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政府组织及其构造比较.doc
33页中央政府组织及其构造比较国家的行政组织通常称为中央政府,包括全部中央行政机关在内这是指狭义的中央政府,不包括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法国行政法学按照行政主体的类型讨论行政组织,称中央政府为国家行政组织美国由于采取联邦制的国家形式,区分中央政府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州政府是州级的中央政府,不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管辖的范围遍及全国中央政府一般设在首都,但不一定全部机关都在首都,首都以外的行政机关,如果它们的管辖范围包括全国领土在内,也是中央行政机关首都内部的行政机关,如果只代表首都地区进行活动,管辖范围限于首都地区时,属于地方团体的行政机关,不是中央行政机关例如巴黎省政府,伦敦市政府,哥伦比亚特区政府,虽设在首都,但不是中央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一般包括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中央各部或委员会,以及某些独立的机构和咨询机构中央行政机关的特点是同时具有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不仅管理日常的行政事务,而且决定国家的重大政策国家以外的行政机关不能具有政治权力中央行政机关的地位和重要性超过其他行政机关重要中央行政机关活动的原则、组织原则、主要权力,一般规定在宪法中一、法国的国家行政组织 3(一)总统 31.总统的职位 32.总统的权力 43.总统府 5(二)总理 61.总理的职位 62.总理的权力 73.总理府 8(三)总统和总理的关系 8(四)部长 91.部的设置 92.部长的地位和权力 93.部的组织 10(五)重要的咨询机构 11二、英国的中央政府 12(一)英王和枢密院 131.英王的地位和权力 132.枢密院 13(二)内阁和首相 141.内阁的组织 142.内阁的职权 153.首相的权力 15(三)部长和部 161.部长的权力和限制 162.部的组织 16(四)咨询机构 171.皇家委员会和部委员会 172.咨询委员会 17三、美国联邦政府 18(一)总统 181.总统的职位 182.总统的权力 20(二)总统的执行机构 231.组织 232.白宫办公厅 23(三)内阁 241.组织 242.内层内阁和内阁顾问会 24(四)部 251.部的作用和设立 252.部的组织 253.部长的权力 26(五)独立规制委员会 261.种类 262.组织和规制方法 27四、西方国家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的实践及启示 27(一)英国 28(二)美国 29(三)澳大利亚 30(四)日本 30(五)启示 31一、法国的国家行政组织(一)总统1.总统的职位总统是国家的元首,对外代表国家。
总统的地位和职权规定在《宪法》第5条到第19条中宪法原来规定总统由国会议员、省议会议员、海外领地议会议员,以及市镇议会代表组成选举团选举产生1962年的修正案规定总统由全体国民普选产生,提高总统作为全国人民代表的政治责任,使总统对于议会没有任何依赖关系《宪法》第19条规定总统的命令除少数情况不需要总理副署外,其余由总理和有关的部长副署,政治责任由总理和有关的部长负担 胡建淼:《外国宪法:法规及评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5页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但议会可以对执行总统政策的政府通过不信任案,间接追问总统的责任在1958年宪法下,不信任案很难成立总统对执行职务的行为不负民事责任,受害人只能请求国家赔偿除叛国罪外,总统对执行职务的行为也不负刑事责任总统选举采两轮多数单记名投票制,任期7年,不论由于任何原因总统缺位时,或者由政府提出,经宪法委员会以绝对多数确认总统不能行使职权时,总统职位暂时由参议院议长代理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5页如参议院议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政府代理这时,除有不可抗力情况外,应在20日到35日期间举行新总统选举代理总统不能行使《宪法》第11条和第12条的职权。
《宪法》第49条、第50条和第89条暂不实施2.总统的权力宪法规定总统具有以下各种权力:监督宪法的遵守,人民总理和政府成员,任命国家行政人员,主持部长会议,签署部长会议决定的法令和命令,仲裁政府各部门不同的意见,公布法律,要求议会复议某项法律,把某些法律草案和条约草案提交公民复决,召集和结束议会的特别会议,解散国民议会,委派驻外的公使和大使,接受外国的大使和公使,签订和批准条约,作为军队的最高统帅,主持最高国防会议,在国家处于危急情况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全国发表公告,对议会致送咨文陈述意见,赦免犯罪,建议修改宪法,人民宪法委员会主席和部分成员,请求宪法委员会审查法律是否违宪总统在行使这些权力时,有时单独决定,不用参考其他机关意见这是总统专有的权限有时需要总理副署,有时必须咨询其他机关意见这是总统专有的权限有时需要总理副署,有时必须咨询其他机关意见,最后决定仍由总统作出总统具有广泛的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并且实际行使这些权力这是法国现行中央行政组织和第三、第四共和时代的不同上述总统权限中,有些属于宪法范畴就行政法领域而言,下列几种权力,特别重要:(1)签署部长会议决定的法令和命令权《宪法》第9规定总统主持部长会议。
第13条规定总统签署部长会议讨论的法令和决定总统通过这两项规定,取得广泛的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因为一切法令必须由部长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的政治问题和行政问题都由部长会议讨论和决定总统主持部长会议对会议中的决定起决定性的作用制定法规的权力虽然原则上属于总理总统由于主持部长会议,因此几乎一切重要的行政法规都是根据总统的意见制定最高行政法院甚至认为总统制定的法规没有经过部长会议的讨论,如果有总理和有关部长的副署,也能成立2)任命高级公务员的权力《宪法》第13条规定总统任命国家的文职和武职官员,同时列举大量高级官员必须由部长会议决定人民1958年11月28日《关于任命文武官员的法令》又补充一些由部长会议任命的官员和由总统直接任命的官员这些都是职位较高的官员,必须由总统任命其他官员的任命,根据《宪法》第13条和1958年法令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由总统委托总理和法令规定的其他官员行使3)采取紧急情况所必要的措施权《宪法》第16条规定:“在共和国体制,民族独立,领土完整或国际关系的履行受到严重和直接的威胁,并当宪法规定的公共权力的正常运行遇到阻碍时,总统在同总理,两院议长,宪法委员会主席正式磋商后,根据情势采取必要的措施”。
这是在紧急情况下宪法授予总统的特别权力总统根据这个条文所采取的措施包括立法权和行政权在内总统采取紧急措施的权力,虽然必须和其他机关磋商,其他机关的意见对总统没有拘束力,一切措施由总统决定总统实际上暂时取得独裁者的地位3.总统府总统府是总统行使职权的办事机构,以总统的名义执行总统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也是总统的幕僚,为总统提供意见随着总统职权的加强,总统府的规模逐渐扩大,但其组织灵活,没有固定的结构一般有下列单位:(1)办公厅处理总统府内部的管理工作例如总统府的人事管理,预算管理,总统的包围,和外界的联系,工作的安排等,都由办公厅管理,由办公长官主持其他工作人员中,可能包括若干专业特派员,监视各部的工作2)秘书处 协助总统处理政治问题,监督总统府的全部工作秘书长是总统的主要合作者,地位很高他和总理级各部部长保持联系,可以批阅送达总统的公事文件秘书处的工作人员有技术顾问和特派员以上两个单位是总统府的核心组织它们之间的工作划分不是十分清楚,可以随时变动除此之外,总统府还可能包括:(1) 特别顾问就某一方面问题,向总统提供意见,或作为总统的代言人,是总统所信赖的专家他们的职称有时是顾问,有时是特派员。
2) 私人秘书主要从事事务性工作他们的政治影响取决于和总统的关系3) 参军处向总统提供军事情报,起草军事决定准备最高国防会议议程工作人员来自三军高级军官总统府的职员由总统任命,任期长短全凭总统意志而定他们大都从其他机关借调而来,仍在原单位领取薪俸,以节省总统府的开支总统作决定所需要的文书档案由总理和有关的部供给,以简化总统府的组织和节省经费 【法】让.里韦罗、让.瓦利纳:《法国行政法》,商务印书馆出版2008年版,第356页二)总理1.总理的职位总理由总统任命,宪法对总理的人选没有规定任何限制总理和部长联合称为政府,总理是政府的首脑,代表政府对议会负责部长人选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宪法规定政府成员不得兼任议员,以保持政府的稳定这是对第三共和、第四共和制度的改变,也和其他议会制政府不同总理协调和监督各部的活动,但不是部长的上级机关,不能取消或改变部长的决定总理是部长中的首席部长,总理一般是议会中多数党的领袖,具有比部长更优越的地位总理和部长联合,在总统的主持下举行部长会议,这是宪法规定的政府结构总理和部长联合,在总理的主持下举行会议,习惯上称为内阁会议这是宪法所未规定也未禁止的非正式会议内阁会议的作用随政治情况而不同,在总统有议会多数党或选民多数支持时,内阁会议不能发生作用,很少举行。
和几个部有关的问题,可在总理或总理的主持下,举行部际会议2.总理的权力总理的权力和总统一样,包括政治的和行政的两个方面就行政权力而言,主要规定在《宪法》第20条和第21条中《宪法》第20条规定政府决定并执行国家的政策,掌握行政机构和武装力量,并依《宪法》第49条和第50条的规定对议会负责这条规定是第三共和与第四共和以来,议会制政府的继续条文中使用政府一词是指总理和全体部长而言《宪法》第21条规定总理领导政府的活动,确认总理是政府的首脑,政府的权力在总理的领导下行使,政府的决定用总理的命令发表,政府的权力实际上是由总理行使的权力自从1962年总统直接民选以后,《宪法》第20条的效果很难确定总理除行使政府的权力以外,《宪法》第21条还规定了总理作为行政首脑所具有的权力总理负责国防,确保法律的执行根据这条规定,总理为了保护国家,执行政策和法律,有权使用军队和警察这两项权力虽然重要,但不是经常行使的权力就经常行使的行政权力而言,下列两种权力极为重要:(1)制度条例权制定条例是行政活动最主要的方式法国宪法划分议会的立法权和行政部门的条例权属于条例范围内的事项,行政部门可以制度自主的条例,不用议会授权。
制定条例的权力,根据宪法原则上属于总理,不属于总统但总统根据《宪法》第13条的规定,对部长会议讨论并决定的事项,和用法令规定的事项具有有限的制度条例的权力,其余广泛的制定条例的权力属于总理2)任命文武官员权宪法在两个条文中规定任命权第21条规定总理任命文武官员第13条规定总统任命行政人员和军事人员总统和总理根据宪法规定都有任命文武官员的权力总理的任免权受《宪法》第13条的限制,任命官员的权力原则上属于总统但宪法第13条和1958年11月28日《关于任命文武官员的法令》规定,除必须由部长会议决定的官员,或法律特别指明由总统任命的官员外,其他官员的人民,总统可以委托总理行使对于低级官员的任命,法律往往规定由部长或其他机关行使3.总理府总理府是辅助总理行使职权的机关,也包括某些受总理直接领导有独立的职权而附属于总理府的机关在内主要有以下几个组织:(1)办公厅办公厅是总理的亲信,监督各部的工作,负责同总统府的办公厅保持联系办公厅中包括人数较多的技术顾问、特派员、专员每一技术顾问监督某一方面的工作,可能包括几个部在内2)政府秘书处政府秘书处的性质和办公厅不同办公厅具有附属于总理个人的性质,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