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一是建立纳税申报资料传递制度.doc

6页
  • 卖家[上传人]:飞***
  • 文档编号:43493679
  • 上传时间:2018-06-06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36KB
  • / 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1清清远远市国家税市国家税务务局税收征管局税收征管资资料料传递传递制度制度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职能股(科)室、稽查局以及其他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和配合,规范征管资料文书的传递管理,切实提高税务机关内部工作运转效率和对外涉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165 号)、《广东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条 各级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职能股(科)室、稽查局以及其他单位为征管资料文书的传递人和被传递人,负责发起、接收和回馈征管资料文书各级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职能股(科)室、稽查局以及其他单位应指定专职或兼职文书传递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部门)应递出、回馈的征管资料文书和接收、分发其它单位(部门)递进的征管资料文书第三条第三条 各级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职能股(科)室、稽查局以及其他单位间的资料文书传递应确定传递、接收地点;各单位内部也应确定自身征管资料文书的传递地点和传递时间第四条第四条 征管资料文书的传递应遵循完整、及时和简便原则,受理人、处理人、制作人和传递员为资料文书传递的直接责任人,对资料文书的完整和及时传递负责。

      2第五条第五条 征管资料文书的传递应依照征管业务规程以征管软件流程传递和纸质资料文书传递为主除征管软件未涉及或不需通过征管软件提交处理的外,征管软件流程传递项目均应有对应纸质资料文书同步传递处理第六条第六条 除征管软件未涉及或不需通过征管软件提交处理的外,涉税业务受理人、审批人和税务文书制作人均应将受理、审批或制作的资料文书录入征管软件,提交下一道处理(审批)环节;后续处理(审批)人应在接收到纸质资料文书后才能处理征管软件中相对应的待处理业务第七条第七条 传递员接收的纸质资料文书,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不需在本单位内部再行传递的,交付本单位资料员进行归档;需进一步传递处理的,按相应项目的处理(审批)程序再传递给下一道环节处理(审批)人,由下一道环节处理(审批)人处理(审批)后自行续传,直至逐级处理(审批)完成第八条第八条 受理部门受理的或资料发出部门发出的征管资料,需传递给下一道环节(部门)承办处理(审批)或归档的,由受理部门或资料发出部门有关岗位负责整理归集有关资料并发起填写《税务文书传递卡》(附件 1)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附件 2),随同有关办税资料依照业务规程一并传递至下一道环节(部门),直至逐级处理完成后作为档案资料。

      各经办环节(部门)应按业务规程传递有关资料并填写《税务文书传递卡》,办理过程中增加的资料文书应在《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中填写,并在相应“备注”栏签章并登列时间3设置《纳税申报附送资料清单》(附件 3),由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资料一并报送申报征收岗,申报征收岗签署受理意见后将《纳税申报附送资料清单》和纳税申报资料一并传递给下一道环节(部门),直至逐级处理完成后作为档案资料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不填写《纳税申报附送资料清单》,由县(市、区)国税局自行确定第九条第九条 属县(市、区)局职能股(科)室办结的征管资料,对可由纳税人领取不需送达的或需再返回受理部门处理的,县(市、区)国税局职能股(科)室将应返回的全部有关资料传递给受理部门,受理部门接收后按第十一条所列规定进行处理;对需送达纳税人且不需再返回受理部门处理的,县(市、区)局职能股(科)室将应退回的全部有关资料返回税源管理部门,税源管理部门接收后按第十条所列规定进行处理属市局办结的涉税事项有关资料,由市局经办部门将应返回的有关资料传递给县(市、区)局经办部门处理第十条第十条 税源管理部门办结的或接收到上一经办部门办结后返回的征管资料,对可由纳税人领取不需送达的或需再返回受理部门处理的,税源管理部门将全部有关资料传递给受理部门,受理部门接收后按第十一条所列规定进行处理;对需送达纳税人且不需再返回受理部门处理的,由税源管理部门有关岗位负责送达并将有关资料传递归档。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受理部门直接办结的或接收到税源管理部门、职能股(科)室办理后仍需返回受理部门按业务规程处理的征管资4料,受理部门有关岗位办结后对可由纳税人领取不需送达的,负责将资料退回纳税人,同时对需返回的存档资料传递到归档部门;受理部门有关岗位办结后对需送达又不能当即送达纳税人的,将资料传递到税源管理部门,由税源管理部门有关岗位负责送达纳税人并将有关资料传递归档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与征管软件流程传递相配套的纸质资料文书、征管业务软件未涉及或不需通过征管软件提交处理项目的纸质资料文书,各经办环节应按业务规程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受理、审批和制作完成,除第十三条所列项目外,应于当天及时传递给本部门资料传递员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下列项目受理、制作的资料文书分别按要求处理:1、对承诺办结时限为即办和一个工作日办结的涉税事项申请资料应立即传递给本部门资料传递员2、申报征收岗当天受理的纳税申报资料,应及时进行整理归集完毕(清分不同税源管理部门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资料),于次日上午前传递给本部门资料传递员3、对纳税人申请停业登记时封存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发票领购簿,自受理至纳税人办理复业期间,保存在办税服务厅,不随纸质资料文书传递。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传递员应及时将收集、整理的资料文书移交给接收单位传递员,除第十五条所列项目外,传递员接收的征管资料5应及时移交,最迟在次日上午前清分并移交到下一道环节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的资料文书,传递员分别按要求进行传递:1、对承诺办结时限为即办和一个工作日办结的涉税事项申请资料应立即清分并传递给下一道环节;2、办税服务厅传递员在纳税申报期内每 3 个工作日至少集中一次将纳税申报资料传递至接收单位传递员当月纳税申报期所接收纳税申报资料,最迟应于纳税申报期终了后 3 个工作日内传递完毕3、税源管理部门传递员接收到的纳税申报资料应于接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清分至税源管理岗税源管理岗应于当月底前负责将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存档,并按《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时限传递档案室保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设置《税务事项备案登记表》(附件 4),由纳税人报送无专用文书的备案事项时填写,并随同备案资料一并报送受理岗,受理岗受理后按业务规程传递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设置《税收征管资料内部传递登记簿》(附件 5)登记征管资料文书的种类、传递单位和接收单位等内容,传递时交接双方相互签章、登列传接时间。

      《税收征管资料内部传递登记簿》作为内部部门之间交接资料的记录,由各部门自行设立并指定岗位登记和保管除税务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国务院办公厅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税务登记事项、应纳税额的核定、资格认定6管理、税收优惠管理、违章处罚必须在《税收征管资料内部传递登记簿》登记外,县(市、区)局可自行确定纳税申报、申请代开发票、发票验旧供新等项目是否在登记簿中记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设置《征管情况反馈表》(附件 6)各部门(岗位)对接收的办税资料,发现存在欠缺、差错需补充(修正)或其他情况需说明的,填写《征管情况反馈表》传递至发出部门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为便于办税资料的登记、传递、查询,基层税务机关在印制《税务文书传递卡》时在右上角应设流水号,流水号编号规则为“局轨+[年度]+6 位顺序号”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清远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关于印发〈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办税资料传递制度(试行)〉的通知》(清国税发〔2006〕7 号)同时废止附件附件 1:税务文书传递卡2: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3:纳税申报附送资料清单4:税务事项备案登记表5:税收征管资料内部传递登记簿6:征管情况反馈表。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