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广场项目景观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
景观工程分包合同总承包商:* 分 包 商:*合同编号:*年*月*日3- 85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 同 协 议 书总承包商: 分包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经友好协商,就*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质量保修等事项,达成本合同协议。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下称“本工程”)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单体硬质铺装绿化面积景观水体总计景观备注编号面积(m2)(m2)面积(m2)面积(m2)12346核计2. 组成合同的文件1. 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如有)3. 合同专用条款4. 合同通用条款5. 工程规矩和技术要求6. 合同计量与计价规则7. 工程量清单8. 合同图纸9. 合同其他附件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和执行顺 序,以顺序在先者为准。3. 合同工程范围(总包的成本商务篇范围)详细情况。4. 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个日历天(开工日期至整体工程竣工日期) 绝关于施工工期:个日历天(开工日期至完工日期)开工日期: 暂定年月日。完工日期: 暂定年月日。竣工日期: 暂定年月日。(即整体工程竣工日期) 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总承包商发出的开工令(或通知)为准。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通用条款第 19 条。5. 总承包商、分包商代表:总承包商代表: 分包商代表:6. 质量标准质量等级标准:合格。苗木成活率达到 100%并且达到总承包商及设计方要求。7. 合同价款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固定总价(下称“合同价款”)为: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_元)。8. 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9. 分包商特此立约向总承包商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则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及竣工并且承担 保修责任。10. 合同双方特此同意,总承包商直接与分包商就本工程进行结算。11. 分包商明确,本合同所述施工工期为绝关于工期,是分包商在充分考虑政府关于施工的规则、合同及总承包商施工要求,以及经核实施工现场及施工环境后,而确保实现的工期。除 非业主或总承包商(须事先经业主书面同意)事先书面同意延期外,本合同所述工期 不因任何原因予以延期。12.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总承包商和业主签署的总承包合同采取的是采购 -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即总承包商全权负责本工程约定施工范围内的工程的采购、施工,并且关于其质量、 安全、工期、造价等一切方面向业主承担全部责任。业主不直接关于接总承包商的分包 商,分包商不得直接向业主主张任何的责任或义务,或提出任何要求,分包商关于此予 以充分的了解并且予以认可。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关于分包商所承包的工程与总承包商共通 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13.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签署和履行进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依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关于各方均具有最终约束力。14. 合同奏效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自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双方盖章奏效。总承包商:(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电话:传真:分包商:(公章)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目录第一章 合同专用条款10第 1 条定义和解释10第 3 条承包范围11第 4 条图纸11第 5 条竣工资料12第 14 条分包商一般责任和义务12第 15 条分包商工作14第 19 条合同工期和完工日期14第 21 条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15第 27 条 计量15第 28 条合同价款18第 29 条支付19第 31 条 工程规矩及技术要求21第 38 条质量保修22第 39 条争议22第 40 条 仲裁或诉讼24第 41 条合同奏效日期及合同份数24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26第 1 条定义和解释26第 2 条合同文件及其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0第 3 条承包范围31第 4 条图纸31第 5 条竣工资料32第 6 条影像资料33第 7 条文件版权33第 8 条知识产权和保密34第 9 条指示34第 10 条总承包商代表35第 11 条总承包商的一般责任和义务35第 12 条分包管理费与效果评估38第 13 条分包商代表38第 14 条分包商的一般责任和义务39第 15 条分包商工作45第 16 条分包商违约责任49第 17 条现场勘察51第 18 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51第 19 条开、完工日期和合同工期52第 20 条进度计划53第 21 条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54第 22 条材料和工程设备试验55第 23 条样本57第 24 条试验57第 25 条材料替代、总承包商供应材料58第 26 条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61第 27 条计量62第 28 条合同价款62第 29 条支付65第 30 条 变更、签证66第 32 条索赔72第 33 条风险责任的划分72第 34 条不可抗力73第 35 条保险73第 36 条转让74第 37 条工程完工75第 38 条质量保修76第 39 条争议78第 40 条 仲裁或诉讼79第 41 条合同奏效、终止及合同份数79第 42 条合同附件79第一章 合同专用条款第 1 条定义和解释1.5联系方式总承包商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邮编:【】分包商代表:【】联系电话:【】 传真:【】分包商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 邮编:【】分包商代表:【】联系电话:【】传真:【】监理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邮编:【】总监代表:【】联系电话:【】传真:【】前述联系方式均为正确并且可以有效送达。倘若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 更,须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关于方。如前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关于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该方自行承担,且关于方的一切通知均视为已合法送达。第 3 条承包范围3.1.分包商负责程范围3.2总包商负责范围详见承包范围的详细描述总承包商负责的工程范围:1. 完成景观绿化种植土底标高以下的回填土方的回填、夯实,分层碾压直至完成场地粗平,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状态,并且书面移交场地给景观绿化单位。(保证回填土质量,不含建筑垃圾)2. 完成景观道路及广场铺装基础底标高以下的回填土方的回填、夯实,施工范围内的原建筑垃圾清理及移交前其他的清理工作。3. 完成设备检修口、人防出入口、消防出入口、通风口结构,小区入口门楼砼结构。4. 提供水源接驳点,由总承包单位施工的排水管上的检查井(包含总承包单位与景观单位施工的接驳处)及常规井盖的制作。5. 提供临时电接驳点,负责园林照明配电箱引入电源直埋敷设施工,配电室出线、管井施工及出线套管封堵。6. 负责湖区水体土方开挖、湖底清淤、防渗漏系统、驳岸结构并且配合景观单位完成预埋件埋设等。第 4 条图纸4.1合同图纸总承包商免费向分包商提供 6 套晒印蓝图。本蓝图为指导分包商施工用图纸。其中,持有物业部分总承包商将诀别提供施工图纸 6 套。其余业态总承包商提供 6 套终版图纸工程完工后,分包商负责完成 4 套竣工蓝图提供给总承包商,并且向总承包商提供 1 套完整的竣工图电子文件(CA 及 PF 文件)光盘,该费用包含在措施项目费中。不论是总承包商免费提供的还是分包商自费复印的图纸,其知识产权都属于业主一切,分包商不得将此类图纸用于任何本工程以外的目的,且应在工程完工后按总承包商要求尽快将一切此类图纸归类整理并且交还给总承包商。4.2由分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4.5图纸中的问题由分包商进行部分永久工程的设计内容囊括(视具体项目而定):分包商负责依照工程规矩的要求及总承包商下发的图纸关于本景观工程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的深度应达到足以能够指导景观工程的施工,并且应全部体现一切景观工程的施工内容(其中囊括承包范围内各类景观工程的收边收口工作),分包商还应依照合同规则提供竣工图的设计,但是分包商不得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中的景观设计效果。分包商应在获得本工程施工图纸后 7 个日历天内,将图纸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以书面方式报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在收到分包商提交的图纸问题清单 5 个日历天内组织图纸会审。如分包商未在规则期限内提出相关图纸中存在疏漏和问题 ,则视为总承包商已提供契合本合同约定并且满足分包商施工要求的图纸。第 5 条竣工资料5.1竣工资料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提交 4 套竣工资料(囊括竣工图及分包商关于本工程的局部深化设计的内容)以及相应的电子文件。第 14 条分包商一般责任和义务14.1分包商一1、分包商必需依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纸,不得偷工减料。2、分包商在施工进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即时向总承包商提出般责任和义务14.7书面意见和建议,经总承包商及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3、分包商必需遵守总承包商制定的相关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和规则,以及总承包商向分包商提供的银河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标准(囊括但不限于现场签证管理原则、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奖惩措施、项目工地形象管理规则、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制度、项目工程现场大检查制度等),并且应主动了解上述制度规则。分包商应自行承担未能充分了解和遵行上述制度相关约定的责任。4 、分包商负责本工程的局部深化设计(需得到总承包商的书面签字认可),在竣工后,应当向总承包商交付契合工程所在地城市档案管理部门归档要求的全部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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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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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工程分包合同
总承包商:*** 分 包 商:***
合同编号:***
***年**月**日
3- 85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合 同 协 议 书
总承包商: 分包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经友好协商,就****** 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质量保修等事项,达成本合同协议。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下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单体
硬质铺装
绿化面积
景观水体
总计景观
备注
编号
面积(m2)
(m2)
面积(m2)
面积(m2)
1
2
3
4
6
核计
2.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如有)
3. 合同专用条款
4. 合同通用条款
5. 工程规矩和技术要求
6. 合同计量与计价规则
7. 工程量清单
8. 合同图纸
9. 合同其他附件
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和执行顺 序,以顺序在先者为准。
3. 合同工程范围
(总包的成本商务篇范围)详细情况。
4.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至整体工程竣工日期) 绝关于施工工期: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至完工日期)
开工日期: 暂定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暂定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暂定 年 月 日。(即整体工程竣工日期) 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总承包商发出的开工令(或通知)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通用条款》第 19 条。
5. 总承包商、分包商代表:
总承包商代表: 分包商代表:
6. 质量标准
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苗木成活率达到 100%并且达到总承包商及设计方要求。
7. 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固定总价(下称“合同价款”)为: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_元)。
8. 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9. 分包商特此立约向总承包商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则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及竣工并且承担 保修责任。
10. 合同双方特此同意,总承包商直接与分包商就本工程进行结算。
11. 分包商明确,本合同所述施工工期为绝关于工期,是分包商在充分考虑政府关于施工的规则、合同及总承包商施工要求,以及经核实施工现场及施工环境后,而确保实现的工期。除 非业主或总承包商(须事先经业主书面同意)事先书面同意延期外,本合同所述工期 不因任何原因予以延期。
12.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总承包商和业主签署的《总承包合同》采取的是采购 -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即总承包商全权负责本工程约定施工范围内的工程的采购、施工,并且关于其质量、 安全、工期、造价等一切方面向业主承担全部责任。业主不直接关于接总承包商的分包 商,分包商不得直接向业主主张任何的责任或义务,或提出任何要求,分包商关于此予 以充分的了解并且予以认可。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关于分包商所承包的工程与总承包商共通 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13.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签署和履行进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依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关于各方均具有最终约束力。
14. 合同奏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自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双方盖章奏效。
总承包商: (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分包商:
(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目 录
第一章 合同专用条款 10
第 1 条 定义和解释 10
第 3 条 承包范围 11
第 4 条 图纸 11
第 5 条 竣工资料 12
第 14 条 分包商一般责任和义务 12
第 15 条 分包商工作 14
第 19 条 合同工期和完工日期 14
第 21 条 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 15
第 27 条 计量 15
第 28 条 合同价款 18
第 29 条 支付 19
第 31 条 工程规矩及技术要求 21
第 38 条 质量保修 22
第 39 条 争议 22
第 40 条 仲裁或诉讼 24
第 41 条 合同奏效日期及合同份数 24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26
第 1 条 定义和解释 26
第 2 条 合同文件及其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0
第 3 条 承包范围 31
第 4 条 图纸 31
第 5 条 竣工资料 32
第 6 条 影像资料 33
第 7 条 文件版权 33
第 8 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 34
第 9 条 指示 34
第 10 条 总承包商代表 35
第 11 条 总承包商的一般责任和义务 35
第 12 条 分包管理费与效果评估 38
第 13 条 分包商代表 38
第 14 条 分包商的一般责任和义务 39
第 15 条 分包商工作 45
第 16 条 分包商违约责任 49
第 17 条 现场勘察 51
第 18 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51
第 19 条 开、完工日期和合同工期 52
第 20 条 进度计划 53
第 21 条 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 54
第 22 条 材料和工程设备试验 55
第 23 条 样本 57
第 24 条 试验 57
第 25 条 材料替代、总承包商供应材料 58
第 26 条 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 61
第 27 条 计量 62
第 28 条 合同价款 62
第 29 条 支付 65
第 30 条 变更、签证 66
第 32 条 索赔 72
第 33 条 风险责任的划分 72
第 34 条 不可抗力 73
第 35 条 保险 73
第 36 条 转让 74
第 37 条 工程完工 75
第 38 条 质量保修 76
第 39 条 争议 78
第 40 条 仲裁或诉讼 79
第 41 条 合同奏效、终止及合同份数 79
第 42 条 合同附件 79
第一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 1 条 定义和解释
1.5
联系方式
总承包商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
邮编:【】
分包商代表:【】联系电话:【】 传真:【】
分包商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 邮编:【】
分包商代表:【】联系电话:【】
传真:【】
监理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邮编:【】
总监代表:【】联系电话:【】传真:【】
前述联系方式均为正确并且可以有效送达。倘若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 更,须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关于方。如前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关于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该方自行承担,且关于方的一切通知均视为已合法送达。
第 3 条 承包范围
3.1.
分包商负责程范围
3.2
总包商负责范围
详见《承包范围的详细描述》
总承包商负责的工程范围:
1. 完成景观绿化种植土底标高以下的回填土方的回填、夯实,分层碾压直至完成场地粗平,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状态,并且书面移交场地给景观绿化单位。
(保证回填土质量,不含建筑垃圾)
2. 完成景观道路及广场铺装基础底标高以下的回填土方的回填、夯实,施工范围内的原建筑垃圾清理及移交前其他的清理工作。
3. 完成设备检修口、人防出入口、消防出入口、通风口结构,小区入口门楼砼结构。
4. 提供水源接驳点,由总承包单位施工的排水管上的检查井(包含总承包单位与景观单位施工的接驳处)及常规井盖的制作。
5. 提供临时电接驳点,负责园林照明配电箱引入电源直埋敷设施工,配电室出线、管井施工及出线套管封堵。
6. 负责湖区水体土方开挖、湖底清淤、防渗漏系统、驳岸结构并且配合景观单位完成预埋件埋设等。
第 4 条 图纸
4.1
合同图纸
总承包商免费向分包商提供 6 套晒印蓝图。本蓝图为指导分包商施工用图纸。
其中,持有物业部分总承包商将诀别提供施工图纸 6 套。其余业态总承包商提供 6 套终版图纸
工程完工后,分包商负责完成 4 套竣工蓝图提供给总承包商,并且向总承包商
提供 1 套完整的竣工图电子文件(CA 及 PF 文件)光盘,该费用包含在措施项目费中。
不论是总承包商免费提供的还是分包商自费复印的图纸,其知识产权都属于业主一切,分包商不得将此类图纸用于任何本工程以外的目的,且应在工程完工后按总承包商要求尽快将一切此类图纸归类整理并且交还给总承包商。
4.2
由分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
4.5
图纸中的问题
由分包商进行部分永久工程的设计内容囊括(视具体项目而定):
分包商负责依照工程规矩的要求及总承包商下发的图纸关于本景观工程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的深度应达到足以能够指导景观工程的施工,并且应全部体现一切景观工程的施工内容(其中囊括承包范围内各类景观工程的收边收口工
作),分包商还应依照合同规则提供竣工图的设计,但是分包商不得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中的景观设计效果。
分包商应在获得本工程施工图纸后 7 个日历天内,将图纸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以书面方式报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在收到分包商提交的图纸问题清单 5 个日历天内组织图纸会审。如分包商未在规则期限内提出相关图纸中存在疏漏和问题 ,则视为总承包商已提供契合本合同约定并且满足分包商施工要求的图纸。
第 5 条 竣工资料
5.1
竣工资料
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提交 4 套竣工资料(囊括竣工图及分包商关于本工程的局部深化设计的内容)以及相应的电子文件。
第 14 条 分包商一般责任和义务
14.1
分包商一
1、分包商必需依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纸,不得偷工减料。
2、分包商在施工进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即时向总承包商提出
般责任和义务
14.7
书面意见和建议,经总承包商及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
3、分包商必需遵守总承包商制定的相关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和规则,以及总承包商向分包商提供的银河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标准(囊括但不限于
《现场签证管理原则》、《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奖惩措施》、
《项目工地形象管理规则》、《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制度》、《项目工程现场大检查制度》等),并且应主动了解上述制度规则。分包商应自行承担未能充分了解和遵行上述制度相关约定的责任。
4 、分包商负责本工程的局部深化设计(需得到总承包商的书面签字认
可),在竣工后,应当向总承包商交付契合工程所在地城市档案管理部门归档要求的全部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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