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证员相关制度及要求.docx
3页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 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1、取样: 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2、送样: 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 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 “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 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 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④、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 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上签名⑤、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 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①、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精品文库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②、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见证人书面授权书③、必须向质监站或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④、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一次证6、见证人员的职责:①、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②、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③、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④、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⑤、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⑥、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7、见证取样监理见证员上岗证申请程序:①、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办理②、提供相关申请资料:申请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工程监理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业主授权委托书一份 监理见证员一寸彩色照片二张8、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监理见证员上岗证使用及变更①、证书只限在省范围内使用, 监理单位按任职数量规定配备监理见证员,该工程竣工后,证书自动失效欢迎下载 2精品文库②、现场监理见证员原则上不允许调动, 如确实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动的,监理单位应写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到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办理调动变更手续, 原监理见证员证书收回, 换发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