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的法律渊源.docx
3页劳动法的法律渊源劳动法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是指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或法律的外在表现形 式因为中外学者对法律性质认识的差异造成对法律渊源不同的理 解,因而劳动法律渊源也就具有几种不同的含义,下面一起来了解 一下!(一)劳动法律渊源的含义第一种含义是指对劳动法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所有因素,如劳动法 学文献、国家劳动行政、法院实践、国民意识等都属于法律渊源 因为上述文献、规范和观念都可以影响劳动立法、执法、劳动争议 仲裁和司法适用第二种含义仅仅指对法律适用者有约束力的规范才是法律渊源 法学家认为法只能是由国家制定、维护和强制执行的规则但是在 这些规则之外,实际上是存在不由国家制定,却在一定范围内可以 作为直接和强制的规则来适用的规范也就是说,不由国家制定, 却仍然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是存在的立法本身并不是法的目的,法 的实施,法对社会关系进行有效的调整,成为社会关系调整控制的 有效手段和工具,各类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范行事才是法的目 的在此基础之上,学者将法或法律定义为所有可以得到国家强制 程序保障的规范的总和,而这些规范的表现形式就是法律渊源无 论劳动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劳动法律渊源都是一个重要问题。
法 律渊源主要应解决劳动法的监督检查机关、劳动争议仲裁或司法机 关适用的问题不能适用的法是无意义的对纠纷做出评判时,不 能凭借主观感觉,而要有所依据第三种含义是指法的表现形式,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通过何 种方式并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而获得成立的,根据创制机关的不同、方式的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具有不同等级的效力范围 劳动法的渊源就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劳动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各国对劳动法的渊源有着不同的理解在我国劳动法学中,将劳 动法律渊源理解为第三种含义二)劳动法律渊源的类别1. 宪法中关于劳动问题的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制定,它规定国家的根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 义务,在国家的法律体系当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任何法律 和规则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宪法中关于劳动问题的规定是我国劳 动法的首要渊源宪法中的有关规定是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依据,指 导和规范劳动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我国宪法全面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劳动权、报酬权、休 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物质帮助权、培训权、结社权等 原则宪法关于劳动的规定保证了劳动法的权威与劳动法制的统一。
2. 劳动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劳动关系 的规范属于劳动法律,其法律效力仅低于宪法劳动法律包括《中 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中按照宪法制定法律是实现国家统治的最重 要的形式法治等于民主劳动法律必须符合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是劳动立法的基本准则劳动法律是劳动法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其主要内容分为劳动关系法与劳动标准法劳动标准通常为最低标 准,实际的劳动标准一般高于最低标准规定的水平而且,劳动法 律所规定的标准通常属于强制性规范,具有单方面的强制力,不能 由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协议予以变更在当代,虽然强调当事人意思 自治,但是在劳动法领域,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能够低于法律规定 的标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确实可以约定广泛的劳动条件,但是 只能高于法律规定的标准3. 国务院劳动行政法规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管理劳动事务,有权根据宪法和 劳动法律制定调整劳动关系和各项劳动标准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 范性文件统称为劳动行政法规,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在全国具 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国务院劳动行政法规是当前我国调整劳动关系 的主要依据,规范性文件数量多,覆盖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例如 《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职工奖惩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 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
劳动行政法规之所以在议会民主制国家得到普遍推行,其原因主 要是劳动行政法规制定与颁布的程序比议会立法程序简单、快速, 借助于劳动行政法规,可以灵活地适应劳动关系快速变化的现实, 它是灵活地执行与补充劳动立法原则性决定的有力工具4. 劳动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行政法规,有权在本部门范 围内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其中关于调整劳动关系的'规章,也是 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 作依据法律规定,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依据部门职责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之一就是起草劳动 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检查;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代表国家 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 检查规范,监督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称为劳动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