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22第四章 合同条款32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设计任务书33第六章 设计有关资料(另附)3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8第 63 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21183号文(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0-441422-04-01-84928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地方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2.2建设地点:2.3 工程建设规模:大埔县城区同仁路以北、沿河东路以西、环城大道以南、西环路、环城大道及西环路以东以及黎家坪部分路段辖区范围内的道路停车场及停车泊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并在拥堵严重地段增建立体停车场。其中智慧化改造车位5121个,新建立体停车场4个,涉及车位1000个,占地面积约70000平方米。2.4招标范围:大埔县城区。完成大埔县城区范围内的勘察工作(含详细勘察、测量、物探、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提供与本合同工作勘察、设计至工程竣工各阶段的相关服务),最终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达到满足正常审图、施工和验收的要求。2.5招标控制价:312.30万元,其中勘察费64.57万元、设计费247.73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中心为准)。2.6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30天,其中,勘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1)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2)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20个日历天内。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否则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拟担任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勘察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勘察类相关专业是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等勘察类相关专业);(2)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4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登记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5投标人信誉要求:自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3.6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登记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2评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5、 其他要求: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5.2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安费总投资,编制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费用。6、招标文件获取6.1本项目采用网上邀请,纸质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登记手续。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6.2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或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7、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7.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纸质标流程,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8、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9、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联系方式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商定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分工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分工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2招标代理机构3项目名称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4建设地点大埔县县城5资金来源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地方财政统筹解决6项目规模大埔县城区同仁路以北、沿河东路以西、环城大道以南、西环路、环城大道及西环路以东以及黎家坪部分路段辖区范围内的道路停车场及停车泊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并在拥堵严重地段增建立体停车场。其中智慧化改造车位5121个,新建立体停车场4个,涉及车位1000个,占地面积约70000平方米。7招标范围完成大埔县城区范围内的勘察工作(含详细勘察、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提供与本合同工作勘察、设计至工程竣工各阶段的相关服务),最终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达到满足正常审图、施工和验收的要求。8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30天,其中,勘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1)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2)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20个日历天内。9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要求。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3踏勘现场时间地点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对第三方的其他损失或伤害由投标人承担。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4招标人澄清、修改或答疑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期限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4、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5、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给所有投标人。15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312.30万元,其中勘察费64.57万元、设计费247.73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中心为准)。16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勘察、设计费:在投标函中填报投标下浮率。17勘察、设计费有效报价范围/18合同付款方式勘察费支付办法:合同签订并确认进场后,勘察人提出申请,经有关程序审批后发包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合同总额的 20;承包人提交全部勘察成果资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并按要求出具岩土勘察报告后,请款申请经有关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勘察费用的50%;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余款申请经有关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收藏
编号:336592609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91.01KB
格式:DOCX
上传时间:2022-09-21
60
金贝
- 关 键 词:
-
智慧
停车场
项目
勘察
设计
招标
文件
- 资源描述: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2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设计任务书 33
第六章 设计有关资料(另附) 3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第 63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21〕183号文(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0-441422-04-01-84928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地方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
2.3 工程建设规模:大埔县城区同仁路以北、沿河东路以西、环城大道以南、西环路、环城大道及西环路以东以及黎家坪部分路段辖区范围内的道路停车场及停车泊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并在拥堵严重地段增建立体停车场。其中智慧化改造车位5121个,新建立体停车场4个,涉及车位1000个,占地面积约700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大埔县城区。
完成大埔县城区范围内的勘察工作(含详细勘察、测量、物探、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提供与本合同工作勘察、设计至工程竣工各阶段的相关服务),最终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达到满足正常审图、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2.5招标控制价:312.30万元,其中勘察费64.57万元、设计费247.73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中心为准)。
2.6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30天,其中,勘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1)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2)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20个日历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否则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拟担任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勘察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勘察类相关专业是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等勘察类相关专业);
(2)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4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登记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6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登记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2评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其他要求:
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2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安费总投资,编制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费用。
6、招标文件获取
6.1本项目采用网上邀请,纸质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登记手续。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6.2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或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7.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纸质标流程,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
8、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联系方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商定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2
招标代理机构
3
项目名称
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
4
建设地点
大埔县县城
5
资金来源
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6
项目规模
大埔县城区同仁路以北、沿河东路以西、环城大道以南、西环路、环城大道及西环路以东以及黎家坪部分路段辖区范围内的道路停车场及停车泊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并在拥堵严重地段增建立体停车场。其中智慧化改造车位5121个,新建立体停车场4个,涉及车位1000个,占地面积约70000平方米。
7
招标范围
完成大埔县城区范围内的勘察工作(含详细勘察、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提供与本合同工作勘察、设计至工程竣工各阶段的相关服务),最终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达到满足正常审图、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8
勘察、设计周期
总工期30天,其中,勘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1)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2)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20个日历天内。
9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12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3
踏勘现场
时间地点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对第三方的其他损失或伤害由投标人承担。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4
招标人澄清、修改或答疑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期限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
4、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5、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给所有投标人。
15
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312.30万元,其中勘察费64.57万元、设计费247.73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中心为准)。
16
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
勘察、设计费:在投标函中填报投标下浮率。
17
勘察、设计费有效报价范围
/
18
合同付款方式
勘察费支付办法:合同签订并确认进场后,勘察人提出申请,经有关程序审批后发包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合同总额的 20%;承包人提交全部勘察成果资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并按要求出具岩土勘察报告后,请款申请经有关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勘察费用的50%;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余款申请经有关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https://www.jinchutou.com/images/bang_tan.gif)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