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服务项目.doc
17页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服务项目1、个人参加人事代理2、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3、人事关系、档案转出4、录用手续5、录工手续6、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7、办理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8、办理医疗保险9、办理住房公积金10、办理集体户口11、办理婚育证明12、办理考学政审13、申报专业技术职称14、单位参加人事代理15、党员管理16、档案工资管理一、个人参加人事代理(一)代理范围1、三资、乡镇、街道、民营、私营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2、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自谋职业、到外地应聘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成考、自考、职高(高中)、技校毕业生;3、整体改制为非国有单位的原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员工;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解聘人员;5、事业单位改革实行聘用制人员;6、外国驻唐机构的中方雇员和外地驻唐办事机构工作人员;7、出国留学及学成回国工作的人员;8、自谋职业的转业、退伍军人;9、其他各类流动人员二)代理条件1、有人事档案;2、年龄:男在 50 岁以下,女在 45 岁以下三)代理流程在职人员调动: 本人持身份证 → 市人才中心填写调动表并盖章 原单位盖章 → 市人事局调配处开具调函 → 原单位办理档案工资关系、行政关系转移手续 → 到调配处换行政关系介绍信 → 持调配处介绍信,到人才中心签定代理协议 → 到原单位办理各种保险转移手续辞职人员: 本人持身份证 → 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辞职申请表》 → 原单位盖章 → 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 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保险商调函 → 原单位办理各种关系转移 → 人才交流中心签定代理协议毕业生: 本人持聘用单位盖章的协议书 → 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 学校办理报到证 → 人才中心签定代理协议转业退伍军人: 本人持身份证和转业证或退伍证 → 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 → 军转办或退伍办调转档案及人事关系 → 人才交流中心签定代理协议整体改制员工: 原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中分流人员 → 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 → 单位调转档案 → 人才中心签代理协议,转移各种保险关系二、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1、查阅档案,需出具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查阅本人身份证件,提供被查阅人的姓名、人事代理协议书编号(即档案号)。
2、查阅人事档案的单位需派党员进行查阅3、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借出时间本市不超过一个月;外地不超过二个月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或向他人透露档案内容4、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人事档案 5、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6、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不得擅自复印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印,复印的材料加盖公章后生效三、人事关系、档案转出(一)转出人员持人事代理协议书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到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调档、调转行政关系等相关手续二)如本人是单位委托代理,还须出具原委托单位同意调出证明三)拟转到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的,须填写职工商调表,到接收单位审批盖章,然后到市人事局调配处审批,再回我中心办理转出手续四)保险关系、组织关系、集体户口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调动时一并转出四、办理录用手续(一)录用范围毕业两年之内且年龄 28 周岁以下的非在职的自考、成考大中专毕业生二)录用程序1、本人提供完整连续档案、毕业证原件、近期小 2 寸彩色照片 2 张;2、个人申报的,由本人持协议书到人事代理部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录用审批表》,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后,存入本人档案;3、由用人单位申报的,事业单位需出具编制验证单,由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后申报人才交流中心;4、县区人才中心申报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才中心盖章后报市人才中心。
五、办理录工手续(一)录工范围非在职的高中、职高毕业生(二)录用程序1、本人提供完整学历档案、户口本、毕业证原件、近期 1 寸彩色照片 1 张;2、本人持协议书到人事代理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3、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存入本人档案六、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一)参保人员条件1、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办理完录用手续的五大毕业生可以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自办代理之日起缴纳,未按期缴纳的,按现基数现比例补缴并加收滞纳金毕业生参保需提供 3 张 1 寸近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道证原件及复印件2、原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保留干部身份人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范围之内调动的人员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范围之外调入的人员,应将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二)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机关事业保险以档案工资为缴费基数,最低不能低于档案工资,最高不能高于 3000 元,交至法定退休年龄机关事业的缴费比例为 29%,其中单位负担 24%,个人负担 5%,没有聘用单位的个人全部负担三)个人帐户转移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出手续时,本人领取《唐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回转入单位,转入社保机构盖章。
在每月 15 日前交回人才中心,以便及时办理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入手续时,待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审核完档案后,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一寸免冠近照 2 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唐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方可办理养老保险转入手续四)呈报办理退休手续代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凡个人缴费累计满 15 年方可办理离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工人 50 周岁,女干部 55 周岁,男 60 周岁)需要准备退休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和一张一寸免冠照片,提前一个月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市人才交流中心预审合格后,上报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审批五)参保人员出现下列情况可以中途退保参保人员死亡的,由法定继承人携带其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出国定居的由其本人或亲属携带其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和“绿卡”复印件申请办理待机关事业保险局审批合格后退其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提示:参保人员必须按时缴费,连续六个月以上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视为自动放弃养老保险关系,封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支付个人部分储存额。
七、办理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一)参保人员条件毕业生、原市属企事业单位离职人员(服刑人员在刑期满后,方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与外地单位解除关系的唐山户口人事代理人员,均可以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个体、自由职业者企业养老保险;有聘用单位的人事代理人员,出具正规劳动合同,可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二)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以上一年度河北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最高为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个体、自由职业者按照 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二十二个档次有聘用单位的代理人员,聘用单位出具正规劳动合同后按照 28%的比例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另外还必须同时缴纳 3%的失业保险,1%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在上一年度河北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与三倍之间任意选择三)养老保险费用个人及单位负担比例与报销规定个体、自由职业者在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后,每月按所选定缴费基数的 20%向存折中缴存养老保险金,所缴纳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市人才交流中心在扣款成功后开具财政收据,但不允许报销有聘用单位的代理人员,按月缴纳企业 28%养老保险并且同时缴纳失业、工伤保险的代理人员,养老保险单位负担 20%,个人负担 8%;失业保险单位负担 2%,个人负担 1%;工伤保险 1%全部由单位负担。
市人才交流中心为代理人员开具财政收据,允许聘用单位按规定予以报销四)个人帐户转移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转出手续时,向唐山市范围内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代理人员,本人需要提供单位接收证明和当地社保机构接收证明;向唐山市范围以外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代理人员,本人需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待转出单位及转出地社保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养老保险转出手续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转入手续时,唐山市范围内转入的,本人提供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人才交流中心领取企业养老保险转移通知单;唐山市范围以外转入的,本人提供唐山市户口本复印件和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填写《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待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养老保险转入手续五)呈报办理退休手续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了企业养老保险的代理人员,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 15 年时,提前两个月向市人才交流中心申报退休,市人才交流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向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和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呈报、办理代理人员的退休手续八、办理医疗保险(一)参保条件(符合二条件之一者即可)1、灵活就业人员:户口为五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古冶区及开平区)的非农业户口,年龄 18 周岁至退休前有劳动能力、无用人单位且各种形式就业的人事代理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关系后退休人员。
2、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非本市户口、工作地点在五区、从事灵活就业的参加人事代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二) 所需材料1、灵活就业人员(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首页、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3)人事代理协议书及复印件2、大专以上毕业生(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人事代理协议书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从业证明三)缴费标准(A 档和 B 档,可任选其一)A: 建立个人账户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市医保中心每年确定的基数为准)的 8.5%交纳,每月另加 7 元的大额保险和 1 元意外伤害险,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及待遇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同 B: 不建立个人账户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市医保中心每年确定的基数为准)的 4.5%交纳,每月另加 7 元的大额保险和 1 元意外伤害险,享受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相同的门诊特殊病和住院待遇A 档标准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本人退休统筹养老金的 6.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划拨比例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划拨比例相同B 档标准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本人退休统筹养老金的 4.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待遇不变。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收入变化情况在缴费期间调整缴费档次,但距退休年龄(男 60 周岁,女 50 周岁)不足 10 年时,不得由 B 档转为 A 档四)缴费时间医疗保险可随时办理,初次参保执行 6 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中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负,每年11-12 月中旬交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金医保金须连续交纳,逾期不缴费按停保处理五)划拨比例个人帐户: 45 周岁以下的,每月划入金额为缴费基数的 3%,45 周岁以上的(含 45 周岁)的,每月按缴费基数的 3.5%划入,退休职工按 4%划入计划生育范围之内的育龄妇女在享受医保的前提下,可以免费享受生育保险,但妊娠 6-8个月内必须到人才交流中心备案出现意外伤害住院时,5 天内由医院向市医保中心提出申请,享受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患者可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1-10 日,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申请门诊慢性病证六)转移手续参加代理人员已办理参保手续的, 医保关系可随时转入我中心办理转入时须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医保关系转移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人事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医保关系转出按市医保中心规定每年只集中办理一次,当年 11 月份提交转出申请,12 月份到人才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九、办理住房公积金(一)缴纳范围人事关系在市人才交流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