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X年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docx
3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订立合同双方: 省 县 (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 省 设计院,以下简称承包方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1.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略)2 .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 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 承包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第二条 承包方应在 年 月 日以前,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1 .经营评价指标:(1)投资内部收益率:4 .盈亏平衡、灵敏度分析与风险评价: 5 .结论: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报告 份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 工程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承包方对可行性报告作修改甚至 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 另订合同第三条费用支付条款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费为人民币 元整于合同生效之日,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上述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下余金额于 合同期满时全部付清2 .委托方中止合同时,无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定金3 .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双倍偿还定金 第四条违约罚金1 .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每拖期一 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罚金2 .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纯属承 包方造成者,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10 — 30%,视错误性质严重程 度而定3 .因委托方责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 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4 .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给承包方以逾期违约 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费用的5%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 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 各一份备案委托方: (盖章)地址: 负责人: (签名)联系人: (签名)开户银行: 帐号: 号码: 承包方: (盖章)地址: 负责人: (签名)联系人: (签名)开户银行: 帐号: 号码: 年 月 日订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