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形势与对策.doc
14页中国烟草专卖管制体制的主要做法: 对烟叶、卷烟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 国内烟草市场实行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垄断经营; 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运输实行许可证或准运证管理; 对未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进行的生产经营行为、未获得专卖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和未获得准运证的运输行为以及各种制售假烟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对外国烟草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禁止外商在国内独立设厂生产烟草制品,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制品批发或零售业务 * 泰国实行烟草专卖体制已有70 多年的历史1939 年,泰国政府决定直接经营烟草业务,并授权财政部下属的税务局接管国内烟草企业1943 年,泰国政府颁布《烟草法》 ,成立泰国烟草专卖局(Thailand Tobacco Monopoly) ,代表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垄断经营目前,泰国烟草专卖局作为财政部管理的“政企合一”机构,直接负责烟草生产经营和行业管理 2009 年,泰国烟草专卖局共有员工 4247 人,生产卷烟279 亿支,销售卷烟 286 亿支,上交政府税收 518 亿泰铢,占泰国财政收入的3.5%泰国自 1989 年开始允许进口外国卷烟,但禁止外国资本在泰境内设厂生产,目前外国卷烟品牌占泰国市场的比重约为 25%。
* 埃及在 1922 年独立后就提出对烟草实行专卖体制,并授权东方公司(Eastern Company)进行垄断经营1956 年,政府把在埃及烟草市场占据垄断地位的东方公司收归国有,并规定在埃及只能由东方公司生产卷烟,卷烟价格由政府控制,卷烟批发、零售、进口必须取得政府颁发的许可证1992 年,埃及政府依法把东方公司改制上市,但东方公司继续对国内烟草市场保持垄断经营权目前,埃及政府占东方公司55%的股份 2009 年,东方公司共有员工 13656 人,生产卷烟 830 亿支,销售卷烟 810 亿支,上交政府税收 83.9 亿埃及镑,占埃及财政收入的 3.3%埃及允许进口外国卷烟,但外国卷烟品牌在埃及生产只能由东方公司进行目前外国卷烟品牌占埃及市场的比重约为 10% * 从各国实践来看,烟草专卖体制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统一管理:实行烟草专卖的国家,基本都是通过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设立专门的国家机构和国有烟草企业,统一负责烟草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国家既是烟草专卖体制的设计主体,也是烟草专卖体制的执行主体也正因为如此,在许多国家,烟草专卖体制都是“政企合一”的垄断经营:负责烟草专卖的机构和企业,在国内烟草市场上具有垄断经营权。
其它主体进入国内烟草市场,必须获得烟草专卖机构的同意或授权;从事烟草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必须获得烟草专卖机构颁发的许可证 严格监管:国家设立的烟草专卖机构,在国内烟草市场具有监督、检查和处分权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经营烟草产品,都要受到严格查处一些实行烟草专卖的国家,对烟草产品实行计划和配额管理,对不按照计划和配额进行的生产经营行为,也要进行严格查处 (二)各国取消烟草专卖体制的原因和后果 在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不少国家由于不同的原因,逐步取消了烟草专卖体制而在取消烟草专卖体制后,除日本、韩国外,绝大部分国家的国有烟草公司均被几大跨国烟草公司收购,国内烟草市场迅速被外国烟草公司控制和垄断 菲莫国际、英美烟草、日本烟草、帝国烟草四大跨国烟草公司在 1970 年代初期占中国以外国际卷烟市场的比重仅为 35%左右,目前已提高到接近 70%各国取消专卖体制,最大的受害者是国有烟草企业,而最大的获益者则是四大跨国烟草公司 * 1、欧盟各国 随着欧洲经济与政治一体化的推进,欧盟成员国逐步取消了烟草专卖体制,烟草市场逐步被跨国烟草公司垄断主要有西班牙、法国、意大利、奥地利、葡萄牙、希腊等。
* 西班牙从 1636 年开始实行烟草专卖体制,1887 年政府把烟草专卖权租给了私人烟草公司,1945 年政府组建成立国家烟草专卖公司―特巴克莱拉公司(Tabacalera)并重新垄断了烟草生产经营欧共体成立后,西班牙于 1970 年放开了烟草市场并取消了特巴克莱拉公司的烟草专卖权,1985 年对特巴克莱拉公司进行了部分私有化改革,1999 年特巴克莱拉公司与法国烟草专卖公司―塞塔公司(Seita)合并成立了阿塔迪斯公司(Altadis) ,2008 年阿塔迪斯公司被帝国烟草公司收购2009 年,西班牙卷烟市场 91%的份额被四大跨国烟草公司占据 * 法国从 1674 年开始对烟草企业进行国有化,1811 年正式实行烟草专卖体制,1935 年成立塞塔公司并对国内烟草市场实行垄断经营欧共体成立后,法国于 1971 年放开了烟草市场并取消了塞塔公司的烟草专卖权,1995 年对塞塔公司进行了私有化改革,1999 年塞塔公司与西班牙特巴克莱拉公司合并后又于 2008 年被帝国烟草公司整体收购 2009 年,法国卷烟市场 96%的份额被四大跨国烟草公司占据 * 意大利自1862 年开始实行烟草专卖体制,1925 年成立“政企合一”的意大利烟草专卖局。
欧共体成立后,意大利于 1975 年放开了国内烟草市场,1998 年成立由财政部领导的意大利烟草公司(ETI) ,2003 年意大利烟草公司被英美烟草公司整体收购 2009 年,意大利卷烟市场 99%的份额被四大跨国烟草公司占据 * 2、部分亚洲国家 迫于美国政府要求放开烟草市场的压力,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取消了烟草专卖体制,外国烟草占国内市场的份额逐步增加主要有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 * * 1980 年代初期,在由菲利普??莫里斯公司、雷诺烟草公司和威廉姆森公司组成的美国卷烟出口联合会的推动下,美国政府要求当时实行烟草专卖体制的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和泰国放开烟草市场、取消专卖体制,并威胁运用《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款对这些国家实行贸易报复性制裁迫于美国政府的压力,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先后取消了烟草专卖体制泰国同意进口美国卷烟,但坚持不取消烟草专卖体制 2009 年,外国烟草在日本卷烟市场的占有率达 35%,其中菲莫国际占 24%,英美烟草占 10%,其它外国公司占 1%外国烟草在韩国卷烟市场的占有率达 39%,其中菲莫国际占 14%,英美烟草占 18%,其它外国公司占 7%。
外烟在中国台湾卷烟市场占有率为 65%,其中日本烟草占 37%,帝国烟草占 11%,菲莫国际占 8%,英美烟草占 7%,其它公司占 2% 3、前苏联和东欧国家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和推进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原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取消了烟草专卖体制,烟草市场逐步被跨国烟草公司挤占 * * 1980 年代以前,原苏联和东欧的不少国家对烟草行业均实行以国有经济为基础的专卖体制但 1980 年代末和 1990 年代初发生苏东剧变后,这些国家对烟草企业实行了私有化改革,专卖体制随之被打破一些国家为加入欧洲统一市场,进一步加速烟草专卖体制的取消步伐1990 年代以来,这些国家的国有烟草企业,纷纷被几大跨国烟草公司所收购,国内市场也逐步被跨国烟草公司挤占(见 2009 年图) 4、其它国家 由于贸易自由化和国有烟草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等因素,其它一些国家和地区取消了烟草专卖体制,烟草市场迅速被跨国烟草公司垄断主要有土耳其、摩洛哥等 * 土耳其于 1932 年成立“政企合一”的烟草专卖局(TEKEL) ,对烟草行业实行垄断经营和统一管理为争取加入欧洲统一市场,同时也由于烟草专卖局经营状况不佳,1986 年土耳其政府把烟草专卖局改制为企业,取消其烟草专卖权,同时对外国烟草开放市场。
2008 年,土耳其政府以 17.2 亿美元的价格把国家烟草公司出售给英美烟草公司,最终取消了烟草专卖体制 * * 摩洛哥长期实行烟草专卖体制,1990 年代末,摩洛哥烟草专卖局垄断国内 90%以上的卷烟市场2003 年,摩洛哥把烟草专卖局改制为企业,但保留其烟草专营权2003 年和2006 年,摩洛哥烟草公司的股份分两次出售给阿塔迪斯烟草公司,摩洛哥政府授权阿塔迪斯烟草公司享有国内市场烟草生产和分销专营权(2010 年结束) 2009 年,在摩洛哥卷烟市场,帝国烟草所占份额高达 85%,其余 15%为菲莫国际和英美烟草所占有 (三)世界各国烟草专卖体制的前景展望 由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导致全球烟草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烟草贸易自由化不再是世界各国鼓励和支持的方向,各国政府对烟草行业的管制将越来越严在新的形势和背景下,烟草专卖体制在未来时期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而不是放松尤其是在中国,坚持和完善烟草专卖体制将是合理而必然的取向 * 1、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全面履行,导致烟草贸易自由化不再是世界各国鼓励和支持的方向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全球第一份关于烟草控制的国际法律文书,对全球烟草行业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影响。
当前,探讨烟草专卖体制的走向,必须考虑《公约》的精神和要求 世界卫生组织制定《公约》的目的,是为了应对烟草流行的全球化,而“烟草的流行是通过各种具有跨国影响的复杂因素得以迅速扩张,这些因素包括贸易自由化和外国直接投资”(见《公约》前言) 按照《公约》的精神和缔约方达成的共识,各国政府应“优先考虑其保护公众健康的权利” ,全面加强对烟草行业的管制,不鼓励和支持烟草的贸易自由化 * 2、烟草产品的自然和经济特性,决定了各国政府对烟草行业的管制将会越来越严 由于烟草产品健康危害性和高税收,各国政府为了控制烟草的生产、消费和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通常对烟草行业实行比对其它行业更加严格的管制措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对烟草实行完全放任的自由竞争从发展趋势而言,即便在没有实行烟草专卖体制的国家,同样对烟草行业采取了越来越严的管制措施 实行专卖体制是国家对烟草行业加强政府管制比较彻底的一种形式,也有利于高效率、低成本地实现政府对烟草行业的管制目标可以预见,随着各国政府烟草管制的日渐加强,专卖体制将作为一种有效的控烟方式而受得越来越多的关注,预计有些目前没有实行专卖体制的国家,会通过授权经营的方式逐步把烟草纳入专卖体制的轨道。
* 3、从中国国情和烟草行业实际出发,坚持烟草专卖体制是合理而必然的取向 过去近 30 年的实践充分证明,烟草专卖体制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做强国内烟草品牌、抵御外国烟草竞争、打击非法烟草贸易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可以说,中国是世界各国实行烟草专卖体制的成功典范 中国继续坚持烟草专卖体制,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 在未来时期内,中国继续坚持烟草专卖体制,是加强烟草控制、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遏制非法烟草贸易和抵御跨国烟草公司进入压力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 * 三、对中国烟草改革发展取向的思考 中国烟草行业竞争力现状分析 (一)离开专卖制度,我们能走多远 (二)我国烟草企业还没有形成足够强大的规模经济和领军企业 (三)体制性原因制约烟草行业的资源配置 (四)产品结构单一使中国烟草还不能有效跻身国际市场,更好的防守国内市场 (五)中国烟草企业在市场营销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与国外烟草企业还存在较大差距 (六)行业人才培养、使用缺乏良好的机制,行业发展核心动力不足 (1)巩固和充分利用好国家烟草专卖体制 (2)加快培育少数几个真正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头狼企业。
(3)超前研究、跨越式发展,在烟草无害化研究方面先人一步形成中国特色、国际领先的烟草科技体系和成果 (4)真正以人为本,建立符合行业发展要求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使行业充满生机和活力 (5)以独特的企业文化为可持续发展的灵魂(“两个至上”和行业精神) ,形成行业凝聚力,赢得社会的尊重 * * 三、对中国烟草改革发展取向的思考 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