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研究-张世明:我们何以成为纳税人.docx
8页国学研究-张世明我们何以成为纳税人? 看问题要有一种原始要终的大历史眼光这似乎是在重复黄仁宇的大历史观平心而论,黄仁宇的大历史观就是布罗代尔长时段理论的变形,是年鉴学派对于美国历史学影响鼎盛时期的产物而布罗代尔的长时段理论则又是源自法国人文地理学派笔者在五卷本《法律、资源与时空建构:1644-1945年的中国》中致力于总体史的建构,对于自己的学术脉络已经进行了阐述应该说,黄仁宇等前辈的研究为当前的继续探索奠定了基础,但在这里,笔者力图从税收三百多年的嬗变阐述政权更迭的历史钟摆效应前朝之弊,往往成为新朝前车之鉴、力矫之政明朝灭亡的原因固然很多,但税收问题可谓其中病灶之一可以说,明亡于税开矿榷税肇始于万历二十四年是时,乾清、坤宁两宫发生火灾,营建乏资,计臣束手大批宦官衔命而出,充任矿监税使,聚敛民脂民膏,毒遍天下税使于重要的城镇、关隘、水陆冲要任意设卡征税,拦截商贾,竭泽而渔,搞得天下萧然,无一片安乐之地,贫富尽倾,农商交困矿监则以监督开矿之名,行勒索民财之实,可以诬陷富厚之家为“盗矿”,也可以指良田美宅之下有矿脉,“率役围捕,辱及妇女,甚至断人手足投之于江”,拆民房,掘良田、挖坟墓,如狼似虎,吞噬群黎。
三饷加派更是引发民怨沸腾万历四十六年,辽东发生战事,为筹集军费,开征“辽饷”,“浙江十二省、南北直隶照万历六年会计录所定田亩,总计七百余万顷,每亩权加三厘五毫惟湖广、淮安额派独多,另外酌议,其余勿论优免,一概如额通融加派,总计实派额银二百万三十两四钱三分八毫零”翌年,辽饷用尽,辽事吃紧,萨尔浒之役明军丧师失地,为增加兵员、修筑工事以抵御后金进攻,军费甚巨,筹款维殷,只得再次加派,每亩征辽饷三厘五毫万历四十八年,明廷又第三次加派辽饷,每亩二厘先后三次加派,全国共加赋银520万两,每亩共计增课银九厘,因此又称为“九厘银”是时,辽东战事未平,农民起义的烽火渐成燎原之势,崇祯帝接受杨嗣昌建议,于崇祯十年正式下诏征收剿饷,初有“不集兵无以平寇,不增赋无以养兵,勉从廷议,暂累吾民一年”之语,但事后更不提暂字,而遂为久计矣时阅两载,农民起义势不可当,辽东战事复日趋急迫,明廷不得不练兵增饷,又下令加征“练饷”,加上“剿饷”“辽饷”,合称“三饷加派”,可谓中国田赋史上臭名昭彰的恶政之一明廷一再加派,数额之巨、扰民之深、影响之大,无异剜肉医疮,火上浇油,也无疑昭示自己寿运之将终李自成举起反明大旗后,逐渐势不可遏,为进一步动员群众推翻明王朝的统治,明确提出了“均田”“免粮”等斗争口号。
针对百姓当前畏惧向官府朝廷交租纳粮的心理,李自成所部编出了顺应民心的歌谣:“杀牛羊,备酒浆,开了城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朝求升,暮求合,近来老汉难存活,早早开门拜闯王,管教大小都欢悦这被作为童谣,每到一地,就教给儿童们到处传唱军中儿童“孩儿兵”,是这些歌谣的主要“传歌”者,一传十,十传百,耳口相邮显而易见,“闯王来了不纳粮”的宣传仅仅是一种短期行为,但在那个时期,对饥寒交迫的农民确实具有无可比拟的煽动性、号召力和凝聚力,将人心搅动得炽热如火,成为老百姓如水赴壑的动力李自成正是凭着这句攫取人心的“闯王来了不纳粮”,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一路摧枯拉朽,居然将“闯”字旗最终插上了紫禁城明朝所留下的教训令清朝统治惕然心惊三饷加派中的“辽饷”正是明朝当年为了征讨、防御后金所加征的,清朝统治者焉能不具有深切认知三饷加派使人民不堪重负,也是导致明末各地农民大规模起义的直接原因清初一些有识之士承大乱之后对此看得很清楚大学士范文程对当时掌握清王朝实权的摄政王多尔衮说过:“明之亡,由于酷苛小民,激成流寇之变,岂可复蹈其所为?”顺治元年七月,摄政王多尔衮宣布取消三饷加派,以笼络民心,大加挞伐前朝横征暴敛的疵政而失去天意、民心,彰显自己的仁政,即所谓的“我朝革命,首除三饷,与民休息”。
是年十月,顺治帝登极的诏书重申:“地亩钱粮俱照前朝《会计录》原额,自顺治元年五月初一日起,按亩征解凡加派辽饷、新饷、练饷、召买等项,悉行蠲免其大兵经过地方,仍免正粮一半,归顺地方,不系大兵经过者,免三分之一不可否认,顺治年间,军事方亟,军需浩繁,清政府财政捉襟见肘,无论有多么坚决贯彻轻徭薄赋的良好愿望,表面上言之切切,但在事实上都无法言出行随明末三饷在清初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并没有彻底废除,连清统治者自己也曾承认,蠲免赋税有名无实,泽未下究,私征暗派十分严重,弊端渐复曾经谕令废止的“三饷”之一的“辽饷”,以悉准万历旧例为借口被并入正额钱粮起征,仅为避“辽饷”恶名,一般改称“九厘银”“九厘饷”或“九厘地亩”而已满族(包括编入八旗的蒙古人及汉人)在入关之初,同人口众多的汉族相比,只占几百分之一这是继明而立的清朝统治者必须面对入主中原的现实清朝入关后,作为少数民族,对于庞大的汉族,一直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此念时切于怀,造成康雍乾诸帝的发奋勤政从缓和民族情绪、巩固自身的统治出发,清王朝对于儒家的民本思想、轻徭薄赋的继承,较之朱明王朝重视尤甚康熙帝“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经济承诺实为一种刻意展示的政治姿态,借助宽松优容的赋税政策以市惠于民而固结民心,营造人心思定、人心思安的社会氛围。
诚然,康熙五十一年上谕也指出“将现今钱粮册内有名丁数,毋增毋减,永为定额,必征收钱粮”一语,但嫌含混,堪称“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重要先声,而直到康熙五十二年在康熙帝六十大寿时以“万寿恩诏”的形式向全国明确宣布:嗣后编审增益人丁,止将滋生实数奏闻,其征收办粮,但据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续生人丁,永不加赋该恩诏以政策法令的形式肯定了不增丁赋的有效性,杜绝出于追求丁银溢额在编征中虚报浮夸所形成的负担加重和贫富偏累,恰如清史学科创立者孟森所评价的那样,“此亦穷思极想,务欲惠及人民之意”雍正朝的“摊丁入亩”更是进一步深化了改革从法律技术角度而言,从地亩的不动产特性和地粮赋额的定额性出发,以法律形式废除了基本上废除了汉唐以来行之已久的丁税,取消了按丁按地分别征收赋税的双重标准改革赋役平行征收的课征制度而“税地”普遍化的结果,是条目归于一,赋税征收内容、征税标准、课税程序和方法趋于简化,课征成本得以降低,而且有利于税负的公平有地有丁,无地无丁,地多丁多,地少丁少,丁不离地,地即有丁,在一定程度上修正赋役不均的严重情况,避免了“派分里甲之弊”和“开报不实之弊”“别籍影射之弊”和“滥冒优免之弊”定额化赋税征收的祖制成为清朝世代相承不容逾越的红线。
乾隆继承乃祖“不加赋”的既定国策,藏富于民,不事加征,甚至将禁止虚报开垦载入《大清律例》:“各省丈量田亩及抑勒首报垦田之事,永行停止,违者,以违制律论此条例自乾隆五年正式载入《大清律例户律田宅盗卖田宅》律文之后,明文禁止地方官通过清丈地亩增加钱粮,对新垦田土升科起税采取“但垦不问”的宽容态度,以裕养万民,避免“名为开荒,实则加赋,非徒无益于地方,而并贻害于百姓也”终清之世,该例仍具有法律效力,以至于清末《现行刑律要论》作者阮性存这样写道:“清丈田亩为改良钱粮征收方法之根据,此条应即删除而修订法律馆乃以为应仍其旧,不知据何理由也宫泽知之在《中国专制国家财政的展开》一文中指出:唐宋时代的财政应该称之为“定额主义”,不存在如明清时代那样的“原额主义”,与后者不可等同视之伍沾德(JamesTakWu)在《太平天国起义对清朝财政制度的影响》一文中则将这种体制成为“静止性预算(staticbudget)”这种经制所限定的财政支出范围和额度,并未完全为中央和地方各项事务的经常性用度提供充足的财力保证这种不能因事设费在制度上属于存在支出缺口的财政,因而被一些学者称之为“不完全财政”,在清代支出制度方面主要表现为官吏薪俸的低微、地方公费的缺乏和军费开支的不足。
因为清朝的税赋收入勒为定额,实行刚性财政,所以清朝成为小政府,国际学术界每每惊叹的中华帝国高效率是以18世纪为蓝本当然,这种刚性财政也引发诸多问题,因用阶乱,使得因资源不足而在矛盾在拥挤中产生班馆等等问题清末以后财政便不得不由主要依赖直接税(特别是田赋)转变为日益依赖间接税,这种趋势一直延续至今实际上,清朝衰亡的根源也在于“永不加赋”作为刚性约束导致的这种僵化的财政经制实际上,清朝的确存在税重民贫的严酷事实,种种陋规弊端咸俱存在但应该承认,在康雍乾时期,田赋科则(即税率)与纳赋田亩数的稳定构成清朝“不加赋”的实质内容政府每年所征地丁银稳定在3000万两上下,证明“永不加赋”确实被恪遵不踰,其与有清一代相终始不可谓尽出子虚王庆云在《石渠余记》有云:“本朝丁田赋役素轻,二百余年以来,未尝增及铢黍,而诏书停放,动至数千百万,敛从其薄,施从其厚,所以上培国本,下恤民依,岂唐、宋以来,所可同年而语?”黄遵宪称颂“永不加征之谕,皇祖有训”,“上稽百世以上旁考四海以外,未有如我大清之轻赋者”如果说本朝人存在歌功颂德、彰煌夸耀之嫌,那么,民国年间普通民众从对比中得出切身体验则更为客观,应另当别论一位云南的长者针对年青人彻底否定清朝的观点提出批评,云:“清代田赋,征率极轻,名虽本诸古代什一之征,实则不及百分之五。
全国田赋征率,在比较上,三江、两湖较重,若西南各省,实只征至二十分之一也云南田赋更轻而又轻,吾家有田十亩,年仅纳一两二三钱银,尚是包括一切附征款项及平色票费种种陋规在内与今之征实、征购、征借等项合并其数而相较,实有霄壤之殊且满清入主中夏后,在康熙朝,曾免全国粮赋三次;乾隆朝免全国粮赋二次,又免半征半者一次,似此作风,不谓为施行仁政,而谓之为虐政,是反言之也,又乌得谓为正论……试问此民国三十余年来之秉持大政者,又有无一人能仿斯而行耶?”在民国初年,普通民众对于清朝感念之情尚十分浓厚,大概就是缘于民国初年税收沉重的现实而对昔日时光的缅怀孟森也比较公允地认为:“终清一代,以永不加赋为大训”,“非高呼爱民,图一时宣传之用者比矣民国时期,军阀混战,各地税收因为在近代转型中敞开大口横征暴敛,不啻苛政猛于虎,导致税种纷沓这些“赋税的名字绝顶的聪明人也记不完”如开店要纳“营业税”,而亏本关店要交“歇业费”;摆地摊要纳“地皮捐”或“弹压捐”;食井水、安锅灶要纳税,合称“井灶捐”;家里若供有一个祖先堂,要纳“祠堂捐”或“大厅捐”;结婚要纳“新婚捐”;军民之间要纳“感情捐”;倒尿桶还要缴纳“粪捐”或“屎桶捐”,甚至死人也不放过,要交“棺材捐”。
据民国8年4月4日《民国日报》第7版载《征收“人捐”的骇闻》:吉林省“舒兰、德惠等县某局等派出之巡役,每于晚间分往附近各旅店,调查住客若干,每名征收铜元二枚,名曰‘人捐’据当时的财政部长孔祥熙在报告中说,从1934年7月1日到1935年8月底止,全国各省已裁废的苛捐杂税达5000余种,计5000万元而这只是第一批、第二批的裁撤有人推论,当时全国苛捐杂税的名称多在万余种以上刘师亮系四川内江人,以川人所独有的幽默诙谐,袭用川人俚语对时局和达官显贵极尽嘲讽挖苦之能事,名噪蜀中黄炎培如是记载:“某岁除,一士人语某军长,元旦拟赠一楹联,且口述联语为‘民国万岁,天下太平’八字,答称善及受而揭之,则易为‘民国万税,天下太贫’矣此处的“一士人”即刘师亮1937年的全国性旱灾,同样是四川内江人的范长江沿着自己故乡的母亲河沱江一线考察,尽管当时灾区之广、灾情之惨、灾时之久为历史上所罕见,但地方官员一方面虽纵谈救灾,而一方面将“救灾不忘收税”奉为政治格言,雷厉风行地催捐验契,牵牛抵税,拘人勒捐,随地可见当时,国民政府沿袭了北洋军阀的预征制度,预征的年限少则一年,有的竟长达三四十年四川一些地方田粮税已预征到1996年乃至2016年,也就是四川农民已经被预征到我们如今的明年了,而当时才是1935、1936年,可谓千古奇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