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电项目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方案.doc
62页.风电项目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方案----------------------- -----------------------日期: / 大唐平湖32MW风电项目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编写:安电力工程管理大唐平湖风电场项目监理部2016年05月前 言 为加强大唐平湖32MW风电项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对《强制性条文》的认识,提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建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长效机制,保障本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和《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全面提升大唐平湖32MW风电电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高水平达标投产,我监理部组织编写了大唐平湖32MW风电项目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本实施计划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表达强制性条文执行完整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的原则。
从执行计划、执行记录、执行检查到验收汇总作了统一规定,编制了相应表格用于我监理部的执行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形成了执行强制性条文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控制的管理体系目录第一章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51、编制依据与工程基本情况52、适用围43、组织机构、人员构成与主要职责44、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45、强制性标准的管理56、开工前要求67、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检查、考核68、执行记录、检查记录7第二章安全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82.1临时用电82.2高处作业102.3机械使用142.4脚手架162.5 环境与卫生20第三章土建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223.1边坡、基坑支护223.2 混凝土工程223.3砌体工程243.4防水工程253.5装饰装修工程25第四章机电安装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28第五章集电线路《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361、《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与验收规》GB 50233—200536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 50204-200240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0042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与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43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 50205-200143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 JGJ80-91438、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48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 5009.2—200448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46-200551附表1: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表样)附表2:单位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清单(表样)附表3:强制性条文实施台帐(表样)附表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样)附表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表样)附表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不符合项整改回复单(表样)第一章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1、编制依据与工程基本情况1.1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6)《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7)《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8)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建标(2002)248号)9) 国家与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规程、标准1.2 工程基本情况1)工程概况本风电场共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2MW。
风机安装场地是风机组件卸车、临时堆放、安装的场所,也是风机基础施工的临时用地每台风机均设置安装场地,共16个风机安装场地不设面层,采用建筑材料回填地面,尺寸为40×40m2)工程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大唐平湖32MW风电项目工程主要参建单位如下:建设单位:大唐平湖风电设计单位:乾华科技发展监理单位:安电力工程管理3)工程总体目标 创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创建“大唐集团公司精品工程”;达到同期同类型风电发电先进水平,高标准达标投产安全目标: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项目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实行安全生产目标四级控制:(1)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伤害、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和设备事故;(2)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事故;(3)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 (4)控制失误和差错,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质量目标: 杜绝重大与以上质量事故,分项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土建优良率达85%以上,机电与金属结构优良率达90%以上,主要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质量全部达到优良等级,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和施工工艺达到国先进水平,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创国同时期、同类型机组一流水平。
5)本工程主要特点本项目的主要任务在于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风能资源,为电网提供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减少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为我国经济向低碳清洁发展作出贡献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市负荷发展需求,将促进地区电力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将进一步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根据大唐平湖32MW风电项目工程的地形条件、风能资源分布特点、以与目前的风机设备制造技术等因素,将风电场的装机规模定为32MW,拟安装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16台,轮毂高度拟选择110m6)工程场址条件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GB50011-2001),在场地与附近500m围无全新活动断裂通过的迹象,满足电力设施要求对活动断裂的避让距离,场址处于区域构造相对稳定地段2、适用围本规划适用于大唐平湖32MW风电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3、组织机构、人员构成与主要职责3.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1)项目监理部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成员的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3.2主要职责①总监负责编制项目监理部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②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本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③组织经常性自查,参与业主工程部的阶段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验与闭环管理。
4、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4.1“强制性条文”普查阶段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分安全、土建、安装三个专业对施工现场进行符合性普查,发现问题发出不符合项通知单限期整改4.2日常过程控制阶段4.2.1设备材料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材料、设备的采购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按规定需经业主工程部、监理确认的材料必须经审查认可后方可购买设备的监造与到货验收必须对照条款进行符合性检查4.2.2 施工过程控制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或专项技术方案中所制定的工艺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2)检查施工单位技术交底中是否将“强制性条文”规定交底于一线施工人员,交底记录中是否表达“强制性条文”的具体条款;4.2.3质量验收控制1)质量验收人员在各质量控制点检查、验收过程中对“强制性条文”进行符合性检查,对不符合项督促整改2)按项目分专业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不符合项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不符合项未闭环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5、强制性标准的管理1) 标准的收集、采购、适用性识别与确认①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负责强制性标准的获取;②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负责强制性标准适用性识别与确认,并形成本工程各专业常用的技术规标准清单;③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负责出版并发放现行适用强制性条文摘录汇编。
2)标准的动态管理①随新标准发行与时更新清单,保证强制性条文的现行和有效;②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评审与确认;③与时掌握标准更新信息并与时传递6、开工前要求在单位(或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应有本单位工程需执行的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名称和条文容;2)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施工单位应对强制性条文进行明确而具体的交底;3)在申报单位工程开工时,审查附有强制性条文容的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文件,作为同意开工的条件之一7、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检查、考核7.1 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检查1) 检查的主要容① 施工、验收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②工程采用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③工程项目建筑、安装的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2) 检查方式①日常自查:针对重点、关键部位应进行日常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不符合项)应采取措施与时整改;②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每月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组织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对重大作业进行专项检查;7.2强制性条文执行的考核1) 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
①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给予一定处罚②在无充分理由且未经规定程序评定时,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容也应认真执行,不得突破7.3 整改闭环管理凡是在各种监督检查中确定为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问题,都属于必须整改的问题;项目监理部出具《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负责整改落实,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整改验收与评定,实现闭环管理8、执行记录、检查记录(1) 执行记录1)施工图会检记录(应审查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2)强制性条文实施台帐2) 检查记录1)施工单位的自查记录(附表4)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附表5)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不符合项整改回复单(附表6)4)项目监理部检查记录第二章 安全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2.1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JGJ46—2005》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4. 电组织设计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与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