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中学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材料.docx
3页中学使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结合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管理,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进校确需带入校园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交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妥善保管,严禁学生将个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学生带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2、学生需交相关部门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铃响,拔打、接听、用发、看短信;玩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并进行取消住宿资格、停课停学一周的处分4、不允许因给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体、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充电,一经发现,没收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的,其违规使用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并视其态度给予相应的的纪律处分借别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6、对于收缴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的,情节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关机井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没收8、用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