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doc
3页联谊煤矿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 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第一条 瓦斯检查地点和检查次数符合下列规定:一、检查地点: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二、检查次数及内容:1.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3次,且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实行定点检查2.其它需要检查瓦斯的地点,执行巡回检查⑴总回风、总进风、处于回风系统中的机电设备检查点、有人工作的地点执行巡回检查,每班检查三次;⑵处于进风系统中机电设备检查点、有人工作地点、井下硐室、每班检查一次;⑶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备用工作面每班检查一次;⑷火区密闭内外气体每天检查一次;普通密闭每七天检查一次⑸被串联采煤作面进风侧,被串联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每班检查三次,⑹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天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瓦斯浓度每周检查一次⑺根据井下实际情况,每月由通风队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报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审批3.检查内容1.总回进、总回风、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掘进工作面迎头、回风流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硫化氢等2.大巷中机电设备设置地点、硐室、变电所等地点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温度、硫化氢等。
3.密闭内外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空气温度、水温)、氧气、硫化氢等;4.被串联采煤作面进风侧,被串联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硫化氢等5.处于回风系统中机电设备检查点、有人工作地点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硫化氢等6.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等7.根据井下实际情况,随时增减检查内容第二条 瓦斯检查管理一、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瓦检员数量的核定,必须由矿长审鉴,保证瓦检员配备数量充足,核定资料存档备查二、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生产安全的副矿长、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重点瓦斯管理区瓦检员,除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还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随时检测瓦斯变化情况三、瓦检员应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等违章行为,要做到井下记录牌板、瓦检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按空班漏检处理:应设检查点,但没有进行瓦斯检查或缺设瓦斯记录牌板;虽设检查点,但瓦检员未检查瓦斯或未按规定次数和内容完成检查任务;瓦检员接班后两小时未到工作地点检查瓦斯五、瓦检员认真执行班中请示汇报制度班前要明确当班检查区域地点、任务及瓦斯情况无论定点或井下巡回瓦检员每一遍检查任务完成后,都要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瓦斯变化异常、超限,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汇报班后要将全部检查情况进行汇报各点瓦斯检查数据取最高值按规定次数填写瓦斯台帐六、建立对瓦检员进行查岗的制度通风队当班值班干部深入现场对瓦检员工作质量进行抽查瓦检班长除对重点地方完成检查和隐患处理外,也要对巡回检查的瓦检员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瓦检员脱岗、睡觉、不按规定执行检查瓦斯的要向通风队领导汇报,对违章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七、瓦斯检查员认真填写检查手册和现场牌板,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八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符合下列规定:1.掘进工作面距迎头:煤巷30米,岩巷50米2.采煤工作面:距上出口30米,距回采工作面下出口3-5米处3.串联通风:距局部通风机10米以内4.所有检查牌板必须设在巷道一侧容易被人看见醒目的地点。
九、检查路线:每月月初由通风队制定所辖范围内瓦斯、二氧化碳检查循环路线计划表,并且在生产中要根据采掘队组的变化及时更改;瓦检员必须按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正规检查,不得逆着检查路线检查同时在月初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必须由矿总工师审签后执行十、瓦检员严格执行在井下面对面、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的交接班制度十一、定点瓦斯检查员在本作业地点瓦斯牌板处进行交接巡回瓦检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填好记录十二、班中三次检查时间规定: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第一次检查汇报在接班后的一个半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检查汇报在班中前后一小时内完成;第三次检查汇报在本班到点前一个小时内完成,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的检查,按设计循环路线进行十三、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在瓦检手册上认真签字,需要交接的内容应填写清楚十四、交接内容包括:1.检查地点当班瓦斯及变化情况,以及存在的隐患和处理情况2.检查地点及瓦斯记录牌板变化、移动情况3.领导指示及对下班检查应注意的有关问题4.管辖区域内的通风、局部通风、监测、防尘、隔爆设施、防灭火等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等,以上内容必须填写在交接班手册上,由交接人鉴字临时停风地点瓦斯检查与管理 1.凡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所供风区域无风的,统称为临时性停风。
2.恢复临时性停风区的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停风区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可直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第三条 排放瓦斯时的检查严格按瓦斯排放审批措施执行1.排放瓦斯开启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情况,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所处巷道通风正常,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工作2.破壁排放瓦斯前,瓦检员或救护队员首先检查闭前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方可进行破闭工作 3. 严格控制瓦斯排放量,确保其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超过1.5%4.当整个独头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及瓦斯检查员进入排放巷道,全面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只有在证实整个巷道空间通风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其它条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且稳定半小时后,瓦斯排放方可结束5.排放停风时间较长或密闭巷道、连通采空区巷道瓦斯时,必须携带测氧仪或瓦斯、氧气两用仪第四条井下爆炮作业的瓦斯检查1.井下爆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不准放炮3.放炮后,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确认放炮地点以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1.0%时,方可发出命令恢复送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