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安全责任书_1.docx
27页信息安全责任书信息安全责任书1 一、甲方责任 1、认真研究,建立行之有效的互联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加大对本校网络的管理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互联网络信息管理,加强对学校互联网络的监控力度 4、经常性地开展全校教育网络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动态信息,针对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5、为乙方提供学习提高的培训机会使乙方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乙方责任 1、学习计算机网络安全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对有害信息、计算机病毒、黑客、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等网上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上报 2、利用技术手段、屏蔽有害信息、为全校师生营造良好的绿色网络环境 3、利用技术手段、屏蔽各种网络游戏、聊天及网上炒股等行为确保网络资源的有效利用 4、对上网师生进行登记管理对全体师生的上网日志进行保存备份、存档备查对非法接入互联网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应提供相关上网记录供公安机关及上级领导部门查阅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能提供相关记录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责任书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留存一份。
报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木兰县xx学校 乙方: 法人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信息安全责任书2 责任人姓名: 岗位: 职责: 责任人承诺: 本人自 年 月 日起担任苏州市银雁数据处理有限公司 岗位,对于工作中涉及的商业机密,本人作出以下承诺: 1、 严格遵守与苏州市银雁数据处理有限公司签定的《保密协议》的有关规定; 2、 未经许可不在公司范围内拍照、摄影等; 3、 任何客户的资料或数据不带出公司或泄露给其他同行业公司,包括公开对外宣称、私下谈论、网上言论等; 4、 未经许可不能使用网络工具从公司电脑上把公司文件传输出去 5、 有义务将已作废的稿件、资料、表格等予以销毁; 6、 有义务接受公司及客户的监督检查,对于公司制定的《银雁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执行,并有责任监督他人执行; 7、 有责任制止他人泄露公司及客户资料; 8、 如因本人原因造成公司信息泄露(在职期间或离职后2年内),为公司带来损失,本人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承诺: 在职期间,公司每月支付保密酬金人民币100元,计入工资内与工资随同下发。
责任人确认签名: 日期: 右手食指指模: 信息安全责任书3 XX省通信管理局: 本单位(公司)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活动中,将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本网站的信息安全,并切实做到: 一、建立健全网站安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网站负责人、网站维护人员三级信息安全责任制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 二、不得擅自超出许可或备案的类别、项目、栏目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未经审批不从事电子公告服务 三、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不从事下列危害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1.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 2.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3.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或电信设施; 4.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五、若发现网站所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第三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保证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原始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对网站所传输的信息内容一时难以辨别是否属于上述第三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在网站上发布 六、若从事新闻、出版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电子公告服务,保证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保持60天,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本单位(公司)保证: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活动中,服从监管;若未做到上述第一至第六条,本单位(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责任单位(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信息安全责任书4 为确保合作期间特别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增值业务的信息安全、网络稳定、服务质量等,商务短信合作单位接入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的短信业务平台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二、不得利用中国移-动通信网、中国移-动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网关、wap网关、java/brew下载服务器、位置业务服务器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移-动通信网、中国移-动互联网或相关增值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中国移-动通信网、中国移-动互联网或相关增值业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煽动或组织非法集会、聚众游行,示威、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等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不得发送违法有害、虚假诱骗、低级庸俗以及垃圾广告等违规短信等 四、切实加强相关的客服工作,积极配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各级客服部门做好客服工作,杜绝投诉超时和越级投诉现象向用户提供全天24小时的咨询投诉此责任书作为短消息信息服务合作单位与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的附件若违反上述规定,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情节严重者中止合作业务,追究短信合作单位的法律责任此责任书经短信合作单位签署后生效,并由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负责保管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信息安全责任书5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安全运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维护站签订《安全维护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维护站,其责现任内容如下: 一、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维护运营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做到层层把关,处处落实,将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二、公司安全维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维护运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各分管(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维护责任人,负责本分管范围(部门)的安全维护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维护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维护工作实施细则,同时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各分管(部门)负责人要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带班、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维护责任制,明确安全维护工作的重点,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维护工作中不留空白 五、各部门必须设立专(兼)职安全维护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维护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每月将安全检查记录上报维护部,积极配合维护部落实安全维护责任制 六、各分管领导(部门)必须加强本范围(部门)安全维护教育工作务必让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维护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维护”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维护规章制度 七、提高分管范围(部门)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八、分分管(部门)负责人要教育引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维护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 全维护的合理化建议。
九、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单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按公司《安全维护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本单位留存一份,维护部存档一份 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盖章) 维护站(签字) 信息安全责任书6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我单位保证做到以下五点: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若发现网站所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第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对网站所传输的信息内容难以辨别的,应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 三、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四、建立和健全法人代表、总经理或行政负责人信息安全责任制,严格对信息发布的审查和监督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信息安全责任到人 五、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若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