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5种强制措施
总结:5种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对象未被逮捕的犯嫌/被告人无须逮捕的犯嫌/被告人无须逮捕的犯嫌/被告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证据、徒刑、危险决定公(国安)/检/法公(国安)/检/法公(国安)/检/法公(国安)/检法/检执行公(国安)/检/法公安(国安)公安(国安)公安(国安)公安(国安)启动1.依职权:公/检/法主动启动2.依申请:当(仅限犯嫌/被告人)、法、近、辩+值班律师解除依职权: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发现不应当追究犯嫌/被告人刑责的,应当及时解除或撤销取保候审1.依职权: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发现不应当追究犯嫌/被告人刑责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查,最后由公/检/法负责人决定)2.依申请:当(仅限犯嫌/被告人)、法、近、辩+值班律师1.依职权:公/检/法发现对犯嫌/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变更;2.依申请:当(仅限犯嫌/被告人)、法、近、辩+值班律师变更1.可以释放/变更:疾病孕乳唯一扶2.应当释放/变更:无罪无责不处罚,量刑非羁,折抵超期限条件1.可以取保候审:徒刑以下、(徒刑以上)不危险疾病孕乳、超期限2.不得取保候审:累主残暴严(例外:疾病孕乳超期限,可以取保候审)1.替代逮捕(可以监视居住):疾病孕乳超期限,特殊需要唯一扶2.替代取保候审(可以监视居住):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嫌/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缴纳保证金的1.公安决定:(针对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一言不合就拘留2.检察院决定:逃杀串毁证1.基本条件(2个条件都具备的:应当逮捕):(1)证据因素:发生了、他干了、已有查证属实了(2)刑罚、危险因素:徒刑以上、有危险2.径行逮捕的条件(符合其一的:就应当逮捕):(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以上刑罚(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3.转化型逮捕的条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的:可以逮捕义务1.法定义务(应当):市县报告及时到,不扰证人串毁证2.酌定义务(可以):特定的地方、人、活动、证件处所会见及时到,不扰证人串毁证,保存还要身份证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1.违反法定/酌定义务的:可以逮捕2.新罪逃杀串毁证,还要打击报复他:应当逮捕1.违反义务的:可以逮捕2.新罪逃杀串毁证,还要打击报复他:应当逮捕文书拘传证(必须)原则上:应当出示拘留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例外:紧急情况下,可以先拘留再补办手续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期限一般案件:不得超过12小时;大疑复案件:不得超过24小时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1.公安:(1)一般3+7;(2)复杂7+7;(3)流结多:30+72.检察院:自侦案件:(1)一般7+7;(2)复杂10+7监委移送:10+4送看24小时内立即通知24小时内(无法通知、涉嫌国恐的除外)24小时内(无法通知的除外)询问立即询问24小时内24小时内异地公安机关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应当通知被拘留、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该机关应当予以配合【补充】1.传唤(通知,不具有强制性)【适用对象:所有当事人(不包括其他参与人)】原则上: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即传票)例外:对在现场发现的犯嫌,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期限:(同拘传)一般案件:12小时;大疑复:24小时2.羁押: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而是由拘留和逮捕带来的持续性限制犯嫌/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和必然结果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属于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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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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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5种强制措施
拘传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拘留
逮捕
对象
未被逮捕的犯嫌/被告人
无须逮捕的犯嫌/被告人
无须逮捕的犯嫌/被告人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证据、徒刑、危险
决定
公(国安)/检/法
公(国安)/检/法
公(国安)/检/法
公(国安)/检
法/检
执行
公(国安)/检/法
公安(国安)
公安(国安)
公安(国安)
公安(国安)
启动
1.依职权:
公/检/法主动启动
2.依申请:
当(仅限犯嫌/被告人)、法、近、辩+值班律师
解除
依职权: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发现不应当追究犯嫌/被告人刑责的,应当及时解除或撤销取保候审
1.依职权: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发现不应当追究犯嫌/被告人刑责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查,最后由公/检/法负责人决定)
2.依申请:
当(仅限犯嫌/被告人)、法、近、辩+值班律师
1.依职权:
公/检/法发现对犯嫌/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变更;
2.依申请:
当(仅限犯嫌/被告人)、法、近、辩+值班律师
变更
1.可以释放/变更:
疾病孕乳唯一扶
2.应当释放/变更:
无罪无责不处罚,量刑非羁,折抵超期限
条件
1.可以取保候审:
徒刑以下、(徒刑以上)不危险
疾病孕乳、超期限
2.不得取保候审:
累主残暴严
(例外:疾病孕乳超期限,可以取保候审)
1.替代逮捕(可以监视居住):
疾病孕乳超期限,特殊需要唯一扶
2.替代取保候审(可以监视居住):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嫌/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缴纳保证金的
1.公安决定:
(针对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一言不合就拘留
2.检察院决定:
逃杀串毁证
1.基本条件(2个条件都具备的:应当逮捕):
(1)证据因素:发生了、他干了、已有查证属实了
(2)刑罚、危险因素:徒刑以上、有危险
2.径行逮捕的条件(符合其一的:就应当逮捕):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以上刑罚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
3.转化型逮捕的条件:
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的:可以逮捕
义务
1.法定义务(应当):
市县报告及时到,不扰证人串毁证
2.酌定义务(可以):
特定的地方、人、活动、证件
处所会见及时到,
不扰证人串毁证,
保存还要身份证
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1.违反法定/酌定义务的:
可以逮捕
2.新罪逃杀串毁证,还要打击报复他:
应当逮捕
1.违反义务的:
可以逮捕
2.新罪逃杀串毁证,还要打击报复他:
应当逮捕
文书
拘传证(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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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应当出示拘留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例外:紧急情况下,可以先拘留再补办手续
逮捕证(必须)
(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期限
一般案件:
不得超过12小时;
大疑复案件:
不得超过24小时
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公安:
(1)一般3+7;
(2)复杂7+7;
(3)流结多:30+7
2.检察院:
自侦案件:(1)一般7+7;
(2)复杂10+7
监委移送: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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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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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
立即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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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
(无法通知、涉嫌国恐的除外)
24小时内
(无法通知的除外)
询问
立即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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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
24小时内
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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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应当通知被拘留、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该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补充】
1.传唤(≈通知,不具有强制性)【适用对象:所有当事人(不包括其他参与人)】
原则上: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即传票)
例外:对在现场发现的犯嫌,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期限:(同拘传)一般案件:12小时;大疑复:24小时
2.羁押:
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而是由拘留和逮捕带来的持续性限制犯嫌/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和必然结果
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属于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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