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课程.ppt
149页关于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关于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建市建市[2003]86号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中央管理的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经研究,现就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时间委五年,即从国发<2003>5号文印发之日起至2008年2月27 日止在过渡期内,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计算继续有效对于具有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在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后,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应缴回原发证机关过渡期满后,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停止使用 二、从国发<2003>5号文印发之日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及有关行业协会不再审批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三、过渡期内,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补充,由获取建造是执业资格的渠道实现;小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补充,可由企业原三级项目经理的资质条件考核合格后聘用 四、过渡期内凡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经其所在企业聘用后均可担任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过渡期满后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是否担任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由企业自主决定 五、过渡期内,企业申办资质和资质年检时,凡涉及考核项目经理人数的资质标准,应将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企业聘用的项目经理人数合并计算:一级建造师对应一级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企业聘用的项目经理对应三级项目经理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办资质和资质年检时,凡涉及考核项目经理的资质标准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部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3]73号)的规定办理 六、过渡期内,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变更和补证,委托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有关总公司、有关行业协会办理,并将结果报建设部备案。
对于跨地区、跨部门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变更,由调入方负责项目经理资质变更的部门办理备案 七、在全面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仍然要坚持落实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岗位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的重要岗位要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项目经理培训,不断提高项目经理队伍素质要加强对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八、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一级项目经理,可以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另行发布)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工作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今年底在部分地区进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点,明年在全国范围进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协调和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保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4月23★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号)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第三条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第四条第四条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第五条第五条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 考第二章 考 试试 第六条第六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第七条 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第八条 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第九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
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第十条第十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第三章 注第三章 注 册册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人事部和各级地方人事部门对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 (五)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 (六)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建设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和注销情况。
第四章 职第四章 职 责责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建造师经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一)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二)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一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 (一)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二)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四)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 (一)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
(二)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三)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 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实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前,对长期在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与丰富实践经验,并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通过考核认定办法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核认定办法由人事部、建设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建造师的专业划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确定和具体执业要求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并分别报人事部、建设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及申请注册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和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30日后施行 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 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2007〕54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中央管理的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确保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妥善解决尚未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实际问题,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按照建设部2003年4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的要求,2008年2月27日开始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二、具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一)2007年度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 (二)2007年度未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市〔2007〕101号) 中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年龄、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符合上述(一)、(二)条件的,由申请人通过受聘建筑业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申报程序按建市〔2007〕101号文执行 各地审查汇总后于2007年12月31日前报建设部2008年2月27日前,经建设部审批后,委托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向符合条件者颁发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于2013年2月27日废止 三、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其注册、执业、变更、注销和继续教育等,按照注册建造师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四、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持证有效期内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专业注册,原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自动失效,建设部负责收回其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颁发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参照本通知精神另行规定,并将名单报建设部备案 具有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且不符合颁发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的,可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04〕85号)规定,对符合条件者颁发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不能同时获取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介绍介绍 注册建造师的概念注册建造师的概念 建造师是懂技术技术、懂管理管理、懂经济经济、懂法规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我国建造师发展历史过程我国建造师发展历史过程——注册建造师制度是建设领域一项重要改革1.建立注册建造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注册建造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注册建造师作为一项执业资格制度,1834年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近170年的历史美国,注册建造师制度也建立了30多年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均建立起这项制度1997年在华盛顿正式召开了国际建造师协会成立大会建设部曾多次派人参加国际建造师协会年会,国际建造师协会主席热情地表示:“希望中国能够尽快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成立相关的学会组织,并加入到国际建造师协会的大家庭中来 目前,我国的建筑业从业人数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但对外工程承包额仅占国际承包市场的1.3%.其原因固然很多,但缺乏国际认同的高素质的工程项目治理人员是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建立注册建造师制度,并争取同有关国家取得互认,将成为我国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增强对外工程承包能力的一个重要条件建设部早在1994年就开始研究建立注册建造师(营造师)制度我国1997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0年1月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2003年前,我国已建立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制度,但对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还未建立严格规范的经考试和注册的执业资格制度,而是沿袭传统的行政审批方式因此,将对项目经理的行政审批改革为严格的经考试、注册的建造师制度,将填补建设领域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的空白,且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有利于实现项目经理的职业化、社会化、专业化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他的基本素质、治理水平及其行为是否规范,对整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守法遵章起着要害作用原经理资格证书取得: 工程实践工程实践 ++(为时不多且无严格考试的)培训培训 (无专业学历和专业考试等要求)因此,建立有一定: 专业学历+工程实践+考试+注册+专业学历+工程实践+考试+注册+企业选聘选聘建造师制度担任项目经理有助提高项目经理的素质,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治理方式的决定》,明确规定取消项目经理的行政审批,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据此,在过渡期内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与注册建造师制度将共存,过渡期满后项目经理将改为岗位职务,即大中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而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项目经理,则由企业自主决定2.注册建造师的主要执业范围注册建造师的主要执业范围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许多注册执业资格与岗位职务是实行“一师多岗一师多岗”或“多师一岗多师一岗”,,而我国往往是实行“一师一岗” 这在一定程度上易造成不利于一些注册人员作用的发挥注册建造师拟先开始实行“一师多岗一师多岗”:: 即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受聘担任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的项目经理,可以受聘担任质量监督工程师,可以从事其他施工治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业务 [即:近期,注册建造师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为主要岗位但是,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分为一级一级建造师和二级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这主要是从我国的国情和工程的特点出发按照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将每年组织一次考试,取得建造师执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注册登记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企业资质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其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注册建造师只能担任二级及以下企业资质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其证书只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这样规定,有利于保证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治理水平,以逐步取得国际互认;而设立二级注册建造师,则可满足我国量大面广的工程项目施工治理的实际需求]三、注册建造师的有关治理三、注册建造师的有关治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试: 实行全国全国统一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两大大部分,报考人员须满足有关规定的相应条件对于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注册一级、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注册一级、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一.调整前考试科目:一.调整前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4个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分综合考试(3个) + 专 业考试(1个)。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一级建造师考试方式一级建造师考试方式: 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3个 分综合考试(2个) + 专业考试(1个)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这2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知识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 10个专业,即:房屋建筑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各科目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见一级建造师各科目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见下表:下表: 见附加图表见附加图表 ﹡二级建造师考试组织形式:二级建造师考试组织形式:考试组织形式为建设部负责组织专家建立二级建造师试题库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从题库中抽题并组卷、组织阅卷,并同当地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合格标准建设部、人事部对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组织者【组织者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 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区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各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各市人事局负责考务管理和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各市建设委员会负责注册管理工作 ★★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企业: 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的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了建造师专业划分。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造师名称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只有参加建造师考试合格者合格者才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通过注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注册证书》 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在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内页内页中注明,不在证书的名称上标明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在注册证书内页内页中注明二、建造师专业划分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14个 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12个。
三、建造师管理(一)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制、考试命题和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制等工作由建设部会同人事部统一统一组织组织各专业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制和考试命题具体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一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各专业建造师注册的初审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负责二级建造师考试命题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事部门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负责二)负责各专业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制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组织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各专业大纲编写委员会负责本专业一级和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和指导书的编写和修订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二:调整后考试科目:调整后考试科目: 2008年起所有考生全部按照新专业备考 ★★国人厅发国人厅发[2006]213号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管理,经建设部、人事部研究,对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 (一)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三)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合并的专业类别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该科目专业类别相同相同,取消了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2个专业类别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略)★其他有关事项其他有关事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专业调整情况,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本通知规定的内容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号)中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人事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一级建造师新旧专业对照表一级建造师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加图表见附加图表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新旧专业对照表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见附加图表见附加图表 ★注册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及注册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及免试政策)免试政策)一级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一级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级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二级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为体现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的精神)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四)上述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年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 ★★建造师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建造师执业注册管理制度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三、申请材料目录三、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四、行政许可程序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六、注册管理:六、注册管理: 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满前3个月,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再次注册登记手续★★解释:目前企业需要建造师情况:解释:目前企业需要建造师情况: ①一般什么企业用建造师的本建造师的本? ②只是施工单位么? ③不同资质企业都需要多少名建造师? ④挂靠证书挂靠证书都需要注意什么? ⑤现状?目前: ①一般施工施工单位用建造师的本 ;②不只是施工单位,一些业主单位的基建部门,工程咨询单位也需要 ; ③企业的资质与注册于本单位的建造师数量的多少多少现在(除特级企业外)没有法定规定现在(除特级企业外)没有法定规定;不过和企业内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人数和资金实力、自有设备情况有关个人认为,不久建造师数量也将会纳入企业资质判定标准之列 ;预计:2008年企业资质需要重新核定: ①建筑特级:50人一级建造师; ②一级:估计不少于20人一级建造师; ③二级:应该有一级建造师5人以上,二级建造师20人以上; ④三级:二级建造师不应少于15人;(或三级企业只需要二级建造师8人,不需要一级建造师)④不给钱,就挂靠; 需对挂靠公司进行调查,有名无实的别去,以后麻烦事情多。
尽量找一些有一定资质,但资质不高且又迫切想升级的企业 现状: ①二级建造师到目前用处不太大二级,法律规定是在本省内有效,并非全国有效; ②现某些业主招标也要求项目经理是一(二)级建造师,但对这个证是否注册于投标本单位的倒没严格要求,有就行,国家这部分的认证系统仍未完全建立 {评论评论1: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有关规定,自2003年2月27日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审批项目经理资格,改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在5年的过渡期内,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与建造师同时使用,过渡期满后,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作废2008年以后,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担任 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一项必要条件,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这就标志着在我国已实行了十多年的项目经理资质行政审批制度将逐步由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代替项目经理与建造师的关系项目经理与建造师的关系 作为一种执业资格制度,建造师需经全国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并经主管部门注册,取得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后,才能单独从事建造活动,同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它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市场准入的一种执业行为。
同时,提供工作服务的对象有多种选择,可以可以是建设单位,也可以是施工单位,还可以是政府部是建设单位,也可以是施工单位,还可以是政府部门、融资代理、学校科研单位等,从事相关专业的门、融资代理、学校科研单位等,从事相关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工程项目管理活动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一个特定的项目管理者 正如《关于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和建造师执业资《关于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过渡办法》格制度的过渡办法》中指出的: “项目经理岗位岗位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的重要重要岗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 “项目经理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全过程、全全面管理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以后,项目经理何去何从? 《关于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关于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过渡办法》度的过渡办法》中明确指出: “在全面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以后,仍要坚持推行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办法》更明确强调: “企业实行项目管理必须坚持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责任制。
这里所指项目经理的范围不仅仅停留在过去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或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项目经理,而是项目管理全过程的项目经理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运用哪种模式,只要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都必须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度 综上所述,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和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的关系: 一是一是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是改革改革项目经理资质的行政审批制度,并不是取消项目经理; 二是二是建造师执业资格是提升提升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和整体素质要求、完善项目经理知识体系、加快项目管理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是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不一定都有能力担任项目经理,但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从具有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的人员中挑选 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有利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现有的具有项目经理资格的人员中,既有正规院校的毕业生,又有低学历或无学历的人员,这些人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其专业理论水平和文化程度总体偏低。
今后,建筑施工企业聘任经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有利于提高企业项目经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助于促进企业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保证企业工程质量安全 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开拓国际建筑市场 目前,虽然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但由于缺乏高素质的施工管理人员,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国际建筑市场上的份额很少,对外工程承包额仅占国际建筑市场的1.3% 因此,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培养高素质的施工管理人才,与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建筑市场 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才的合理流动 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建造师作为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其综合实力得到国家、社会、行业和业主的认可 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既可以选择在这个建筑施工企业执业,也可以选择在另外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执业; 而建筑施工企业选择项目经理的范围也大大拓宽,既可以选择本企业内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以聘用企业外其他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才的合理流动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应对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应对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领导重视领导重视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国家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加快与国际工程管理惯例接轨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 项目经理资质向建造师过渡后,业主业主对担任项目经理的人员的资格将会更多地倾向于建造师,到2008年建造师将全面取代原项目经理资质因此,领导重视是关键,要为参加建造师考试人员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统筹规划统筹规划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人力资源部门要根据企业的施工实际统筹规划,确保建造师等级、专业和人员数量能满足企业的需要, 为此要做到: 建造师的等级等级要满足企业的资质等级的需要; 建造师的专业专业要满足企业的资质范围的需要; 建造师的数量数量要满足企业的经营规模的需要;有目的的组织部分建造师参加多种专业考试,探索“一师多岗”和“一岗多师”体制 组织考试组织考试人力资源部门要统一安排,组织好有资格的项目管理人员参加考试,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在2008年前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保证企业的市场准入不受限制。
加强培训加强培训由于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往往受项目管理和实际经验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并不一定都有能力担任项目经理 这就需要企业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加强系统的项目管理综合能力培训,不断进行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和经验积累同时,在组建项目经理部时,有的放矢地将长期从事工程管理,有施工业绩,有丰富实践经验,但学历偏低的项目经理作为副手,其锻炼成才 强化管理强化管理2008年后,由于某些中小建筑施工企业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没有足够的资金留住辛苦培养的建造师,企业为了生存,必然会利用各种手段购买注册建造师证进行工程中标,从而导致建造师在社会上身价虚涨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建造师的管理,建立建造师培训、使用、业绩考核等管理办 法,彻底杜绝有证者不在岗或挂师不出征,能上岗没有证书的现象,努力规范职业秩序和建筑市场秩序,促进企业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提升{评论评论2: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与建造师执业: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与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探讨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探讨 为了保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基本过渡,妥善解决尚未尚未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实际问题,建设部近期下发了《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该文件的出台无疑是政府主管部门听取民意,通过深入调研,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视和解决建造师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一、《补充通知》对维护原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一、《补充通知》对维护原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地位,缓解项目经理数量与大中型工程书人员的地位,缓解项目经理数量与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增长需求的矛盾起到一定作用建设项目增长需求的矛盾起到一定作用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以下简称《过渡办法》)的规定,2008年2月27日后原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将停止使用 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将从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中产生 但由于2003年政府取消项目经理资质行政审批后一度出现管理真空,加上建造师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再拖延等问题,导致了能胜任项目经理岗位的建造师与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增长需求的严重缺口 主要表现在: 一是一是这些年来我国基本建设投资量大 以上海为例,上海拥有各级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 经理总数为25013人,其中一级仅有3081人。
2006年上海市建筑业累计总产值2107.5亿元,在建的大中型项目近万个,减去国资委直管和外地企业在沪承建工程的一级项目经理数量,仍是杯水车薪 四川省2005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43.6亿元,全年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也在上万个,而一级项目经理只有1643人,供需矛盾更为突出; 二是二是考核认定的一级建造师与能够胜任项目经理岗位者严重错位 如中建总公司在第一次考核认定中,依据条件共上报1450人,通过879人,而在这879人中,有60%的人在领导岗位上,实际能够在项目经理岗位上工作的不足300人; 三是三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在岗项目经理考试通过人员数量极少 从我们目前调研的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人员的结构来看,大约近百分之六、七十的人员来自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及社会上非施工企业 即使在施工企业本身,在岗项目经理仅占一小部分 以浙江宝业集团为例,原有一级项目经理80名,其中只有18名项目经理通过考试和考核认定 中厦集团(房屋总承包特级)原有一级项目经理26人,考试通过的只有4人,而该集团今年的承包规模在900万㎡。
荣盛建筑公司仅有一级项目经理12人,只有3人通过考试 而众立公司一级项目经理无1人考上建造师从国资委直管企业看,情况也不容乐观 中铁一局集团通过考试的183名人员,其中一级项目经理119名,而这119人中只有83人在岗 中国一冶公司通过人员29人,一级项目经理只有11人 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突出矛盾,《补充通知》规定:具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临时执业证书: 一是2007年度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 二是2007年度未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且要同时满足年龄不超过55周岁;符合《建造师执 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中业绩、数量和专业要求,年龄、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虽然这次调整仍然减少了能够担任大中型项目的一级项目经理数量 但必定还是为企业保留了一批管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项目经理,相对缓解了2008年2月27日后由于政策的变化造成能够担任大中型项目的项目经理数量的严重缺口问题。
同时也为项目经理资质由行政审批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转换,巩固和维护原有一级项目经理的地位起到了一定作用 从这一点上讲,政府主管部门能够及时听取行业呼声,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了一件好事,体现了创建服务型政府的精神二、正确认识和处理好项目经理岗位职业与建造师二、正确认识和处理好项目经理岗位职业与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关系是项目经理资质行政审批向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关系是项目经理资质行政审批向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平稳过渡的基本保证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平稳过渡的基本保证 由于“过渡”概念的存在以及政府文件规定施工项目经理必须由建造师担任 曾仍有不少人认为项目经理以后不复存在,并将由建造师直接替代,一些媒体也曾进行了误导 所以,进一步明确和处理好项目经理与建造师的关系对做好项目经理资质由行政审批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致关重要 根据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企业经营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人才实行社会化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资质考核评价制度,专专业技术业技术人才实行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这就明确了专业技术人才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管理以及市场准入的严格区别,对于我们加深理解和正确处理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和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建造师是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执业资.建造师是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执业资格管理 国际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一般是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安全利益的管理者实行市场准入它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条件 所以要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参加全国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后,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才能单独从事建造活动,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它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市场准入的一种执业行为2.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特定的管理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特定的管理者,是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设置的一次性者,是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设置的一次性组织领导的重要岗位组织领导的重要岗位 《过渡办法》中指出:“项目经理岗位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的重要岗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项目经理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项目上的一次性授权管理者和责任主体,直接对企业法人负责 项目经理从事项目管理活动,通过实行项目经项目经理责任制理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并接受企业的监管考核。
项目经理的聘用由企业决定,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将是一种行业规范化、社会化管理的自律行为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思考设的思考1. 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与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脱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与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脱钩 项目经理是随着我国20年来建筑业的改革发展,在建设工程生产活动中培育而形成的重要管理岗位,是项目管理改革的重要成果,已与市场机制相适应这项制度不但要巩固发展,而且要有所创新 要充分体现岗位职业资质是执业注册资格的前提和基础,执业资格是岗位职业资质的提升和发展有效地利用市场机制把建造师作为行业发展长线,让其自然成熟项目经理则应顺应市场需求,结合企业实际,由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继续实施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切实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积极推动行业规范自律管理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与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脱钩并轨运行,既有利于现行政策的连续性和项目经理队伍的稳定,又有利于明确划分二者的职业范围和职责,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使两者互为驱动,促进工程项目管理人才的成长和可持续发展。
2. 保持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持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整套完整的执业资格标准和国际上执业资格标准相比,我国对申请者的考试与注册要求显得比较粗,更缺乏实用性和有效性 比如目前有些人员满足报考与注册条件要求,工作年限年限并不能真实反映申请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项目管理能力 国际上的执业资格是精中选精、优中选优的高素质、高水平、高层次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 而我国不到三年就已有几十万人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甚至考试过程出现了严重的泄题事件 这种现状能否与国际接轨权且不论,单说与国内相关的工程类执业资格也没有体现对等建造师考试报名的基数本身就大,再加上超常的考试通过率使这一资格在行业中倍显特殊和质疑 要真正保持执业资格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避免再度出现“有证的不在岗,在岗的没有证或证书挂靠”等现象 需要对执业人员素质培养提出更高的要求比如: 扩大知识体系的适用性,提高综合管理能力的实践层次; 加大施工技术学习比重; 严格市场准入执业注册条件,增加考试内容难度,这样既体现精英选拔,又体现高层次人才的长远规划。
4. 探索和建立政府规划监督、行业自律管理、社会探索和建立政府规划监督、行业自律管理、社会培训认定、企业考核任用、市场按需认可的新型项培训认定、企业考核任用、市场按需认可的新型项目经理职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管理机制目经理职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管理机制 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决定及中组部、国资委都提出了要抓紧培养和吸收企业自主创新需要的战略规划、资本运作、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职业经理人,并要求其选拔认可应符合三条: 一是制定科学规范的职业标准; 二是建立完善严格社会评价机制; 三是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要求 为了更好地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政府主管主管部门应支持并委托行业协会委托行业协会会同企业根据我国工程建设对项目经理的知识水平与能力要求,研究制定出适应市场需要、符合企业实际、有利于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的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 其中对大中型项目经理依据标准,在满足政府规定必要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行业考核评价,以保证项目管理人才整体素质,包括业绩实践经验积累、综合管理能力的提升 小型项目经理面大量广,涉及人员众多,放任不管也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更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按照项目经理岗位职业分级标准,对小型项目经理实行培训上岗,颁证准入,以补充壮大项目经理队伍,满足企业和市场的需求。
★★中国建筑业协会印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印发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管理导则》 1 总总 则则1.0.1为了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责任制、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和行业自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建没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导则1.0.2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按照“统一标准,自愿申报,社会培训,行业考核,企业选聘,市场认可,编号登录,颁发证书”的原则进行l.0.3本导则制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标准及其管理要求,可作为行业或企业规范项目经理行为,培养、聘任、考核和评价项目经理的基本依据1.0.4本导则适用于国有、民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建筑业企业及与建设工程相关单位的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也适用于政府和行业协会对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社会化管理。
2 有关定义有关定义2.0.1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企业为建立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为核心的责任保证体系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而设立的一个重要管理岗位重要管理岗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一次性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2.0.2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支持下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现场组织机构2.0.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或若干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管理服务或管理承包2.0.4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建设工程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3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等级与基本条件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等级与基本条件3.1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资质等级3.1.1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资质分为A、B、C、D四个等级。
3.1.2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资质按业务内容划分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资质按业务内容划分 A级项目经理:可以承担国际、国内各类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受业主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承包的各项任务; B级项目经理:可以承担大型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受业主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各项任务; C级项目经理:可以承担中型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的任务; D级项目经理:可以承担小型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的任务3.1.3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资质按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资质按项目规模项目规模等级划分等级划分 表一和表二对各级项目经理所能承担的工程项目规模限制做了基本规定. 有关各类建设工程(包括铁路、公路、水利、电力、矿山、冶炼、石化、市政、机电等)规模的具体标准可参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中《各专业大型和中型工程标准》执行,中型工程以下规模的工程均为小型工程见附加页表:建设工程项目等级按规模划分建设工程项目等级按规模划分)3.2项目经理基本素质和管理能力要求项目经理基本素质和管理能力要求 3.2.l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觉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尽责; 3.2.2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强,勇于承担责任; 3.2.3具有团队精神,善于沟通和处理团队内部冲突,维护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者的利益,保守项目商业机密; 3.2.4具有符合相应工程规模要求的管理经验与业绩;3.2.5具有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和法规知识,能够应对突发事件与风险;3.2.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3.3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等级标准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等级标准3.3.1 A级项目经理标准级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8年以上.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10年以上;(2)具有建设部认定的原一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建设工程类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或取得过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C级以上证书,并参加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标准培训;(3)具有大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两个以上承包范围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任务;(4)能够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采取不同项目管理方法,圆满地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各项任务;(5)具备一定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3.3.2 B级项目经理标准级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6年以上,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8年以上;(2)具有建设部认定的原一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建设工程类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C级以上证书;(3)具有大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个承包范围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任务;(4)具有一定的外语知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3.3 C级项目经理标准级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施工管理经理4年以上,或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施工管理经历6年以上;(2)具有省(市)、行业原认定的地方性或行业性项目经理资质,或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3)具有中型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个承包范围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任务3.3.4 D级项目经理标准级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施工管理经历2年以上,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施工管理经历3年以上;(2)经过小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标准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或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3)具有小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4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的培训考核与申报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的培训考核与申报4.1项目经理培训与考核项目经理培训与考核4.1.1培训目的培训目的:为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提高项目经理整体素质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对项目经理必须进行岗位职业资质培训重点加强对A级和D级项目经理申请人的培训4.1.2培训机构:培训机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推荐并在中国建筑业协会工4.1.3培训师资:培训师资:由培训机构聘任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或参加过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举办的项目经理师资培训班的教师担任。
4.1.4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培训机构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培训大纲》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培训证书》或《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培训证书》4.2项目经理的申报与认证项目经理的申报与认证4.2.1《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人员必须符合本导则3.2条要求和3.3条中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条款4.2.2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员向其人事关系所在企业提交《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申报备案表》和相关申报证明材料.经企业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的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推进与管理机构进行审核A级和D级项目经理的申请人员 还须提供《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培训证书》或《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培训证书》4.2.3企业对项目经理申请人员进行初审时,可参照表三进行量化考核:(见附加表三)考核内容包括:考核内容包括:(1)知识能力:学历,专业,其他教育,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项目管理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水平;(2)综合素质:领导艺术,管理理念,沟通协调能力,业务谈判技巧、风险识别与创新能力,解决突发问题能力;(3)工程业绩:工作经历,此前负责的工程项目主要业绩贡献;(4)职业道德:思想觉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尽责,服务意识;(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考核总分数在70分(含70分)以上即可推荐申报4.2.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的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推进与管理机构依据本导则和本地区、本行业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4.2.5《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备案登记,联网公示,全国建设行业通用4.3项目经理证书使用项目经理证书使用4.3.1建筑业企业在工程招投标时,可按有关规定和需要向发包人出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4.3.2业主或发包人在考核工程承包人或项目管理公司及项目经理的资质和能力时,也可检验其岗位职业资质情况4.4项目经理证书管理项目经理证书管理4.4.1《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推进与管理机构负责4.4.2对已取得《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者,每三年须进行一次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推荐并备案的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培训考核结果记录于《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继续教育一栏中。
4.4.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的项目经理职业化推进与管理机构每五年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持有者复查一次4.4.4为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严肃和规范证书管理,根据需要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将协同有关行业协会对《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的核发、使用以及项目经理继续教育等情况,不定期地进行调研和检查5项目经理的选聘与任用项目经理的选聘与任用5.1企业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与特点,依据本导则条件采取以下三种方式择优选聘合格的项目经理:((1)自荐上岗:)自荐上岗: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企业项目经理管理部门考核,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由法定代表人签发项目经理聘任书聘任上岗2)委任上岗:)委任上岗:企业项目经理管理部门推荐,本人同意,由法定代表人签发项目经理聘任书聘任上岗3)竞聘上岗:)竞聘上岗:企业根据工程项目合同条件和内部招标管理与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聘,中选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发项目经理聘任书聘任上岗5.2工程项目完成后,企业应将项目经理工程项目管理的业绩和最终考评结果记入《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档案》6项目经理的责任、权限和利益项目经理的责任、权限和利益6.l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2)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对项目目标进行整体管理;(3)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4)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5)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6)收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7)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解体的善后工作;(8)配合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6.2项目经理应该具有下列权限:项目经理应该具有下列权限:(1)参与项目投标和合同签订;(2)组建项目经理部;(3)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5)制定内部计酬办法;(6)参与选择和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7)参与选择物资供应企业;(8)在授权范围内协调和处理与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关系;(9)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权力。
6.3项目经理的利益与奖励:项目经理的利益与奖励:(1)获得工资和项目分阶段奖励;(2)项目完成后,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效益分配条款审计后给予收益或经济处罚;(3)获得评优表彰、记功等精神奖励 建设工程项目被评为国家鲁班奖及省部级和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优质工程奖或相当于省部级和有关行业建设协会颁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奖项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可推荐其参评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国际(工程)杰出项目经理 凡担任过五个以上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并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工程项目管理年限在20年(含20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颁发项目管理优秀工作者荣誉证书6.4项目经理的处罚项目经理的处罚6.4.1对出现以下行为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降低降低一级:(1)发生违法行为的;(2)发生二、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3)工作失职,致使项目亏损严重的6.4.2对出现以下行为的项目经理,吊销吊销资质证书;(1)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的;(2)降低资质等级期间再次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
7附则附则7.1本导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建协[2005]10号文同时废止7.2本导则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质疑:质疑: A、B级项目经理考取以下的各证者都可以担任? 如文:具有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不用考建造师,随意考一个什么师就行了吗?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出的建市[2003]8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文规定: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担任 再者:再者: 从文中可以看出,A、B级项目经理的条件中,中国境内有几个投资上亿的工程? 按这样看,A、B级的项目经理只能在国有大企业中选,其他的都不行,光是业绩要求就可以吓倒一大片,按这种分法,恐怕连C级都难以达到,还不如不考建造师为好,因为国内一大半的单体工程造价都在3000万以下,只要D级项目经理就行了}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具体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导则》具体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中建协项字第)中建协项字第003号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做好中国建筑业协会印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具体实施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组织管理一、组织管理1、依据中国建筑业协会文件精神,中国建筑业协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导则》组织实施与行业指导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具体实施。
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没有成立行业建设协会的,按照自愿的原则,既可纳入属地建筑业协会的行业管理范畴,也可直接归口中国建筑业协会行业管理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组织培训、考核,颁发《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并在中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表见附件二)二、考核条件二、考核条件1、达到《导则》中A、B、C级项目经理标准条件的,由本人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依据《导则》要求进行初审,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专门机构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也可提供结构工程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注册证书)(2)申请人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3)企业对申请人综合管理能力与实践经验的评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的专门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依据《导则》进行严格审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级别《证书》2、申请A级和D级的项目经理,须参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推荐并在中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备案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岗位职业资质标准培训。
三、证书管理三、证书管理1、《证书》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中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发放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专门机构申领《证书》时,需提交上一级行业协会介绍信3、《证书》编号采用10位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代号+地市、公司或培训机构代号+项目经理编号组成 其中第1、2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代号(附件一); 第3、4位为各省市下属地市(区)、各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本系统内一级公司或培训机构代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编号4、获证项目经理名单将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上公示,其《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备案表》将同时记入“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人才数据库 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应建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人才网站及数据库,并与“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链接,向社会、行业和业主提供服务5、D级《证书》持有者,自领取证书之日起,满两年后企业可根据本人申请和工作业绩申报晋升上一等级; B、C级《证书》持有者达到上一个资质等级条件的,可按有关程序和要求随时予以晋级。
6、项目经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者,将记入《证书》中不良记录一栏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须向中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函送负责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专门机构和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三日目录:目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第第159号)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号)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001-3-8)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号)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号)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建建[2001]82号)《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06]40号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办市[2006]6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07]131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第1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