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结构设置管理新规制度.doc
25页第二章 组织结构设置管理制度一、基础组织要求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要求意在企业章程基础上,明确要求企业组织机构、业务分工和职务权限和责任(以下简称机构、分工及权限),以寻求企业业务有组织和有效率运行,作为章程组织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要求中用语,分别定义以下:(1)所谓组织机构,是指在企业董事会领导下,分担企业业务组成部门2)所谓业务分工,是指各部门应该实施基础任务3)所谓权限,是指为实施分担业务所必需权利所谓责任,是指实施业务义务,和对行使或不行使权力结果应负责任4)所谓管理者,是指主任、总监、经理及其副职5)所谓监督,是指管理者以外责任者第三条 实施业务标准 企业业务必需根据下面确定标准实施1)指令系统统一指示及命令全部根据已要求系统,由上级发给下级,由初始部门向各步骤中相关部门流转2)在分管界限和进行分工时,必需明确地维持其界限,以使业务圆满地进行3)为寻求合作和业务圆满进行,必需和相关部门充足协商,努力搞好协调工作4)要明确以政策为中心实施计划,确定实施结果,并将实施计划和结果一起快速汇报第四条 行使权限标准权限须按下列标准行使1)权限行使者标准上必需由该责任人员亲自行使权限。
不过,在实施业务上认为有必需时,在取得直接上级管理者许可情况下能够把一部分权限委任给下级责任人和其它人员,或令她们代行权限,而且管理者能够限制下级责任人一部分权限或限定其行使期限2)权限行使基准在有其它预先要求了通常性、总括性或具体基准情况下,权限行使必需服从这一基准3)权限委任或代行在责任人因为事故或其它原因,不能行使其权限情况下,标准上由直接上级责任人代行其权限责任人将其权限全部或一部分委任给她人代行权限时,在这个权限范围内,责任人不得亲自行使其权限4)对于行使权限干涉上级责任人不得干涉下级责任人行使权限,但不应该排斥上级责任人指挥和监督5)责任人之间协商当责任人之间相互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程序处理①当有主管权限者,则由其负责实施②当双方全部是同一个上级责任人属下时,由上级责任人决定③双方上级责任人不相同时,由双方上级责任人之间协商决定6)实施单位和分工实施是以科或项目子企业为单位时,由管理者统一负责第二章 董事和监事 第五条 依据董事会决议,企业总经理主持企业全方面工作第六条 董事、常务董事依据分工,管理委托工作当企业董事长因故不能行使其职责时,由相同地位先任职者依次代行其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1)企业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担任主席监事和顾问可出席董事会,并发表意见2)企业工作方针和其它关键事项必需经董事会表决经过第八条 董事长职责1)领导董事会2)建立管理董事会工作程序 (若同时担任总经理,应遵守由常务董事制订该程序)3)确保董事会充足推行其职能4)召集董事会议,并同委员会主席一起协调安排各委员会会议5)依据董事提议,组织常规和尤其董事会会议并安排议程6)确保供给董事会合适信息流,审查支持管理层提议文件资料充足性和立即性7)确保有足够前期准备时间对关注问题进行有效研究和讨论8)监督准备和分发股东代表权物质9)经过向董事会组员分配专题任务帮助董事会完成设定目标10)制订董事行为规范,并确保每一位董事全部作出较大贡献11)充当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联络员(假如同时担任总经理,将此职责授予常务董事)12)同总经理一起,对外代表企业13)和提名委员会一起,确保合适委员会结构,包含其各个组员和各委员会主席分工14)依据环境和需要,推行总经理和整个董事会要求其它职责第九条 企业总经理职责1)制订、变更、修改和废除企业章程、基础组织要求等关键规则、要求2)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和汇报事项。
3)发行股票事项4)企业债务和关键财产抵押事项5)关键诉讼事项6)委任咨询人员或顾问事项7)部长以上人员任免事宜8)长久经营计划等多种关键计划决定9)其它企业管理上关键事项第十条 常任董事在董事会决定经营方针基础上,常任董事作为股东委托管理者,确定经营具体实施方针和内部统一管理方针,并辅佐董事长工作第十一条 常任监事从股东大会上选出监事中,再选出常任监事除由法律和企业章程要求通常职能外,其具体职能由企业董事长决定第十二条 咨询员在必需时,董事会可从卸任董事或监事中选出咨询员若干名咨询员任期为十二个月,可连选连任第十三条 顾问在必需时,董事会可在有学识、有经验工作人员中选出若干名顾问顾问任期为十二个月第三章 工作人员和组织机构第十四条 身份工作人员身份分为企业职员和企业见习职员第十五条 录用在尤其要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基础上,录用工作人员第十六条 机构在企业总经理下,作为实施业务单位,设置中心、部为进行特定地域运行工作管理,设置投资项目中心子企业在中心和部业务运作中,为了便于实施监督,可设置室第十七条 职务等级在中心、部、室、子企业中分设总监、经理、部门经理、主管,能够委任董事担任以上管理职务,也能够委托顾问或特约人员担任管理职务或监督职务。
第十八条 副职依据需要,可在中心、部和室中设置副职由其辅佐正职员作或令其代行一部分职务第十九条 高级研究员和研究员高级研究员担负指导和促进调查及和投资价值评价深度研究工作责任,研究员独立担负项目标价值评价和评价方法创新完善责任第二十条 管理者代理和监督者代理在管理者和监督者因故不能推行职责时,可设代理者第二十一条 参谋和特约人员必需时,可在工作人员以外设置首席经济学家、首席策略师和特约人员,委托她们担任工作或请她们帮助工作参谋从专业部门中选出,其它人员则从有学识、有经验者中选出,由企业经理任免或调动第二十二条 临时编制必需时,企业能够临时成立部门,并明确它们分工和权限第四章 企业职务权限要求第二十三条 目标为确保本企业经营组织高效率地运转,使企业职员职责、权限明确化,特制订本要求第二十四条 用语释义本要求所包含关键用语含义作以下界定1)职责职责是指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对各责任人进行划分所对应所辖业务范围2)权限权限是指各责任人实施其职务所必需权力范围换言之,是指责任人遵照企业经营方针和相关要求,在职务实施过程中所发生下列行为A.各责任人在实施职务过程中,确定实施对策,并请上级责任人审查研究和决定。
B.各责任人依据上级责任人指示,企划一定事项C.某一部门依据其业务分工,企划一定事项,或将企划事项向其它部门或机构呈报就自己主管范围以外代管事项管理和调控,请委派部门给予审查、研究或同意各责任人在职务实施过程中,对于超越其权限事项,向总经理、董事会等请求决定行为A.各责任人在实施业务过程中,就需要和相关责任人协商或合作事项,征求相关责任人意见,陈说己方意见,最终协商决定当双方意见相左时,则由上级责任人决定B.合议亦可采取召开临时会议或例会形式进行对下级责任人提出策划进行研究判定,如有必需则进行修正A.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对下级责任人提出策划,或对已经付诸实施事项,给予最终认可或裁决,使之实施B.对超越自己职权范围事项,在需要请示、申请、合议、审查等情况下,其全部行为均属内部决定权限拥有者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就某一事项决定或实施,向上级责任人或相关责任人提出汇报或联络,对此回复或认可即为认可依据规范指令系统,上级责任人向下级责任人传达业务指令下级责任人向上级责任人汇报业务实施结果行为各级责任人依据其它责任人和自己职务是否相关判定,就有必需联络事项和有联络义务事项,向相关部门通报或提供信息行使要求权限,或接收决定命令等组织实施业务。
3)责任各责任人在行使其权限时,负有下列责任①主动地实施其职务责任②对职务实施结果负责③对职务职权范围内,向其它相关责任人提供信息责任第二十五条 指挥和监督各责任人全部必需协调直属下级责任人行为,立即地下达指令,进行全方面业务指导,对业务运转情况进行科学监督第二十六条 指示和命令各级责任人为确保职务权限愈加好发挥和所辖业务顺利展开,在必需时,应对直属下级责任人下达指示或命令第二十七条 不可推卸责任各级责任人在其直属下级责任人不能正确地实施职务权限时,负有不可推卸监督责任第二十八条 辅佐各级责任人在圆满地完成直属上级责任人分担业务同时,还必需就所管业务主动地提出意见或提议,以帮助直属上级责任人愈加好地开展工作第二十九条 汇报各级责任人必需立即地向直属上级责任人汇报职务权限实施情况第三十条 上级责任人代理各级责任人在辅佐直属上级责任人同时依据相关指示能够部分或全部地代理上级责任人职务权限第三十一条 责任人代理各级责任人因故不在职务岗位时,其职务权限标准上由其直属上级责任人代理,但在紧急情况下,亦可由直属下级责任人代理责任人委派权限时,须对其结果负责第三十二条 代理者责任代理者行使权限时,标准上应负所代理业务实施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不可委派事项各级责任人不得将下列职务权限委派出去1)组织单位方针和计划决定2)对业务活动综合管理3)人事考评决定4)钱款等支出认可和决定5)其它特定事项第三十四条 要求变更本要求变更修改由董事会决定第三十五条 行使权限需注意问题在行使权限时,需注意下列问题1)严守组织标准2)严禁依仗权势、相互对立态度和相互掣肘行为,严禁不顾全大局本位主义行为3)本要求所包含事项,标准上由董事长决定,但部分具体细节事项除外4)在行使权限时,应以管理学理论为基础二、机构职责分工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企业章程基础要求和企业组织机构设置,现将各关键管理职位和机构职责分工给予明确化,努力争取责权分明、高效协调,以适应现阶段经营和发展客观需要第二条 本要求只包含企业管理职位和机构第二章 董事会机构第三条 董事长董事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重大经营事项关键决议人,具体职责以下:(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决议落实落实2)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企业发展计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和日常经营工作中重大事项3)提名企业总裁和其它高层管理人员聘用和解职,并报董事会同意和立案。
4)决定企业内高层管理人员酬劳、待遇和支付方法,并报董事会立案5)定时审阅企业财务报表和其它关键报表,全盘控制全企业系统财务情况6)签署同意调入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通常干部7)签署对外上报、印发多种关键报表、文件、资料8)处理其它由董事会授权重大事项依据企业现在实际工作需要,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一人,帮助董事长开展上述工作董事长外出期间,由常务董事协调董事会各机构日常工作第四条 董事工作职责以下:(1)董事以企业名义并在企业授权范围内和第三者签订协议对企业有约束力2)董事不得进行欺骗董事进行任何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