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doc
52页目 录第一部分、招标公示 3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6投标须知前附表 5一、导言 8二、招标文献 9三、投标文献的编制 10四、投标文献的密封与递交 13五、开标 14六、评标、定标 14七、授予合同 18第三部分、设备技术参数及规定 20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24第五部分、投标文献格式 291、法人代表授权书 312、投标函 323、投标函附表 334、投标保证金 345、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格式) 356、备品备件及特殊专用工具报价表 367、预算书 378、公司简介 389、投标人承揽类似项目一览表 3910、投标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描述 4011、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偏离表 411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状况 4213、安装调试方案、人员培训筹划及服务承诺 431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4415、其她材料 45第一部分、招标公示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示一、招标条件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电视台的委托,就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有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有关条件的供应商(如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2.1、项目名称: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2.2、采购编号:CDZBCG--385三、招标项目简要阐明及标包划分3.1、采购内容: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及配套设备一批;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献;3.2、交货及安装地点:需方指定地点;3.3、交货及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竣工四、投标人资格规定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生产制造公司或代理商(经销商)营业执照;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4.7、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4.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五、报名及招标文献发售5.1、凡故意参与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6月03日至 6月 0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献,购买招标文献时需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来提供类似产品和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份(以中标告知书或供货合同为准)、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公司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行贿和无不合法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公司必须提供)。
上述所有证件规定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肆套并装订成册5.2、招标文献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5.3、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献指定账户,未能按招标文献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献六、投标文献的递交6.1、投标文献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07月01日09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函谷酒店西会议室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献,采购人不予受理七、开标7.1、开标时间:7月01日上午09时00分7.2、开标地点:灵宝市函谷酒店西会议室 八、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示同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九、本采购联系事项:招 标 人:灵宝电视台 联 系 人:焦先生 电 话: 代 理 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 6月03日第二部分、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 规 定1项目名称: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2采购编号;CDZBCG--3853招 标 人:灵宝电视台联 系 人:焦先生联系:4代 理 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 系 :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7采购内容: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及配套设备一批;81、招标文献领取地点:灵宝市函谷路与长安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2、招标文献每套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9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生产制造公司或代理商(经销商)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需具有所投设备的有效经销授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8、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0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献指定账户,未能按招标文献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献地址:灵宝市函谷路与长安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单位名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账 号:4100 1510 7150 5020 3377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灵宝新华分行11投标文献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2投标文献递交截止期:07月01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献递交地点:灵宝市函谷酒店西会议室13开标时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灵宝市函谷酒店西会议室14现场考察:不组织15交货及安装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竣工16质 保 期:3年17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18交货及安装地点:需方指定地点19支付条款:中标后协商20采购货品最高限价: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21合同谈判与签约地点:根据采购人规定进行22投标文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订;2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捌仟元整由中标单位承当。
24投标人应自行完毕所需产品的供货以及质量检查等工作,并严格遵循本招标文献“设备技术参数及规定”中有关技术规定25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26在中标告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状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示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27投标单位开标时需要携带如下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所投设备的有效经销授权、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来提供类似产品和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份(以中标告知书或供货合同为准)、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一、导 言1. 项目概况1.1本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现已具有招标条件并进行公开招标1.2采 购 人:灵宝电视台1.3项目名称: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 招标范畴2.1本次设备采购项目为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内容为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及配套设备一批投标人应自行完毕所需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达到可用状态)以及后期维护等工作,并严格遵循本招标文献“设备技术参数及规定”中有关技术规定。
2.2采购人有权调节中标单位的承包范畴,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也不能规定调节各单项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终结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3具体内容见设备技术参数及规定3. 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中标与否,均由其自行承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捌仟元整4. 交货期规定:参看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规定5. 投标资格条件: 5.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生产制造公司或代理商(经销商)营业执照; 5.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3投标人需具有所投设备的有效经销授权;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8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 5.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6. 投标规定6.1本项目不容许同一投标单位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实质内容的投标文献。
6.2不管投标成果如何,招标单位对投标人的投标文献均不退还,且不对此作任何解释7. 定义及解释7.1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献规定所提供的设备、工具、备品备件、手册及其她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7.2服务:系指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安装、调试、质保期服务、售后服务、与货品有关的运送和保险及其她随着服务7.3采购人(业主):灵宝电视台7.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7.5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6评标委员会:系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7.7日 期:系指公历日7.8招标文献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