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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页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政法工作考评评价体系调研分析 党的十七大汇报提出要“完善表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评评价体系”政法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健康顺利发展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要求 “必需在执法工作中建立表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评体系”在这次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中,广大政法干警认为,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法工作考评评价体系是推进政法工作本身科学发展的根本举措为此,市委政法委将政法工作考评评价体系作为关键课题,近期,政法委负责同志全体参与,经过座谈走访研讨等方法,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活动,并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咨询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和提议现将调研情况和我们的提议汇报以下 一、对政法工作考评评价的现实状况 总体上看,政法工作考评评价起步早、涵盖广、自成体系 首先是系统内部考评评价关键组织形式有省直政法单位对本市政法部门和市直政法单位对县直单位的综合考评、单项工作考评和专门工作的检验验收评选等公安系统、检察系统自上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逐步强化这项工作,现在指标体系已日趋完善市检察院在省院制订的业务考评标准基础上,制订了基层院目标管理量化考评措施,把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作为关键考评内容,并在连续多年的考评中不停修正考评指标,力争考评标准设置愈加符合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本身规律。
市公安局制订了县级公安机关工作绩效考评措施,设定了综合性考评指标、专题性考评指标、单项性考评指标和综合评价指标,包含39个大项107个子项,涵盖了公安工作各项详细业务,对考评中排名前列的县局和市区分局给奖励,排名末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市司法局制订了各单项业务工作考评标准实现对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考评另外,政法委机关工作考评形式是省对市的综合评议,市对县自08年起采取工作述职形式,不打分排名法院系统过去强调上下间的指导关系,没有上对下的考评形式,市中级法院组织的考评关键是对中院机关中层干部和班子组员的考评,并专门成立考评办公室,但从今年起,省法院要对全省中级法院进行综合考评,已经下发了考评措施,市中院也正在研究对基层院的综合考评措施民政系统现在只有市民政局对机关干部的考评,没有对县民政局的考评从考评方法看,有的单位有专门机构,经过采集工作数据、组织考评组实地考评等完成考评,有的单位采取集中述职的方法从考评结果的利用情况看,有的单位对排名前列的给一定的物质奖励,优先推荐给上级机关参评多种优秀荣誉称号等,有的单位采取通报考评对象所在的地方党委政府等 其次,从外部对政法工作考评评价情况看,关键有市县两级分别组织的对市直单位和县直单位的效能考评,其中整合了行风评议包含群众、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测评结果,和党政领导的打分,结果作为表彰奖励和通报的依据,有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的年度考评,有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方面的考评。
第三,从内外联络看,效能考评和政法系统内部的考评标准设置各有所侧重,目标多不相同,尤其是评判的视角不一样,前者是把政法部门纳入市直单位或县直单位这个大平台上来评选,后者是系统内评选关键联络表现在对考评结果互有借用,就是全部设置了表彰奖励加分项,另外在效能考评和有的单位内部考评中全部整合了行风评议、群众评议的结果 加强考评评价对政法工作含有主动的作用 调研中大家反应,从工作实践看,加强考评评价,建立市政法部门内部各机构及对县政法部门工作的考评体系,十分必须,发挥了主动的作用 一是对建立正确的工作导向、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经过对工作目标设置和对工作实绩的考评评价,使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成为详细的工作实践,成为各级各部门改善和提升工作、推进工作创新的详细行动,营造了务实作为的主动气氛 二是初步实现了工作绩效的客观评价多种考评方法评价的结果,全部在不一样视角、不一样层面揭示了政法部门的工作绩效,尤其是部分量化考评的措施反应了各项工作量的改变、量的进展,直观展现了工作的成效和不足,尤其是执法质量考评体系的不停完善和发展,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抓好详细工作、选人用人等提供了导向和决议参考 三是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工作发展。
作为加强管理的主要手段,多种考评措施全部在不一样程度上引领了工作的发展,有的推进作用还比较显著在市中级法院,对部门责任人的考评和由此上升到对分管领导的考评,实现了工作责任的有效传输在市检察院,不停修订适应形势改变的基层院考评措施,发挥了基层院建设的指挥棒作用,促进了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建设结果在市公安局,经过内部考评,推进了公安工作整体水平不停提升,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在市司法局,各项业务工作指标的详细化,推进了司法行政工作软任务的量化和硬化 二、存在的关键问题及原因分析 现行的多种考评评价体系尽管经过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有的基层干警反应还比较突出当然,在不一样单位问题也不尽相同,不一样考评模式问题也不一样依据调研中大家的反应,存在的问题最少有以下多个方面: 一是多头考评不相协调的问题因为多种考评标准设置强调的方面不一样,相互无法同时借用和参考,尤其是对这些考评评价结果缺乏统筹和综合分析,带来了部分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不一样项考评结果之间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比如在系统考评中成绩突出的却在效能考评中居后,而在效能考评中领先的却在系统考评中落后。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评工作的权威性,影响了对考评结果的认同多头考评不相协调还突出表现在对单位、对部门的考评和对干部、对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考评任用没有形成有效的衔接机制 二是考评标准难以确定的问题多种考评要求共性的多,表现个性的少,考评标准设置难以表现公平比如省对市、市对县的考评,大多没有考虑工作基础不一样、自然差异等原因基层干警反应较多的问题是,中央和省一再强调,司法机关不参与行风评议,但效能考评中整合了行风评议内容,反应执法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和本身规律不够考评标准难以确定还在于有些工作要求难以量化,比如服务大局、公平正义要求和队伍建设等部分基础性工作和工作潜绩,极难量化,而实际上有不少政法单位在这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其次,考评标准的稳定性也轻易组成对工作灵活性和工作创新的妨碍,部分指标追求单一的价值,轻易形成价值冲突比如实际工作中,既强调严格依法办案,又强调宽严相济,这就极难在考评中得到表现 三是考评方法的科学性问题通常考评方法比较单一,往往只重视年度考评和专题考评,而忽略了平时考评,以至出现平时不问姓、年底算总帐的现象,难以全方面掌握考评对象全部工作情况考评过程中偏重于听述职汇报、民主测评、部分谈话、查看资料等静态考评方法,致使考评者对工作情况的了解较多地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缺乏应有的深度。
考评过程中民主化水平不高,在现行的对干部考评中,往往是偏重于民主测评,而受干部群众个人认知水平的影响,有时民主测评结果往往不能正确衡量干部的实绩同时在民主测评中,对机关部门工作有讲话权的下级单位和工作对象往往被排斥在外,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群众参加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考评的公开性不够,往往很多项目不是当场打分,不是当场指出不足,对干部的民主测评往往也不公开结果 四是考评结果利用的问题多数考评不重视结果的利用,往往只是在考评结束后排个位次,使得考评和结果利用相脱节,尤其是和对干部的评价和使用没有有效衔接政法各部门内部种种考评的结果,同级党委政法委不掌握,也使得协管干部没有依据在考评结果利用上,往往不重视经过考评结果来研究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没有充足发挥考评评价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五是相关制度不够配套的问题岗位责任制不健全,难以实现对整体工作或单项工作的考评结果利用到对干部的评价中,往往会是一项工作成绩人人全部有份考评工作机制也还不健全,有的单位甚至处于起步阶段,层层推进、分级管理、各级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还没有形成,尤其是党委政法委领导统筹协调职能在综合考评评价政法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没有很好表现立足常常化考评、动态评价的工作模式还没有形成,针对不一样考评对象分别建立工作绩效档案的长期有效工作机制还未建立。
三、对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法工作考评评价体系的几点思索和提议 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法工作考评评价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需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循序渐进的方法,在充足认真研究政法工作本身规律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和完善 一要深入完善工作机制以政法各单位系统内部考评评价为基础,加强党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实现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有效衔接,推进考评结果的整合和实际利用各部门包含党委政法委机关全部要经过建立有效的考评措施,加强对下级工作部门的必须指导同时要加强考评工作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工作责任制,把对工作的考评转化为对干部的衡量,深入促进考评评价结果的利用同时,要切实经过考评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发觉优异干部,同时查找工作差距和问题,不停推进工作发展 二要深入完善考评标准政法系统内部的考评标准要立足本身工作职能,表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要求,表现党委政法委关键推进的工作任务要求,表现推进工作创新破解难题的要求,表现不一样工作本身发展规律的要求,尤其是要不停顺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立即调整完善考评标准,建立正确的工作导向要在现有考评标准中增加坚持调解优先化解矛盾纠纷、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源头预防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等关系社会友好稳定工作的指标和权重。
要在现有考评标准中慎重权衡工作的量和质双主要求,科学设定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指标 三要深入完善考评方法对公、检、法单位的考评,不宜纳入行风评议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因为这些单位和其它部门工作不能用同一个标准进行衡量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要选择那些了解政法各单位工作的人进行评价,使考评结果愈加客观公正在干部考评中,既要有上对下的考评,也要有下对上打分,还能够实施交叉考评的措施要深入推进考评公开,既要公开考评标准,也要公开考评方法和考评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