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一章风险与保险.ppt
113页第一章 风险与保险风险与保险 2011.8内容提要l第一节第一节 风险与风险管理风险与风险管理l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概述保险概述l第三节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保险的分类l第四节第四节 保险的功能保险的功能学习目标学习目标l知识点:知识点:l理解风险的含义与类型,掌握风险管理的步骤与方法l理解并掌握保险的概念与分类,并能够熟练区分保险与赌博、储蓄及救济l理解保险的职能与作用l了解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特别是全面的掌握我国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风险与风险管理风险与风险管理l主要内容:主要内容:l 一、风险概述一、风险概述l 二、风险管理二、风险管理l 三、可保风险三、可保风险一、风险概述一、风险概述l(一)风险的定义(一)风险的定义l(二)风险的特征(二)风险的特征l(三)风险的结构(三)风险的结构l(四)风险的种类(四)风险的种类(一)风险的定义(一)风险的定义l风险是指偶然事件的发生引起损失的不确定性l具体包括三层含义:l一是风险是偶然发生的事件,即可能发生但又不一定发生的事件;l二是风险发生的结果是损失,即经济价值的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减少;l三是事件发生所引起的损失是不确定的,即风险在发生之前,其发生的具体时间、空间、地点和损失的程度是不确定的,人们难以准确预期。
l最后需要强调的是,风险伴随着人类活动的开展而存在,没有人类的活动,也就不存在风险 (二)风险的特征(二)风险的特征l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l2、风险存在的普遍性l3、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l4、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l5、风险的可变性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l风险是实实在在的,无论人类是否意识到,它们总是始终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2、风险存在的普遍性l风险存在的普遍性是指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有 3、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l虽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就某一具体风险而言,它的发生是偶然的,是一种随机现象风险也可以认为是经济损失的不确定性l风险事故的随机性主要表现为:风险事故是否发生不确定、何时发生不确定、发生的后果不确定4、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l就个别风险来看,其发生是偶然的、无序的、杂乱无章的,然而,对大量发生的同一风险进行观测,明显地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根据以往大量资料,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可测算出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幅度,并可构造出损失分布的模型,成为风险估测的基础5、风险的可变性l风险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这些转化包括:l(1)性质转化l(2)量的转变l(3)某些风险被消除。
l(4)新风险的产生(三)风险的结构(三)风险的结构l风险的结构即风险的要素一般认为,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构成,这些要素的共同作用,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发展和发生l1、风险因素l2、风险事故l3、损失1、风险因素l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程度的原因和条件,它是导致风险发生的潜在原因l风险因素可分为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l通常,将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统称为人为因素,以便区分 2、风险事故l风险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风险事故意味着风险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即风险的发生 3、损失l从保险角度来看,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这一定义是狭义损失的定义l保险所指损失必须满足两个要素:l一是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二是经济价值或经济收入的减少两者缺一不可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者之间的关系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者之间的关系l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简单表述为:l(1)风险因素的存在决定了风险事故和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决定了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的大小。
l(2)风险由风险因素决定,通过风险事故来表现,以损失来度量l(3)风险因素的多样性及其作用时间、方向、强度、顺序等的不确定性决定了风险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和损失的不确定性因此,对风险损失是很难准确估测的(四)风险的种类(四)风险的种类l1、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l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l3、按损失的原因分类l4、按风险涉及的范围分类1.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l(1)财产风险;l(2)人身风险;l(3)责任风险;l(4)信用风险 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l(1)纯粹风险;l(2)投机风险3.按损失的原因分类l(1)自然风险;l(2)社会风险;l(3)经济风险;l(4)政治风险;l(5)技术风险 4、按风险涉及的范围分类l(1)基本风险;l(2)特定风险l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的界限,对某些风险来说,会因时代背景和人们观念的改变而有所不同二、风险管理二、风险管理l(一)风险管理的定义及分类(一)风险管理的定义及分类l(二)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二)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l(三)风险管理的方式(三)风险管理的方式l(四)风险管理的范围(四)风险管理的范围l(五)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五)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一)风险管理的定义及分类(一)风险管理的定义及分类l1.定义.定义l2.分类.分类1.定.定义l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
2.分类l风险管理按其管理的主体划分,可分为个人风险管理、家庭风险管理、企业风险管理、国家风险管理和国际风险管理五大类l(1)个人风险管理l(2)家庭风险管理l(3)企业风险管理l(4)国家风险管理l(5)国际风险管理(二)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二)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l风险管理的程序就是风险管理的实施步骤l1.风险识别l2.风险估测l3.风险评价l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l5.风险效果评价1、风险识别l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是指对企业面临的和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对风险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l风险识别即是对尚未发生的、潜在的和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系统地、连续地进行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l风险的识别,一方面依靠感性认识,经验判断;另一方面,可利用财务分析法、流程分析法、实地调查法、损失分析法等进行分析、归类整理只有确定了风险的性质,才有可能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2、风险估测l风险估测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利用概率统计理论,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的幅度l风险估测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风险可能发生的频率;二是风险损失程度3、风险评价l风险评价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全面进行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l风险管理技术分为控制型和财务型两大类,前者的目的是降低损失频率和减少损失幅度,重点在于改变引起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后者的目的是以提供基金的方式,降低发生损失的成本,即对无法控制的风险所做的财务安排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l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指对风险管理技术适用性及收益性情况的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 (三)风险管理的方式(三)风险管理的方式l1.控制型l2.财务型1、控制型l主要包括下列方式:l(1)避免风险l(2)预防损失l(3)分散风险l(4)损失抑制(2)财务型l(1)自留风险l(2)转移风险(四)风险管理的范围(四)风险管理的范围l1、对于个人,有人身、财产和责任三方面的风险l2、对于企业,包括生产、市场、财务、技术、人事等方面的风险l3、对于国家,有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风险1 1、、对对于个人,有人身、于个人,有人身、财产财产和和责责任三方面的任三方面的风险风险l(1)人身方面,包括死亡、伤残、伤害等的风险l(2)财产方面,包括财产的灭失、被盗、损害等风险l(3)责任方面,主要是由于本人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所应赔偿的责任2、对于企业,包括生产、市场、财务、技术、人事等方面的风险l(1)生产方面,主要是由原料、动力、供应的变动所引起的成本供需环节是否衔接,质量是否满足需要。
l(2)市场方面,主要指市场预测的正确与否对生产的影响l(3)财务方面,主要指财务收支差异变动情况l(4)技术方面,主要指技术工人的缺乏、技术操作过程中的失误等l(5)人事方面,主要指生产者工伤事故的出现,失职行为等 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l风险管理与保险之间,无论是在理论渊源上,还是在各自作为一种经济活动与经济制度的发展中,都有着密切的联系l首先,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的对象都是风险l其次,风险管理使人们有意识地去认识风险,控制风险,减少风险,转嫁风险l最后,风险管理与保险还有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三、可保风险三、可保风险l(一)可保风险的定义(一)可保风险的定义l(二)可保风险的要素(二)可保风险的要素l(三)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三)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一)可保风险的定义(一)可保风险的定义l从广义上来理解,就是指可以利用风险管理技术来分散、减轻、转移的风险;l从狭义上看,即指只能用保险方式来处理的风险l一般而论,保险所承保的风险是附有条件的,称之为可保风险(二)可保风险的要素(二)可保风险的要素l1、风险不是投机性的l2、对个别标的而言,风险发生具有偶然性l3、对大量标的而言,风险发生具有必然性l4、风险发生必须是意外的l5、风险损失较大l6、在保险合同期限内预期的损失是可计算的(三)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三)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l1、可保风险l2、不可保风险1、可保风险l(1)财产方面的风险l(2)人身方面的风险l(3)责任方面的风险2、不可保风险l(1)市场方面的风险l(2)政治、社会方面的风险l(3)生产经营方面的风险l以上区别主要针对商业保险的立场而言。
l针对政府而言,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 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概述保险概述l一、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一、保险的要素与特征l二、保险的起源二、保险的起源l三、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三、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一)保险的含义l首先,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财务安排l其次,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l再次,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或风险转移的一种机制l最后,从社会的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二)保险的要素(二)保险的要素l保险的要素是指进行保险经济活动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l1.可保风险的存在l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l3.保险费率的厘定l4.保险基金的建立1.可保风险的存在l(1)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l(2)风险应当具有不确定性l(3)风险应该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l(4)风险应该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l(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l(6)风险应当具有现实的可测性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l保险的经济补偿活动的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过程。
保险人通过保险的补偿或给付行为分摊损失或保证经营稳定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l(1)大量风险的集合体l(2)同质风险的集合体3.保险费率的厘定l保险费率厘定主要是根据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确定某一保险标的的费率,确定保险人应收取的风险保费l影响保险人定价的其他因素包括:市场竞争对手的行为、市场供求的变化、保险监管的要求和再保险人承保条件的变化等保险费率的厘定是保险产品定价的基础l保险费率的厘定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采取科学的方法 4.保险基金的建立l保险基金是用以补偿或给付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体自然规律所致的经济损失、人身损害及收入损失,并由保险公司筹集、建立起来的专项货币基金 l主要来源:保险公司开业资金和向投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其中保险费是形成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l保险基金具有来源的分散性和广泛性、总体上的返还性、使用上的专项性、赔付责任的长期性和运用上的增值性等特点 5.保险合同的订立l保险关系作为一种经济关系,主要体现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这种经济关系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种法律形式就是保险合同(三)保险的特征(三)保险的特征l 1 .经济性l 2.互助性l 3.法律性l 4.科学性1..经济性l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保险的经济性主要体现在保险活动的性质、保障对象、保障手段和保障目的等方面。
l保险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劳务商品,体现了一种特殊的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l此外,从经营的角度看,保险公司属商业性机构,经营主体目标之一则是提高经济效益,追求利润最大化 2.互助性l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3.法律性l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具有明显的法律性质,保险的法律性主要体现在保险合同上l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保险行为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保险行为必须是合法的;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有行为能力;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此外,对保险的监督管理也是以法律为依据的4.科学性l保险是以科学的方法处理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现代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基础,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科学的数理计算为依据的l二、保险的起源二、保险的起源l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l据文字记载,我们最早的保险思想出现在距今4500多年以前,《礼记·礼运》中有这样的记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读关,同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这是我国古代最早的谋求经济生活安定的一种社会保险思想l从世界范围来说,保险思想产生较早的是古巴比伦和古希腊 三、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三、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l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制度形成于近代从保险发展的历史来看,财产保险先于人身保险,海上保险早于陆上保险l(一)海上保险(一)海上保险l(二)火灾保险(二)火灾保险l(三)人身保险(三)人身保险(一)海上保险(一)海上保险l海上保险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历史最长大体来说,可以分为共同海损说、合伙经营说、家族团体说和海上借贷说四种1、共同海损说l这种说法认为,海上保险起源于共同海损制度所谓共同海损,是指在海上凡为共同利益而遭受的损失,应由得益方共同分摊 “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互助共济思想作为海上航行遭遇海难时共同遵守的原则共同海损在航海贸易活动中,分摊经济损失所体现的相互保障的思想,是产生海上保险的萌芽2、合伙经营说l合伙经营是一种合伙经营海上贸易的制度这种制度有两个当事人:一是出资者,二是经营者这种制度可追溯至巴比伦时代,通常认为发生在10~11世纪的地中海沿岸其实,更确切地说,这种制度应该是后世合伙经营中以劳务代替出资的始祖l3、家庭团体说l家庭团体是以血缘为主的相互救济团体,盛行于1~16世纪佛朗达士、梅那比亚以及西普鲁士等地。
这种组织的互助经济宗旨可以说就是保险思想4、海上借贷说l指在海上,同船舶和货物作为借贷抵押,如船舶安全到达,本利均须偿还,如船舶在航行中沉没,债权随之消失大多数学者认为海上借贷是海上保险的前身 (二)火灾保险(二)火灾保险l继海上保险制度之后出现的是火灾保险制度现在的火灾保险是在17世纪中叶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1675年,第一家公营保险公司——汉堡火灾保险局由46个协会合并在德国宣告成立这就是公营火灾保险的开始但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是在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l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期,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完成了工业革命19世纪后期,随着帝国主义的对外扩张,火灾保险传到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四)责任保险(四)责任保险l责任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它是对无辜受害者的一种经济保障当前责任保险发展迅速,已成为世界上普遍受到重视的一项业务,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保险作用和地位(五)保证保险(五)保证保险l随着资本主义商业信用的普遍发展和道德危险的频繁发生,保证保险应运而生保证保险是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一种保险当被保证人的行为或不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
因此,保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保险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保险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l一、保险业发展的特点一、保险业发展的特点l二、保险业发展的趋势二、保险业发展的趋势一、保险业发展的特点一、保险业发展的特点l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保险业获得了飞速发展当今世界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无一不在开展保险业务经济发达的国家,保险业务也发达保险业发展呈现出如下特点:l1、保险业务范围日益扩大,新险种不断增加l2、保险金额巨大,索赔增多l3、保费收入增加,业务竞争激烈l4、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保险市场逐步形成与壮大二、保险业发展的趋势二、保险业发展的趋势l纵观现代保险业发展,大致呈现了如下的发展趋势:l1、保险市场自由化l2、保险业务国际化l3、从业人员专业化l4、保险管理现代化(三)人身保险(三)人身保险l人身保险的产生与海上保险的发展是分不开的l1762年,辛普森和多德森组织创办的公平保险社正式营业,从此人寿保险经营开始建立在科学的保险技术基础之上这是在保险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的突破性成果,使后人可以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科学方法经营人寿保险,从而推动人寿保险向更为广阔的领域发展l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欧美各国的人身保险有了迅速的发展。
第三节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保险的分类l保险分类的基本方法保险分类的基本方法 由于对保险分类的角度和标准不同,保险分类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表现为保险的理论分类、保险的实用分类和保险的法律分类一、按保险标的或保险对象来分类一、按保险标的或保险对象来分类l1.财产保险l2.人身保险l3.责任保险l4.保证保险1、财产保险l财产保险是以物或其他财产利益为标的保险财产保险可分为广义财产保险和狭义财产保险广义的财产保险包括有形财产险和无形财产险主要有火灾保险、海上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汽车保险、航空保险、工程保险、利润损失保险、农业保险等2、人身保险l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身体或健康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大体可以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三种3、责任保险l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凡是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代为赔偿l责任保险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责任保险对保护受害人的经济利益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有着重要意义4、保证保险l保证保险实际上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向权利人提供的一种信用担保业务,保险人对权利人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或有欺诈犯罪行为而蒙受的经济损失负经济赔偿责任。
l保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按担保对象的不同,保险分为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 二、按保二、按保险的的实施方法分施方法分类l1.强制保险l2.自愿保险 1、强制保险l强制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强制实行的保险l强制保险的范畴大于法定保险,法定保险是强制保险的主要形式l实行强制保险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该保险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开办此险种有助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国家为了便于某项政策的实施强制保险的特点:l首先,在于它的全面性l其次,保险责任是自动产生,不论投保人有没有履行投保手续,凡属于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标的,保险责任自动开始l第三,保险金额由国家法律规定统一的标准,而不是由投保人自行选定l第四,强制保险的责任期限虽有一定限制,但保险责任并不因被保险人未履行缴纳保险费的义务而终止,保险人对被保险标的仍担负责任,但对迟缴的保险费需要缴付滞纳罚金强制保险的实施办法在各个国家不尽一致2、自愿保险l自愿保险是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由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而实现的保险l特点:l第一,自愿保险不是全面的,投保或者不投保,完全根据投保人意愿决定l第二,自愿保险责任期限明确,保险责任不是自动产生的,如果保险期限届满,而投保人未办理续保手续,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l第三,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等没有统一的规定,由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自由确定三、按承保的风险分类三、按承保的风险分类l1.单一风险保险l2.综合风险保险l1、单一风险保险l单一风险保险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风险而进行承保的保险例如,水灾保险仅对特大洪水事故承保损失赔偿责任2、综合风险保险l综合风险保险是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保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综合风险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很广,风险多样性l综合保险通常是以基本险加附加险的方式出现的当前的保险品种基本上都具有综合保险的性质 四、按业务承保方式的形式分类四、按业务承保方式的形式分类l1.原保险l2.再保险l3.复合保险l4.重复保险l5.共同保险ll1、原保险l原保险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一种保险关系的保险2、再保险l再保险又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转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l在再保险业务中,分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保险人,一方为原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另一方为再保险人(再保险分入人)分保也就是将风险在保险之间进行转嫁这种风险转嫁方式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纵向转嫁即第二次风险转嫁。
l再保险是原保险的对称,是原保险的进一步延续,也是可保风险的纵向转移和第二次转移但是在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标的和保险合同的性质等方面,再保险与原保险存在明显差别 3、复合保险l复合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可保利益的全部或部分,分别向数个保险人投保同一险种,但保险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由于复合保险是一个投保人与多个保险人的关系,所以,保险损失补偿或保险金给付则因保险业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主要有超额承保法、优先承保法和分摊法4、重复保险l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但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重复保险与复合保险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l重复保险容易引发道德风险,法律对重复保险的要求和规定也比较严格 5、共同保险l共同保险,简称“共保”,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联合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可保风险签订一份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共同保险是对可保风险的横向转移,但仍是第一次转移,这是它与再保险的主要区别重复保险与共同保险都存在多个保险人,但共同保险只签订一份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不高于保险价值,而重复保险则签订数份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超出保险价值。
五、按保五、按保险经营目的分目的分类l1.商业保险l2.社会保险l3.政策保险 1、商业保险l商业保险是以盈利为目的一种保险商业保险多数为自愿保险,但也有少量为强制保险2、社会保险l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它由政府举办,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项目包括退休金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3、政策保险l政策保险是指政府通过采用保险的手段来贯彻实施某种政策的保险政策性保险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它的经营政策的优惠性和经营目标的非盈利性,以实现政府的某一经济政策或社会政策为目标第三节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与作用保险的功能与作用l一、保险的地位一、保险的地位l二、保险的功能二、保险的功能l三、保险的作用三、保险的作用一、保险的地位一、保险的地位l保险的地位是指在不同形式或不同条件下,保险与其他形式或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l(一)保险基金与社会后备基金l(二)保险与国民经济l(三)保险与金融体系(一)保险基金与社会后备基金l1.社会后备基金l2.保险基金和社会后备基金的关系1.社会后备基金l社会后备基金是指国民收入中用于防止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断、保持国民经济平衡以及应付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等而储备的资金,包括使用价值形态的物资后备和价值形态的货币后备。
l社会后备基金来源于国民收入,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主要采取集中、互助、保险、自保和社会保障等形式2.保险基金和社会后备基金的关系l保险基金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一种特殊形态保险基金和集中型、社会保障型、互助型、自保型后备基金的用途都是为了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持续进行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l但保险基金和社会后备基金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差异(二)保险与国民经济l1.保险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l2.保险在产品分配体系中的地位1.保险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l从保险与国民经济的关系看,保险以来自于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但又直接渗透和参与了再生产过程的四个环节,构成再生产过程的要素之一,并以相对独立的形态对再生产过程发挥促进作用2.保险在产品分配体系中的地位l(1)保险分配和财政分配的关系l(2)保险分配与企业财务分配的关系l(3)保险分配与信用分配的关系(三)保险与金融体系l1.金融体系的含义l2.保险在金融体系的地位l1.金融体系的含义l金融体系是指众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相互关系及其特征l从各国及地区金融实践看,主要存在高度集中的金融体系、设有中央银行的金融体系及设有中央银行的金融体系三种金融体系的模式 2.保险在金融体系的地位l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用:l(1)为金融服务提供配套性的保障服务l(2)为金融市场提供长、短期资金l(3)为银行的安全运行直接提供保障如存款保险l(4)保险和银行联合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保险服务,如保险公司开发的保险投资连接产品二、保险的功能二、保险的功能l(一)保险保障功能l(二)资金融通功能l(三)社会管理功能(一)保险保障功能l保障功能是保险业的立业之本,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保险保障功能具体表现为财产保险的补偿功能和人身保险的给付功能(二)资金融通功能l资金融通功能是指将保险资金中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金融中介作用保险资金的融通应以保证保险的赔偿或给付为前提,同时也要坚持合法性、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随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进一步拓宽,资金融通功能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三)社会管理功能l1.社会保障管理l2.社会风险管理l3.社会关系管理l4.社会信用管理二、保险的作用二、保险的作用l保险的作用是保险职能在具体实践中的表现效果,表现为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l(一)保险的宏观经济作用l(二)保险的微观经济作用(一)保险的宏观经济作用l1.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l2.有助于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l3.促进技术进步l4.增强国际经济关系l5.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二)保险的微观经济作用l保险的微观经济作用,是指保险对企业、家庭和个人所起的保障作用。
l1、及时补偿灾害损失,保障经济安全l2、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l3、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增强市场竞争能力l4、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