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第四章过失之作为犯.pdf

12页
  • 卖家[上传人]:ldj****22
  • 文档编号:35751731
  • 上传时间:2018-03-20
  • 文档格式:PDF
  • 文档大小:382.84KB
  • / 12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第四章 過失之作為犯 5. 加重結果犯5. 加重結果犯刑法第17條:「因犯罪致發生一定之結 果,而有加重其刑之規定者,如行為人 不能預見其發生時,不適用之」加重 結果犯又稱結果加重犯,為綜合故意與 過失不法構成要件的犯罪類型,亦即行 為人出於故意實現基本構成要件,但因 過失導致發生加重結果,而該當加重構 成要件的犯罪加重結果犯的成立要件加重結果犯之犯罪檢驗加重結果犯的成立要件0. 刑法對於加重結果設有處罰規定例如放火罪(§§ 173 I, 174 I, 175 I)無 加重結果犯的規定,因此放火致他人死 亡僅成立放火罪與過失致死罪的想像競 合林山田 (下)頁212所舉例§§ 173 II, 174 III, 175 III為失火罪,作為基本構成要件即 便發生致人於死之結果,因為乃過失加 過失,因此並非加重結果犯之類型 (應該是林山田老師欲指放火罪的筆誤)加重結果犯的成立要件一、 故意實行基本構成要件行為基本構成要件行為未遂,仍可成立加重 結果犯例子見林山田 (下)頁209例201. 構成要件該當性2. 違法性3. 罪責加重結果犯的成立要件二、加重結果之發生以及因果關係加重結果犯的成立要件三、構成要件特有的危險關連因為加重結果犯的處罰相較於故意犯+ 過失犯還要重很多,暫不論想像競合, 其刑度甚至重於兩者相加,因此在基本 構成要件行為與加重結果之間必須具有 一個構成要件特有的危險關連,亦即加 重結果須「直接」由故意的基本構成要 件行為所引起。

      比較§ 277 II前 普通傷害致死,§ 277 I普 通傷害,§ 276 I過失致人於死三、構成要件特有的危險關連例子:一個為逃避傷害的婦女掉下陽台 致死,不能論以傷害致死(必須要傷害 既遂因而致死,方得論以加重結果犯)例子:但強制性交,只要係因強制致死, 即可成立強制性交致死的加重結果犯; 相反地,若因性交致死,則有可能不成 立加重結果犯四、加重結果之發生必須符合過 失犯的成立要件四、加重結果之發生必須符合過失犯的 成立要件1. 客觀的過失要素(過失的不法)1.1. 客觀之注意義務違反1.2. 結果與因果歷程之客觀預見可能性1.3. 構成要件特有的危險關連的客觀預 見可能性四、加重結果之發生必須符合過 失犯的成立要件2. 主觀的過失要素(過失的罪責非難)2.1. 主觀之注意義務違反2.2. 結果與因果歷程之主觀預見可能性2.3. 構成要件特有的危險關連的主觀預 見可能性加重結果犯的成立要件* 個人阻卻刑罰事由,個人解除刑罰事 由,追訴條件及追訴障礙(追訴權時效 消滅)實例解答注意事項討論完四1, 2 以後,不需要再另外討論 違法性與罪責,因為這些已在一故意犯 處討論過了。

      如果有多數參與犯,在討論過一、二、 三之後,必需針對個別的行為人討論四、 加重結果之發生必須符合過失犯的成立 要件。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