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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卫健系统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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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192342539
  • 上传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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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县卫健系统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平安”建设,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和谐就医环境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更好水平“平安”的实施意见》(仙委发〔2018〕7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卫健系统实际,制定县卫健系统创建“平安医院”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切实解决医疗单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达到 “两个减少、三个杜绝、四个提升”工作目标,并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一)“两个减少”指的是:一是医疗纠纷逐渐减少;二是医院内部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逐渐减少二)“三个杜绝”指的是:一是杜绝医院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医疗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职务犯罪等事件;二是杜绝“黑护工”和“黑救护车”等行为;三是杜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致人死亡事(案)件发生三)“四个提升”指的是:一是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二是医务人员执业安全感明显提高;三是人民群众安全就医满意度明显提高;四是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

      二、创建范围县总医院及成员单位、县妇幼保健院三、组织保障为保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平安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 (县卫健局局长)副组长: (县卫健局副局长) (县政法委委务成员)成员: (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县卫健局医政股负责人) (县卫健局疾控股负责人) (县卫健局应急办负责人) (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干事) (县卫健局医政股干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卫健局医政股,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平安医院”创建的日常工作四、工作重点(一)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水平各医疗机构要以医患双方满意为目标,把改善医患关系、提供满意医疗服务贯穿于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始终一是要从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和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入手,制定并实行一系列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制度二是要全面实施医疗质量与服务提升计划,各医疗机构负责人要与各科室主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科室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目标责任,并逐级分解到部门、科室和个人三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院”原则,成立医院业务学习管理小组,采取普遍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在职提高与脱产专修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狠抓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夯实业务基础,提高疑难危重病例救治能力。

      四是要成立医德医风检查小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坚持每月对临床科室、行政、后勤部门进行医德医风检查,着重检查各科医患沟通工作的情况及病人满意度等二)完善医院及周边安全防范体系为了切实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要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要定期组织重点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开展消防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制度和措施,以及应对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疏通应急疏散通道并定期组织演练二是做好医院内部重点区域安全防护工作严格落实候诊区、诊疗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的管理,候诊区、诊疗区、急诊区和住院部要分别设立专岗专人负责秩序管理,并且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医疗安全和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候诊区与诊疗区应当分区管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进行物理隔离二级及以上医院候诊、诊疗、急诊和住院部的公共区域必须安装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和防盗窃、防火灾等各种“一键式”报警装置住院部内要加强患者在院期间的安全管理,经常性开展治安和安全巡查,排查各种隐患,有效防止住院患者及其陪护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

      各医疗机构要配齐配强安全保卫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对全院内各楼层门窗、外墙装饰、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尤其是重点检查配电房、发电机房、电梯等特种设施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要加强医院周边环境安全防护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借鉴公共场所安保经验,以公共安全专项治理为抓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医院周边200米范围内违章建筑、商业摊点以及出租屋等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及整治特别是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护院队、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并组织演练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消除医疗机构周边安全隐患,确保医疗机构安定稳定四是要认真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各医疗机构要重点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苗安全”、“医疗质量安全”以及各类毒、菌种、放射源和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等方面,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要切实把风险源头摸清楚、把问题查清楚,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确保不留死角严格对麻醉、精神和剧毒药品的依法管理使用和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进入库和使用台账,明确使用范围严防丢失、流失。

      三)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要有效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深入开展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反间谍、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坚决维护新时代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强化应急处突、重点安防保障能力二是要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严格落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阵地、把好方向、带好队伍加强理论武装,强化理论学习,强化理论宣传,强化理论阐释三是要有效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深入实施《网络安全法》,加强网上安全监管、阵地控制,维护行业网络信息安全四)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工作各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疗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是要成立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室,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并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建立有效衔接,积极引导患者通过调解中心调处医患纠纷二是要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依法、公平、公正调处医疗纠纷,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三是要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定期召开医院社会行风监督员会议,及时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并且要坚持开展对每位患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广泛收集患者意见,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不断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四是要通过公布投诉、设立意见箱等方式,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并且坚持全天接待病人来信、来电、来访的工作,及时受理病人的投诉和建议,协调和处理好病人的投诉工作及时将医患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五是要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追责倒查机制,发现不按规定受理医疗投诉、调查处理医疗纠纷,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单独上岗,造成患者死亡或人身损害,均将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追责处理医务人员由于不当、不规范行为出现医疗事故,要按照医疗事故级别,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要吊销主要责任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同时,处理结果要在全县卫健系统通报五)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医疗机构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平安医院”创建的重要工作内容一是要在医院内外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幕、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工作,让群众了解到开展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二是深入细致地摸排医院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特别是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医闹、医托现象,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依法打击“医托”和散发、张贴虚假医用印刷品广告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黑护工”、“黑救护车”等行业乱象,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内设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行为。

      三是强化内部学习,要求党员干部职工做到“三不三敢”,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不直接间接参与涉黑活动、不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同时敢于揭发、敢于举证、敢于与黑恶势力作斗争各医疗机构负责人要与分管院长、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成员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承诺书》,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六)积极参与乡镇综治平安建设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参与、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联系乡镇开展共建活动一是要建立相应的平安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医务人员成为医院服务志愿者同时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教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问题专项治理等行业平台,积极主动配合镇、村开展综治“三率”提升工作二是要做好进村入户走访,结合患者满意度调查活动,认真帮助解决群众、患者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平安建设知晓率、执法工作满意度,确保挂钩有关村“三率”水平稳步提升三是要通过义诊活动、发放宣传单、放置户外宣传牌以及LED电子屏等形式,积极配合挂钩镇村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平安创建工作、扫黑除恶知识、卫生保健知识以及医疗医保政策,营造“平安”的浓厚氛围,扩大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宣传效果。

      五、考评办法(一)等级划分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考评以自然年度为基准,采取百分制考评形式考核分在90-95分以上的,评选为“县级一类平安医院”并可获得“市级平安医院”评选资格;考核分在85-89分的,评选为“县级一类平安医院”;考核分在80-84分的,评选为“县级二类平安医院”二)年初申报各医疗机构于年初开展创建各类“平安医院”自评申报工作,自评结果在80分以上,可向县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拟申报等级目标和实施方案,填报创建平安医院申报表三)年终验收由县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抽调县委政法委和县卫健局等相关人员组成考评组,于每年12月份下旬考评组依照年初各医疗机构的自评申报等级,对本年度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考评结果为80分以上,由县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授予“县级平安医院”称号考评结果在90分以上的单位,需经县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向市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提出评选申请,经市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组织考评合格后,授予“市级平安医院”称号四)动态管理各医疗机构“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行逐级参评制度,以2019年为基础,首年由各单位自行申报创建目标并验收合格后授予“平安医院”称号。

      次年则不可越级参评,必须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级参评例如2019年该医院未取得“县级二类平安医院”称号,则2020年不可申评“县级一类平安医院”如确属于本全县公认的取得突出业绩的医疗机构,可以经县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研究推荐后越级评定参评期间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1.被实行综治一票否决、挂牌督办的单位2.发生突破“五个防止”底线的,即:防止发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事)件、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防止发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3.凡是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其中致人死亡案(事)件的,取消负有主要责任单位的当年度平安医院评选资格;致人伤害案(事)件的,对负有主要责任单位的当年度平安医院考评降类处理;对跨区域致人死亡或致人伤害案件的,根据责任倒查情况分类处理4.县委政法委员会认为其他应取消参评资格或直接予以降类处理的情形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平安医院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医疗机构都要相应成立创建“平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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