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国际会计准则对比完善我国企业利润表列报的建议.doc
3页与国际会计准则对比完善我国企业利润表列报的建议 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我国利润表列报有什么差别呢,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利润表的列报呢,下面来分析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在当前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不断趋同的背景下,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利润表列报在原则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是相同的,但是在具体的列报内容上仍存在差异 一、我国会计准则对利润表结构的规定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利润表中应列示以下内容:(1)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组成2)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即为营业利润3)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即为利润总额4)净利润,利润总额减所得税费用,即为净利润5)每股收益,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6)综合收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二、国际会计准则对利润表结构的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利润表中应该列示以下十个项目及五项小计内容:(1)营业收入,若存在销售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则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减项列示在营业收入之下。
2)营业成本小计:毛利润;(3)销售费用4)管理费用5)其他收入和费用,包括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持续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等内容小计:营业利润6)财务费用小计:税前利润7)所得税,仅指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所得税费用小计:持续经营所得的利润8)中断经营的利得和损失小计:净利润9)少数股东权益10)每股收益 三、两者在列报原则上的共同点 从利润表列报的原则上可以看出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不断趋同的趋势,主要表现以下方面: (一)决策有用观的体现 决策有用观认为财务报告的目标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投资、信贷及资源配置等决策的信息它强调会计信息必须满足决策的需求,能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影响而受托责任观认为财务报告的目标在于报告企业管理层对企业资源运用的成功与失败由此可见,决策有用观包含受托责任观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都倾向于选择更全面的决策有用观作为财务报告目标 利润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企业盈利状况的表现,能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关于企业盈利能力的信息,也能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完成状况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综合收益信息,从而增强利润表中信息的相关性,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企业资产的保值情况。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损失列示在其他收入和费用中,要求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可在利润表中列示,也可提供单独的一张表反映这些信息的提供,都是决策有用观在利润表列报中的体现 (二)实物资本保全观的体现 资本保全是指企业在特定的会计期间内,通过经营活动使其期末资本和期初资本保持一样的完好财务资产保全观强调资本货币价值的保全,而实物资本保全观强调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能力的保全(如重置相同数量和质量的存货所需要的资本) 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都要求企业以谨慎性原则确定资产的价值,即要求企业宁可低估资产的价值、高估当期费用,也不能高估资产、低估费用例如我国会计准则要求对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进行计量时,研究阶段的费用和开发阶段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均应计入当期损益,只有开发阶段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可以转入无形资产这样的处理能更好地保证企业不会高估实物资产实际价值,但是会减少当期的利润额同理,存货的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的计提都将增加企业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企业的当期利润额,从而保证企业的实物资产在当期得到保全 (三)资产负债观和全面收益观的体现 按照资产负债观,当期收益是通过净资产的增减而确定,当期收益值为期末净资产减期初净资产、投资者投入资产,再加上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由此计算出的收益即为全面收益,包含一个主体在某一期间与非业主方面进行交易或发生其他事项和情况所引起的权益的一切变动全面收益包括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两方面内容,其中净利润为已实现的损益部分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未实现损益,其他综合收益是指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未实现损益我国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披露的综合收益项目就是企业的全面收益,国际会计准则同样要求披露企业的全面收益 四、两者列报内容上的差异 由于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在制定时所面临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环境不同,适用的企业也不同,所以两者在具体列报的项目上存在差异 (一)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是否分别列报 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列报上,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列示得更加详细我国会计准则规定营业收入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营业成本包含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而国际会计准则单独列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并计算出主营业务的毛利润;其他业务的收益和损失,则按交易或事项,逐笔列示在其他收入和费用中因此按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列报能够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例如主营业务的毛利润等,从而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相关的数据 (二)费用项目的列报是否详细 我国会计准则未强制要求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披露,而国际准则有相关要求。
我国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披露企业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及各项期间费用的当期发生总额;而国际会计准则要求费用按性质或功能分类,在利润表中列示费用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广告费用、员工福利费、折旧和摊销等;费用按功能分类可分为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如果费用按照功能分类列示在利润表中,那么企业应该在附注中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披露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利润表中费用按功能分类,可在附注中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披露 (三)财务费用是否计入营业利润 我国会计准则要求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收入)计入营业利润,而国际会计准则中要求财务费用不计入营业利润,且利息收入应作为其他收入单独列示 我国会计准则认为财务费用是企业的期间费用,在计算营业利润时应予以扣除,所以财务费用列示在营业利润之前;而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财务费用是与企业筹资活动相关的费用,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相关,因此不应在计算营业利润之前扣除,所以列示在营业利润之后另外,国际会计准则认为利息收入不应该包含在企业的财务费用中,而应作为其他收入列示 (四)中断经营与相关的所得税是否单独列报 我国会计准则没有要求单独列示中断经营相关内容,而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单独列报。
中断经营指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被处置:(1)按一项单独计划,企业实质上对该部分进行整体处置,或对该部分进行逐项处置,或通过废弃来终止该部分2)该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3)进行财务报告时,该部分可与其他经营区分开来在我国会计准则中没有中断经营的概念,相关内容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中披露;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中断经营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扣除相关的所得税费用,以净额单独列示在损益表中 五、完善我国企业利润表列报的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会计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我们应该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一些改进,从而提供更具决策有用性的会计信息 (一)列报模式的完善 虽然目前的利润表引入全面收益的概念,但全面收益信息还是分别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披露可将目前准则中的“利润表”改为“全面收益表”,列报所有收益项目这样一方面使信息在一张报表中高度汇总,描绘出一个主体的综合全面的财务业绩图景;另一方面有利于投资者分析,做出投资决策,既体现决策有用观,又凸显全面收益观 (二)营业利润项目的列报的完善 在计算营业利润的数据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最相关,受企业经营决策的影响最大。
因此,应该用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计算出营业利润 而财务费用与企业的融资决策更相关,投资收益与企业投资决策更相关,资产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则与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如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最相关因此,这四个项目,可以在营业利润之后列示,直接计入利润总额之中这样做还能提高利润表中数据与现金流量表中数据的相关性,为评价企业盈利质量提供有用信息 (三)利得和损失项目列报的完善 由于企业营业外收支并不经常发生,因此可以将利得和损失按项目逐笔列示从而提高利润表中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例如在利得和损失中单独列示企业公益捐赠支出,环境治理支出等将有利于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情况的评价;中断经营利得和损失的单独列示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决策的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