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类型马工程 宪法学 第二版完整笔记(彩色)

收藏

编号:342923527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826.59KB    格式:DOCX    上传时间:2023-01-17
  
3
金贝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关 键 词:
马工程 宪法学 第二版完整笔记彩色 工程 宪法 第二 完整 笔记 彩色
资源描述:
导论 ● 第一节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 概念和研究对象 ● 概念 ● 宪法学是指宪法以及宪法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科学。在我国,宪法学是一门研究宪法的本质及其基本理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基本国策的学科。一个国家制定宪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确认统治阶级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确认统治阶级建立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宪法学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具有法学的基本性质,其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不同于其他学科。 ● 研究对象 ● 宪法典:宪法学主要任务是解释宪法条文所形成的背景、规范内涵与实践意义。除此之外,还要研究有关国家机构、组织选举、公民基本权利等宪法性法律。 ● 宪法理论:要深入学习研究宪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把握宪法的基本规范内涵 ● 宪法规范:隐含在宪法条文之中。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以及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等,还要着重研究宪法的具体规范及宪法所规定的国家基本制度 ● 宪法现象及宪法运行过程 ● 宪法学的研究方法 ● 宪法学的研究方法:是指研究宪法及宪法现象、宪法规律的途径、步骤和手段。马克思主义揭示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所蕴含的科学方法论,是研究宪法学的根本方法。 ● 阶级分析法: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观察和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对社会现象进行阶级分析,考察其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研究其阶级背景,分析其在整个社会的阶级矛盾中所处的地位、所产生的作用以及发展趋势等,解释各种宪法和宪法制度之间的本质区别,划清社会主义宪法同资本主义宪法的界限 ● 历史分析法:把研究对象置于它所产生的特定历史条件和背景下加以分析和比较。宪法中某些规定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是合理的,但随着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就可能失去合理性而成为影响甚至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 ● 比较分析法:按照特定的指标系统将客观事物加以比较以求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做出正确评价。通过比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 规范分析法:对宪法文本所包含的法律规范的结构体系、目的等进行分析并确定其内涵。包括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等,分析宪法条文、宪法序言,重视对宪法的文义和体系的理解和把握宪法的时代精神和指导思想等 ● 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联系经济社会和国际国内实际去观察和分析宪法及其发展规律,注重案例或事例的分析。 ● 第二节 宪法学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 ● 近现代中国宪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 辛亥革命之前,中国的宪法学主要表现为对西方宪法的介绍以及仿照西方模式对中国宪法发展提出一些初步构想。(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倾向于君主立宪制;清末的立宪运动,在客观上发挥了传播宪法知识的作用) ● 辛亥革命之后,孙中山创立的“五权宪法”(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各自独立运作并互相制衡),大量学术论著相继问世。标志着中国宪法学的初步形成。这一时期宪法学发展的特点:提出了宪法概念、宪法功能等基本范畴,宪法学开始进入法学教育体系并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开始进行比较宪法学研究,编纂出版了大量宪法汇编等。 ● 进入20世纪30年代后,新民主主义宪法理论的成果开始出现,大大丰富了中国宪法学的内容。这一时期宪法学发展的特点是:比较宪法学研究得以体系化,出版了一批高水平的学术著作;大学宪法学教育初具规模;同时,随着宪法学知识的普及和理论研究水平的提高,宪法学专题研究也有了新的进展。 ● 新中国宪法学的创立和发展 ● 新中国成立以后,伴随着《共同纲领》的制定和1954宪法的颁布,马克思主义宪法学在中国逐步发展起来。49年以后,在借鉴苏联国家学说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我国自己的学科体系;54宪法颁布以后,新中国宪法学开始迅速发展,初步建立起宪法学的课程体系。 ● 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以及在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严重阻碍了新中国宪法学发展的良好势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国家法治遭到严重破坏,宪法学研究处于全面停滞的状态。 ●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中国宪法学进入了恢复时期,并逐渐得到迅速发展。 ● 随着1982年宪法的公布实施,宪法学呈现出繁荣景象。 ● 85年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成立 ● 20世纪90年代以来,推出了一大批研究成果 ● 进入21世纪,中国宪法学研究逐步形成了独立的学术脉络与主题。 ●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8年《宪法修正案》颁布以后,中国宪法学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 第三节 宪法学的分类和特征 ● 宪法学的分类 ● 马克思主义宪法学与资产阶级宪法学(根据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和体现的意识形态的差异) ● 马克思主义宪法学:无产阶级宪法学,是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建立并形成的科学的理论体系 ● 深刻揭示了宪法与经济基础的辩证关系,指出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宪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并反过来为赖以产生的经济基础服务 ● 解释了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指明宪法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 揭示了宪法的阶级本质,指明资产阶级宪法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并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法律武器 ● 资产阶级宪法学:不承认经济基础对宪法的决定作用和宪法对经济的能动反作用 ● 宣扬资产阶级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价值理念的永恒性和普世性,局限于阐述宪法的表现形式 ● 主张社会契约论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基础,掩盖资产阶级国家权力的阶级属性 ● 近代宪法学、现代宪法学和当代宪法学 ● 近代宪法学 ● 在政治上,近代宪法学以反封建为目标,注重关注人民主权、权力分立、人权保障等资产阶级革命目标在宪法中的规定以及在政治体制上的落实 ● 在经济上,近代宪法学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模式,维护最低限度的社会安全与秩序,避免对社会经济生活过多干预 ● 在公民权利上,近代宪法学强调保障与自由放任经济相适应的经济自由、精神自由和人身自由,反对国家过多干预私人生活。 ● 现代宪法学 ● 基于对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导致的经济危机以及社会弱者丧失基本生存条件等严重社会问题的反思,现代宪法学在许多领域有了新的发展。 ● 如在宪法理论中引入了“福利国家”的理念,主张国家应在一定程度上积极介入社会经济生活; ● 主张经济活动的秩序必须以保障每个人有尊严的生活为前提; ● 反对财产权的绝对保护,主张财产权也负有社会义务; ● 主张在保障自由权的同时要保障社会权,即对社会中的弱者给予积极的帮助;等等。 ● 此外,随着合宪性审查制度在世界范围的扩张,现代宪法学更加重视宪法在实践中的解释与适用,不再仅仅关注国家的政治运作。 ● 当代宪法学 ● 通常认为,当代宪法学始于20世纪90年代以后,其在理念上更加注重人的尊严和人的全面发展,关注现代科技对人权的影响,强调宪法的多元价值和宪法文化的多元化。 ● 宪法解释学、宪法经济学、宪法社会学 ● 宪法学的基本特征 ● 宪法学具有更加鲜明的政治性 ● 研究对象即宪法的政治性。其集中表现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宪法和其他法律一样,都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在此意义上,所有的法律都具有阶级性,也都具有法律性。但是宪法比其他法律更集中、更全面地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居首要地位。“宪制的实质在于:国家一切基本法律和关于选举机关代表的选举权以及代表机关的权限等等的法律,都体现了阶级斗争中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只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某些方面或某个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性。 ● 宪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合宪性) ● 从法的渊源的角度看,许多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都根源于宪法。对这些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的研究,必须回到宪法学,厘清宪法相关规范的内涵,获得宪法层面的价值支持。如果不正确理解和阐释宪法上的相关规定,部门法的研究就可能出现片面性,甚至根本性的偏差。此外,在监督宪法实施的制度建立以后,各个部门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合宪性问题就可以通过宪法监督制度予以纠正,因而形成了宪法学和其他法学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 ● 宪法学具有特殊的规范性和实践性 ● 相对于政治学等学科,宪法学包含大量的原则性和价值性规定,具有法学特有的规范性与实践性,体现出鲜明的法学学科特征。 ● 首先,政治学只是将宪法作为一种政治现象进行描述和分析,可以对不合理的、与政治现实不相符合的宪法规范提出批评并主张修改或者废除;而宪法学为了维护宪法文本的稳定和权威性,首要考虑如何通过对解释方法的科学运用使其具有合理的含义。在这个问题上,宪法学表现出对于宪法文本和宪法规范的更强的从属性。 ● 其次,宪法学的实践方法与政治学的实践方法也不同。政治学更多运用政治学分析方法去把握社会现实,对政治理论和政治制度进行检验和评价;而宪法学则运用法学方法对宪法理论和宪法制度作出分析,强调用案例与事例的解决来检验宪法解释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因此,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与事例是宪法实践的一个基本特点。 ● 第四节 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 学习宪法学的意义 ● 有助于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运用宪法的自觉意识。 ● 有助于正确把握宪法学同其他部门法学的关系,切实学好法学专业的其他学科 ● 有助于科学分析各种宪法现象,正确认识和评价各种宪法理论 ● 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发展 ● 学习宪法学的基本要求 ● 要注重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学基本原理 ● 要注重掌握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范畴 ● 要深入学习研究《宪法》 ● 要注重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 第一章 宪法总论 ●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 宪法的概念 ● 宪法词源的演变 ● 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英国最早确立了以代议制为基础,限制王权、保障民权的民主制度,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确认。 ●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开始学习西方资产阶级政治。1889年,日本,《大日本帝国宪法》 ● 19世纪后半叶,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西方的议会制度、宪法学说以及包括“宪法”一次在词的宪法学词传入中国(日本传入)。 ● 在西方,近代意义的“宪法”与早先的“宪法”在内涵上有着本质区别。近代以前的“宪法”不过是法的一种形式,在地位上并不高于其他法的表现形式,在内涵上也不具有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的意义。而近代意义的“宪法”不仅是法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是国家的根本法。 ● 近代与早先的“宪法”之间的联系。在近代以前的西方,称作“宪”或“宪法”的法律文件,含有组织法的意义,被称为“宪法”的法律文件主要用于表示城邦组织和教会组织的结构与法律地位。而在近代宪法中,调整国家组织和国家机关之间关系的规范占了很大比例。 ● 宪法的特征 ● 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 ● 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者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 制定宪法:①、宪法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一般情况下,普通法律的制定由常设的立法机关负责,无需成立专门机构。②、宪法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宪法的通过一般要求制宪机关成员的2/3或者3/4以上同意,有的国家还需要举行全民公决。而普通法律的通过一般只要求立法机关的议员或者代表过半数同意即可。 ● 修改宪法的特殊性:①只有宪法规定的特定主体才可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而有权提议修改普通法律的主体则更广泛一些,即凡有权向立法机关提出法律草案的主体均可提议修改法律;②修改宪法的通过程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马工程 宪法学 第二版完整笔记(彩色)
链接地址:https://www.jinchutou.com/shtml/view-342923527.html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