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退税率简介.docx
11页· 出口退税率简介【世贸人才网:国际贸易商务人才门户 更新时间: 2007-10-12 】 【打印】【关闭】 一、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率 我国现行的对不同出口货物主要有17%、13%、11%、8%、6%、5%六档退税率具体如下: 1、以下货物维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 〔1〕原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 〔2〕原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本通知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除外〕; 〔3〕原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的货物〔本通知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除外〕; 〔4〕船舶、汽车及其关键件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印刷电路、铁道机车等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的货物〔商品代码及名称见附件一〕; 2、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附件二所列明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 3、取消原油、木材、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附件三所列明货物的出 口退税政策对其中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也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 4、调低以下货物的出口退税率 〔1〕汽油〔商品代码27101110〕、未锻轧锌〔商品代码7901〕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1 1%; 〔2〕未锻轧铝、黄磷及其他磷、未锻轧镍、铁合金、钼矿砂及其精矿等附件四所列明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8%; 〔3〕焦炭半焦炭、炼焦煤、轻重烧镁、莹石、滑石、冻石等附件五所列明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 5%; 〔4〕除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及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货物外,凡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和15%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3%;凡现行征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3%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1%。
其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继续执行免税政策,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 2、、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3年版〕内的产品统一按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的退税率执行 3、、计算机软件出口〔海关出口商品码9803〕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4、、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购置中国产物品和劳务、外商投资企业采购符合退税条件的国产设备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假设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文件第九条规定的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规定的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海洋工程结构物,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退税或“免抵退〞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准予退税的国产设备范围,是指符合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和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第21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投资工程,在国内采购的国产设备。
〕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钢材“以产项进〞改良方法实施细那么〉的通知?〔国税发[1999]68号〕文件规定的列名钢铁企业销售给加工贸易企业“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抵〞政策应适用的退税率另行通知 5、从农业生产者直接购进的免税农产品不办理退税 6、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企业,应将出口的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开核算和申报,但凡因未分开核算而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退〔免〕税额 二、消费税的退税率及税额为实际征税率及税额 各类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具体调整情况 附件一 保存17%退税率的产品目录 海关税号 商品名称 备注 8901-8902、 所列税号中现行退税 8904、 船 舶 率为17%的保存,退税 8905-8906、 率为13%的以本通知规 8907 定的调整为准 84073410、84073420 84082021-84089010 84089092-84089093 汽车及其关键件零件 同上 87012000-87079090 87161000-87169000 84099191-84099199 84099991-84099999 8708 (附件一 保存17%退税率的产品目录) 海关税号 商品名称 备注 8456-8460、8462 数控机床、加工中心、 组合机床 8425-8430 起重及工程用机械、 84671100-84678900 机械提升用装备、建筑、 同上 84743100-84748090 采矿用机械 84791021-84791090 851730-85175029 程控 、电报交换机、 光通讯设备 9018-9020、 90221200-90221400 医疗仪器及器械 90222100 8601-8606 铁道机车 84713000 重量≤10公斤的便携 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机 88 航空航天器 8454-8455 金属冶炼设备 8534 印刷电路 附件二 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的产品目录 海关商品码 商品名称 现行退税率 调整后退税率 备注 一、 食用粉类 1101 小麦或混合麦的细粉 5% 13% 11022000 玉米细粉 5% 13% 11023010 籼米大米细粉 5% 13% 11023090 其他大米细粉 5% 13% 11031100 小麦粗粒、粗粉 5% 13% 11031300 玉米粗粒、粗粉 5% 13% 11031921 籼米大米粗粒及粗粉 5% 13% 11031929 其他大米粗粒及粗粉 5% 13% 11032021 小麦团粒 5% 13% 11081100 小麦淀粉 5% 13% 11081200 玉米淀粉 5% 13% (附件二 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的产品目录) 海关商品码 商品名称 现行退税率 调整后退税率 备注 二、 分割肉类 02073510 鲜或冷的鸭块 5% 13% 需加扩展码 02073520 鲜或冷的鹅块 5% 13% 需加扩展码 02073610 冻的鸭块 5% 13% 需加扩展码 02073620 冻的鹅块 13% 需加扩展码 02081010 鲜、冷兔肉,不包括 兔头 5% 13% 需加扩展码 02081020 冻兔肉,不包括兔头 5% 13% 需加扩展码 02081090 鲜、冷野兔肉 5% 13% 需加扩展码 附件三 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目录 海关税号 现行退税率(%) 商品名称 27090000 13 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 取 的原油 27101911 13 航空煤油 (附件三 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目录) 海关税号 现行退税率(%) 商品名称 27101912 13 灯用煤油 27101921 13 轻柴油 27101922 13 5-7号燃料油 27101929 13 其他柴油及其他燃料油 27101991 13 润滑油 27101992 13 润滑脂 27101993 13 润滑油根底油 27101999 13 其他重油;以上述油为根底成分的未列名制品 27109100 27109900 13 废油 4403 5 原木 4404 13 箍木、木劈条、木片及粗修整的木棒等 4407 13 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木材,厚度超过6毫米 4408 13 饰面用薄板等,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木材,厚度不超过6毫米 (附件三 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目录) 海关税号 现行退税率(%) 商品名称 4409 13 任何一边、端或面制成连续形状的木材 30049090.2 17 紫杉醇制品 44190010 13 木制一次性筷子 4501、4502、4503 5、13 软木及软木制品 第47章 13 木浆、纸板 4801-4816 13 纸、纸浆、纸板 2601-2612、2614-2622 13 矿砂、矿渣及矿灰,包括铁锰铜镍钴铝锌锡铬钨铀钛铌钽钒矿砂及 精矿,貴金属和其他矿砂及精矿,溶渣砂、矿灰和残渣等。
7401 13 沉淀铜 7402 17 未精炼铜;电解精炼用的铜阳极 7404 13 铜废碎料 7110 13 铂粉、铂板、片、钯等 51021920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