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法律责任新.ppt
30页第七章 法律责任 n本章讲三个问题:n一、法律行为n二、法律责任n三、法律制裁第一节 法律行为n法律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三者之 间具有密切的逻辑关系n在一般的法学理论著作中,法律行为是 一个涵盖一切有法律意义和属性的行为 的广义概念,它有以下特点:n1、社会性 2、法律性 n 3、可控性 4、价值性n一、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n(一)动机n1、动机的机能:(1)激发机能 (2)定向机能 n2、动机的形成:需要引起动机,动机产生行为,行为 趋向目的,目的实现满足,满足导致新的需要这就 是行为的内在方面诸环节的系统循环n(二)目的n(三)认知能力n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n1、行动 2、手段 3、结果第二节 法律责任n案例一:1999年6月14日《今日说法》栏 目介绍的一则案例案情大意是:河南 一位农村妇女在为期十年的山林承包合 同到期前夕,不顾林业管理机关三次要 其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提示,擅自砍伐了 三百棵树木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对这名 妇女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两千元 的刑事处罚 案例二:《今日说法》中还曾经播过一个案例 这是一则关于处理一个非法组织采血、卖血 的“血霸王”的案例。
目前在某些地方非法组织 采血、卖血的情况非常严重这些非法采集来 的血液没有任何安全保证(电视中显示的哪个 非法采血点的场所、器具都十分肮脏),这种 可能会传播多种疾病(如爱滋病、丙型肝炎) 的血液或血液制品一旦输进急待救助的伤病员 身体里,会对他们的身体、精神,他们的家人 以及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按照这些非法从事采血、卖血的违法者 的“道行”,人们分别称他们为“血头”、“ 血霸”、“血霸王”其中“血霸王”的违法 行为最为严重据电视报道,某地卫生 行政机关经过长期努力终于将一个“血霸 王”查处归案最后起诉至司法机关然 而,这个其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血霸 王”最后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n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n(一)概念:n广义的法律责任等同于法律义务;n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 或契约义务,或者不当行使法律权利、 权力,或者因其他法律规定的事实的出 现所产生的由一定主体承担的不利后果 n其特点为:n1、它主要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n2、它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 利的后果;n3、它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 果的逻辑关系;n4、它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或 者作为潜在保证的。
n(二)构成要件n1、责任主体n(1)尽管法律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 律上不同的行为主体其法律后果可能是不同的 n(2)法律责任存在转移和继承的问题n(3)责任主体不同于违法(犯罪)主体n2、主观过错n3、违法行为:n(1)区分广义的违法和狭义的违法,这里取广义n(2)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之间存在一般情形和特殊情 形两种关系:n1)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没有违法行为就 没有法律责任,这是二者关系中的一般情形或者多数 情形;n2)法律责任的承担不以违法的构成为条件,而是以法 律规定为构成条件,这是二者关系中的特殊情形n4、损害事实n5、因果关系n二、法律责任的分类n1、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根据违法行为所 违反的法律的性质n如果以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为标准,对法律 责任所作的划分可以包括:民事责任、刑事 责任、行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与违宪责任 n2、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n《侵权责任法》第6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 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 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n《侵权责任法》第7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 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 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n过错责任原则(fault liability),又称“过错原则”或“过 失责任原则”,它是侵权责任法中最基本的一项归责原 则,它的意思是侵权行为以过错为责任要件,加害人 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有过错有责 任,无过错即无责任相反,如果侵权人在主观上不 存在过错,就当然不承担侵权责任,即便可能符合其 他构成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确立了 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地位:“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 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 承担民事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明确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n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在适用过错责 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的场合, 由损害事实本身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从 而减轻或者免除受害人对过失的证明责 任,并据此确定过错行为人赔偿责任的 归责原则n无过错责任原则(no fault liability),又称“无 过失责任原则”或者“严格责任”,是指在法律有 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 价值判断标准,对于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求其承担侵 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也就是说,在此情况下, 侵权责任的成立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无 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符合侵权责任的其他 成立要件,侵权责任便可成立n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n《侵权责任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 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 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6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归 责原则有三种:n第一,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道路交 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适用 的是过错责任原则;n第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 生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 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 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 一方的赔偿责任”,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原 则;n第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 生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 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 偿责任”,这里适用的是严格责任原则n所谓公平责任,是指法无明文规定适用无过错 责任,但适用过错责任又显失公平,因而不以 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并由当事人合理分担的一 种特殊的责任。
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只限于:n(1)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适用无过错责任, 即如果规定了,要优先适用无过错责任;n(2)如果适用过错责任又显失公平或者违背 公平合理原则n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 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对 于公平责任,我国学者对其是否为侵权 法的归责原则一直存在争议,有肯定说 和否定说两种观点多数学者认为公平 责任不是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而是 损害发生后结果的分担方法,是民法的 公平原则在侵权责任法中的具体体现n3、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根据行为主 体所实施行为时的名义n4、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根据责任 承担的内容不同n三、归责与免责n归责,即法律责任的归结的简称,是指国家机 关或其他社会组织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 序针对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 确认、追究以及免除的活动责任是归责的结 果,但归责并不一定导致责任的产生不同的 法律责任具有不同的构成要件责任的成立与 否,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及其后果是否符合责 任的构成要件n(一)归责原则n有的教材把归责原则分为责任法定原则 、公正原则、效益原则n1、责任法定原则n2、因果联系原则n3、责任相称原则n4、责任自负原则n(二)免责及其条件(教材P132-133)n免责条件是指行为人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
免 责条件在不同的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定免责以 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免责意味着有责任的 情况下才谈得上部分责任的免除和全部责任的 免除,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本身不负法律责任 ,所以不存在免责的问题免责不同于“不负 责任”和“没有责任” n免责总体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n1、权利主张超过时效(时效免责)n2、当事人不起诉(不诉免责)n3、自首或立功(自首、立功免责)—— 《刑法》第67、68条n第67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 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 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 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n第68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 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 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 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n4、有效补救(补救免责)n5、协议免责或意定协议:私了n6、自助免责n7、人道主义免责第三节 法律制裁n一、法律制裁的概念n1、定义:n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 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n2、法律制裁与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关 系n二、法律制裁的种类n1、违宪制裁n2、民事制裁n3、刑事制裁n4、行政制裁n(1)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 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n(2)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n(3)劳动教养:是指有专门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 律规定、危害社会秩序和他人人身安全但尚不构成犯罪 的违法行为者所实施的惩罚措施n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面这些行为哪一个不能 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A.家住偏僻山区的蒋某把入室抢窃的康某捆绑起 来,关押了6个小时以后才把康某押到40里以外的乡派 出所,B.蔡某偷了一辆价值150元的自行车,10年以后 被人查出,C.医生李某征得患者王某的同意锯掉其长有肿瘤 的小腿D.高某在与三个青年打架时拿出刀子将对方刺成 重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