以上事故1人次或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1起,按照矿规定处理。5、责任考核(1)班组长负责对下属职工的安全考核,不及时打安全得分的,每次扣1分。(2)班组长对隐患及“三违”等扣分不落实的,查处一次扣2分。(二)对班组的安全考核:1、班组安全分:班组安全分=班组职工每天安全基准分班组职工每天扣分的总和。其中:职工考核基准分为人均10分。2、班组安全结构工资分值(队安全结构工资总额-队干及“两大员”安全结构工资)各班组安全考核分的总和班组安全结构工资该班组安全考核总分班组安全结构工资分值。3、班组安全质量考核标准:(1)隐患考核:公司小分队及以上领导下发的隐患整改单:班组-1分/条。矿长、党委书记下发的隐患整改单:班组-0.8分/条。副矿长、副总下发的隐患整改单:班组-0.6分/条。队干下发的隐患整改单:班组-0.4分/条。科室
6、人员下发的隐患整改单:班组-0.2分/条。班组承担的罚款,班组-1分/100元。被矿级以上管理部门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每一条扣除班组安全工资考核基准分的5%。上级(上级部门及矿领导)检查的隐患安排处理不及时,每条扣班组2分,矿科室部门每条扣班组1分。分管队长负责落实、考核。 (2)“三违”考核:班组成员出现一般“三违”,一人次扣当月班组的安全结构工资基准分的5%,多人次累计计算。班组成员出现严重“三违”,一人次扣当月班组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基准分的10%,多人次累计计算。(2)工伤事故考核:班组出现轻微伤及三级非伤亡事故的,每一起扣除当月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基准分的5%,多人次累计计算。班组出现轻伤及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每出现一起扣除当月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基准分的10%,多人次累计计算。四、对职工个人安全结构工资考核:1、班组长每天根据职工个人当班所在井下的安全表现、安全效果等情况进行划分。(职工基准分为10分,班组长可以根据个人安全贡献的大小,基准分可以上下浮动。)2、个人安全结构工资=所在班组安全结构工资总额所在班组全体职工安全考核总分个人当月安全考核总分。3、个人考核标准:(1)隐患考核
7、:公司小分队及以上领导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职工-1分/条。矿长、党委书记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职工-0.8分/条。副矿长、副总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职工-0.6分/条。班组承担的罚款,职工-1分/100元。队干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职工-0.4分/条。科室人员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职工-0.2分/条。被矿级以上管理部门查出重大安全隐患,职工当班安全分为0,并由队委会研究追究相应责任。上级(上级部门及矿领导)检查的隐患安排处理不及时,每条扣班组职工2分,矿科室部门每条扣班组职工1分。班组长负责落实、考核。(2)“三违”考核:个人出现一般“三违”的,扣除当班安全考核分为0。个人出现严重“三违”的,当月个人安全考核分为0。“三违”的界定按照矿安检科下发的严重三违界定范围执行。(3)工伤考核:个人出现碰手碰脚现象不影响工作的,扣本人当班安全基准分1分;个人出现轻微伤事故的,当班安全结构工资基准分为0。个人出现轻伤事故的,扣除当月安全结构工资。(4)出勤考核:个人出勤当月不满23个的,当月个人安全考核分为0。(5)其他奖励:主动向领导提出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对安全生产有明显效果的职工,每一条给予个人安全考核分5分的奖励。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的职工,给予个人安全考核分10分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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