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血培养标本采集、运送与报告标准操作规程.docx
4页医院血培养标本采集、运送与报告标准操作规程一、血培养指征 患者出现寒战,体温超过38℃或低体温,怀疑血流感染时,尤其存在以下情况时,应抽血做细菌和真菌培养:医院内肺炎;留置中心静脉导管超过72 h;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有严重基础疾病、免疫缺陷伴全身感染症状;临床医生怀疑有血流感染可能的其他情况 二、采血时机 一旦怀疑有血流感染可能,应立即采血做血培养,最好在抗菌治疗前或停用抗菌药物24 h后,以寒战、发热时采集为宜 三、采血流程 (一)消毒 1.培养瓶消毒程序:用消毒液消毒培养瓶橡皮塞,待干燥后使用 2.皮肤消毒程序:用消毒液从穿刺点向外画圈消毒,至消毒区域直径达5 cm以上,待消毒液挥发干燥后(常需30 s以上)穿刺采血 (二)静脉穿刺和培养瓶接种 成人用注射器无菌穿刺取血后,排尽针头内空气,直接注入血培养瓶,勿换针头(如果行第二次穿刺或用头皮针取血时,应换针头),先注于厌氧培养瓶,避免注入空气,然后注入需氧培养瓶,轻轻混匀以防血液凝固近年来,临床普遍采用负压血培养瓶,将血从患者静脉直接吸入血培养瓶,减少污染环节 (三)注意事项 1.检验单需注明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血液采集时间和部位、临床诊断等患者信息。
2.采血部位通常为肘静脉,疑为细菌性心内膜炎时以肘动脉或股动脉采血为宜,切忌在静滴抗菌药物的静脉处采血除非怀疑有导管相关的血流感染,否则不应从留置静脉或动脉导管取血,因为导管易被皮肤正常菌群污染 3.采血次数:对于成年患者,应该同时分别在两个部位采集血标本,在两个不同部位分离到同样菌种才能确定是病原菌 4.细菌性心内膜炎:在24 h内取血3次,每次间隔不少于30 min;必要时次日再做血培养2次 5.采血量:以培养基与血液之比10:1为宜,以稀释血液中的抗菌药物、抗体等杀菌物质采血量过少会明显降低阳性率成人每次每培养瓶采血8~10 ml,婴幼儿每次每培养瓶采血2 ml 四、运送要求 1.所有标本采集后都应立即送往实验室,最好在2 h内如果不能及时送检,宜置于室温环境血培养瓶送到检验科放入培养箱前,不应暂存于冰箱内 2.送检标本应正确粘贴条形码,注明采样时间和送检时间 3.安全防护:放标本的容器必须防漏,禁止将渗漏的标本送往实验室 五、报告要求 (一)紧急口头()报告 血培养出现阳性报警时,立即进行革兰氏染色、镜检,并在最短时间内将结果向临床主管医生进行紧急口头()报告。
口头报告包含以下内容,并记录在案 (1)报告者全名(或工号); (2)报告的时间; (3)所联系医生的全名(或工号); (4)报告镜检结果并强调其紧急价值; (5)确认临床医生收到报告并复述结果 (二)最终结果(书面)报告 (1)无菌生长(培养5天无需氧菌和厌氧菌生长); (2)阳性培养结果(最终鉴定结果、最终药敏结果) (三)其他报告和记录 1.标本被拒收时,需即刻通知临床立即重新采血,并记录在案 2.最终结果与紧急口头报告结果不符,需要变更时,需立即通知临床,同时必须在书面报告上提供正确的结果,注明变更的内容 3.其他需临床注意的事项的记录,如:采血量不足、标本转运时间过长、标本采集份数不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