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类型碳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零部件成型制造项目环评表

收藏

编号:339059483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895.80KB    格式:PDF    上传时间:2022-10-13
  
15
金贝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关 键 词:
碳纤维 复合材料 量化 零部件 成型 制造 项目 环评表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 目 名 称 :碳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零部 件成型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编 制 日 期 : 二〇二二年九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碳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零部件成型制造项目 项目代码2204-500101-07-02-828187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显文联系方式17783533005 建设地点重庆市万州经开区九龙园 地理坐标(108 度 24 分 15.651 秒,30 度 43 分 52.49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 [C3660]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71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重庆市万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204-500101-07-02-828187 总投资(万元)8000环保投资(万元)150 环保投资占比(%)1.875施工工期36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30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万州区龙宝组团管理单元(九龙园)控制性详细 规划修编的批复》 审批机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审批文号:(万州府〔2018〕88 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规 划(修编) 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规 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渝环函【2020】552 号)。 2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 1、与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内,重庆市万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九龙园规划修编后,产业定位调整为盐化工及精细化工、装备制造、新型建 材及铝冶炼(仅限于生产氧化铝产品)及其他产业。 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与重庆市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功能定位不冲突,符合其发展方向,不违背 重庆市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区的定位和入园条件。 综上拟建项目与重庆市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规划是符合的。 、与《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规划、与《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规划(修编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 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 () 与审查意见函的符合性分析与审查意见函的符合性分析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下发了《关于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 龙园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渝环函【2020】552 号)。 拟建项目与规划环评环境准入清单(禁止类和限制类)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 表1-2。 表表1-1 拟建项目与审查意见函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与审查意见函符合性分析 序 号 审查意见函要求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 性 1 强化与重庆市“三线一单”的联动,主要管控措施应 符合重庆市“三线一单”相关要求。按照《报告书》 提出的管理要求, 以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 线、环境质量底线为约束,严格建 设项目环境准 入,入驻工业企业应满足《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 入规定(修订)》以及《报告书》确定的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要求。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九龙园内,满足《重庆 市工业项目环境准 入 规定(修订)》以及《规 划环评报告书》确定的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 求。 符合 2 九龙园东侧临长江未开发区与长江河道保护线应 留出不少于 50 米的绿化缓冲带,绿化缓冲带内要 保持原有的状况和自然形 态,原则上应为绿地, 除护岸工程及必要的市政设施外,禁止修 建任何 建构筑物。对已有人为破坏的原则上应进行生态恢 复,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开发行为。增加园区 整体与周边生态环境 的景观协调管理,优化调整 已有生产设施与自然环境的协调性, 与周边景观 逐步保持一致;新增生产设施按国家对园区实现工 业 旅游的要求设计和建设。入园企业应通过选址 或调整布局严格控制环境防护距离包络 线在园区 拟建项目不在临江未 开发区,不涉及绿化缓 冲带,不设环境防护距 离。 符合 3 规划范围内,不得超出园区边界。 3 涉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 放的项目应严格落实高 效收集措施,采用不副产的高效处理设 施, 并保证正常运行。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控要求,强化园区 企业有机废气无组织排 放管控措施。防止异味气 体对当地居民的影响。 拟建项目落实大气污 染防治工作,同步实施 有机废气治理(喷漆废 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 喷淋过滤棉活性 炭吸附处理,尾气经 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符合 4 规划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 排水体制,污水集中处理;严禁将污水排入雨水管 网。规划区入驻企业 根据水污染物种类和来源不 同,分别采取针对性预处理措施,达 到九龙园污 水处理厂工业废水接管要求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集中 处理后排入龙宝片区排水沟再汇入长江。 拟建项目废水为生活 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 有生化池处理后进入 园区污水管网,再排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 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 外排。 符合 5 合理布局企业噪声源,入驻企业应优先选择低噪声 设备,采取消声、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 声达标。 拟建项目采取消声、隔 声、减振等措施, 能 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符合 6 一般工业固废的产生企业应以自行回收利用为主, 遵循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原则,减少固体废物 产生量,最大限度减轻 工业固体废物造成的二次 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万州区 环卫部门 统一清运处理。 拟建项目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回收利用,危险 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 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 单位处置。 符合 7 采取源头控制为主的原则,落实分区、分级防渗措 施,防止规划实施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 企业落实了分区、分级 防渗措施。 符合 8 园区应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相关企 业尤其是涉及危化品的企业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 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园 区应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 期开展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 范 意识,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 能力,保障环境安全,同时应加强对企业环境风险 源的监督管理。 本评价对企业提出了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 范突发性环境风险事 故发生。 符合 综上拟建项目与审查意见函是符合的。 ()拟建项目与与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表表 1-2拟建项目与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与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序 号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 性 1 优化环境防护距离设置,将后续入驻项目环境防 护距离优化控制在园区边界或用地红线以内。 拟建项目不设置大气环 境防护距离。 符合 2 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 20 公里内的沿岸地 区(沿河年一遇洪水位向陆域一侧 1km 范 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铬、镉、汞、 砷、铅等五类重金属,下同)、剧毒物质和持久性 拟建项目不排放重金属 (铬、镉、汞、砷、铅等 五类重金属)、剧毒物质 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符合 4 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3 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 建重化工、 纺织、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 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 化工项目。 拟建项目距离长江的最 近距离约 1.72km,项目 不属于重化工、纺织、 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 工业项目。 符合 4 加强对园区内化工企业环境监管,严格控制新增 化工企业,以降低园区内化工企业对下游大气环 境与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 5 以中船重工船舶工业园为基础,引进发展轻型直 升机、休闲游艇、工程机械等,着力打造装备制 造产业集群。 拟建项目设备制造,支 撑园区产业发展。 符合 6 长江岸线 1 公里范围内园区现有化工企业可实施 改造升级,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或改进现有工艺流 程,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和降低污染排放强度。长 江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仓储用地禁止引进危险品 的仓储、物流配送企业。 拟建项目距离长江的最 近距离约 1.72km,项目 不属于化工项目。 符合 7 东侧临长江未开发区与长江河道保护线应留出不 少于 50 米的绿化缓冲带, 绿化缓冲带内要保持原 有的状况和自然形态,原则上应为绿地,除护岸 工程及必要的市政设施外,禁止修建任何建筑物 和构筑物。对已有人为破坏的原则上应进行生态 恢复,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行为。 拟建项目距离长江的最 近距离约 1.72km。 符合 8 九龙园热电中心为园区各企业供热,除九龙园热 电中心项目外,园区新、改、扩建项目不得再单 独建设燃煤供热锅炉。 园区规划的九龙园热电中心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九龙园热电中心建成投产后关停现有热岛中心。 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盐气化工热岛配送中 心进一步脱硫脱硝除尘,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等 大气污染物排放。 拟建项目为设备制造, 均采用电能为供热,不 涉及锅炉。 符合 9禁止建设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 拟建项目不存在重大环 境安全隐患。 符合 10 新建和改造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 内基本水平。 拟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 属于先进水平。 符合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3 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 3.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展改革委令第 29 号,2019 年 10 月 30 日发 布)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 项目,可视为允许类。 5 3.2 与《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符合性分析与《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符合性分析 根据渝办发〔2012〕142 号《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项目与 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符合性分析见表 1-3。 表表 1-3 《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符合性分析表《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符合性分析表 编号准入条件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 1 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 不得采用国家和本 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 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 目。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未采用国家和重庆市淘 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 艺、技术和设备。 符合 2 本市新建和改造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 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基本水平。 其 中,“一小时经济圈”和国家级开发区内的,应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预 计可达国内先进水平。 符合 3 工业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发展规划、 城乡总体 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新建有污染物排 放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项目选址九龙工业园 区, 符合园区总体规划。 符合 4 在长江、 嘉陵江主城区江段及其上游沿江河地 区严格限制建设可能对饮用水源带来安全隐 患的化工、造纸、印染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 重金属的工业项目。 在长江鱼嘴以上江段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 游 5 公里、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 5 公里、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 5 公里的 沿岸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剧毒 物质和持久性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范围 内的项目;不排放含有 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 (铅、汞、镉、铬和类金 属砷)的污染物 符合 5 在主城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以煤、重油为 燃料的工业项目; 在合川区、 江津区、 长寿区、 璧山县等地区严格限制新建、 扩建可能对主城 区大气产生影响的燃用煤、 重油等高污染燃料 的工业项目。 拟建项目使用清洁能源 电。 符合 6 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 新增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必须取得排污 指标,不得影响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完成。 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企业、 流 域和区域, 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 工业项目。 项目选址区域内环境质 量现状较好。 符合 7 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所在地大气、水环 境主要污染物现状浓度占标准值 90%―100% 的, 项目所在地应按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的 1.5 倍削减现有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所在地大气、水主 要污染物现状浓度未超 过 90% 符合 8 新增重金属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应落实污染物 排放指标来源, 确保国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 重金属排放总量按计划削减, 其余区域的重金 属排量不增加。 优先保障市级重点项目的重金 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 物。 符合 6 属污染物排放指标。 9禁止建设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 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安 全隐患。 符合 10 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 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资源环境绩效水平应达 到本规定要求。 项目污染物排放能够达 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 准。 符合 根据表 1-3 分析结果,评价认为项目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 3.3 与《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符合性分析与《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2018〕541 号)符合性 分析见表 1-4。 表表 1-4《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符合性分析表《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符合性分析表 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分析 全市 范围 内不 予准 入的 产业 1、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 2、烟花爆竹生产。 3、400KA 以下电解铝生产线。 4、单机 10 万千瓦以下和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 20 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火电机。 5、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6、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超过《重庆市工业项 目环境 准入规定》(渝办发〔2012〕142 号)限 值以及不符 合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区域布 局规定的工业 项目。在环境容量超载的区域(流 域)增加污染物排 放的项目。 7、不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重庆 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专项方案的通知》 (渝府 办发〔2016〕128 号)要求的环保、能耗、工艺与装 备标准的煤炭、钢铁、水泥、电 解铝、平板玻璃和 船舶制造等项目。 项目不属于不 予准入的产业。 符合 重点 区域 范围 内不 予准 入的 产业 1、四山保护区域内的工业项目。 2、长江鱼嘴以上江段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 20 公里、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 20 公里、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 20 公里范围内的沿 岸地区(江河50 年一遇洪水位向陆域一侧1 公里范 围内)的重金属(铬、镉、汞、砷、铅等五类重金属, 下同)、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3、 未进入国家和市政府批准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 区的化工项目。 4、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内, 燃煤火电、 化工、 水泥、采(碎)石场、烧结砖瓦窑以及燃煤锅炉等项 目。 5、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城区及其主导上风向 5 公 里范围内,燃煤电厂、水泥、冶炼等大气污染严重 项目不属于重 点区域不予准 入的产业 7 的项目。 6、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 地、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 等区域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其中,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 包括县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 验区;自然文化遗产地、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 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包括规划范围以内全部区域。 8、生态红线控制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 涉重金属排放项目。 9、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重化工 项目(除在建项目外)。 10、修改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指乌江、嘉陵江、 大宁河、阿蓬江、涪江、渠江)175 米库岸沿线至第 一山脊线范围内采矿。 11、外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长江、嘉陵江水域采砂。 12、主城区不符合“两江四岸”规划设计景观要求的 项目以及造纸、印染、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13、主城区内环以内工业项目;内环以外燃煤电厂 (含热电)、重化工以及使用煤和重油为燃料的工业 项目 14、主城区及其主导上风向 20 公里范围内大气污 染严重的燃煤电厂(含热电)、冶炼、水泥项目。 15、长江、嘉陵江主城区江段及其上游沿江河地区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以及存在严重环境安全 风险的产业项目。 16、 东北部地区和东南部地区的化工项目(万州区仅 限于对现有主体化工产业链进行完善和升级改造)。 限制 准入 类 1、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5 公里范围内, 除经 国家和市政府批准设立、仍在建设的工业园区外, 不再新布局工业园区(不包括现有工业园区拓展)。 2、大气污染防治一般控制区域内,限制建设大气 污染严重项目。 3、 其他区县的缺水区域严格限制建设高耗水的工业 项目。 4、合川区、江津区、长寿区、璧山区等地 区,严 格限制新建可能对主城区大气产生影响的 燃用煤、 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项目。 5、东北部地区、东南部地区限制发展易破 坏生态 植被的采矿业、建材等工业项目。 项目不属于限 制准入类范围 内。 符合 根据表 1-4 分析结果,项目满足《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 〔2018〕541 号)中相关规定。 8 3.4 与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 和准入的通知》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工渝发改工[2018]781 号号)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 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5。 表表 1-5 《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表《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表 要 求 具体内容项目情况 符合 性分 析 优 化 空 间 布 局 对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 工、纺织、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不得办理 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5 公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有序推进现有工业园区空间 布局的调整优化 项目不属于化 工、纺织、造 纸等存在污染 风险的工业项 目。 符合 新 建 项 目 入 园 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或者产业 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 区,下同)。对未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或在工业园区(工 业集聚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改建)的项 目,不得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项目位于九龙 园区。 符合 严 格 产 业 准 入 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项目, 严格限制造纸、 印 染、煤电、传统化工、传统燃油汽车、涉及重金属以及 有毒有害和持久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新建或改建上述 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政策和布局,依法办理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能源)节约等有关手续。 项目不属于所 列的过剩产能 和“两高一资” 项目。 符合 加 强 监 督 管 理 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区域内工业布局和项目准入严格 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我们将依 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项目符合区 域内工业布局 和准入条件。 符合 根据表 1-5 分析结果,项目满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 (渝发改工[2018]781 号)中相关规 定。 3.5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指南(试行,试行,2022 年版年版)》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符合性分 析见表 1-6。 9 表表 1-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指南(试行试行)》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 负面清单本项目符合性 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 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 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码头 和过长江通道项 目。 符合 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缦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 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 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自然保 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 符合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 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 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 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 目。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 水源一、二级保护 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 符合 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 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 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 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 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 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 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 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 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 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岸线保 护区,不在岸线保 留区内,不在《全 国重要江河湖泊水 功能区划》划定的 河段保护区、保留 区内。 符合 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千支流及湖泊新设、 改设或扩大排 污口。 本项目不设置地表 水排污口。 符合 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 332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 开展生产性捕捞。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 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 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 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拟建项目距离长江 的最近距离约 1.72km,项目不属 于重化工、纺织、 造纸等存在污染风 险的工业项目。 符合 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 扩建钢铁、 石化、 化工、 焦化、 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落后 产能项目。 符合 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 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严重 过剩产能行业的项 目。 符合 根据表 1-6 分析结果,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10 版)》中相关要求。 3.6 与《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与《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修订年修订)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7。 表表 1-7 与《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表与《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表 与项目相关的要求项目情况 符合 性 第三十八条 除在安全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 项目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 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不得在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以外 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或者扩建项目。 项目位于九龙园区符合 第四十八条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 害化的原则。禁止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实行 分类收集和密闭运输。 第五十条 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循环使用包装物、简装产品 等措施,减少使用包装材料和产生包装性废物。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 均得到有效收集、 利用和处置。 符合 根据表 1-7 分析结果,项目符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要求。 3.7 与《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与《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修订年修订)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8。 表表 1-8 与《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表与《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表 与项目相关的要求项目情况 符合 性 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压缩过剩产能, 淘汰落后产能。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除 必须单独布局以外,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入相应工业 园区。 项目不属于“两高”行 业、过剩产能,落后产 能。项目位于万州九龙 园区。 符合 市人民政府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和一般 控制区域。在重点控制区域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燃煤火 电、化工、水泥、采(碎)石场、烧结砖瓦窑以及燃煤 锅炉等项目;在一般控制区域限制投资建设大气污染 严重的项目。 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电。符合 有机化工、制药、电子设备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 造等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 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 用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法密闭的,应当 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 物产生量小,采取了污 染防治措施。 符合 由表 1-8 可知,项目符合《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 11 3.8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符合性分析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符合性见表 1-9。 表表 1-9 与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表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表 名称与项目相关的要求项目情况 符合 性 《大气 污染防 治行动 计划》 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项目不属于“两高” 行业和落后产能 符合 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 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 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 项目位于九龙园区符合 《重庆 市人民 政府关 于贯彻 落实大 气污染 防治行 动计划 的实施 意见》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 区循环化改造、循环型服务业、资源循环利用技 术产业化等示范工程。 项目属于汽车零部 件制造业, 产生的废 弃资源分类收集后 外售给废品回收站, 做到资源不浪费。 符合 主城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2017 年主城区基本淘 汰燃煤锅炉;主城以外的区的城市建成区禁止新 建 20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基本淘汰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县(自治县)城 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 燃煤锅炉, 鼓励淘汰 4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 炉。 项目不使用锅炉符合 由表 1-9 可知,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 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 3.9 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 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见表 1-10。 表表 1-10 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 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表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表 名称与项目相关的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 水污染 防治行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 符合 12 动计划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 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新建、改建、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 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 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行业建设 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项目不属于十大重 点行业 符合 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 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 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 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 学品仓储等设施。 项目为汽车零部件 制造业, 项目建设有 原料库房, 采取风险 防范措施及防渗处 理 符合 《重庆 市人民 政府关 于印发 贯彻落 实国务 院水污 染防治 行动计 划实施 方案的 通知》 在长江鱼嘴以上江段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 游 20 公里、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 20 公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 20 公里范围内的沿岸地区(江河 50 年一遇洪水 位向陆域一侧 1 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 建排放重金属(铬、镉、汞、砷、铅等五类重 金属,下同)、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的工业项目。 项目废水不排放重 金属、 剧毒物质和持 久性有机污染物 符合 严格控制影响库区水体的化学需氧量、氨氮、 总氮、总磷及重金属等污染物总量。新建、 改建、扩建涉及上述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并满足水环 境质量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工业 企业环境准入规定,取得排污权指标 项目位于万州经开 区九龙园区 符合 取缔“十一小”企业。 专项整治“十一大”重点行 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实行污染物等量 置换或减量置换 项目不在此范围内符合 由表 1-10 可知,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 3.10 与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见表 1-11。 表表 1-11 与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 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表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表 名称与项目相关的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 土壤污染 防治行动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 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 石油加工、 化 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 项目位于九龙园区,且不属 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 工、化工、焦化、电镀、制 符合 13 计划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 新 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革等行业企业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在开展 环境影响评价时, 要增加对土壤环境 影响的评价内容, 并提出防范土壤污 染的具体措施 本次开展了土壤环境影响 评价,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 施 符合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全面整治尾 矿、 煤矸石、 工业副产石膏、 粉煤灰、 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 以及脱硫、 脱硝、 除尘产生固体废物 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等设施, 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 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由相关 企业回收利用 符合 《重庆市 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 重庆市贯 彻落实土 壤污染防 治行动计 划工作方 案的通 知》 新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应在工业园 区内选址建设。 禁止在生态红线控制 区、 生态环境敏感区、 人口聚集区新 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 项目废水不排放重金属;项 目不在生态红线控制区、生 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 符合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 置,工业园区(组团)应建设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由相关 企业回收利用 符合 由表 1-11 可知,项目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 3.11 与万州区与万州区“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万州经开区九龙园,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万州区已划定的生态 保护红线区域内。 根据三线一单智检报告(见附件),拟建项目位于万州重点管控单元-长江晒网 坝万州城区段,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50010120004,万州重点管控单元-长江晒 网坝万州城区段符合性分析见表1-12。 表表 1-12 万州重点管控单元万州重点管控单元-长江晒网坝万州城区段符合性分析长江晒网坝万州城区段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类型 ZH50010120004 万州重点管控单元-长 江晒网坝万州城区段 重点管控单元 管控要 求层级 管控类型管控要求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符合性分 析结论 单元管 控要求 空间布局 约束 利用绿化隔离带分隔工业园区与 城市居住用地。 拟建项目所在园区 利用绿化隔离带分 隔工业园区与城市 符合 14 居住用地。 污染物排 放管控 1.大气污染: ①逐步推进区域内产生废气企业 的清洁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 放量。 ②淘汰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车 辆,推广新能源车船等措施少大 气污染物排放。 2.水污染: 加强对九龙园化工产品运输过程 以及船舶清洗行为的管理。 1.拟建项目可以达到 清洁生产国内先进 水平; 2.不涉及。 符合 环境风险 防控 1.生态环境: 加强对化工生产原料 运输、储存、生产过程的管理, 防止其泄漏,威胁周边生态环境。 2.土壤环境: 加强对土壤监管重点 企业生产活动的督查。 1.拟建项目不属于对 土壤高风险污染的 企业; 2.项目不属于土壤重 点监管企业。 符合 资源开发 利用效率 加快对污染地块的恢复治理,提 高土壤的安全利用率。 拟建项目在现有厂 房内扩建项目,不涉 及土壤恢复。 符合 综上,拟建项目符合所在行政区域万州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3.12 与《挥发性有机物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提出: “(九)涂料、 油墨、 胶粘剂、 农药等以 VOCs 为原料的生产行业的 VOCs 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鼓励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水基型、无有机溶剂 型、低有机溶剂型的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等的生产和销售;鼓励采用密闭一体化 生产技术,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类收集后处理。(十)在涂装、印刷、粘 合、工业清洗等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 VOCs 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鼓 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根据涂装 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 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 应尽量避免无 VOCs 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在印刷工艺中推广使用水 性油墨,印铁制罐行业鼓励使用紫外光固化(UV)油墨,书刊印刷行业鼓励使用预 涂膜技术;鼓励在人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 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在复合膜的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 淘汰以三氟三氯乙烷、甲基氯仿和四氯化碳为清洗剂或溶剂的生产工艺。清洗过 15 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宜密闭收集,有回收价值的废溶剂经处理后回用,其他废溶剂 应妥善处置;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 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 排放。” 拟建项目涉及喷漆工序,由于产品使用水性涂料无法满足质量要求,故必须 使用油性涂料;但对喷涂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采用“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 化燃烧”技术进行处理,其处理效率可达 70%以上尽可能减少了 VOC 等污染物的 无组织排放与逸散。 整体来看,拟建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是相符合 的。 3.13 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符合性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符合性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对 VOCs 物料的储 存、转运、使用过程提出了相关的管理要求。拟建项目所采取的措施与该文件的 符合性对比分析详见表 1-13。 表表 1-13拟建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符合性分析 序 号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拟建项目情况 符 合 性 1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 罐、储库、料仓中。 拟建项目的 VOCs 物料主要 为涂料、稀释剂等物料,均采用 桶装的形式密封包装。 符 合 2 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 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 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 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拟建项目设置有专门的原料 (涂料、稀释剂等)仓库用于存放 VOCs 物料, 为密闭设计, 不受雨 淋和阳光照射,地面进行了防渗 处理。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在 非取用时,均及时加盖封口保持 了密封。 符 合 3 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 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 密闭容器、罐车。 拟建项目液态 VOCs 物料(涂 料、稀释剂等)采用密闭容器进行 运输、转移。 符 合 4 VOCs 物料混合、搅拌、研磨、造粒、切片、 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以及含 VOCs 产品的包装 (灌装、 分装)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 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 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 拟建项目注塑机设置集气 罩,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有机废气 处理装置 符 合 16 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5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 VOCs 产 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 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 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拟建项目注塑级喷涂无法全 密闭,均在废气产生处采取了废 气收集措施,废气经收集后进入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 符 合 6 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中,在 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 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作业中应采用 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 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 拟建项目注塑工序无法密 闭,在废气产生处采取了废气收 集措施,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有机 废气处理装置 符 合 7 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和 含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 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 于 3 年。” 拟建项目针对涂料、稀释剂等物 料的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 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信息均建 立有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为 3 年。 符 合 8 对于工艺过程排放的含 VOCs 废水、集输系 统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a、采用密闭管道输送, 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b、 采用沟渠输送,若敞开液面上方 100mm 处 VOCs 检测浓度≥200μmol/mol,应加盖密闭,接入口和 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 拟建项目含喷漆喷淋废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符 合 9 含 VOCs 废水储存、处理设施敞开液面上方 100mm 处 VOCs 检测浓度≥200μmol/mol,应符合 下列规定之一:a、采用浮动顶盖;b、采用固定 顶盖,收集废气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c、 其他有效措施。 拟建项目含喷漆喷淋废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符 合 10 泵、 压缩机、 搅拌器(机)、 开口阀或开口管线、 泄压设备、取样连续系统至少每 6 个月检测一次; 法兰及其他链接、其他密封设备至少每 12 个月检 测一次。 拟建项目不涉及 VOCs 物料 的储罐和输送管道,故不涉及泵、 压缩机、搅拌器(机)、开口阀、开 口管线、泄压设备等。 符 合 11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 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 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 VOCs 废气收集处理 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16297 或相关行业排放 标准的规定。 拟建项目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将严格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 行;所有废气支管均采用密闭设 计, 在负压下运行。 VOCs 废气处 理系统污染物的排放均排放标准 的规定。 符 合 3.14与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环大气[2020]33号号)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14《《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符合性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符合性 方案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 VOCS 产生 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 本项目使用 的 油 漆 属 符合 17 建筑用外墙、工业防护涂料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准备工作, 在标准正式生效前有序完成切换,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环境空气质 量改善需要提前实施。 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 将全面使用符合国 家要求的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 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 成分、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 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 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 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 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的工序, 可不要求 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家具、 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 于低 VOCs 含量油漆。 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 制标准》, 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各地要加 大标准生效时间、涉及行业及控制要求等宣贯力度,通过现场指 导、组织培训、新媒体信息推送、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督促 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 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 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 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对达不到要求的加快整改。指导企 业制定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 细化到具体工序和生产环节, 以及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 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生产。 项目喷漆废 气经收集处 理达标后排 放。 符合 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 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 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 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 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米 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 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 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 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 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 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 在生产设备停止、 残留 VOCS 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 废气处理系统 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 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 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企 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 征、VOCS 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 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 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 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 项目喷漆车 间采用全封 闭式负压车 间,喷漆废 气经过喷淋 + 过 滤 棉 + 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 处理达标后 排放。 符合 18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2.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碳纤维作为一种高性能结构材料有新材料之王的美誉,已经在航天航空、汽 车工业、医疗器械、轨道交通等领域取得应用。碳纤维是一种纤维结构材料,但 是其力学性能却要优于多数结构材料,以常用 T300 碳纤维为例。其抗拉强度能 够达到 3500MPa,是钢的数倍。碳纤维材料的比强度和比模量综合指标要优于现 有结构材料,还具备部分金属材料所没有的剪切强度以及弯曲强度。 碳纤维车身的优势是其刚性强度较为大,质地硬实不易变形,并且碳纤维车身 的自重较为小,能够进一步减少汽车的油耗,发展前景广阔。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建设碳纤维复合材料 轻量化零部件成型制造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 境保护部令第44号),该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2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总占地面积 80 亩,新建厂房 30000m2,配套建设相关设施设备。自主研发碳 纤维复材轻量化工艺成型核心装备,集成高压注射装置,缠绕编制设备,数控切 割设备,数控加工设备及自动化传送检测装置,建设碳纤维复材轻量化零部件形 成制造工厂,打造碳纤维基地。形成年产碳纤维复材轻量化零部件 12-15 万件的 能力。 本次评价内容包含本次评价内容包含:: 利用项目现有厂房的利用项目现有厂房的 3-4#和和 3-5#厂房建设碳纤维复合材厂房建设碳纤维复合材 料轻量化零部件成型制造项目料轻量化零部件成型制造项目,,形成年产碳纤维复材轻量化零部件形成年产碳纤维复材轻量化零部件 12-15 万件的万件的 能力能力,,剩下的部分纳入后期环评。剩下的部分纳入后期环评。本次项目基本组成内容见表 2-1。 表表 2-1项目组成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内容一览表 项目分类主要内容及规模备注 主 体 工 程 成型车间 固化成型生产线:建筑面积 3287.84m2,位于 3-5#厂房,布 设 1 条生产线, 主要为冷库、下料机、贴纱区、预制成型区、 热压罐区等。 厂 房 依 托,设备 新建 注胶成型生产线:布设 1 条生产线,位于 3-4#厂房,布置注 胶机、开模等设施,面积约 500m2 19 涂装车间 建筑面积 1148m2,设置 1 间打磨间、1 间喷漆房、1 间调漆 房、两间烘干房,两间静置房。位于 3-4#厂房。 厂 房 依 托,设备 新建 公 用 工 程 给水水源来自市政给水。依托 排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标 后排入九龙园区污水处理厂。 依托 供配电由市政供电,年用电量约 100 万度。依托 辅 助 工 程 办公室2 层建筑,建筑面积约 1000m2。依托 储 运 工 程 原料仓库位于 3-4#厂房冷库,面积约 25m2,新建 漆料仓库位于 3-5#厂房,面积约 30m2,新建 产品仓库位于 3-5#厂房,面积约 50m2,新建 其他原辅 料仓库 位于 3-5#厂房,面积约 50m2,新建 环 保 工 程 废水 拟建项目不新增员工, 无生活污水排放, 喷漆用水循环使用, 定时补充,废水不外排。 依托 废 气 粉尘 干式打磨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去 除效率 99%,尾气通过一根高 15m 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 编号 DA002) 新建 喷漆 调漆废气、涂装废气、烘烤废气经密闭抽风收集后合并通过 1 套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催化燃烧处理, 收集效率 95%,去除效率 90%,尾气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 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排气筒) 新建 注胶 注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1 套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 的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去除效率 70%,尾气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3 排气筒); 新建 固化 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1 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去 除效率 30%,尾气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 号:DA004 排气筒); 新建 固 废 一般 工业 固体 废物 暂存 区 依托现有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面积约 50m2。依托 危险 废物 暂存 区 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面积约 50m2。依托 生活 垃圾 交环卫部门处理依托 风险化学品仓库、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喷漆依托 20 房、调漆房、烘烤房采取重点防渗;成型加工区、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仓库采取一般防渗。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隔声、减震 、消声等措施。新建 2.3 产品方案产品方案 项目建成后,碳纤维复材轻量化零部件 12-15 万件,本次按照 15 万件进行评 价。具体生产规模详见表 2-2。 表表 2-2生产规模一览表生产规模一览表 产品名称外形尺寸(cm) 单个喷涂面积 (cm²) 数量(件)喷涂面积(m2) 前唇173*55*124799cm²450025.2 左进气口 风刀上 17*4*1.864cm²450027.45 左进气口 风刀下 14*4*1756cm²400024.4 左进气口 粘接片 17*1.5*0.861cm²400025.6 右进气口 粘接片 17*1.5*0.861cm²400022.4 右进气口 风刀上 17*4*1.864cm²4000196.8 右进气口 风刀下 14*4*1756cm²4000124 中网饰条112*12*11492cm²4500139.5 左雾灯饰 条 69*9.5*5.7310cm²100006300 B 柱12*40*13310cm²4000136.8 后唇156*23*416300cm²4000143.2 左排气装 饰管(缺口) Ø11*13342cm²4500153.9 排气装饰 管(无缺) Ø11*13358cm²3500125.3 右排气装 饰管(缺口) Ø11*13342cm²4000366 排气装饰 管(无缺) Ø11*13358cm²4000188 尾翼120*14*3.6915cm²3000141 左右后视 镜壳 24*14*13470cm²3500174.3 21 C 柱24*50*13470cm²100001146 左侧裙风 刀 32*4*7498cm²3000149.4 PDCPD 左 侧裙 89*13*91146cm²100001146 右侧裙风 刀 32*4*7498cm²3000119.7 PDCPD 右 侧裙 89*13*91146cm²4500243 左后包角 风刀 28*3.2*6.5399cm²3000119.7 PDCPD 左 后唇包角 42*8*9540cm²3000162 右后包角 风刀 28*3.2*6.5399cm²120008040 PDCPD 右 后唇包角 42*8*9540cm²80002160 名爵尾翼136*41*206700cm²5000750 大板簧92*34*102700cm²450025.2 小板簧82*33*61500cm²450027.45 合计/26914cm²15000027177 2.4 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2-3。 表表 2-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 号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 (台) 用途备注 固化成型生产线 1数控裁切机CB03E-2516-RM1(成型)原材料裁切新增 2热压罐∅ 2000*40001热成型设备新增 3单面真空预型 机 800*500mm2 预型设备新增 4深度单面真空 预型机 2000*800mm2 预型设备新增 5 打磨机2500*1400*800mm5 产品喷砂粗化新增 6空压机2500T1模压新增 7模温机90KW1模具控温新增 注胶成型生产线 1高压注胶机20~200g/S2注胶新增 22 2模温机90KW1控温新增 3机器人进出料 装置 按件重 15 公斤 1出料新增 喷漆部分 1涂装喷漆台3000*2000*2500mm2产品喷漆工作台新增 2喷漆房10.5m*10.5m*2.45m1 间喷漆新增 3烘干房4.5m*3m*2.2m2 间烘干新增 4调漆房3.1m*2.4m*2.45m1 间调漆新增 5静置房4.5m*3m*2.2m2 间静置新增 6 喷枪W-71(1.3 口径)2 液体手持式静电辅助 喷枪,喷涂速率为 0.39kg/min。 新增 注:模具由汽车厂商提供,本项目仅使用模具,不涉及生产及维修工作,使用完成由汽车 厂商回收。 2.5 原辅材料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2-4。 表表 2-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序号类别 名称单位年耗量 包装规格 最大储存量备注 1 原料 3k 斜纹布平方米12600 卷筒/纸箱 1500 平方米新增 2300g 仿 3k 斜纹玻布平方米17800 卷筒/纸箱 200 平方米新增 3UD 碳纤维预浸料平方米4300卷筒/纸箱 500 平方米新增 4斯库林布平方米1000卷筒/纸箱 100 平方米新增 5350g 单向玻布平方米2000卷筒/纸箱 200 平方米新增 615g 湿碳毡平方米1700卷筒/纸箱 200 平方米新增 715g 干碳毡平方米1500卷筒/纸箱 200 平方米新增 8硅胶KG200卷筒/纸箱20KG新增 9油漆底漆t2.25铁桶60 升新增 10高光镜面清漆(面漆)t2.25铁桶60 升新增 11固化剂t1.5铁桶60 升新增 12稀释剂t1.5铁桶60 升新增 13水性漆t3.86铁桶60 升新增 14 辅料 环氧树脂胶t85胶桶60 升新增 15脱模剂Kg44瓶装100 瓶新增 2.6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原辅材料中主要物质理化性质见表 2-5。 23 表表 2-5 涂料、环氧树脂成分及含量表涂料、环氧树脂成分及含量表 油漆成分占比%本次评价取值% 油性油漆(底漆和面漆基本一致) 油漆 乙酸正丁酯10-2513.5 2-庚酮5-1515 轻芳烃溶剂石脑油(石油)5-1515 4-甲基-2-戊酮2.5-1010 甲苯10-2020 二甲苯10-2020 乙酸-1-甲氧基-2-丙基酯0.1-11 癸二酸甲基-1,2,2,6,6-五甲基-4-哌啶酯<11 癸二酸双(1,2,2,6,6-戊甲基-4-哌啶基)酯<11 3-(2H-苯并三唑-2-基)-5-(1,1-二甲基乙基)-4-羟 基-苯丙酸-C7-9(支链与直链)烷基酯 0.1-11 丙酮0.1-11 2-甲基-2-丙醇0.1-11 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酸酯<0.50.5 稀释剂 二甲苯*60-8080 丁醇20-4020 固化剂 HDI70-8080 二甲苯15-2020 水性油漆 水性漆 丙烯酸树脂8080 异丙醇10-1515 水18-255 环氧树脂胶 环氧树脂双酚 A 型环氧树脂100100 脱模剂 脱模剂 α-异十三烷基-ω-羟基-聚(氧-1,2-乙二 基)磷酸铵 1515 α-异十三烷基-ω-羟基-聚(氧-1,2-乙二 基)磷酸铵 8585 喷漆量计算公式: m=ρδs×10-6/(NV·ε) 其中:m-油漆总用量(t/a);ρ-油漆密度(g/cm3);δ-涂层厚度(μm); S-涂装总面积(m2/年);NV-油漆中的固体份(%);ε-上漆率(%)。 ①工件喷涂面积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 15 万件产品。根据产品尺寸核算,单次总喷 涂面积为 27177m2,喷漆方式为一底一面,总涂装面积 54354m2。其中水性漆喷涂 面积约 20000m2。油性漆喷涂面积 34354m2。 24 ②水性漆用量核算 水性漆与水按照 2:1 混合调漆,调漆工序在调漆房内进行,水性漆喷漆为 1 道底漆,1 道面漆,涂层厚度共为 30μm,喷涂面积为 20000m2/a,密度: 0.99±0.04g/cm3, 密度取 1.03g/cm3计算。 配成后非甲烷总烃含量 10%, 水分 36.7%, 固份含量约为 53.3%。 表表 2-7 水性漆用量计算参数一览表水性漆用量计算参数一览表 水性漆 水性成品漆 密度(g/cm3) 涂层厚度 (μm) 年喷涂总面 积(1底1面) (m2) 调配后水 性漆中固 份比例 上漆率 调配后即用 漆量(t/a) 底漆1.03301000053.3301.93 面漆1.03301000053.3301.93 经核算,项目水性成品漆用量 3.86t/a,其中水性漆用量约为 2.57t/a。 ③油性漆面漆底漆及相关固化剂、稀释剂 建设项目油性漆、稀释剂、固化剂按 3:1:1 进行调漆至成品漆,调漆工序在 调漆房进行。喷涂面积为 34354m2/a,调成后油性成品漆的挥发分含量为:40.4%、 固分含量为 59.6%,喷漆附着率按 30%计,调成后的油性成品漆漆膜密度按 1.3g/cm3计,详见下表。配成后非甲烷总烃含量 18.4%,甲苯含量 6%,二甲苯含 量 16%,固份含量约为 59.6%。 表表 2-8 油性漆用量计算参数一览表油性漆用量计算参数一览表 油性漆 油性成品漆 密度(g/cm3) 涂层厚度 (μm) 年喷涂总 面积(1底1 面)(m2) 调配后油 漆中固份 比例 上漆率 调配后即用 漆量(t/a) 底漆1.3301717759.6303.75 面漆1.3301717759.6303.75 经核算,项目油性成品漆用量约为 7.5t/a,则油漆用量约 4.5t/a、稀释剂用量 为 1.5t/a、固化剂用量 1.5t/a。 参照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38597-2020)中表 1 和表 2 中相关数据, 建设项目使用到的水性漆和油性成品漆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含量涂料。具体数字见下表: 表表 2-9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25 涂料类别产品类别主要产品类型限量值(g/l) 建设项目涂料挥 发分含量(g/l) 是否符合 水性涂料其他-≤250150符合 油性涂料 工业防护涂 料 工程机械和农 业机械涂料 ≤480364符合 2.7 劳动定员和工作时间劳动定员和工作时间 本项目为改扩建,不新增员工,年工作天数 300 天,采用二班制,每班 8h, 夜间不生产。 2.8 总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万州区九龙园区,全年主导风向北西北,厂区由三块区 组成,区域之间通过规划园区道路相连,东部区域布置办公楼、零部件车间等。 本项目位于零部件车间厂房内,污水处理站位于项目北侧,废气处理系统位于零 部件车间外侧,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项目北侧。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2.9 工艺流程工艺流程(固化成型工艺固化成型工艺) 拟建项目的异形件碳纤维制品采用外购的碳布、环氧树脂胶。通过环氧树脂 胶进行铺贴,通过热台模压成一定形状后通过机器人转冷台打开模具,取出初步 产品进行修边,再将初步产品通过涂装后烘烤,最后将工件进行装配检验合格后 入库。生产过程中具体的生产工艺包括: 1.贴铺 将预浸碳纤维贴铺到模具上。该工序会产生:噪声 、固废 2.固化成型 将铺贴后的模具放到固化炉内,通过冷热一体模压成型炉进行入模后上成型 台进气五段脉冲然后加热固化后下热成型台。采用电加热导热油的方式加热,温 度约 80℃,持续时间 2 分钟。 3.开模自然冷却 将下热成型台的高温模具上冷台进行冷却后从模具取出成型产品。模具由汽 车厂商提供。该工序会产生:噪声。 4.修边 对成型产品进行边角的修剪。该工序会产生:粉尘、边角料、噪声 26 5.打磨 修边后的成型产品在进行涂装前还需要打磨,以增加涂装的附着率,打磨为 干式打磨。该工序会产生:干式打磨粉尘、噪声 6.调漆 将外购的油性漆、稀释剂、固化剂进行人工调漆;将外购的水性漆进行人工 调漆为喷漆工序做准备,调漆工序在密闭的调漆房(1 间)内进行,水性漆和油性漆 分开时间调漆。该工序会产生:油性漆、稀释剂、固化剂废弃包装桶、水性漆废 弃包装桶、油性漆调漆废气、水性漆调漆废气 7.喷底漆 涂装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采用吸上式喷枪对工件进行人工喷涂,为干式 喷涂,吸上式喷枪的涂料罐位于喷枪的下部,涂料喷嘴一般较空气帽的中心孔稍 向前凸出,压缩空气从空气帽中心孔,即涂料喷嘴的周围喷出,在涂料喷嘴的前 端形成负压,将涂料从涂料罐内吸出并雾化。喷嘴口径 1.3mm,喷涂距离约为 200mm,喷涂厚度约为 30um,喷涂的过程中会产生漆雾,一部分收集至废气装置 处理,一部分散落在喷漆房内形成漆渣。工作完成后会对喷枪进行清洗,使用水 性漆后喷枪通过水进行清洗,使用油性漆后喷枪通过稀释剂进行清洗。该工序会 产生:漆渣、油性漆喷漆废气、喷枪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漆废气 8.烘烤 烘烤在密闭的烘烤房内进行,将涂装后的半成品通过烘烤,烘烤使用电能作 为能源,加速烘干漆面。该工序会产生:油性漆烘烤废气、水性漆烘烤废气 9.打磨 烘干后的成型产品在进行面漆涂装前还需要打磨,以增加涂装的附着率,打 磨为干式打磨。该工序会产生:干式打磨粉尘、噪声 10.喷面漆 涂装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采用吸上式喷枪对工件进行人工喷涂,为干式 喷涂,吸上式喷枪的涂料罐位于喷枪的下部,涂料喷嘴一般较空气帽的中心孔稍 向前凸出,压缩空气从空气帽中心孔,即涂料喷嘴的周围喷出,在涂料喷嘴的前 27 端形成负压,将涂料从涂料罐内吸出并雾化。该工序会产生:漆渣、油性漆喷漆 废气、喷枪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漆废气 11.烘干 烘烤在密闭的烘烤房内进行,将涂装后的半成品通过烘烤,烘烤使用电能作 为能源,加速烘干漆面。该工序会产生:油性漆烘烤废气、水性漆烘烤废气 12.检验入库 检验不合格产品回收外售废品公司,合格产品包装入库。 28 原料 模具贴铺 修边 固化成型 开模自然冷却 检验入库 烘烤 打磨 喷底漆调漆 噪声、固废 噪声 噪声、固废、废气 噪声、废气 噪声、固废、废气 噪声、固废、废气 废气 固废 图图 2-1 固化成型类产品工艺流程图固化成型类产品工艺流程图 脱模剂 打磨 喷面漆 噪声、固废、废气 噪声、废气 烘烤 废气 29 脱模剂 原料 模具贴铺 修边 注胶成型 开模自然冷却 检验入库 烘烤 打磨 喷底漆调漆 噪声、固废 噪声 噪声、固废、废气 图图 2-2 注胶成型类产品工艺流程图注胶成型类产品工艺流程图 噪声、废气 噪声、固废、废气 噪声、废气 环氧树脂 噪声、固废、废气 废气 固废 打磨噪声、废气 喷面漆 噪声、固废、废气 烘干废气 30 2.10 工艺流程工艺流程(注胶工艺注胶工艺) 项目采用 HP-RTM 技术,是近年来推出的一种应对大批量生产高性能热固性复合 材料零件的新型 RTM 工艺技术。它采用预成型件、钢模,真空辅助排气,高压混合注 射和在高压下完成树脂对纤维的浸渍和固化的工艺,实现低成本、短周期(大批量)、高 质量生产。 1.贴铺 将干碳纤维贴铺到模具上。该工序会产生:噪声 、固废 2.注胶 将铺贴后的模具放到注胶机内,通过注胶机进行入模后注胶,采用电加热方式, 温度约 140℃。该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噪声 3.冷台开模 将下热成型台的高温模具上冷台进行冷却后从模具取出成型产品,模具由汽车厂 商提供。 4.修边 对成型产品进行边角的修剪。该工序会产生:边角料、噪声 5.打磨 修边后的成型产品在进行涂装前还需要打磨,以增加涂装的附着率,打磨为负压 干式打磨。该工序会产生:干式打磨粉尘、 噪声 6.调漆 将外购的油性漆、稀释剂、固化剂进行人工调漆;将外购的水性漆进行人工调漆 为喷漆工序做准备,调漆工序在密闭的调漆房(1 间)内进行,水性漆和油性漆分开时间 调漆。该工序会产生:油性漆、稀释剂、固化剂废弃包装桶、水性漆废弃包装桶、油 性漆调漆废气、水性漆调漆废气。 7.喷底漆 涂装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采用吸上式喷枪对工件进行人工喷涂,为干式喷涂, 吸上式喷枪的涂料罐位于喷枪的下部,涂料喷嘴一般较空气帽的中心孔稍向前凸出, 压缩空气从空气帽中心孔,即涂料喷嘴的周围喷出,在涂料喷嘴的前端形成负压,将 31 涂料从涂料罐内吸出并雾化。喷嘴口径 1.3mm,喷涂距离约为 200mm,喷涂厚度约为 30um,喷涂的过程中会产生漆雾,一部分收集至废气装置处理,一部分散落在喷漆房 内形成漆渣。工作完成后会对喷枪进行清洗,使用水性漆后喷枪通过水进行清洗,使 用油性漆后喷枪通过稀释剂进行清洗。该工序会产生:漆渣、油性漆喷漆废气、喷枪 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漆废气 8.烘烤 烘烤在密闭的烘烤房内进行,将涂装后的半成品通过烘烤,烘烤使用电能作为能 源,加速烘干漆面。该工序会产生:油性漆烘烤废气、水性漆烘烤废气 9.打磨 烘干后的成型产品在进行面漆涂装前还需要打磨,以增加涂装的附着率,打磨为 干式打磨。该工序会产生:干式打磨粉尘、噪声 10.喷面漆 涂装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采用吸上式喷枪对工件进行人工喷涂,为干式喷涂, 吸上式喷枪的涂料罐位于喷枪的下部,涂料喷嘴一般较空气帽的中心孔稍向前凸出, 压缩空气从空气帽中心孔,即涂料喷嘴的周围喷出,在涂料喷嘴的前端形成负压,将 涂料从涂料罐内吸出并雾化。该工序会产生:漆渣、油性漆喷漆废气、喷枪清洗废水、 水性漆喷漆废气 11.烘干 烘烤在密闭的烘烤房内进行,将涂装后的半成品通过烘烤,烘烤使用电能作为能 源,加速烘干漆面。该工序会产生:油性漆烘烤废气、水性漆烘烤废气 12.检验入库 检验不合格产品回收外售废品公司,合格产品包装入库。 32 图图 2-3 水性漆平衡水性漆平衡单位:单位:t/a 33 图图 2-4 油性漆平衡油性漆平衡单位:单位:t/a 34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2.11、原有项目情况、原有项目情况 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东机械公司”)是一家以研发、 生 产、销售液压成型设备为主,同时生产汽车零部件、铸造产品的国有控股中 型企业,现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一重庆江东机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和 重庆江东金属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四川江东机械厂,始建于 1937 年,于 2000 年迁入重庆市万州区五桥百安坝,是目前国内锻压机械行业知名企业, 曾先后被评为“中国机械工业优秀企业”、“中国机械工业最具竞争力品牌”, 江东商标为重庆市著名商标,液压机系列产品为“重庆名牌产品”。 重庆江东金属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原为重庆江东机械有限 责任公司的铸造分厂,于 2007 年 4 月注册成为独立公司。目前重庆江东金属 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环保仍由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重庆江东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四川南浦机械厂, 于 1995 年迁 入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厦门路 1128 号。 重庆江东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 4 月注册成为独立公司。 万州区历经十余年城市发展,江东机械公司周围逐渐建成居民住宅,企 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废气、废水及其它污染给城市环境及周围居民的 生活带来负面影响,同时各种原辅材料及产品的运输等大量物流也给城市交 通和建设带来巨大的压力;另方面,近年来,我国汽车、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 工业的快速发展,极大的带动了液压机行业的发展,对液压机等先进装备有 重大的市场需求。在此背景下,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响应政府的 号召和服务于城市规划与建设,并应市场所需,在基于自身战略定位及发展 的前提下,对两个子公司进行资产整合,整合后以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 司的名义整体搬迁至重庆市万州区九龙工业园( 原重庆市万州盐气化工园)重 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能产业智能改造建没项目分两期实施。 现有项目总投资 151329 万元,总占地面积为 219102m2(433.6 亩),建筑 占地 97443.10m2,总建筑面积为 112322.36m2,项目建设 12 栋厂房,其中液压 35 机制造车间、转造车间、模具车间、模型车间、连杆车间 1 和零部件车间 1 等 6 栋厂房作为本项目生产车间,其余 6 栋厂房为二阶段预备厂房:公用及辅 助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循坏冷却水系统、配电房、空压机室、气排间等:环 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一般工业固废 暂存场及危险废物 暂存场等:储运工程包括钢材库、外协外购件库以及各厂房内部原材料库、成 品仓库和化学品库:办公及生活设施包括办公用房和员工休息区等。年产各类 液压机 450 台、铸件 20000t、汽车零部件 1750 万件、汽车冲压模具 300 套的 生产能力。 2.12 原有项目环保手续落实情况:原有项目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资料,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能产业化 智能改造一期一阶段项目(以下简称“原有项目”)于 2017 年 6 月编制了环境影 响报告表(报批稿), 并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 原重庆市万州区环境保护局以“渝 (万)环准〔2017〕102 号”文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2.13 竣工环保验收竣工环保验收 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委托重庆绿政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开展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能产业化智能改造建设一期一阶段 项目中已竣工生产工序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验收内容包含车零部件连杆工厂、 汽车零部件热成形工厂、汽车零部件液压成形工厂、铸造车间、零部件车间 2 中的复合材料 LFT-D 生产线、内高压件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 项目投产至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收到环保投诉。 2.14 排污许可证情况排污许可证情况 2022 年 2 月,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国家排污许可证,排污 许可证编号:91500101207952455J001Z。 2.15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 鉴于现有工程未完全竣工投产,仅部分生产线通过环保验收投产,因而 本次核算现有工程排放量按照原环评许可量核算,原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 量见下表。 36 表表 2-10 现有工程废气产排情况现有工程废气产排情况 污染源排气量 m3/h污染物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速率 kg/h 产生量 t/a治理措施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排放量 t/a 模烘干房 SO226.50.06 经排气筒排 放 26.50.06 NOx39.90.09639.80.096 烟尘13.30.03613.30.036 铸件车间退 火 SO226.50.06 经排气筒排 放 26.50.3 NOx39.80.09639.80.48 烟尘13.30.03613.30.18 零部件车间 退火 SO226.50.06 经排气筒排 放 26.50.4 NOx39.80.09639.80.64 烟尘13.30.03613.30.24 液压机打磨30000粉尘100030120布袋除尘器200.62.4 铸造打磨60000粉尘100060240布袋除尘器201.24.8 连杆打磨40000粉尘10004080布袋除尘器200.81.6 液压机 1# 喷漆房 40000 漆雾15.20.6081.216 水旋+过滤 棉+活性炭 1.520.0610.122 二甲苯63.72.5485.09615.930.6371.274 非甲烷总烃102.94.1168.23225.731.0292.058 液压机 2# 喷漆房 30000 漆雾20.30.6091.2162.030.0610.122 二甲苯84.92.5475.09621.230.6371.274 非甲烷总烃137.24.1168.23234.311.0292.058 铸造车间喷 漆房 80000 漆雾23.751.97.62.380.190.76 二甲苯39.813.18512.749.950.7963.185 非甲烷总烃64.315.14520.5816.081.2865.145 熔化炉10000烟尘237.52.3759.5布袋除尘器11.90.1190.475 浇铸40000 粉尘131.955.27821.112烟尘过滤器 +等离子+光 催化 13.20.5282.111 甲苯1.460.0590.2340.150.0060.023 非甲烷总烃36.81.4735.8883.680.1470.588 混砂20000 甲醛300.61.2布袋除尘器 +活性炭 90.180.36 粉尘1252.5537.50.750.25 落砂、破碎160000粉尘332.153.13212.5布袋除尘器16.612.65710.625 37 喷丸涂油机5000 粉尘800416布袋除尘器 +活性炭 400.20.8 非甲烷总烃1000.52300.150.6 挤出机1000非甲烷总烃330.030.132活性炭100.010.04 无组织排放 液压机车间/ SO20.060.06 NOx0.0960.096 烟尘2.4722.472 二甲苯0.2080.208 非甲烷总烃0.3360.336 氯化氢0.0280.028 铸造车间/ 烟尘3.5563.556 二甲苯0.260.26 非甲烷总烃0.420.42 零部件车间/非甲烷总烃0.0150.015 表表 2-11 现有工程废水产排情况现有工程废水产排情况 污染源污染物产生浓度 mg/m3产生量 t/a治理措施排放浓度 mg/m3排放量 t/a 生产废水 22565m3/a COD60012.79 隔油+调节池+絮 凝沉淀+生化处理 4808.884 SS50010.533805.58 石油类400.3200.152 LAS400.3200.152 氨氮300.45250.374 动植物油400.6300.449 38 表表 2-12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排放情况现有工程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废物类别产生量 t/a类别处理方式 钢材边角料723.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外售给废品公司废泡沫163.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塑料边角料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焊渣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城市一般工业固 废处置场废铁丸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铁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用于熔化炉 熔化废渣373.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交由建筑公司综合 利用 废砂22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集成灰677.93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14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废切削液9危险废物 交由重庆睿林环保 工程有限公司收运 处理 废棉纱2危险废物 废液压油35危险废物 废锂基脂10危险废物 淬火油渣20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146.8危险废物 废过滤棉9危险废物 漆渣24.2危险废物 油漆桶7危险废物 污泥5危险废物 2.16 主要环境问题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现场踏勘,原有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危险废物暂存间未按照相关要求落实。 “以新带老”的整改措施: 项目危废间位于车间东侧,地面应当采用三布五涂防腐防渗处理,满足 “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房间内修建集液池,危险废物暂存 间应当设置单独的房间,并上锁,设置警示标牌;危险废物的堆放方式应满 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相关要求。 39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1、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位于万州经开区九龙园区,根据《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 定》 (渝府发[2016]19 号), 拟建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SO2、NO2、PM10、 PM2.5、CO 和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1)达标区判定 对万州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为 SO2、NO2、PM10、 PM2. 5、CO 和 O3六项污染物,数据来源于重庆市2021 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区域2020 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见表3-1。 表表 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ug/m3 污染物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ug/m3 标准值 ug/m3 占标率%达标情况 SO2年平均浓度96015达标 NO2年平均浓度314078达标 PM2.5年平均浓度3635103不达标 PM10年平均浓度517073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 的第 90 百分位数 9816061达标 CO (mg/m3) 日均浓度的第 95 百 分位数 0.8420达标 由上表可知,万州区环境空气中基本污染物除了 PM2.5不达标以外,其余指 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故项目 所在的万州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根据万州区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5 年): ①交通污染控制: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加强禁止使用高 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 加强储油库、 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日常监管。 全面供应国六标准汽柴油。调整运输结构,发展多式联运;启动主城区汽车客货 运站场变迁工作;推动新能源车 1.3 万余辆,建设充电桩 8000 余个。开展船舶和 民用航空器污染整治,新增完成 7 座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拆除或者封存重庆籍船 舶重油、渣油专用设备 362 套;改造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 2 艘,推广纯电动客渡 40 船 40 余艘;重庆江北机场建成桥载设备 11 套,实现登机廊桥全覆盖。 ②工业污染控制:关闭区域内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加快燃煤锅炉清洁 能源改造,组织 33 家水泥和重点区域烧结砖瓦企业错峰生产、消峰减排。 ③扬尘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控制:督促施工工地严格执行控尘“十项强制性 规定”,严格执行建筑垃圾运输车密闭运输,严查冒装散漏、带泥带尘车辆。 ④生活污染控制: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露天烧烤、烟熏腊肉等行为。 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51 平方公里,累计划定 3098 平方公里。完成 5 家垃 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臭气扰民整治。减少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点 400 个,禁 止销售烟雾型产品;禁放范围扩大到绕城高速公路及以内区域,以及北碚和渝西 片区城市建成区。 本项目可能会有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等特征性污染物,其中非甲烷总 烃、 二甲苯引用重庆九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对项目北侧 2.0km 处 的监测数据;因此本次项目委托重庆绿创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区域环境空气 质量现状进行补充监测,监测情况如下: ①监测布点:项目所在地下风向 100m 处。 ②监测因子:甲苯 ③监测时间:连续监测 3 天,监测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5 月 29 日。 ④评价标准: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进行评价。 ⑤评价方法 采用污染物监测质量浓度占标准质量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对项目建设区大气 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计算公式: Pi=Ci/C0i×100% 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质量浓度占标准质量浓度限值的百分比,%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41 ⑥监测及评价结果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见下表: 表表 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及评价统计表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及评价统计表(mg/m3) 监测布点监测指标浓度范围 标准 限值 超标 率% 最大超 标倍数 最大监测浓 度占标率% 项目北侧 2km 非甲烷总 烃 0.15-0.742.00/37.0 二甲苯ND0.20// 项目西侧甲苯0.00015-0.01790.20/9.0 注:L 表示检出限。 从表 4.3-2 中可知,评价区域甲苯、二甲苯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要求,非甲烷总烃小时均值满足《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制定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时选用的环境质量标准(2.0mg/m 3), 各监测因子最大占标率均小于 100%,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质量现状地表水质量现状 与项目相关的地表水体是长江万州段。根据渝环发[2009]110 号《重庆市环 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部分地表水域功能类别的通知》及渝府发[2012]4 号《重庆市 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长江(新田-大周)段评价段适用 功能类别为 III 类。 本次评价引用万州区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发布的“2021 年 12 月万 州区地表水水质状况”(查询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fdzdgknr/jdjc/hj bh/hjgl/202203/t20220316_10513992.html),公布的水质状况中长江晒网坝断面、 长江武陵断面监测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长江晒网坝断面位于本项目下游 5km、长江武陵断面位于本项目上游 30km。由 此可以看出,拟建项目区域受纳水体水质状况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中水质要求,地表水境质量现状良好,不会构成项目建设的 主要制约因素。 42 图图3-1 地表水水质状况图地表水水质状况图 (3)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声环境 质量现状要求,项目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拟建项目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 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可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以及达标评价工作。 (4)生态生态 本项目位于万州经开区九龙园区,无需生态现状调查。 (5)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 本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且项 目不新增占地,在已有厂房内生产,现有厂房内已采取了防渗措施、围堰及废气 治理措施,故本次无需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进行调查。 43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位于万州经开区九龙园区, 根据现场踏勘, 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 拟建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 人群较集中的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3、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打磨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表 1 中排放限值,喷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与甲苯合计 执行《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60-2016); 厂界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苯执行《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DB 50/660-201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 1 中浓度限值。注胶废气执行重庆市《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 1 中浓度限值,具体限值见表。 表表 3-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污染物项目 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 监控点浓度 限值(mg/m3) 排气筒高度 (m) 排放速率 (kg/h) 颗粒物120153.51.0 非甲烷总烃12015104.0 表表 3-4 《《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50/660-2016) 污染物项目 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 监控点浓度 限值(mg/m3) 排气筒高度 (m) 排放速率 (kg/h)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5152.0 0.6 甲苯 0.2 二甲苯 非甲烷总烃60153.72.0 (2)噪声排放标准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 准,标准值详见下表 3-5。 44 表表 3-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单位:dB(A) 类别昼间夜间 3 类6555 (3)废水排放标准废水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GB891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九龙园污 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中排 放限值后排入长江(该标准中没有的因子执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一级标准)。 相应标准值见表 3-6、表 3-7。 表表 3-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单位:mg/L 标准PHCODBOD5氨氮悬浮物LAS 三级6~950030045a40020 注:注:a: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表表 3-7 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单位:单位:mg/L 标准PHCODBOD5氨氮悬浮物LAS DB50/457-2012/80/10// (GB8978-1996) 一级标准 6-9/30/705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区内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扬尘 等环境保护要求,委托第三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 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危险废物: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7-20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 进行识别、贮存和管理,危险废物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 23 号)执行。 45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4、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 拟建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见表 3-8。 表表 3-8 拟建项目拟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类型污染物单位排放量 废气 颗粒物t/a0.247 非甲烷总烃t/a0.412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t/a0.1568 甲苯t/a0.02255 二甲苯t/a0.06 46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本项目仅在已有厂房内安装设备,不进行土建,施工期较短,对环境的影响 较小。 47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1 废水废水 4.2.1.1 产生情况及措施产生情况及措施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市政雨水 管网。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帘喷淋废水、水性漆调配用水、水性 漆喷枪清洗用水。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1)生活污水 本次未新增员工,不核算生活污水。 (2)水帘喷淋废水 项目调漆、涂装、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催化燃烧处理,根据环保设计单位提供方案介绍,水帘喷淋用水循环回用,每天 定时补水,水帘喷淋用水使用量为 4t/d,损耗量按用水量的 25%计,所以水帘喷 淋废水产生量为 1t/d,365t/a,不外排。 (3)水性漆调配废水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水性漆和水按照 2:1 进行调漆,水性油漆的使用量为 4.2t/a,则调漆用水为 2.1t/a。在工件喷漆烘烤过程中水份蒸发。 (4)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 项目生产工艺中水性漆喷枪需要定期进行清洗,清洗工艺在喷漆房中进行, 水性漆喷枪采用水进行清洗,清洗后的漆渣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4.2.2 废气废气 4.2.2.1 产生情况产生情况 (1)注胶、注胶、脱模脱模废气废气、、固化废气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使用环氧树脂注胶过程全封闭,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以非甲烷 总烃计, 使用量约 85000kg; 据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塑 料制品业排污手册塑料型材制造行业系数),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 1.5kg/t 塑 48 料树脂原料,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 0.13t/a。年工作 300 天,每天 8h。 模具上喷涂的脱模剂中的主要为磷酸盐在使用过程中不考虑挥发,因此无脱 模废气产生。 综上,产生速率 0.0725kg/h,经负压式集气罩收集,风量 5000m3/h,收集效 率为 90%, 经由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处理后废气 通过 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可达 70%,则非甲烷总 烃排放量为 0.0351t/a,排放速率 0.0147kg/h。排放浓度为 2.9mg/m3。无组织排放 量为 0.013t/a。 本项目使用的预浸布自带含树脂类物质,直接贴铺到模具上,然后送至固化 炉成型,温度约 80℃,时间两分钟,环氧树脂胶涂胶铺贴和固化过程中会有极少 量的有机废气产生, 本项目预浸布中树脂含量约 5%, 预浸布的使用量为 2150kg/a, 将产生非甲烷总烃 0.11t/a。 经负压式集气罩收集, 风量 3000m3/h, 收集效率为 90%, 经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效率可达 30%,则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0.069t/a,排放速率 0.028kg/h。 排放浓度为 9.58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 0.011t/a。 (2)打磨粉尘(颗粒物) 本项目在喷涂前会进行打磨,打磨为干式打磨,打磨过程中会产生干式打磨 粉尘,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 中打磨颗粒物产生量为 2kg/t,建设项目年用碳布 120.5t;则粉尘的产生量为 0.242t/a,年工作时间为 4800h,产生速率为 0.05kg/h。 本项目打磨工序设置 1 间密闭的打磨房,大小为 24m3,换风次数为 30 次/h, 房间内为负压收集, 打磨房废气总量为 720m3/h; 打磨粉尘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布 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密闭收集效率为 95%,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可达 99%。 则项目在打磨工序中颗粒物排放量约为 0.1193t/a。 (3)调漆、涂装、烘烤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二甲苯) 项目调漆、涂装及涂装后烘烤等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和有机废气。建设项目调 49 漆在密闭的调漆房(3.1m*2.4m*2.45m)内进行,项目设置有 1 个调漆房,涂装工序 在密闭的喷漆房(10.5m*10.5m*2.45m)内进行,项目设置有 1 个喷漆房,烘烤工序 在密闭的烘烤房(4.5m*3m*2.2m)内进行,项目设置有 2 个烘烤房。 项目水性漆、水按照 2:1 在喷漆房进行调漆。调漆过程中有机废气的挥发比 例按照 10%计,涂装过程中有机废气的挥发比例按照 30%计,烘烤工序中有机废 气的挥发比例按照 60%计,涂装过程中油漆附着率以 30%计。 项目油性漆、稀释剂、固化剂按照 3:1:1 在喷漆房进行调漆。调漆过程中有机 废气的挥发比例按照 10%计,涂装过程中有机废气的挥发比例按照 30%计,烘烤 工序中有机废气的挥发比例按照 60%计,涂装过程中油漆附着率以 30%计。 项目生产呈周期性,水性漆和油性漆在调漆房内交替使用。单批次产品喷涂 油漆为同一种(水性漆或者油性漆),不存在同时使用情况,拟建项目使用液体 2 把手持式静电辅助喷枪,喷涂速率为 0.39kg/min,水性漆喷涂时间约 367 小时, 油性漆喷涂时间为 2173 小时,本项目水性漆喷涂量为 3.86t/a,油性漆喷涂量为 7.5t/a,因此喷枪能够满足本项目喷涂需求。 项目水性成品漆、油性成品漆,调漆、涂装、烘烤废气采用密闭收集,收集 效率为 95%计,在风机的作用下,经过水帘+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催化燃烧处理,尾气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调漆房、喷漆房、烘烤房工作时间以 4800h 计(水性漆 2000h,油性漆 2800h), 水帘+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 90%, 根据调漆房 (3.1m*2.4m*2.45m,1 间)、喷漆房(10.5m*10.5m*2.45m,1 间)、静置房(2 间)、烘 烤房(4.5m*3m*2.2m,2 间)。项目喷涂车间设计风量为 30000m3/h,各房间采取密 封负压抽风方式收集,调漆房风量 3000m3/h,喷漆房风量 12000m3/h,烘干房风 量各 7500m3/h。根据漆料平衡数据计算可知,项目在调漆、喷漆、烘烤工序中非 甲烷总烃总产生量为 1.96t/a;甲苯总产生量为 0.45t/a;二甲苯总产生量为 1.2t/a; 颗粒物总产生量为 2.448t/a。 50 表表 4-1 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污染 源 污染物 产生量 t/a 产生速 率 kg/h 产生浓 度 mg/m3 处理措施 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 排放量 t/a 排放速 率 kg/h 排放浓 度mg/m3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注胶 非甲烷 总烃 0.130.054210.8 二级活性 炭吸附 0.0351 0.01472.90.0130.005 固化 非甲烷 总烃 0.110.045815.3 活性炭吸 附 0.0690.0289.580.0110.00458 调漆 喷漆 烘干 非甲烷 总烃 1.960.8227.22 水帘+喷 淋塔+过 滤棉+二 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 +催化燃 烧 0.18610.082.580.0980.04 甲苯二 甲苯合 计 1.650.6922.920.15680.072.170.082550.04 颗粒物 2.4481.0234.000.23290.103.23// 打磨 颗粒物0.2420.101140.2 布袋除尘 器 0.00230.0011.40.01210.005 4.2.2.2 废气处理措施废气处理措施 调漆废气、涂装废气、烘烤废气经密闭抽风收集后合并通过 1 套水喷淋+过 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催化燃烧处理, 尾气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排气筒编号:DA001 排气筒) 打磨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 15m 高 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 排气筒); 注胶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1 套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二级活性炭装置处 理后,尾气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3 排气筒)。 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1 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 15m 高 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4 排气筒)。 4.2.2.3 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及达标分析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及达标分析 表表 4-2 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 号 产 排 污 环 节 排 放 形 式 污 染 物 种 类 污染物 产生浓 度 mg/m3 污染 物产 生速 率 kg/h 污染 物产 生量 t/a 污染物 排放浓 度 mg/m3 污染 物排 放速 率 kg/h 污染物 排放量 t/a 排放 口 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 污染治理 设施工艺 污染 治理 设施 处理 能力 污染治 理设施 处理收 集效率 (%) 治理 工艺 去除 率(%) 是 否 为 可 行 51 m3/h技 术 1 调 漆 喷 漆 烘 干 有 组 织 非 甲 烷 总 烃 27.220.821.962.580.08 0.1861 DA001 水喷淋+ 过滤棉+ 二级活性 炭吸附处 理+催化 燃烧处理 300009090是 甲 苯 二 甲 苯 合 计 22.920.691.652.170.07 0.1568 颗 粒 物 34.001.02 2.4483.230.10 0.2329 2 打 磨 有 组 织 颗 粒 物 140.2 0.101 0.2421.40.001 0.0023 DA002布袋除尘 器 7209599是 3 注 胶 有 组 织 非 甲 烷 总 烃 10.8 0.0542 0.132.90.0147 0.0351 DA003二级活性 炭处理 50009070是 4 固 化 有 组 织 非 甲 烷 总 烃 15.3 0.0458 0.119.580.028 0.069 DA004活性炭处 理 30009030是 表表 4-3 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及监测要求表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及监测要求表 序 号 排 放 口 名 称 排放 口编 号/监 测点 位 排 放 口 类 型 监测 因子 排放浓 度限值 (mg/m3 ) 标准名称 监 测 频 次 排放口地理坐标污染源参数 经度纬度 排气 筒高 度(m) 排气 筒出 口内 径(m) 排气 温度 (℃) 1 DA00 1 一 般 非甲 烷总 烃 120 《摩托车及汽车配 件制造表面涂装大 每 年 108°24′16.51818″30°43′52.30442″ 150.225 52 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 50/660-2016) 一 次 甲苯 二甲 苯合 计 25 颗粒 物 120 2 DA00 2 一 般 颗粒 物 120 重庆市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每 年 一 次 108°24′16.86580″30°43′52.18855″ 150.125 DA00 3 一 般 非甲 烷总 烃 120 重庆市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 放 标 准 》 (DB50/418-2016 每 年 一 次 108°24′15.59121″30°43′50.79809″ 150.125 4 DA00 4 一 般 非甲 烷总 烃 120 重庆市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 放 标 准 》 (DB50/418-2016 每 年 一 次 108°24′17.71552″30°43′54.58323″ 150.125 (1)有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971-2018)及《汽车 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181—2021)中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喷涂与 烘干”工序产生的“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采用推荐方式进行处理。本项 目采用“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 该装置设置两个活性炭吸附塔, 一 个催化燃烧塔,待活性炭吸附达到饱和时,停止吸附,然后用热气流将有机物从 活性炭上脱附浓缩,然后送至催化燃烧塔内,采取电加热的方式,使催化燃烧塔 温度达到 600-700℃,有机废气在燃烧塔内自燃,生产二氧化碳和水,由排气筒排 出。 拟建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废气排放口达标排放分析详下表。 表表 4-4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表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表 生产 单元 生产 设施 废气产 污环节 主要 污染物 主要排 放形式 主要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类型 污染治理设 施名称及工 艺 是否为可行技术 调 漆、 喷漆 喷漆喷漆 颗粒 物、甲 苯与二 甲苯合 有组织 喷淋+过滤棉 +活性炭+催 化燃烧 √是(推荐技术) 否 一般排 放口 53 计、非 甲烷总 烃 打磨打磨打磨颗粒物有组织布袋除尘器 √是(推荐技术) 否 一般排 放口 注胶注胶注胶 非甲烷 总烃 有组织 二级活性炭 吸附 √是(推荐技术) 否 一般排 放口 固化固化固化 非甲烷 总烃 有组织活性炭吸附 √是(推荐技术) 否 一般排 放口 表表 4-5排放口达标排放分析表排放口达标排放分析表 废气排 放口编 号 废气 排放 量 m3/h 排放量排放标准 达 标 情 况 污染 因子 排放浓 度 mg/m3 排放速 率 kg/h 排放 量 t/a 最高允 许排放 浓度 mg/m3 标准 文号 DA00130000 非甲烷 总烃 2.580.080.1861120 《摩托车及汽车 配件制造表面涂 装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DB 50/660-2016) 达 标 甲苯与 二甲苯 合计 2.170.170.156845 颗粒物3.230.100.2329120《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DA002720颗粒物0.030.0060.069120 DA0035000 非甲烷 总烃 2.90.01470.0351120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达 标 DA0043000 非甲烷 总烃 9.580.0280.069120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达 标 因此,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满足可行技术要求,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能 够满足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表 1 浓度 限值要求,调漆、喷漆、烘干废气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摩托车及 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60-2016),经 1 根 15m 高 排气筒排放。 注胶工艺废气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重庆市地方标准 《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表 1 浓度限值要求,经 1 根 15m 高排 气筒排放。 (3)小结 综上,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均采用可行技术,无组织 54 排放废气均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因此,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可达标 排放。 (4)废气监测计划 依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971-2018)制定废气 监测计划。 表表 4-6 项目废气监测计划项目废气监测计划 序号产污环节污染物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执行标准 1抛丸打磨颗粒物 DA002 废气 排放口 1 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DB50/418-2016)中表 1 浓度限值 2 调漆、喷漆、 烘干 非甲烷 总烃 DA001 废气 排放口 1 次/年 《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 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DB 50/660-2016) 甲苯与 二甲苯 合计 1 次/年 颗粒物1 次/年 3注胶 非甲烷 总烃 DA003 废气 排放口 1 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DB50/418-2016)中表 1 浓度限值 4固化 非甲烷 总烃 DA004 废气 排放口 1 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DB50/418-2016)中表 1 浓度限值 5无组织 颗粒物、 非甲烷 总烃、 甲 苯、 二甲 苯 厂界1 次/半年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其余指 标执行《摩托车及汽车配 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DB 50/660-2016) 4.2.2.4 非正常情况非正常情况 非正常情况排放主要指装置在生产运行阶段的停电、开停、设备检修维护, 最主要的影响是治理设施效率下降,造成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本次评价考虑当废 气处理设施完全停运 0.5h、净化效率下降至 0% 时的非正常工况。 项目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见表 4-7。 55 表表 4-7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排气筒 编号 非正常 工况 污染物 非正常排 放速率 /(kg/h) 非正常排 放浓度 /(mg/m3) 排放量 (kg/次) 持续时间、应对 措施 DA001 喷漆废 气处理 装置故 障 非甲烷 总烃 0.8227.220.41 事故发生频次约1次 /3 年,持续时间约 0.5h,立即停止相关 工序的生产,检修处 理装置,待故障恢复 甲苯与 二甲苯 合计 0.6922.920.34 颗粒物1.0234.000.501 DA002 打磨废 气处理 装置发 生故障 颗粒物0.075140.20.037 DA003 注胶废 气处理 装置故 障 非甲烷 总烃 0.054210.80.027 DA004 固化废 气处理 装置故 障 非甲烷 总烃 0.02815.30.014 当发生非正常排放情况时,排放浓度相比正常排放情况下浓度显著增高,由 此可以看出,当废气出现非正常排放时,废气排放对厂址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 较大,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中必须严格设备的管理、 维护及检修,当废气排放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故障排除措施,杜绝非正常排放的 发生,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4.2.5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统计 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见 4-8, 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 见表 4-9,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见表 4-10。 表表 4-8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 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限值 /(mg/m3) 核算排放速率限值 /(kg/h) 核算年排放量 /(t/a) 一般排放口 1DA001 非甲烷 总烃 2.580.080.1861 甲苯与 二甲苯 合计 2.170.070.1568 56 颗粒物3.230.100.2329 2DA002颗粒物1.40.0010.0023 3DA003 非甲烷总 烃 2.90.01470.0351 4DA004 非甲烷总 烃 9.580.0280.069 一般排放口合计 颗粒物0.2352 非甲烷总烃0.2902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0.1568 合计 合计 颗粒物0.2352 非甲烷总烃0.2902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0.1568 表表 4-9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 号 排放口编号 产 污 环 节 污染 物种 类 主要污 染防治 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放 量/(t/a)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 /(mg/m3) 1 调漆、喷漆 调 漆、 喷漆 非甲 烷总 烃 喷淋+ 过滤棉 +活性 炭+催 化燃烧 《摩托车及汽车配件 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DB 50/660-2016) 4.00.098 2甲苯0.40.02255 3 二甲 苯 1.20.06 4打磨打磨 颗粒 物 布袋尘 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DB50/418-2016)中 表 1 浓度限值 1.00.0121 5注胶注胶 非甲 烷总 烃 二级活 性炭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DB50/418-2016)中 表 1 浓度限值 4.00.013 6固化固化 非甲 烷总 烃 活性炭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DB50/418-2016)中 表 1 浓度限值 4.00.011 无组织排放总计 无组织排放总计 非甲烷总烃0.122 甲苯0.02255 二甲苯0.06 颗粒物0.0121 57 表表 4-10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污染物年排放量(t/a) 1颗粒物0.247 2非甲烷总烃0.412 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0.1568 4甲苯0.02255 5二甲苯0.06 4.2.3 噪声噪声 4.2.3.1 源强分析源强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级别见表 4-11。 表表 4-11项目设备噪声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项目设备噪声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序 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 噪声级 dB(A) 降噪措施 采取降噪措后 的声级 dB(A) 1数控高速划纱机175~85减振、车间隔声60~75 2数控裁切机170~80减振、车间隔声60~65 3热压罐175~85 减振、车间隔声 70~75 4碳纤维热压机175~85 减振、车间隔声 70~75 5碳纤维热压机190~95 减振、车间隔声 75~85 6单面真空预型机180~90 减振、车间隔声 75~85 7深度单面真空预型机290~95 减振、车间隔声 75~85 8打磨机190~95 减振、车间隔声 75~85 9涂装喷漆台180~90 减振、车间隔声 75~85 10空压机175~90 减振、车间隔声 70~85 11注胶机175~90 减振、车间隔声 70~85 4.2.3.2 达标情况达标情况 (1)预测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推荐的噪声室内等效室 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A.室外声源 在只能获得某点的A声级时, 按下式计算某个室外点声源在预测点的A声级: LA= LA0-A;A=20lg(r/r0) 式中: 58 LA—评价点噪声预测值,dB(A); LA0—参考位置 r0 处的声源压级,dB(A); r—为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为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m。 B.对多个声源同时存在时,其预测点总声压级采用下面的公式: 0.1 1 10lg10 i k L n i L    式中: Li——i 源声压级值,dB(A); Ln——n 个声源的合成声压级值,dB(A)。 C.噪声预测等效声级 )1010lg(10 1 . 01 . 0 eqbeqg LL eq L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2)厂界噪声预测 按上述预测模式,其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噪声设备 与厂界距离一览表、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见下表。 表表 4-12工业企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工业企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室外声源) 设备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 声源源强 dB(A)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 XYZ 风机-54-10.7585基础减振昼间 风机11-20.7585基础减振昼间 风机62-20.7585基础减振昼间 风机85150.7585基础减振昼间 59 表表 4-13工业企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工业企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室内声源) 建 筑 物 名 称 设备名 称 声源 源强 dB(A ) 声源 控制 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 距室 内边 界距 离/m 室内 边界 声级 /dB( A) 运 行 时 段 建筑 物插 入损 失/ dB(A) 建筑物外噪 声 XYZ 声 压 级 /dB( A) 建筑 物外 距离 厂 房 数控高 速划纱 机 75 选用 低噪 声设 备、 基 础减 振、 合 理布 局、 距 离衰 减、 建 筑物 隔声 -32-1123045.5 昼 间 1029.51 数控裁 切机 75-36-3023544.1 昼 间 1028.11 热压罐75-32-3224043.0 昼 间 1027.01 碳纤维 热压机 75-26-3523045.5 昼 间 1029.51 碳纤维 热压机 85-27-41.53055.5 昼 间 1039.51 单面真 空预型 机 85-2341.53055.5 昼 间 1039.51 深度单 面真空 预型机 85-38110.757.567.5 昼 间 1051.51 打磨机85-36130.757.567.5 昼 间 1051.51 涂装喷 漆台 85-35150.757.567.5 昼 间 1051.51 空压机85-34170.757.567.5 昼 间 1051.51 注胶机85-17-3712258.2 昼 间 1042.21 表表 4-14 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表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表 预测点 位置 预测值 dB(A) 厂界现状值 dB(A) 叠加值 dB(A) 标准值 dB(A) 达标情况 昼间夜间昼间昼间昼间夜间 东厂界49.1/5757.7 65/ 达标 南厂界52.3/5758.3达标 西厂界51.3/5758.0达标 北厂界52.6/5758.4达标 注注::厂界现状噪声值引用厂界现状噪声值引用《《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能产业化智能改造建设一期一阶段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能产业化智能改造建设一期一阶段 项目分批验收项目分批验收(铸造车间、零部件车间铸造车间、零部件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东厂界噪声监测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东厂界噪声监测值。 60 由上表的预测结果可知,在考虑多个噪声源叠加的情况下,项目营运期间, 厂区昼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4.2.3.3 监测计划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相关要求,项目噪声 监测计划详见表 4-15。 表表 4-15噪声监测计划表噪声监测计划表 类别监测点位测点数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执行标准 噪声厂界四周外 1m4 昼间等效声 级 1 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4.2.4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 危险废物包括破损的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等。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废边角料 建设项目裁纱、修边、裁剪、卷带等工序会产生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 资料,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量的 1%,项目年用碳布 120.5t,则项目边角料产生量 为 1.2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定期 外售。 ②不合格品 建设项目检验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不合格品约为 0.4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回收利 用。 (2)危险废物 ①废包装桶 61 建设项目在水性漆、油性漆、稀释剂、固化剂、环氧树脂包装桶拆开使用后 破损产生废包装桶,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产生量约为 1t/a,对照《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 (2021 年版)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 900-041-49), 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②漆渣 项目喷水性漆、油性漆需要会产生少量漆渣,喷枪清洗也会产生一定漆渣, 根 据漆料平衡,产生的漆渣约 5.284t/a,其中水性漆漆渣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2021 版)所列危废中。由于喷水性漆和油性漆在同一喷漆房内,本次评价要 求建设单位产生的水性漆漆渣与油性漆漆渣一并按照危废管理(废物类别: HW12; 废物代码:900-252-12),根据物料衡算产生的漆渣为 3.4702t/a,暂存于厂区内危 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活性炭 建设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为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 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39-49),暂存于厂区内危废 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过滤棉 项目在喷漆废气处理中会使用水帘+喷淋塔+过滤棉对颗粒物进行过滤,会产 生废过滤棉,根据漆料平衡,结合企业提供资料则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 0.5t/a,对 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暂存 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⑤废机油等 冷压机等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将使用润滑油,每年更换一次,故将产生废润滑 油,属于危险废物,代码为:HW08、900-218-08,废润滑油产生量为 0.1t/a,集 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62 表表 4-16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序号名称产生量 t/a 废物类别及 代码 处置方式 处置率 % 1边角料1.2265-001-05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100 2不合格品0.4265-001-05专业回收公司回收100 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表 4-17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 号 危险废物 名称 危险 废物 类别 危险废物代 码 产生 量 (t) 产 生 工 序 及 装 置 形态 主 要 成 分 有 害 成 分 产 废 周 期 危 险 特 性 污染防 治措施 1包装桶 HW4 9 900-041-491 喷 漆 固态/ T, I 委托有 资质单 位处置 2漆渣 HW1 2 367-002-9 9 3.470 2 半固 态 漆 渣 漆 渣 间 断 T 3废活性炭 HW4 9 900-041-492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固态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间 断 T 4废过滤棉 HW4 9 900-041-490.5固态 漆 渣 漆 渣 间 断 T, I 5废机油 HW0 8 900-218-0 8 0.1 空 压 机 液态油油 间 断 T, I 项目危废暂存区位于厂房东侧,危险废物暂存区设置危废标识,危废转运过 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制订处置计划、建立台账和登记制度,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储存、转运必须严格 遵守《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的规定,做好“四防” 措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防止二次污染。 本项目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和利用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 会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3 4.2.4 企业企业“三本账三本账” 拟建项目完成后 ,三本账分析如下表。 表表 4-18改扩建前后改扩建前后“三本账三本账”一览表一览表单位:单位:t/a 污染物现有排放量 拟建工程排放 量 “以新带老”削减 量 建成后全 厂排放量 增减量 SO20.82000.820 NOx1.312001.3120 烟粉尘22.2420.247022.4890.247 甲醛0.36000.360 甲苯与二甲 苯合计 0000.15680.1568 甲苯0.0230.0225500.045550.02255 二甲苯5.9410.0606.0010.06 非甲烷总烃10.8250.412011.2370.412 氯化物0.028000.0280 COD8.884008.8840 氨氮0.374000.3740 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 4395.7341.604397.3341.6 危险废物2687.07020275.07027.0702 由上表可知,由于新增了生产线,主要是喷漆量有所增大,因此扩建后各污 染物的排放量有所增加。 4.2.5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5.1 污染源及污染途径污染源及污染途径 拟建项目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的可能途径见表 4-19。 表表 4-19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 污染源污染物类型污染途径 油漆库房油漆等垂直入渗 喷漆房喷漆循环水、油漆垂直入渗 危废间废油、漆渣等垂直入渗 4.2.5.2 防控措施防控措施 建设项目营运期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照本评价的要求做好防渗措 64 施,公司制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生产装置区、污水管线等连接处、阀 门,及时更换损坏的阀门;及时更换破裂的管,充分做好排污管道的防渗处理, 杜绝污水、原辅料等渗漏,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针对重点防渗区,可通过下述措施可使重点污染区各 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主要采取措施(自上而下): A、采用铁桶或其它容器盛装液体原材料,以杜绝渗漏洞;建议危废暂存间 设置托盘,将危废与地面彻底隔绝。 B、地面的表面铺 2 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 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 料,凡墙与地面相交的墙立面铺装 180mm 高的踢脚线(围堰)。 C、事故池的防渗层下铺 150mm 防渗水泥,其下铺碎石稳定,碎石下铺 1m 以上的压实粘土层。 D、事故池的建设过程中,事故池的池壁四周进行防渗处理。再者,在施工 过程中,要保质保量,杜绝出现管网、地面裂、渗情况,应定期对喷漆房、化学 品仓库、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区域等地面,侧壁进行检查,一旦出现裂、渗 情况,要及时修理。另外,建设单位不但应对厂区内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 面进行防渗处理,而且应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有效 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此外,加强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严格的 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尽量避免污染物下渗。 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地面采取地面刷环氧树脂,可使一般污染 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7cm/s。 综上,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建设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 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 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以及危废等下渗现象, 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因此,采取以上措施后正常状态下,厂区的地表与地下的水力联系基本被切 断,污染物不会规模性渗入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 产生明显影响。 65 4.2.6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 4.2.6.1 风险物质调查风险物质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表 1 对拟建项 目所涉及物质进行判定。项目风险物质情况见下表。 表表 4-20风险物质数量、分布情况风险物质数量、分布情况 序 号 名称 储存位 置 储存方式 最大储存量 (t) 储存周期备注 1废机油危废间专用容器密封收集0.112 个月常温常压储存 2油漆 油漆库 房 桶装(25kg/桶)11 个月常温常压储存 3脱模剂 化学品 库房 桶装(25kg/桶)0.11 个月常温常压储存 4.2.6.2 风险潜势判断风险潜势判断 项目所涉及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 则》(HJ169-2018)附录 B,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 量比值,即为 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І;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本项目危险物质与其临界量比值结果详见表 4-21。 表表 4-21风险潜势判断表一览表风险潜势判断表一览表 序 号 危险物质名称CAS 号 最大储存 量 qn/t 临界量 Qn/t 该种危险 物质 Q 值 1废机油/0.125000.00001 2油漆/150000.0002 3脱模剂/0.0150000.000002 项目 Q 值∑0.00023 66 根据上表知,本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 qn/Qn 之和为 0.00023,小于 1,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风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直接判定 为 I。 4.2.6.3 可能影响途径可能影响途径 本项目使用到的环氧树脂、水性漆、油性漆、固化剂、稀释剂等化学品,根 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检查化工石化等新建项目环境风险的通知》中 规定:生产、贮存、运输、“三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性物质要按《物质危险 性标准》(附录 A.1 表 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 识》(GB18218-2018)来判定。建设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项目使用到的化学品和项 目产生的危废。主要潜在危险性事故有:项目所使用环氧树脂、水性漆、油性漆、 固化剂、稀释剂等化学品以及危废发生泄漏。拟建项目环境风险可能影响途径分 析见下表。 表表 4-22突发环境事故类型及风险因素分析突发环境事故类型及风险因素分析 序 号 危险 单元 风险源 主要危 险物质 环境风险 类型 环境影响 途径 可能受影响的 环境敏感目标 备注 1 化学 品库 房 水性面 漆、油漆 暂存区 油漆、 固化 剂、稀 释剂等 泄漏、火 灾/爆炸引 起的次生/ 伴生污染 物排放 土壤、地 表水、地 下水、环 境空气 土壤、 地表水、 地下水、环境 空气 / 2 危废 间 危险废 物 漆渣等泄漏 土壤、地 表水、地 下水、环 境空气 土壤、 地表水、 地下水、、环 境空气 储存量极小, 不考虑泄露出 车间 根据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及其生产系统的主要危险作业点分布情况的分析, 主要潜在危险性事故有:环氧树脂、水性漆、油性漆、固化剂、稀释剂在贮存、 运输、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及后继引发的火灾和爆炸。 4.2.6.4 风险防范措施风险防范措施 ① 油漆等化学品暂存于油漆库房内,房间地面做好防漏防渗措施,远离周边 建筑群,建筑四周采取绿化和道路与周边其余建筑分离,有效避免或减轻发生风 67 险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仓库修建泥鳅背,以避免泄漏物料外泄地表水环境;仓 库内设置托盘,收集泄漏物料。 ② 危化品存放区域应设置感烟探测仪、感温探测器、防爆型探测器、手动报 警等设备装置,发生事故后能及时提醒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对策。 ③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 佩戴隔离式呼吸器或自给正压式呼吸器。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 工作服。 ④ 营运期应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定期维护,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停产 检修,减轻未处理的有害气体的扩散量。做好较好的防火措施,完善消防设施的 配备。 68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 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排气筒 排放口/调漆、喷 漆、烘烤废气 颗粒物、非 甲烷总烃、 甲苯与二甲 苯合计 水帘+喷淋塔+过滤棉+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 处理,尾气通过一根 15m 高 排气筒 DA001 排放 《摩托车及汽车配 件制造表面涂装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 50/660-2016) DA002打磨粉尘颗粒物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DA003注胶废气非甲烃总烷 注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 通过 1 套活性炭碘值不低 于 800 毫 克/克的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 过一根高 15m 的排气筒 (DA003)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DA004固化废气非甲烃总烷 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 集后,通过 1 套活 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后, 尾气通过一根高 15m 的 排气筒(DA004)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无组织 颗粒物、非 甲烷总烃、 甲苯、二甲 苯 加强车间通风 《摩托车及汽车配 件制造表面涂装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 50/660-2016)、《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DB50/418-2016) 地表水环 境 //// 声环境设备噪声昼间噪声隔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中的规定;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2013 修订)中的规定,不造成二次污染。 土壤及地建设项目营运期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照本评价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69 下水污染 防治措施 公司制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生产装置区、污水管线等连接处、阀门,及 时更换损坏的阀门;及时更换破裂的管,充分做好排污管道的防渗处理,杜绝污水、 原辅料等渗漏,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生态保护 措施 不涉及。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 安全规程。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并予以备案,定期演练。禁烟禁火,设置标志;配备足够且满足需要的消防 器材,个人防护用具;喷漆房及循环水池体、油漆库房、危废间等符合规范要求, 且防渗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施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环保手续、档案齐全,环境管理制度建立。 2、排污口规范化 废气:①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其排气筒数量、高度和泄露情况进行整治,进 行编号并设置标志。②排气筒应设置便于人工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 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 污染源采样方法》 (GB/T16157-1996), 废气排污口采样孔设置的位置应该是“距弯头、 阀门、变径下游方向不小于 6 倍直径,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如果是矩形烟 道的,其当量直径 D=2AB/(A+B),式中 A、B 为边长。采样口位置无法满足规范要 求的,其位置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采样口必须设置常备电源。③无组织排放 或散排点改为有组织排放,其排放的废气,按最大落地浓度点或影响居住区最敏感 点进行编号并设置标志。确不能改成有组织排放的,应加装引风收集装置,进行收 集、处理,并设置采样点,进行编号并设置标志。 本建设单位设立环境管理机构,负责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其主要的职责与功能如下: ⑴.在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营之前,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 造业》(HJ971—2018)申请填报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 ⑵.在运营期,项目环境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厂房内各废气吸附净化设备的运行情 况,确保其有效运行,如有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定期检查项目的集气罩及风管 的完好情况,确保废气的有效收集和排放。 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车间地面均实行硬化,加强项目原辅生产材料、固废和 危废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危废仓库的防渗处理,防止雨季淋溶水污染附近地表和地 下水体。 ⑷.结合所申领的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自行监测方案,委托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进行自行监测。 70 六、结论 综上所述,碳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零部件成型制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 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区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在优化的污染防治措施 实施后,本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可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本建项 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 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71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 t/a)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 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 t/a)⑥ 变化量 t/a ⑦ 废气 SO20.8200000.820 NOx1.31200001.3120 烟粉尘22.2420.247022.4890.24722.2420.247 甲醛0.36000.3600.360 甲苯与二甲 苯合计 0000.15680.156800 甲苯0.0230.0225500.045550.022550.0230.02255 二甲苯5.9410.0606.0010.065.9410.06 非甲烷总烃10.8250.412011.2370.41210.8250.412 氯化物0.02800000.0280 废水 COD8.88400008.8840 NH3-N0.37400000.3740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 4395.73400004397.334+1.6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268007.07027.0702275.07027.0702 生活垃圾1400001400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72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碳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零部件成型制造项目环评表
链接地址:https://www.jinchutou.com/shtml/view-339059483.html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