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苦荞茶标准修改.doc
10页20 --发布苦养茶2015--实施甘肃西北大磨坊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发布目 次-VZ. —l-A刖目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技术要求 14食品添力口剂 25试验方法 26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7检验规则 4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9保质期 5本标准对Q/XBMF011S-2012进行了修订,与2012年发布相比较,本标准对Q/XBMF011S-2012的以下内 容进行了修改:——原料和辅料要求中增加了对XX、XX、XX的要求——外观和感官特性中XX和XX合并修改为“XX, XX” 一一X X指标中将有害物质的要求删除——新增XX限量指标的要求,包括XX、XX、XXo——抽样中的抽样量更改为X X一一出厂检验项目增加“XX”的检测要求——包装中增加了XX、XX、XX的规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玉珊 赵海禄 李秀梅 马可伟本标准于2012年12月13日首次发布,2014年11月11日第一次修订,并发布实施1范围苦养茶本标准规定了苦养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苦养为原料,经清理、蒸煮、干燥、分级、脱壳、破碎、烘炒等工序制成 的苦养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GBGBGBGBGBGBGB4789. 24789. 34789. 44789. 54789. 104789. 155009. 35009.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菌落总数测定大肠菌群计数沙门氏菌检验GB/TGB/TGB/TGB/TGB/TGB/TGB/TNY/T5009. 115009. 125009. 135009. 135009. 175009. 205009. 2212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理化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理化检验 食品卫生理化检验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食品中总那及无机神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铜的测定 食品中镉的测定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JJF 1070GB/T 1045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黄曲霉素B1的测定 养麦及其制品中总黄酮含量的测定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养麦(2005)(2009)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和辅料要求应符合GB/T 10458的规定3. 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项目要求外观符合木品应有的特色,黄褐色或黑褐色表1感官要求表1 (续)项目要求滋味和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香气和滋味、无异气、味;无劣变汤色开水冲泡后色泽淡黄或黄绿,茶色清亮,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 W13.0总灰分,% W12.0总黄酮(干基),% N0.83. 4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总珅(以As计),mg kg W0.5铅(以 Pb 计),mg/kg W0.2镉(以 Cd 计),mg/kg W0. 05总汞(以Hg计),mg kg W0.01铜(以 Cu 计),mg/kg W1乐果,mg/kg W0. 05敌敌畏,mg/kg W0. 05黄曲德素Bl, u g/kg W0.01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 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微生物限量指标项目指标大肠菌群,MPN/g W3霉菌,cfu/g W10致病菌不得检出3.6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4食品添加剂木品不得添加任何人工色素及香味物质5试验方法 5.1感官要求将样品内容物倒在洁净的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杂质、嗅其气味,并品尝滋味.5.2水分按GB 5009. 3规定的方法测定。
5.3灰分按GB 5009. 4规定的方法测定5. 4总黄酮按NY/T 1295规定的方法测定5. 5总碑按GB/T 5009. 11规定的方法测定5. 6铅按GB/T 5009. 12规定的方法测定5. 7镉按GB/T 5009. 15规定的方法测定5. 8总汞按GB/T 5009. 17规定的方法测定5. 9铜按GB/T 5009. 13规定的方法测定5. 10敌敌畏、乐果按GB/T 5009.20规定的方法测定5. 11黄曲霉素B1按GB/T 5009. 22规定的方法检验5. 13大肠菌群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5.14沙门氏菌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5. 15志贺氏菌按GB 4789.5规定的方法检验5. 16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 10规定的方法检验5. 17霉菌按GB 4789. 15规定的方法检验5. 18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食品生产加工M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规定7检验婀7.1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7.2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7. 3出厂检验7.3.1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 格证,方可出厂。
7.3.2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其它项目作不定期抽检7. 4型式检验7. 4.1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 4. 2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7. 5判定规则7.5.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7.5.2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5.3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 1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8.2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C8.3运输8.3.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 贮、混运8.3.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8.3.3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8.3.4在摄氏零度以下运输时,必须有防冻措施8.4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不 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 放、日晒、雨淋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