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电子公司工作规范.doc
13页制度2021年电子公司工作规范单位名称:XXXX部门:XXXX日期:2021年XX月XX日管理制度2021年电子公司工作规范电子公司工作规范一、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二、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2.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2.2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2.3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激励员工的工作情绪,提高员工对公司的满意程度,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安全感2.4全体员工应团结协作,和谐共进,不得有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2.5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2.6严禁串岗,如确需离开应向直接主管请准后方可离开2.7员工应随时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2.8爱护公司财物,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财物私自携出公司2.9严禁假公济私,贪污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3.0员工在外要正面宣传公司,不得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3.1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他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3.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职。
3.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篇2: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工作规范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工作规范一、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中层以上(各部门经理、部长以上)干部,财务人员(会计、出纳),办公室人员(驾驶员、各部门市场综合管理员),仓库管路人员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调动三、管理人员要有当家作主的精神,工作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努力发挥各自所长,同心同德搞好本部门的管理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四、工作态度和蔼,平易近人,对部属或部门人员不得持有偏见,认真协调好人际关系五、秉公办事,勇于承担责任,虚心接受批评,在工作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六、加强团队观念,以经营为核心,统一协调配合,按照公司的经营目标、方针办事七、以身作则,身先士卒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为同仁和部属做出榜样八、有良好的时间观念,养成上班珍惜时间,下班利用时间的良好习惯九、保持办公环境的清洁、卫生,积极参与部门及公司公共区域的清理和维护工作篇3:职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21版)职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21版)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指的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一、学校结核病常规预防控制措施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一) 健康体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体检机构要及时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二)健康教育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学校开展工作。
三)学校环境卫生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四)监测与报告1.晨检工作中小学校应当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班主任(或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或校医院,并由学校卫生(保健)室或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3.病例报告对学校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4.疫情监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将结果反馈给学校。
二、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的防控措施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各相关单位和机构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一)及时确诊并报告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或已确诊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校及班级名称,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2.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学校师生中因症就诊或转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要详细询问病史和临床表现等,按照肺结核的诊疗规范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痰菌实验室检查,按照肺结核诊断标准作出明确诊断确诊的学校肺结核患者应当及时在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3.同一学校同一学期发现2例及以下患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所在学校反馈;发现3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患者时,应当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学校报告、反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校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2.学校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三)治疗管理1.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确诊病例提供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对休学在家的病例,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组织落实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对在校治疗的病例,学校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与学校共同组织落实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医疗卫生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复查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指导学校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学校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对不需休学的学生,应当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生活及学习四)休复学管理1.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对符合下述病情条件之一的学生病例,应当开具休学诊断证明根据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
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2)胸部X光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4)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议休学的其他情况2.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根据下列条件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可开具复学诊断证明,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学校凭复学诊断证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3.对教职员工肺结核患者的休、复课管理,可参照学生休、复学管理要求执行三、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配合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
学校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四、监督与管理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1. 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2. 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3. 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附件1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一、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园(入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