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施办法.doc
10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施办法1总则1.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 程技术标准、质量评定标准等,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公司 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公司的社会竞争力,特制定本实 施办法1.2 公司管理方针:科学管理追求卓越,安全环保构建和谐,诚信服务用户 至上,持续改进奉献精品1.3 质量管理目标: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为 100%,争创市优、省(区)优 和国优工程,以公司年度创优计划为准1.4 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2 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纵向实行逐级负责管理,横向实行党、政、工团齐抓 共管,各级成立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和进行体系要素职能分配,各相关职能 部门协调配合,综合管理2.1建立健全公司、二级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三级工程质量管理机构2.1.1 公司层级工程质量管理机构为质量技术处2.1.2 公司二级公司和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机构为质量科或由项目管理科制 定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建筑面积在5000 以下或者单项工程造 价在500万以下的工程,可设置1名兼职质检员;建筑面积在5000 及其以上 或者单项工程造价在 500 万及其以上的工程,必须设置 1 名及其以上的专职质 检员。
3 工程质量责任制3.1 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建立公司、二级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三 级质量管理体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 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和领导, 为公司质量第一技术领导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级公司 和分公司行政经理为本级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各级质量主管领导(主管质量 副经理或主任工程师)为本级工程质量直接领导负责人;项目经理受公司法人 代表委托,为项目部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部工程质量 第一直接领导;公司质量技术处、二级公司和分公司质量部门、项目部质检员 和施工员为本级工程质量管理的直接负责部门或负责人从公司、二级公司和 分公司、项目部层层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做到上一级抓下一级,层层抓落实 项目经理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及终身责任,项目部应成 立质量管理小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项目成员各自的岗位职责,对 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控,使每道工序施工都在各责任人的监控之下进 行,有效保证工程质量4 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 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评价标准》,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认真学习有关质 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4.1 工现场质量控制4.1.1 施工准备阶段工程质量控制4.1.1.1 项目部应参与图纸会审,掌握设计意图,做好施工方案,制度工 程质量计划,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4.1.1.2 项目部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并将人员名单和照片张贴在项目 部办公室明显位置4.1.2 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4.1.2.1 实行“技术交底”、“三检制”、“样板制”及“技术复核”制 度,以加强现场质量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员对作业者进行详细的技 术交底,使之了解并熟记自己的工作内容、质量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自觉按 照交底要求来操作,交底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凡未进行技术交底的,班组 可以拒绝施工凡未进行技术交底或交底无针对性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 有交底责任人员的责任项目部要组织施工班组做好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 对各工序做好技术复核,确保上道工序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形成工序的良 好循环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特殊工程,应在工程技术人员指导 下,先做试验或样板,经验收符合要求后全面展开施工4.1.2.2 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新设备在分项工程施工中加强工程细部质量处理,注重消除质量通病。
针对 工程质量通病、薄弱环节或部位、“四新”技术应用等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 进行技术攻关,并把取得的成果认真总结,逐步形成企业施工工法4.1.2.3 施工过程中公司质量技术处派人参加基槽、基础、主体结构、节 能部分工程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1.2.4 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要求做到及时、准 确、真实4.1.3 竣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4.1.3.1 竣工预验收由二级公司或分公司通知生产处,生产处接到通知后 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预验收,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有公司生产处组织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竣工验收4.2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4.2.1 施工前检查4.2.1.1 实行方案先行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 审批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不准施工4.2.1.2 对要求双控的材料,如钢筋、水泥、防水材料等的供应商必须是 经公司生产处颁布认可的合格供应商,材料必须有出场合格证,并做好见证取 样试验;对节能材料、涉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试验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保证 工程材料的质量4.2.2 施工过程检查坚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评定制度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评定必须与工程 进度同步进行,即上道工序的工程验收评定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 工。
要发挥班组的自检作用,班组自检合格后才能会同施工员、质检员、班组 长进行分项工程工序交接检和专检评定等级应经质检员签字后才能生效,并 以此做为班组计酬的依据,否则项目部有权拒绝结算班组工资4.2.3 定期检查4.2.3.1 根据二级公司和分公司报表,由公司主管生产领导组织公司安全 处、质量技术处、生产处共同制度每季度质量、环境、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计划 并经公司总工程师会签、公司领导审批后开展全公司季度质量、环境、安全、 生产综合大检查4.2.3.2 二级公司和分公司每月对所属项目部进行一次质量、环境、安全 生产综合检查,项目部每周(旬)进行一次自检4.2.3.3 公司、二级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每次检查要有文字记录,并针 对存在问题采取必要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定人、定期整改完善,不断持续改进 和提高工程质量水平4.3 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4.3.1 分包方的选择4.3.1.1 施工前,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能力和工期安排,确定需要分包的分 部分项工程,并提供清单,报二级公司或分公司备案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属 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 围见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 2009】7号),同时报公司生产处、质量技术处、安全处备案。
4.3.1.2 分包方有二级公司和分公司获项目部根据自行收集的情况或在公 司现有合格分包队伍范围内选择,要求分包方证照齐全有效,并具有良好的信 誉和较强的施工能力4.3.2 工程分包合同管理4.3.2.1 工程分包合同要包含工程质量方面的条款,分包工程质量要符合 国家有关标准要求4.3.2.2 项目部应依据工程分包合同对分包方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应 上报二级公司或分公司和生产处分包方在施工中严重违反分包合同,影响公 司信誉,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应将其清退4.3.3 工程分包施工过程质量管理4.3.3.1 项目部对分包方质量有管理、监督的权利和义务4.3.3.2 项目部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分包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根据合同 条款、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对分包方进行质量管理,保证工程分包施工的工 程质量4.3.3.3 分包工程资料应报公司质量技术处(或南宁公司、桂林公司)审 核4.4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4.4.1 二级公司和分公司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 况,制度创公司级优良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市级优质结构杯、区级优质工 程、国家级优质工程计划,并于工程开工后两个月内报公司质量技术处备案。
二级公司和分公司应健全工程质量创优组织机构,成立由主管质量副经理或主 任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组成的强有力工程质量创 优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科学分解指标,为高标准建成优良工程提供组织保 证4.4.2 二级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创优计划,有针对性制订工程质 量创优实施方案,加强质量管理,对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有效控制4.4.3 实行经济效益与工程质量挂钩,加大检查力度,实行奖优罚劣将 各类人员的经济收入与工程质量挂钩,每月对作业班组的施工质量进行考核, 对质量优良的给予奖励;对质量低劣、屡教不改的给予处罚,严重者限期退 场项目要将施工管理人员的奖金与所管理班组的施工质量直接挂钩,促进工 程质量的稳步提高4.5 工程质量评定和评价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部应对竣工工程进行总结,编写总结报告,对工程 进行评定和评价,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进行总结,总结工程施工中做得好的地 方和质量上的亮点,找出工程施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争取在后续的工程 施工中克服薄弱环节、发扬亮点,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4.6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4.6.1 建立质量事故月报制度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由二级公司和分 公司于每月5 日前上报到公司质量技术处。
4.6.2 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应及时将相关信息进行报告,事故发生后1 小时内逐级上报; 24 小时内单位负责人(二级公司和分公司主管质量副经理 或主任工程师)将质量事故发生的详细过程、初步认定的主次责任人及相关数 据查实后,以书面的形式报公司质量技术处4.6.3 质量事故发生后,由责任单位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二级公司和 分公司主管质量副经理或主任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质量技术处审核,经公司总 工程师审批后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4.6.4 质量事故处理完善后,责任单位应就该质量事故进行总结,并将总 结报告报公司质量技术处备案存档质量技术处会同公司安全处、生产处同时 对事故本身进行核查,并依据具体事实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定对发生质量事 故的责任单位的处罚报告,上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6.5 对于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如果存在瞒报、漏报的现象,将根 据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一定数额的罚款4.7 回访和质量保修4.7.1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二级公司和分公司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回访, 报保留回访记录4.7.2 质量保修公司接到竣工工程投诉后,做好记录并将投诉函转交责任单位,责任单位 应尽快对质量投诉做出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属我方责任的,尽快派人进行维 修,不属我方责任的应对投诉方作出合理解释。
并对该次投诉的处理结果以书 面形式报公司质量技术处备案存档4.7.3 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公司处理时,所属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把投诉 问题发生的基本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相关原始资料(包括图纸)报到公司质 量技术处,以便进一步的处理公司参加投诉问题处理时,所属单位主任工程 师、原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参加5质量管理奖罚规定5.1 质量奖金的来源于建立为鼓励对创优、多建精品工程,公司设立质量安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银行账户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按工程造价2%提取质量安全奖励基金,提取的奖励 基金有公司财务处从工程款中优先划入公司质量安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银行账 户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每个二级公司和分公司按年度生产计划 上交质量风险抵押金(注:该抵押金同时也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比例为 1 万元/亿元(万分之一),平均分四次上交,每个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