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图书室借阅制度.doc.docx
9页医院图书室借阅制度 篇一:医院图书室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图书馆的科学管理,更好的为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图书馆事业,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 第二条 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认真履行图书室职能,不断提 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 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条 坚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工作主要专心专意,细致耐心,严格执行 工作细则和操作规范,及时准确的完成任务 第五条 坚持严格的组织纪律遵纪守法,自觉认真执行医院及图书馆的规章 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工作纪律 第二章 图书室入室须知 第六条 读者凭本人借阅证方可进入图书室阅读书籍 第七条 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办理借还图书,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图书带出本图书 室;读者应在借阅期限内办理还书或续借手续 第八条 请勿将书刊带出图书室阅读,阅后请将图书放回阅览架上 第九条 读者需要复印、文献检索应与管理员联系 第十条 请勿在图书馆内吸烟;请勿将食物、饮料等带入馆内;请勿随地吐痰、 乱扔纸屑杂物等;请勿随意挪动图书室桌椅。
第十一条 保持室内安静,勿在室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第十二条 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不涂抹、撕毁、私藏书刊 第十三条 自觉遵守图书室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对违章或污损、盗窃 文献资料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按章赔偿以及行政处分等 第三章 借阅证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图书室书刊均凭借阅证借阅,中文图书、合刊限期30天,外文图书限期60天,必要时可续借10天超期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借阅证办理由图书室工作人员负责统一办理,医院工作人员凭证借书限册为2本,其中医疗书籍与文艺书籍各一本医院工作人员离院时应将所借图书和借阅证交还图书室,否则不予办理离院手续 第十七条 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如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图书室挂失并申请补办 第十八条 对严重违反图书馆管理制度的读者,本馆工作人员有权扣留甚至没收其借阅证 第四章 图书室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图书室书架上存有医学期刊、娱乐期刊各类期刊限在室内阅览,概不外借,亦不得自行带出室外如需复印,经图书室工作人员允许后,到复印室 复印后立即交回 第二十条 图书室内工具书存有各类工具书,限在本阅览室内阅览,概不外借,亦不得自行带出室外。
第二十一条 图书室内报刊提供各类报纸阅览服务,限在室内阅览,概不外借,亦不得自行带出室外 第二十二条 爱护书刊资料,不得损坏,如有违者按章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图书室 图书室 20XX 篇二:医院图书管理制度 图书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在购买新书时,首先满足中医临床、教学、科研所需资料 二、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星期日及晚间根据需要适当开放 三、凡院内职工或进修实习人员借阅,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书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四、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和数量,凡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或资料,只能在规定的地点查阅,一律不得外借 五、对图书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在书刊上批划、撕剪、涂写、损坏或丢失,违者将给予处罚 六、图书室工作人员应按计划定期购买书刊,并及时做好登记、整理、收集、装订和分类编号等工作 七、建立图书查询索引,方便查阅 八、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有条件时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九、密切配合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情报、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图书借阅制度 一、凡借书者必须是本院职工及实习进修生,外单位借阅,必须经医院批准,方可借阅。
二、进修、实习人员借阅,必须办理临时借书证,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好还书手续 三、每次借阅不超过3本,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若确因工作需要,可办理续借手续,过期不还者,每天罚款元 四、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书刊和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五、妥善保管好图书,不得损坏或者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图书、刊物和资料,努力对中医药资料收集齐全 二、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 三、负责图书室的管理,保持图书室的图书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四、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五、了解科室需求,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 六、负责制定本院图书室管理细则,经医院通过后执行 报刊管理人员职责 一、根据本中心任务,收集公开或内部出版的中外文报刊,注意保持报刊连续性和完整性 二、对收藏的报刊进行管理、整理、组织流通(阅、借、复印等) 三、编制报刊预订和馆藏目录 篇三:县医院图书室管理制度 县医院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图书馆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工作人员手则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图书馆事业,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 第二条 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认真履行图书室职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条 坚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工作要专心专意,细致耐心,严格执行工作细则和操作规范,及时准确地完成任务 第五条 坚持严格的组织纪律遵纪守法,自觉认真执行学校及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工作纪律 第六条 团结同志,以诚待人,注意同志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二章图书室入室须知 第七条 读者凭本人借阅证方可进入图书室阅读书籍 第八条 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办理借还图书,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图书出出本图书室;读者应在借阅期限内办理还书或续借手续 第九条 请勿将书刊带出图书室阅读,阅后请将图书放回阅览架上 第十条 读者需要复印、文献检索应与管理员联系 第十一条 请勿在图书馆内吸烟;请勿将食物、饮料等带入馆内;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请勿随意挪动图书室桌椅 第十二条 保持室内安静,勿在室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第十三条 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不涂抹、撕毁、私藏书刊 第十四条 自觉遵守图书室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对违章或污损、盗窃文献资料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按章赔偿以及行政处分等 第三章借阅证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图书室书刊均凭借阅证借阅,中文图书、合刊限期30天,外文图书限期60天,必要时可续借10天超期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借阅证办理由图书室工作人员负责统一办理,医院工作人员凭证借书限册为2本,其中医疗书籍与文艺书籍各一本医院工作人员离院时应将所借图书和借阅证交还图书室,否则不予办理离院手续 第十七条 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如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图书室挂失并申请补办, 第十八条 对严重违反图书馆管理制度的读者,本馆工作人员有权扣留甚至没收其借阅证 第四章图书室室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图书室书架上存有医学期刊、娱乐期刊各类期刊限在室内阅览,概不外借,亦不得自行携出室外如需复印,经图书室工作人员允许后,到五楼复印室复印后立即交回 第二十条 图书室内工具书存有各类工具书,限在本阅览室内阅览,概不外借,亦不得自行携出室外。
第二十一条 图书室内报刊提供各类报纸阅览服务,限在室内阅览,概不外借,亦不得自行携出室外 第二十二条 爱护书刊资料,不得损坏,如有违者按章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图书室 图书室 二0一0年二月十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