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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悬吊作业培训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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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wt****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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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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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高处悬吊作业安全 生产规定》讲解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第一部分高处悬吊作业安全生产形势l 近年来,本市因高处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事 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 较大的损失 l 2006年至2008年,我市共发生高处悬吊生产 安全事故119起,死亡122人 l 2009年1月至7月份,我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62起,死亡77人,分别下降4.6%和1.3% l 今年7月份,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其中,事故13起,死亡19 人,分别上升85.7%和171.4%高处悬吊作业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地区差异拉大,事故控制效果不均衡 • 煤矿、建筑等传统高发行业(领域)事故 出现下降趋势,城市服务业以及企业非主 营生产作业事故逐年上升 • 二季度事故增多,凸显周期性变化规律 • 事故类别依然高度集中 l2006年发生事故42起,死亡42人; l2007年发生事故48起,死亡49人; l2008年发生事故29起,死亡31人; l2009年1-7月份发生事故17起,死亡19 人历年高处悬吊作业事故情况特别是2009年7月份以来,朝阳区连续发生三起高 处坠落事故2009年7月8日下午3时,北京京久嘉业 商贸有限公司组织工人在朝阳区劲松一区121 号楼1单元6层住户安装空调过程中,工人站 在窗外铁护栏上,打膨胀螺栓时,不填随铁护 栏一起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16米), 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7月14日17时,北京市合鸣腾 世科贸有限公司安排工人在朝阳区现场惠 忠北里210号楼4单元801号安装空调时, 因支架焊口开裂,导致站在支架上的工人 死失去平衡坠落至地面(高度约22米), 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09年7月21日21时,朝阳区中国石 化集团技术研究院办公楼西侧,北京福如 东海广告公司工人武某完成工作后,由于 楼门已锁,楼顶工人武某让其它工友控制 吊篮上去接他,吊篮就位后,武某准备从 楼顶顺安全绳滑至吊篮内,由于脚下失稳 ,坠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小结高处坠落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带来严重损失对此,我们必须以高 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高处作业 安全生产问题,下大力气,研究解决高处 作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加大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 ,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生产行为,全力遏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第二部分高处作业的基本情况高处作业定义根据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 的规定,凡是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 工作业,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M或2M 以上时,该项作业即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分类1、工业产业领域的高处施工作业广泛存在于建筑、电力、矿山、市政、铁路、石 油、化工、冶金、邮电等行业。

      相关的行业管理 部门如建筑、电力、铁路等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管 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安全管理相对规范2、商业服务领域的高处作业广告安装和维护,高层建筑外立面的清洗、维护 、维修和粉饰,空调安装及维修等,存在于建筑 、市政(环卫、城管)、商务、园林、卫生等行 业领域针对这类作业行为,没有相应的行业管 理部门,缺乏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安全 生产管理基础较差高处悬吊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 作开展情况1、将高处作业人员纳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2、制定了安全管理标准 3、市安全监管局、市市政市容委、市质监局 联合印发了《北京市高处悬吊作业安全生 产规定》 ,填补了政府监管的空白 存在的问题1、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 2、缺乏对企业安全资质管理 3、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管理工作刚刚起 步 4、从事高处作业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亟待 规范第三部分事故案例分析2008年10月20日10时35分左右, 北京众人之光广告有限公司,在位于朝 阳区建国路77号的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 ,进行楼体外立面“华贸中心”发光字体 的内部灯源及亚克力面板更换安装作业 过程中,使用的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建 设附属擦窗机整体坠落,造成电动吊船 内3名作业人员当场死亡。

      事故案例分析(一)间接原因l北京凯博擦窗机械技术公司擦窗机产品管理存在缺陷、擦窗机使用管理存在漏洞l擦窗机结构安全系数未达到国家标准、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是导致擦窗机整体坠落的直接原因原因分析:事故案例分析(二)2009年4月7日14时许,由深圳市光华 中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承包的 金域中心外墙装饰工程,在对2号楼西立面 装饰施工过程中,两名工人操作使用的 ZLP800型作业吊篮从约11层楼的高度坠落 ,致使两名吊篮使用工人当场死亡,造成 了一起死亡2人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直接原因吊篮安装工没有按照高处作业吊篮国 家标准进行安装,吊篮存在7处安装错误, 后支架插杆装错,配重没有起到作用是造 成这起高处作业吊篮坠落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1、对吊篮租赁审核把关不严 2、安全管理不到位 3、安全检查不到位 4、安全教育不到位 5、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以下几组照片,吊篮多处存在安装错误,后支架插杆装错,配重没有起到作用 事故案例分析(三)2008年11月3日14时40分左右,西 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展览路管理 所旧楼更换外窗工程展览馆路乙8号楼施 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现场1名作业人员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在没有系安全带等安 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登上窗户进行拆除, 连同窗户一起从4层坠落至地面,致其死亡 ,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1、分包单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 训、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及时发现制 止白超等人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违章行 为2、总包单位安全检查巡视不到位,未及 时发现制止白超等人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的违章行为事故案例分析(四)2008年7月2日5时30分左右,个体公 司北京洁都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工人刘某在 给北京西单大悦城清洗烟道时,不慎从油 烟竖井12层坠落至4层,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工作人员在油烟管道里铲油泥时,由于管道较滑 ,不慎滑入油烟竖井,从12层坠落至4层致死, 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1、北京洁都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未在油烟管道与油 烟竖井之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北京洁都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管理不 到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也没有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小结总结归纳上述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安全 管理存在缺陷,表现在:一是缺乏安全管理,施工 单位无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的条件;二是安 全教育不到位,缺乏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安全 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三是安全检查流于 形式,对违章违法行为不能及时纠正,作业现场隐 患严重。

      第四部分《北京市高处悬吊作业安全 生产规定》内容释义(一)制定《规定》的背景1、近年来,本市因高处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事 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较大 的损失据统计,2006、2007、2008三年共发 生高处坠落事故119起、死亡122人2、本市正处于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重要时期, 各类安装、清洗、维修等高处悬吊作业日趋广泛 3、在企业方面,从事高处悬吊作业的企业多为 中小型民营或个体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缺 乏有效的安全管理,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4、在政府的安全监管方面,目前尚无对这类企 业进行规范管理的规章或政策,形成了安全监管 的盲区二)制定的必要性1、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迫切需要2、督促高处悬吊作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 迫切需要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三)重点内容内容归纳: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共16条) 2、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共3条) 3、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共3条) 4、行业协会责任(1条) (四)具体条文《规定》共5章31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定义 第四条 方针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条文:为了加强本市高处悬吊作业安全 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条文: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外墙清洗、广告设施维护、空调设备安装等高处悬吊作业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释义: 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建筑物的内外墙面清洗、维护;二是户外广告设施清洁、维护;三是民用分体空调设备安装、拆卸、维护等其它高处作业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条 适用范围第三条 定义条文:本规定所称的高处悬吊作业是指在 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通过悬吊设备或 装置进行的作业 条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四条 方针条文:与高处悬吊作业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 总体责任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七条 安全生产条件 第八条 机构、人员设置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十条 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劳动保护 第十二条 设备租赁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三条 设备检测 第十四条 安全防护 第十五条 施工方案 第十六条 工程备案 第十七条 技术交底 第十八条 现场监督 第十九条 现场管理 第二十条 应急管理 第二十一条 事故报告第六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条文: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对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安全生产条件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八条 机构人员设置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条文: 从事高处悬吊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的特种作业类别,经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登高架 设作业或者制冷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如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高处悬吊作业人员应具备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和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在上岗前,必须要经过严格 的身体检查,患恐高症、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员是 不能从事高处悬吊作业的从业人员体检合格后,须在国 家核准的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接受专业培训,通过理 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使从业人员全面掌握高 处悬吊作业的系统理论知识和规范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最后要进行理论和实操考核,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取得特种 作业资格证书我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已将高处悬吊作 业纳入了特种作业范畴,在培训教学大纲和设备设施等条 件、培训师资条件等相关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第十条 教育和培训 条文: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对从业人 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教育培训工作情 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1年第十一条 劳动保护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 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 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按照有关 规定使用第十二条 设备租赁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在租赁悬吊设备时, 应当租赁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等相关资料的悬吊设备,并签订租赁合 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十三条 设备检测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企业的悬吊 作业设备和装置实施严格的管理,进行经 常性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依法进行定 期检测检测情况应当做好记录,记录至少 保存2年第十四条 安全防护条文:生产经营单位使用高处悬吊作业设 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 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 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 施工方案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在承揽项目前,应当 对项目情况进行考察在确定承揽项目后 ,应研究制定书面施工方案,并作为施工 档案材料保存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施工方 案进行确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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