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监理工程师如何规避职业责任风险进行自我保护1.doc
12页论监理工程师如何躲避职业责任风险进行自我保护关键词: 监理工程师 如何躲避 责任风险 自我保护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象是投资巨大、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所面临的责任风险十分复杂和巨大,非常有必要转移和分担监理工程师所承当的责任风险随着?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公布实施,建设监理制在我国奠定了坚实的法律根底,监理的作用和地位己得到明确但值得指出的是,在监理应当承当的责任方面,却存在许多盲区,人们只强调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质量承当监理责任,但对监理责任的内涵这一关键问题至今未进行过深入探讨认识和防范监理责任风险已成为一项十分紧怕和重要的任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1、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特征建设监理是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一种专业技术效劳,它是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由监理工程师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勉地工作,以到达监理合同的要求关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一些特点:是否委托监理,或者在哪一阶段委托监理,就可根据需要由业主确定国家虽然对实行强制监理的范围进行了规定,但由哪家具体的监理单位来实施,那么由业主按照市场方法来决定建筑法?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且双方应订立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
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委托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开展工作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效劳,是基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管理、技术或咨询效劳因此,在同样的工作范围及权限内,不同的监理工程师提供效劳的成效可能大不相同,这与监理工程师本身所掌握的专业技能有关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具有较大的弹性,因而监理的工作绩效界定起来较为困难,好坏难以运用定量的标准来衡量,其工作绩效和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有关这种主观能动性,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取决于职业道德的约束;二是取决于监理工程师自身对监理工作的热爱;三是业主的支持监理是一种需要多专业配合协调的技术效劳,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更多地表达为集体行为我国的监理推行总监负责制,但是监理的效劳质量和水平最终是由监理机构的整体效劳来表达的只有整个工程监理机构有效的运作,监理的绩效才能得到表达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对象和内容客观上决定了监理工程师需担负非常重大的责任,因为工程工程投资巨大,且与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一旦损害发生,涉及到的经济额度很大,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另外,工程质量的好坏、造价的上下以及工程建设周期的长短都和社会公众,特别是消费者的利益密切相关2、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由来: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经常地、随机地发生在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工作之中。
与其他自然灾害等风险一样,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具有存在的客观性、发生的偶然性等特征其原因表达在以下几方面:1、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日益严格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重大质量平安事故,促使人们对质量平安责任的思考,我国的法律法规也随着形势的开展日益健全,对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也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2、监理工程师所掌握的技术资源不可能尽善尽美即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无任何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于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方面的风险,有些工作中的问题,往往需要相当技术资源的支撑3、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经验有局限性任何专业人士的知识和经验都是有局限的,工程监理是基于专业技能的技术效劳因此,尽管监理工程师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监理工程师本身知识和经验的局限性,可能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效果4、社会对工程监理的要求提高近年来,工程监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社会公众对工程监理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但与此同时,人们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也产生了某些偏差和误解,在社会环境方面加大了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从上述监理的工作特征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来分析,监理工程师所承当的责任风险可归纳为如下六个方面:〔1〕行为责任风险。
监理工程师的行为责任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职责义务,超出了业主委托的工作范围,并造成了工程上的损失;二是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三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主观上的随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因此造成了工程损失〔2〕工作技能风险监理工作是基于专业技能根底上的技术效劳,因此,尽管监理工程师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其本身专业技能的限制,可能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效果〔3〕技术资源风险即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并无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上的风险某些工程质量隐患的暴露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诱因,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并不可能保证所有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另外由于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的限制,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部位、任何环节都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因此,也就有可能面对这一方面的风险〔4〕管理风险明确的管理目标、合埋的组织机构、细致的职责分工、有效的约束机制是监理组织管理的根本保证尽管有高素质的人才资源,但如果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理工程仍然可能面对较大的风险、这种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监理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缺乏管理约束机制。
由于监理工程的特殊性,监理机构往往远离监理单位本部,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代表监理单位的是总监,其工作行为对监理单位的声誉和形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而监理单位对总监的工作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即监理单位和总监之间应该建立完善、有效的约束机制二是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程度监理机构中各个层次的人员职责分工必须明确如果总监不能在监理机构内部实行有效的管理,那么风险仍然是无法防止的〔5〕职业道德风险监理工程师在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时,必须十分谨慎、小心,表达自身意见必须明确,处理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同时应勇于承当对社会、对职业的责任,在工程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相冲突时,优先服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在监理工程师的自身利益和工程利益不一致时,必须以工程的利益为重,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的约束,自私自利,敷衍了事,回避问题,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必然会因此而面对相当大的风险〔6〕社会环境风险社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这种期望,无疑对建设监理事业的继续开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另一方面,人们对监理的认识也产生了某些偏差和误解,有可能形成一种对监理的健康开展不利的社会环境。
现在社会上相当一局部的人士认为,既然工程实施了监理,监理工程师就应该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出了质量问题,首先向监理工程师追究责任应当知道,承包商的工作属于承包性质,承包商有责任为业主提交一个质量合格的工程,但是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是委托性、咨询性的,是代表业主方进行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作的任何工作并不减少或免除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推行监理制,对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平安是起到积极作用的,但是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不能替代承包商来担保工程不出现质量和平安问题3、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躲避 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的警觉和防范,减少和控制责任风险针对上述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来源,可以考虑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1、严格执行合同这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根底监理工程师必须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不折不扣地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又要注意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随时随地以合同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正确地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力2、提高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提供监理效劳的必要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职业对自身提出的客观要求。
监理工程师绝不能满足现状,必须不断学习,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功底,锻炼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防范由于技能缺乏可能给自身带来的风险3、提高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运作是否有效,是发挥监理工程师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管理风险的重要保证因此,监理单位必须结合实际,明确质量方针,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尤其是在监理责任的承当方面,更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义务最终需落实到监理工程师身上损失实际上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造成的,但是由监理单位对业主承当相应的赔偿义务,因而在监理单位内部,总监与监理机构其他成员应承当什么样的责任,同样应该制定明确,这对于提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是十分必要的4、加强职业道德约束要有效地防范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带来的风险,需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需要对监理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做出明确的界定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显得较为粗糙、薄弱,虽然对职业操守作了一些定义,但缺乏实际上的操作性;二是需要在此根底上,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遵守职业道德成为监理工程师的自觉行动;三是需要健全这一方面的监督机制,监理行业协会应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完善法律体系迄今我国建设领域法律体系的建立已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许多不协调乃至矛盾抵触的地方;法律、法规还大量存在覆盖不到的范围,不少法律的定义不明确除此之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水平低下的情况普遍存在因此,一方面需要不断立法,完善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另一方面需要理顺现有法律的关系,对相互矛盾之处要进行修订政府行业主管理部门及有关的行业协会,需要自觉执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并且在社会上积极宣传有关的监理法律、法规,使社会能对监理工程师承当的责任有个正确的认识6、推行职业责任保险监理工程师可能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因而需对其承当赔偿的职业责任进行投保,一旦由于职业责任导致了业主或第三方的损失,其赔偿由保险公司来承当,索赔的处理过程也由保险公司来负责也就是说,通过市场手段来转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没有有形的物质载体,其保险的是你的责任因此,要开展这种保险,必须一首先对监理工程师应当承当的责任进行研究分析,搞清楚职业责任和其他责任的区别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
并不是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责任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解决职业责任保险所针对的仅仅是职业责任,即只针对监理工程师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提供效劳时由于疏忽行为而造成业主或依赖于这种效劳的第三方的损失且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必须是无意的,并仅限于监理工程师专业范围内的行为,而不负责和专业范围无关的疏忽行为造成的损失,职业,责任保险在国内尚无开展的先例,但目前已经在工程设计等领域开始试点四、监理工程师的自我保护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工程监理过程中,要求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那么执业,采取有效合理方式躲避职业责任风险,有效进行自我保护,要求监理工程师做好以下工作:1、掌握必要的知识:这种知识不单止是专业知识,还有法律知识等,特别是加强?建设工程监理标准?等标准及文件的学习,懂得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因为不但“明知不可违而违之〞要受罚,“不知可违而违之〞同样要受罚2、提高自身职业道德修养:施工单位及建设各方为了自身或者个人的利益,“糖衣炮弹〞的袭击是无处不在,令你防不用胜防,最好的方法是提高自身的免疫力,不为蝇头小利而动心,要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给予你的一点点,一定会千百倍的从你身上捞走,一旦东窗事发,那么法律无情、懊悔莫及,监理人员切记切记!3、按法定程序代事:特别要注意,不要因为同施工单位关系好,在他们还没签字之前就将字签了,并且签字要“三思而后行〞。
4、一切以书面资料为准:当然,此处所说的书面资料包括音像、录影等,对于工程的质量、平安隐患,不能听之任之,哪怕明知施工单位不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