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考评与奖励实施方案
教学质量考评与奖励实施方案(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激励教师不断进取,提高教学效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以县统一考试成绩为标准,根据上级考评方案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一、考评、奖励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2. 激励性原则;3.突出个体业绩性原则。二、考评、奖励形式:颁发荣誉证书; 2.考评积分; 3.计酬。三、考评奖励时段:每学年上学期期中、期末、下学期期中。四、考评奖励对象:统考科目教师。五、考评项目: 平均分 进入全县前50名人数(含第50名) 进入全县第51-1000名人数(含第1000名)六、奖励设定及分配方法:(一)项目 平均分 1.计算时依全县排名为准。即每学年上学期期中、期末、下学期期中,分别以各年级各班级学年核定人数的95%、90%、85%为基数(九年级报考后基数另算),计算出各学科任课教师的平均分,再分别与全县各学校、各学科对照得出相应名次。(注:全县排名指全县20所学校与本校同年级班级数累计加入后的排名。) 2.平均分名次、积分与计酬对应表:名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积分2625242322212019181716151413121110987654321计酬1501401301101009080706050证书3.同一学科2人以上任课教师分别计算个人排名。4.同一学科2人以上任课教师,县排名均未进入前10名的,则按此表第10名进行奖励校排名第一的。5.班主任(另得一份,只计酬,无积分):班级总平均分与全县排名对照,有进入全县排名前10名的,按此表进行奖励;若县排名均未进入前10名的,则按此表第9名、第10名进行奖励校排名第一名、第二名。(二)项目、.(此项只计酬,无积分)1.优秀生人数(此项以班级为单位分别计算各类人数奖励金额):(1)学生总成绩排名进入全县前50名的(含第50名),每生计酬:200元。(2)学生总成绩排名进入全县511000名的(含第1000名),每生计酬:50元。2.分配方法:(1)、班计酬分配:以班级为单位,每位教师应得该班该项计酬为:七年级:班该项计酬班科周节数27;八年级:班该项计酬班科周节数32(语、数、英按每周每班6课时计算);九年级:班该项计酬班科周节数32 。(2)、任教学科班平均分县排名13名以后(不含第13名)的教师,不得该班此项奖。(3)、班主任:另得一份本班该项计酬的十分之一。七、此教学质量检测考评、计酬方案是班主任、教师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是评优选模的重要依据,是教师教学升级跟班的重要依据,是调整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八、此方案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至公布之日始,三日内无异议后开始生效试行。九、此方案解释权、统一修改权归校务委员会。 XXX寄宿制初级中学2022年5月14日(修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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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
考评
奖励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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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考评与奖励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激励教师不断进取,提高教学效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以县统一考试成绩为标准,根据上级考评方案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评、奖励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2. 激励性原则;3..突出个体业绩性原则。
二、考评、奖励形式:
颁发荣誉证书; 2.考评积分; 3.计酬。
三、考评奖励时段:
每学年上学期期中、期末、下学期期中。
四、考评奖励对象:
统考科目教师。
五、考评项目:
①平均分
进入全县前50名人数(含第50名)
进入全县第51---1000名人数(含第1000名)
六、奖励设定及分配方法:
(一)项目 平均分
1.计算时依全县排名为准。即每学年上学期期中、期末、下学期期中,分别以各年级各班级学年核定人数的95%、90%、85%为基数(九年级报考后基数另算),计算出各学科任课教师的平均分,再分别与全县各学校、各学科对照得出相应名次。(注:全县排名指全县20所学校与本校同年级班级数累计加入后的排名。)
2.平均分名次、积分与计酬对应表:
名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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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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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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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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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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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一学科2人以上任课教师分别计算个人排名。
4.同一学科2人以上任课教师,县排名均未进入前10名的,则按此表第10名进行奖励校排名第一的。
5.班主任(另得一份,只计酬,无积分):班级总平均分与全县排名对照,有进入全县排名前10名的,按此表进行奖励;若县排名均未进入前10名的,则按此表第9名、第10名进行奖励校排名第一名、第二名。
(二)项目、.(此项只计酬,无积分)
1.优秀生人数(此项以班级为单位分别计算各类人数奖励金额):
(1)学生总成绩排名进入全县前50名的(含第50名),每生计酬:200元。
(2)学生总成绩排名进入全县51—1000名的(含第1000名),每生计酬:50元。
2.分配方法:
(1)、班计酬分配:以班级为单位,每位教师应得该班该项计酬为:七年级:班该项计酬×班科周节数/27;八年级:班该项计酬×班科周节数/32(语、数、英按每周每班6课时计算);九年级:班该项计酬×班科周节数/32 。
(2)、任教学科班平均分县排名13名以后(不含第13名)的教师,不得该班此项奖。
(3)、班主任:另得一份本班该项计酬的十分之一。
七、此《教学质量检测考评、计酬方案》是班主任、教师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是评优选模的重要依据,是教师教学升级跟班的重要依据,是调整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此方案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至公布之日始,三日内无异议后开始生效试行。
九、此方案解释权、统一修改权归校务委员会。
XXX寄宿制初级中学
2022年5月14日(修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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