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ppt
27页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项目 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 主讲 广东省博物馆 刘金宏一、工作目的¡文物调查项目是文物保护基础资料建设的核心项目,也是财 政部和国家文物局自“十五”初以来部署启动的一项重要基础 工作,旨在以数字化手段调查、完善我国文物、博物馆领域 的国情资料因此,数据质量在文物调查项目中占有举足轻 重的作用加强对文物调查数据质量的管理是保证数据信息 准确、可靠的基础,是决定文物调查项目工作成果的关键, 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文物调查项目启动时就应开始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并贯穿于 项目的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汇总、数据报送等各个阶 段,从而有效控制与管理数据质量,切实保障文物调查原始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二、工作原则 ¡按照“分省监管、逐级审核、汇总验收”的工作原则 ,以各省(区、市)项目办公室为工作主体组织开 展数据质量监管、审核和验收工作由各省(区、 市)自行组建数据质量监管工作组,组织相关专家 与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省直大型博物馆、地州 市的数据采集工作进行监管;数据审核工作由基层 博物馆至地州市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到省级 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层层 把关;各地州市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并 验收本辖区的采集数据,各省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 室负责汇总并验收本省(区、市)的采集数据。
二、工作原则¡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项目办公室”)监督各 省(区、市)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针对各省(区 、市)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 节和问题给予业务指导,并对最终上报数据开展技 术审核和数据抽查技术审核由项目办公室通过软 件程序自动完成,数据抽查由项目办公室邀请有关 专家根据不同情况,按5%-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 查审核合格后的数据进入国家文物数据库,不合 格的数据发回原省(区、市)重新填报三、工作内容¡(一)数据审核 ¡ 1、工作时间 ¡ 根据各省(区、市)数据采集工作开展的具体 情况,控制在数据采集阶段和数据报送阶段,数据 边采集、边审核、边报送 ¡ 2、人员组织 ¡ 各省(区、市)、地州市组织成立数据审核工 作组,各项目业务工作队设置数据审核人员其中 数据质量审核工作组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文博领域 专家、信息化技术人员等有条件的省份可以组织 文物鉴定方面的专家参与数据质量审核工作三、工作内容¡(一)数据审核¡3、工作安排¡ 各省(区、市)制定数据质量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按照 数据质量“逐级审查”的工作原则,各项目业务工作队负责审 查本单位采集数据的文本信息、影像信息及合成信息(文本 信息与影像信息合成后的信息),地州市数据质量审核工作 组负责审核本地区的采集数据,各省(区、市)负责审核本 省(区、市)的采集数据。
¡ 对采集文物数据的文本信息、影像信息及合成信息进行 审核包括两个层面即在业务层面,审核文物数据是否准确 、完整和规范;在技术层面,审核数据填写格式是否符合文 物调查项目相关标准规范三、工作内容¡(一)数据审核¡4、成果形成¡ (1)各地州市数据质量审核工作组根据数据审核结果 ,汇总形成《XX市(地区、州)数据质量审核工作报告》 ,由地州市级项目办公室上报上级主管项目办公室,此报告 作为省级项目办公室验收数据质量的依据之一¡ (2)各省(区、市)数据质量审核工作组根据数据审 核结果,汇总形成《XX省(区,市)馆藏珍贵文物数据质 量审核工作报告》(附《调查项目工作情况调查表》),由 本省(区、市)项目办公室上报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此报 告作为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验收数据质量的依据之一三、工作内容¡(二)数据质量监管 ¡ 1、工作时间 ¡ 由于各省(区、市)数据采集工作的实施时间不完全统 一,因此数据质量监管的时间不宜硬性确定,应根据各省( 区、市)数据采集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控制在数据采集工 作的前期和中期各开展两次数据质量监管,每次监管工作周 期约3-5天 ¡ 2、人员组织 ¡ 各省(区、市)组织成立数据质量监管工作组,每次数 据质量监管期间,项目办公室派出项目组织和技术管理方面 相关专家2-3人,各省(区)派出项目管理人员和业务专家2 -4人组成包括影像拍摄、数据采集等方面数据质量监管工作 组。
三、工作内容¡(二)数据质量监管 ¡ 3、工作内容 ¡ 咨询指导采集工作,协助当地培训基层数据采集人员, 检查数据采集工作设备、人员、流程、步骤、材料、工作组 织情况等,现场检查采集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4、成果形成 ¡ (1)各省(区、市)数据质量监管工作组经过实地考 察和数据分析,找出数据采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 方案,根据解决措施及时调整数据采集工作过程 ¡ (2)各省(区、市)数据质量监管工作组根据数据监 管结果,汇总形成《XX省(区,市)馆藏珍贵文物数据质 量监管工作报告》,报省(区、市)项目办公室,经省(区 、市)项目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 ¡ (3)项目办公室汇总各省(区、市)上报的数据质量 监管工作报告,作为各省(区、市)文物调查项目数据验收 的依据之一三、工作内容¡(三)数据验收 ¡1、工作要求¡ 根据文物调查项目数据质量评估与检验标准( 见后文),对文物调查项目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准 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估与检验 ¡2、工作时间¡ 根据各省(区、市)数据采集工作开展的具体 情况,在省级项目办公室数据审核完成后和国家文 物局数据中心接收到各省上报数据后开展两次数据 质量验收。
每次验收工作周期约6-8天三、工作内容¡(三)数据验收 ¡ 3、人员组织¡ 项目办公室和各省(区、市)级项目办公室组织成立数 据质量验收工作组¡ 在省级验收期间,各省(区)派出项目管理人员和业务 专家2-4人,业务专家人员组成包括影像拍摄专家、数据采 集专家等有条件的省份可以组织文物鉴定方面的专家参与 数据质量验收工作¡ 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验收期间,由国家文物局参与,项 目办公室邀请专家验收各省一级文物数据,参与人员业务和 技术方面专家3-4人、数据审核人员1-2人,项目组织人员1- 2人三、工作内容¡(三)数据验收 ¡ 4、工作安排 ¡ 可采取现场抽查等多种方式;提出验收意见, 并监督整改工作;适时召开数据验收工作会议¡ 5、成果形成¡ 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汇总并验收各省(区、市 )上报一级文物数据,形成《XX省(区,市)一级 品文物数据质量验收工作报告》,上报国家文物局 备案四、方法与标准 ¡(一)评估原则 ¡ 1、真实性:采集数据要真实、准确的反应出 各类文物的基本属性 ¡ 2、一致性:数据处理过程中不发生改变,应 保持与原始采集数据完全一致 ¡ 3、 完整性:根据《馆藏珍贵文物数据采集与 更新工作规范》,要求采集数据完整,满足文物调 查项目工作需要。
¡ 4、有效性:上报数据不受非法攻击和计算机病 毒侵袭,不发生破坏、改变和丢失现象,数据真实 有效四、方法与标准¡(二)检验手段¡ 1、人工检测¡ 通过组织专业人员对文物调查数据直接观察,逐条审核 数据记录,进行数据质量检测和评估¡ 2、计算机自动检测¡ 根据不同类型文物数据项填写要求和各数据项之间内在 的各种逻辑关系和平衡关系,编写检测审核规则程序,由计 算机进行自动检测计算机自动检测主要用于检查数据的规 范性¡ 3、专家审议法¡ 对一些重要的文物数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审查四、方法与标准¡(三)检查方法¡ 1、随机抽样检查法¡ 对文物调查数据集,根据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样,然后 对样本进行检测,以推断总体的数据质量¡ 2、间接评估法¡ 基于其它相关知识与信息(包括用途、历史、数据源、 采集方法以及误差传递等),进行演绎、推理,评估数据质 量¡ 3、综合评估法¡ 根据数据处理各环节、总体数据集各组成部分数据的质 量状况,对文物调查数据的总体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四、方法与标准¡(四)质量评估与检验标准 ¡ 1、采集录入数据集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误差 ¡ 文物调查项目采集录入数据质量分为4级,即:良好、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不合格数据在0.05%以内,为良 好;在0.05%-0.5%之间,为合格;在0.5%-3%之间,为基 本合格;超过3%,为不合格,必须重新采集录入 ¡ 2、数码拍摄图片集各项技术参数误差 ¡ 文物调查项目数码拍摄图片数据质量分为3级,即:合 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存在质量问题图片在3%以内,为 合格;在3%-5%之间,为基本合格;超过5%,为不合格, 必须重新采集录入 ¡ 3、对于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 据,必须重点检验,力争做到数据100%符合要求省级文物数据质量监管工作规则¡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项目(以下简称“文物调查项目”)管理,保证采集数据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结合项目试点工作的实践,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开展的 文物调查项目数据采集工作¡ 第三条 数据质量监管的对象为全国文物系统已定级的 馆藏珍贵文物采集数据¡ 第四条 数据质量监管根据文物调查项目已有的相关标 准规范,采取检查、审核等多种手段,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省级文物数据质量监管工作规则¡二、工作组织¡ 第五条 省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 立数据质量监管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 ,承担对文物调查项目数据采集过程的现场 工作指导和数据质量监管。
¡ 第六条 省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 立数据质量监管顾问小组(下称“顾问小组”) ,负责文物调查项目数据质量的技术咨询和 总体验收工作省级文物数据质量监管工作规则¡三、工作实施 ¡ 第七条 工作小组应定期赴数据采集工作现场,咨询指导采 集工作、协助当地培训基层数据采集人员、对数据质量现场检查 、集中抽样 ¡ 第八条 省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 召开数据采集质量监管工作会议,对数据采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 第九条 顾问小组对采集数据质量进行最终审核和验收并形 成验收报告 ¡ 第十条 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省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 室提交的数据质量监管工作报告,对数据采集监管工作进行总体 评价 ¡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文物数据采集监管工作 顺利实施 ¡ 第十二条 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对数据质量监管工作中表现 突出的工作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工作组, 给予相应处罚省级文物数据质量监管工作规则¡四、其它¡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文物调查项目领导小 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文物调查项目省级数据业务审核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文物调查项目”)数据业务审核行为,保证审核 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 范性,为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根据财 政部、国家文物局有关要求,制订本规则。
¡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数据业务审核是指省级文物数据中 心在地(州、市)报送的馆藏珍贵文物数据正式进入省级文 物数据中心数据库前进行的审核¡ 第三条 数据业务审核按照统一规范、逐条审核、有错 必纠、严格记录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数据业务审核主要依据《馆藏珍贵文物数据采 集指标项及著录规则》、《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著录规范》 、《博物馆藏品声像信息指标体系及技术规范》等规范文物调查项目省级数据业务审核规则¡第五条 省级文物数据中心按照数据类别,组织成立若干业 务审核专家组,每组专家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推选组长一 名,主持审核工作审核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 (一)从事文博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