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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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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人***
  • 文档编号:454746307
  • 上传时间: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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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导读:污染环境案件中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没有统一规定,有些律师可能是专门代理关于环境污染的刑事案件的,但律师的辩护水平就类似于医院的医生,收费问题普遍情况下是收费越高,辩护能力也越强收费一般都是当面询问律师的   一、环境保护辩护ls的收费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环境保护辩护ls的收费标准没有统一规定,ls收费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1、案件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实还是多起犯罪事实,等等  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决定着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和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确定ls费的首要因素  2、委托人的具体要求不同的委托人,对ls的工作会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莫过于侦查阶段的会见次数,有些委托人会要求ls在案情需要的会见次数外,增加不必要的会见次数,这会直接增加ls的工作量和其它成本支出,从而导致ls费增加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是确定ls费的重要因素  3、ls的具体情况:ls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差异,决定了其工作价值的差异,收费方面也有差异,ls的具体情况,是确定ls费的关键因素。

        一般来讲,专业化程度高的ls,经验丰富的ls,专业研究深入的ls,工作含金量高,办案效果更有保障,ls费也会更高ls费是否合理,应该从以上三个方面考量,不应该以“一般收费多少”作为衡量标准  二、我国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ls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ls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  本案的诉讼文书是指包括立案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通缉令和起诉意见书等技术性鉴定材料就是指鉴定结论所谓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诉案件应是指刑事自诉状及相关证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移送给人民法院的案卷也应允许查阅;公诉案件是指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起诉书、相关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等。

      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是指对案件定罪量刑有决定意义的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3、调查取证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ls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ls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则没有这项权利  4、提出辩护意见权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就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即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有权对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  8、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ls及其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和ls法的规定,拒绝辩护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另一种拒绝辩护是指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行为ls法第29条第2款规定:ls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ls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ls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10、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  11、辩护人在合法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消极应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还是很少的,总之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还是会结合经济能力聘请ls给自己争取一个相对公正的判决结果。

      但我们无法准确的说,只要是代理污染环境类的案件,ls收费就必须是一致的,想花多少钱请ls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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