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餐饮服务建设项目食品安全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理程序.doc
3页1东莞市餐饮服务建设项目食品安全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理程序一、办理内容一、办理内容 餐饮服务建设项目食品安全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二、法律依据二、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4、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5、 《关于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启用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09〕257 号) 6、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通知》 (国食药监食〔2010〕236 号) 7、 《关于的实施细则》(粤食药监法〔2010〕203 号) 三、办理条件三、办理条件 餐饮服务建设项目食品安全设计以及施工的具体要求详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饮食建筑设计规范》等相 关规定 四、申请材料四、申请材料 (一)餐饮服务建设项目食品安全设计审查 1、 《东莞市餐饮服务建设项目食品安全设计审查申请表》 (一式两份) ;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4、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 5、餐饮服务场所地理位置图及选址说明; 6、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包括经营场所总平 面图,各类场所及功能间平面布局图,设施设备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平面布局图) ;7、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8、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餐饮服务建设项目食品安全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1、 《餐饮服务建设项目食品安全设计审查认可书》 ; 2、 《东莞市餐饮服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 3、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资料 五、申请材料要求五、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合法; 2、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并印制封面和目录(参见示范文本) ,所有资料用 A4 纸打印 (标题使用小二号宋体加粗,中文内容使用三号仿宋字体,英文使用 12 号字) ,不得涂改, 确需修改的,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3、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出示原件供核对,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文字说明,注明日期,所有申报材料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申 请人逐页签字 六、办理程序六、办理程序申请餐饮服务建设项目食品安全设计审查2七、职责分工七、职责分工 根据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各镇(街道)及市属园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站的通 知》 (东机编[2010]142 号)要求,各镇(街道)及松山湖高科技产业园区、虎门港产业园 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站,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部分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餐 饮服务许可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各镇(街道)及松山湖高科 技产业园区、虎门港食品药品监督站负责各自辖区内经营场所使用面积 2000㎡以下(含2000㎡)的餐饮服务单位及集体食堂的申办申请受理和行政许可工作全市经营场所使用 面积 2000㎡以上(不含 2000㎡)的餐饮服务单位及全市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内设的餐饮服 务场所,中央、省属驻莞单位和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 申办申请受理和行政许可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八、实施机关八、实施机关 东城食品药品监督站 地址:东城区东城大道区政府主楼二楼 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周五:上午 8:30-12:00 九、咨询、投诉:九、咨询、投诉:22337223十、相关资料下载十、相关资料下载 《东莞市餐饮服务建设项目食品安全设计审查申请表》完成项目施工登记审定资料和现场核查设计认可申请餐饮服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登记项目竣工认可资料和现场核查审定3《东莞市餐饮服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东莞市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地址及投诉举报受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