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类型2019年刑诉法真题及答案(含详细解析)

收藏

编号:342923496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77.10KB    格式:DOCX    上传时间:2023-01-17
  
3.6
金贝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关 键 词:
2019 刑诉法 答案 详细 解析
资源描述:
2019年刑诉法真题 一、单选题(1-24) 1.下列关于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理论的表述,正确的有? 【答案】B A.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辩护人发现案发时被告人在外地的证据,应当向法庭承担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责任 B.被告人申请法庭排除自己的供述,声称遭受刑讯逼供并向法庭提供了被打掉牙的X光片,检察院应当向法庭承担侦查机关没有对被告人实施刑讯逼供的证明责任 C.被告人申请法庭排除自己的供述,声称在羁押期间,侦查人员将自己带出看守所进行讯问并实施了刑讯逼供,被告人应当向法庭承担自己遭受刑讯逼供的证明责任 D.自诉人向法院起诉被告人犯侵占罪,被告人提出被侵占的财产属于自己所有,被告人应当向法庭承担财产归自己所有的证明责任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理。证明责任,是指承担举证责任的主体在无法证明其主张时应当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责任。至于其分配,在公诉案件中,一般而言,证明责任专属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不承担证明责任。 A项,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由公诉人承担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换言之,若公诉人无法证明被告人有罪,应当承担不利诉讼后果,即法庭会判决被告人无罪。本案中,辩护人发现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有义务告知办案机关,但不能因此认为应当由辩护人承担证明责任。换言之,被告人是否在犯罪现场以及是否实施了强奸行为应当由公诉人证明,即便辩护人无法证明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若公诉人也无法证明被告人在犯罪现场,证明失败的不利后果应当由公诉人承担而非辩护人承担,即法院会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裁判。因此,A项说由辩护人承担被告人不在场的证明责任是错误的。 BC项,在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中,应当由公诉人证明取证合法性,被告人及辩护人无需承担证明责任,是故,B项说由检察院承担证明责任正确,C项说由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错误。 D项,《刑诉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责任,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 2.黄某涉嫌贩毒,而且居无定所,经常流窜作案。一次黄某在A区某宾馆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宾馆服务员小花看见,小花偷偷用手机拍下黄某长相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答案】C A.公安机关在初查时,经过公安局长批准,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B.公安机关在初查时,可以对黄某实施监听C.公安机关在初查时,可以对宾馆地形进行勘验 D.公安机关在初查时,可以扣押小花的手机提取其中的黄某照片 【解析】本题考查立案中的初查。初查是侦查人员在立案前对犯罪事实的初步了解和调查,在初查过程中,只能适用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辨认等任意性措施,而不能适用讯间、查封、冻结、搜查、扣押、技术侦查、通缉等强制性措施。 本题中,A项说初查时可以技术侦查,B项说初查时可以监听,以及D项说初查时可以扣押都是错误的,技侦、监听、扣押均属于强制性措施,初查时不能适用。C项说初查时可以勘验正确,因为勘验属于任意性措施。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C。 3.下列关于技术侦查的表述,正确的有? 【答案】B A. 检察院可以对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实施技术侦查 B. B.为了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经过批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C.公安机关只能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实施技术侦查 D.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应当保密 【解析】本题考查侦查行为中的技术侦查。 A项,解题关键词是“检察院”、“实施”。检察院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若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可见,若没有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不能技侦。此外,检察院只能决定技侦,实施应当交由有关机关。因此A项说检察院直接实施技侦是错误的。 B项,解题关键词是“在逃"、“可以”。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速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B正确。 C项,解题关键词是“只能”。公安机关在立案后,不仅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对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一般是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也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因此C错误。 D项,解题关键词是“无关”、“应当保密”。通过技侦手段获取的材料,若涉三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若与案件无关,应当销毁。因此,D项中侦查人员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应当销毁,而非保密,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 4.张三系退伍军人,因涉嫌抢劫、杀人被某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三没有委托辩护人。某市公安局认为张三可能被判处死刑,便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张三提供法律援助。案件随后由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下列表述正确是的有? 【答案】A A.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公职律师李四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可以为张三提供法律援助 B.在侦查阶段,李四提出了口头辩护意见,侦查机关要求李四必须出具书面辩护意见 C.庭审中,李四因违反法庭纪律被法警强制带出法庭,法庭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D.庭审中,李四因违反法庭纪律被法警强制带出法庭,法庭应当为张三重新提供法律援助 【解析】本题综合考查辩护制度,涉及辩护意见的形式,法律援助及庭审程序中的辩护。 A项,解题关键词是“公职律师”、“指派”、“提供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活动中,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应当是具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公职律师也是律师,当然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在我国,公职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占国家行政或事业编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现职人员。法律援助公职律师既是原单位在编人员又是律师,其行政隶属关系仍在原单位,享受国家行政、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从事法律援助的公职律师不得对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本题中,李四系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公职律师,经过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可以为张三提供法律援助辩护,A正确。 B项,解题关键词是“必须”、“书面辩护意见”。一般来说,公、检、法实施的诉讼行为,多需书面形式。而诉讼参与人实施的诉讼行为,既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以书面形式。在侦查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的,可以口头形式,如果采用书面形式,侦查机关应当将书面辩护意见附卷移送。侦查机关不能要求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必须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B错误。 CD项,C项解题关键词是“应当”、“延期审理”。D项解题关键词是“应当”、“重新提供”。在庭审中,若辩护人因违反法庭纪律被强行带出法庭,若被告人主张自行辩护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但如果被告人系应当法律援助对象的,不能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继续审理,法庭应当休庭。休庭后有三种可能的情形:其一,对被带出的辩护人进行处罚后,仍由其担任辩护人;其二,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其三,由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本题中,张三可能被判处死刑,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李四被强行带出法庭后,法庭应当决定休庭而非延期审理,若李四不再适宜担任辩护人,且张三没有另行委托辩护人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张三重新提供法律援助,是故,C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 5.李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某市人民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召开了庭前会议,李某申请法庭排除其供述。三天后,某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法庭调查阶段,请对以下程序进行排序:①公诉人讯问李某;②公诉人宣读起诉书;③李某辨认公诉人提出的毒药并进行质证;④被告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⑤法庭宣布庭前会议中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审查情况。 【答案】B A. ②①⑤③④B.②⑤①③④C.⑤②①④③D.②⑤①④③ 【解析】本题考查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的法庭调查顺序。该顺序可以总结为三步,法官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 第一步,说一说。控辩双方分别陈述各自主张或者意见。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在庭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此时法庭应当宣布对该申请及处理情况。案件若有附带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法官分别听取被害人和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的看法。 第二步,问一问。控辩双方分别向被告人发问,以查清案件事实。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发问。发问后,如果案件中有被害人,被害人可以补充发问。若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也可以向被告人发问。辩护人一方可以在公诉人、被害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控诉一方)发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 第三步,看一看。控辩双方向法庭举证,并接受对方质证。控诉一方可以向法庭举证,包括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出示证据。被告人、辩护人可以进行质证。在控诉一方举证后,被告人、辩护人可以提请审判长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出示证据。控诉一方可以进行质证。 可见,本题中,法庭调查的顺序应当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宣布庭前会议中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审查情况——公诉人讯问李某——李某辨认公诉人提出的毒药并进行质证——被告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即②⑤①③④,选B。 6.甲一直行为古怪,甲父大甲带甲在某省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经过检查,诊断为处于发病期的精神分裂症。一周后,甲在路上持刀将乙捅伤,某县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甲立案侦查,随后案件由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法院聘请专家丁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显示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答案】D A.在案发前一星期某省人民医院所做精神病诊断证明属于鉴定意见 B.在案发前一星期某省人民医院所做精神病诊断证明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C.大甲对法院的鉴定意见有异议,聘请了有专门知识的人丙,若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通知丙出庭对鉴定意见发表意见 D.法院通知鉴定人丁出庭说明情况,若丁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解析】本题综合考查鉴定意见、鉴定人与有专门知识的人,难度不高。 AB项,鉴定人是指案发后,接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者聘请,对案件中的专门事实提出专业意见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本案中,医生开具的精神病诊断证明,从时间上看,发生于案发前。从委托主体上看,系接受甲父大甲委托进行诊断,因此该诊断证明不是鉴定意见,A错误。不过,该诊断证明可以证明甲的精神状态,与甲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密切相关,可以作为书证使用,因此B项说诊断证明不得作为证据使用是错误的。 C项,有专门知识的人的主要功能是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控辩双方若聘请了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但对于控辩双方聘请的有专门知识的人,法庭不能主动依职权通知其到庭。本案中,大甲聘请了有专门知识的人丙,但大甲没有向法庭申请丙出庭,法庭不可主动通知丙到庭,C错误。 D项,鉴定人具有专业知识,若经法庭通知,应当出庭进行解释说明,否则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D正确。当然,若鉴定人不出庭的原因系不可抗力或存在正当理由,法庭可以视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或者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D。 7.李某涉嫌诈骗罪被某县法院判决无罪。李某没有上诉,某县检察院也没有抗诉,案件生效。一年后,某县检察院发现了李某实施诈骗的新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答案】C A. 某县检察院通知某县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B. B.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某县法院撤销原判 C. C.某县检察院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抗诉 D. D.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某县法院改判 【解析】本题考查检察院如何通过抗诉启动再审。与终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若发现该法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自已无权启动再审抗诉,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本案中,案件由某县法院作出判决后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2019年刑诉法真题及答案(含详细解析)
链接地址:https://www.jinchutou.com/shtml/view-342923496.html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