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滩湖饮用水源环卫及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65页招标编号:蒲政采招〔2018〕014号蒲江县水务局长滩湖饮用水源环卫作业及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中国·四川(蒲江)蒲江县水务局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2018年7月63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1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5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6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尚未要求…………………………………………………………………………………37第七章 评标办法…………………………………………………………52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59第一章 投标邀请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蒲江县水务局委托,拟对蒲江县水务局长滩湖饮用水源环卫作业及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蒲政采招[2018]014号二、招标项目:蒲江县水务局长滩湖饮用水源环卫作业及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用款计划表:0000962)四、招标项目简介:详细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蒲江县水务局工作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在资格审查期间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 蒲江县水务局向资格审查小组出具查询结果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由查询人员签字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公告期限:2018年8月1日9:00至8月7日17:00(北京时间);在网上下载()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一)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的,不得参与投标);(二)供应商要参加投标,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城北路32号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028-88524467采购代理机构: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16号4楼邮 编:611630联 系 人:胡老师联系:88606008传 真:88606008电子邮件:2270418498@.com十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蒲江县财政局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桫椤路73号联系人:雷老师、袁老师电 话:028-8855519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241.2万元/2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241.2万元/2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4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5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说明:不接受现金现场交纳或现金存入银行的方式交纳]一、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一)收款账户户名: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投标人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系统( 联系:028-885244677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028-885562618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在2个工作日内可凭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到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科领取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未领取的,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采取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地址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详细准确填写地址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88606008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16号4楼9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联 系 人:杨老师联系:028-88524467地 址:蒲江县水务局邮 编:61163010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注: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采购人联系人:杨老师联系:028-88524467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城北路32号邮编:611630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老师联系:028-88606008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16号4楼邮编:61163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1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蒲江县财政局 联系人:雷老师、袁老师联系:028-88555192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桫椤路73号邮编:6116301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蒲江县财政局备案。
二、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蒲江县水务局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