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泰煤矿 矿业权价款计算书.docx
5页矿业权价款计算书价记字2022003矿山名称普安县宜恒煤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恒泰煤矿矿业权类别采矿权储量备案文件编号黔自然资储备字〔2019〕177号矿产资源情况报告名称贵州新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恒泰煤矿(预留) 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报告编写单位湖北煤炭地质勘查院储量评审单位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矿种无烟煤备案的资源储量5948 万吨价款计算方式3元/吨×42万吨=126万元计算结果(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整计算人复核人备注说明附后计算单位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授权委托)单位公章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 日注:1.此计算书只作为申办矿业权的报件;2.矿业权价款缴纳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领取采矿许可证通知上载明的数额和时间为准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制定一、根据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对贵州新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 企业煤矿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 35 号),该矿山由普安县楼下镇恒泰煤矿与普安县楼下镇宏 兴煤矿兼并重组而成,兼并重组后的矿区范围含原普安县恒 泰煤矿范围,普安县宏兴煤矿属关闭置换指标,本次矿业权 价款处置不予考虑,待企业主体完成全部煤矿工作后,申请 资源置换时再行处置。
2021年该矿山申请成立子公司,并经省厅批复同意,采 矿权人变更为普安县宜恒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变更普安 县宜恒煤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恒泰煤矿2021 年,该矿山申请计算矿业权价款,计算完成后已公 示,其在公示期提出申请,待《三合一》方案批复后再申请 计算矿业权价款兼并重组前原普安县恒泰煤矿最近一次价 款是2011 年处置的根据黔国土资储备字〔2005〕171 号, 备案煤炭总资源储量2602万吨,保有资源储量2573万吨 矿山应缴纳采矿权价款2058.4万元(0.8元/吨×2573万吨 =2058.4万元)(办文编号001-09-20110035)二、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 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 [2015]22号)的规定,现普安县恒泰煤矿申请进行矿业权价 款处置根据《关于<贵州新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普安 县楼下镇恒泰煤矿(预留)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矿产 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的函》及专家评审意见书(黔自然资 储备字〔2019〕177号),截止2018年8月31 日,普安县恒 泰煤矿矿区范围内煤炭总资源储量5948万吨,保有资源储 量5666万吨,先期开采地段总资源储量2685万吨,煤类为 无烟煤,估算煤层气资源量4.17亿立方米。
根据《关于普 安县宜恒煤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恒泰煤矿(变更)矿产 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专家组评审意见公示结果 的函》及专家审查意见,该矿山服务年限45 年根据《国 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3号)中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 该矿山为中型矿山1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 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 22 号)的规定,经计算,普安县恒泰煤矿最长颁证年限20 年拟动用煤炭资源储量约为2644万吨(5948万吨×20年/45 年≈2644万吨),该矿山还有3304万吨(5948万吨-2644万 吨=3304 万吨)煤炭资源价款未处置,未处置价款待矿山下 次延续时再进行处置本次矿业权价款处置利用拟动用煤炭资源储量扣除原 已处置过价款的资源储量后为42万吨(2644万吨-2602万 吨=42万吨),该矿山本次计算矿业权价款为126万元(3元 /吨×42万吨=126万元)煤层气资源储量矿业权出让收益本次暂未计算,待国家 出台相关煤层气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之后再行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