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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础论、犯罪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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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 法 学,序,刑民司法实践现状:刑冷民经热现象;经济利益角度 一、刑法学教材 “最厚的一块砖头”? 二、刑法学课堂 “最好听的课”? 三、刑法学地位 学位课、主干课、核心课、司考“最重要也最难考的课” 四、刑法学习 刑法思维与民法思维——“刑法看行为,民法看关系” “学好刑民法,走遍天下都不怕”,导 言,一、刑事法学与刑法学刑事法学是研究犯罪与法律后果的一切问题的学科一般包括:解释刑法学、刑法哲学、比较刑法学、沿革刑法学(刑法史学)本书刑法学是指解释刑法学与刑法哲学其主要研究对象是:现行刑法规范与规定,及对规范与规定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二、刑法学理论体系 课程体系分上下两编上编为刑法总论,总论的理论体系是: 刑法基础论——犯罪论——法律后果论下编为刑法各论,分论体系以分则规定的十类罪为标准,我国刑法论体系结构图,,,,,中国刑法论,刑法总论,罪刑各论,刑法基础论,犯罪论,法律后果论,罪刑各论概述,各类具体犯罪及其刑罚,刑法学学术发展概况,刑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但刑法学的真正形成却是在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们通过对前人经验的总结,对法律的认识,创立了独立的刑法理论体系,形成了几个主要学派。

      一、刑事古典学派——旧派、客观主义学派形成时间:18世纪中叶 理论基础:社会契约论、自然法代表人物:贝卡利亚(意大利)、费尔巴哈(德国)、边沁(英国) 泷川幸辰(日本) 基本观点:1、主张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刑罚人道;2、在犯罪原因——意志自由论3、刑事责任的本质——道义责任论,4、刑罚的目的——一般预防、惩罚5、刑罚的根据——行为6、刑罚的观念——报应、功利二、刑事实证学派——新派、主观主义学派(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形成时间: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代表人物:意大利的龙勃罗梭加洛法罗 刑事人类学派菲利 德国的李斯特 刑事社会学派基本观点:1、继续提倡罪刑法定和刑罚人道,改罪刑相适应为刑罚个别;,,2、犯罪原因上:意思决定论3、刑事责任的本质:社会责任论4、刑罚目的:特殊预防5、刑罚根据:行为人6、刑罚观念:功利、教育旧派与新派观点之争,谁更合理? 三、新古典学派——规范学派形成时间:20世纪初代表人物:毕克迈耶、宾丁、贝林格(德国)主要贡献:规范主义,刑法学应注重对规范的研究规范分为 行为规范刑罚规范,,,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我国刑法学理论发展苏联刑法理论-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二、刑法学的研究方法 刑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分析研究的方法 2.比较研究的方法 3.历史研究的方法 4.比较研究的方法 5. 社会学研究方法 6. 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学习的误区:死背法条不会运用片面理解不会联系 学习的路径:通过案例分析,掌握刑法理论,第一篇 刑法基础论,第一章 刑法概说,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渊源、分类一、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地说,刑法是为了维护国家、人民利益,根据工人阶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及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刑法的渊源,(广义刑法),,刑法典,单行刑事法规(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狭义刑法)刑法典,普通刑法,特殊刑法,,,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或补充规定,三、刑法的分类,1、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 2、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3、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 4、完备刑法与空白刑法 5、固有刑法与行政刑法,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 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权威刑法与自由刑法 侵害刑法与意志刑法,第二节 刑法的性质、机能和目的,一、刑法的性质 1、法益保护的广泛性 2、规制内容的特殊性 3、强制程度的严厉性 4、部门法及其他法律的补充性和保障性,二、刑法的任务和目的 保护法益(D1、2)惩罚犯罪与保护法益 保护任务体现:1、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与经济秩序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其他权利与财产4、维护社会秩序 注意从刑法、各类罪、各条文的目的去研究“本意”,第三节 刑法的制定、修改和根据,一、建国后我国刑事法律的初步发展(无刑法典时代)颁行单行刑事法,刑法典的起草准备。

      二、79年刑法的制定和颁布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979年7月1日通过,7月6日颁布,80年1月1日施行 三、97修订刑法的颁布历经15年完成修订,1997年3月14日通过,同年10月1日施行 四、97年以后刑法的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一个单行刑法(98年)和七个刑法修正案(1999年、2001年两个、2002年、2005年、2006年、2009年) 2010年修正案草案,第四节 刑法的规范、体系和解释,一、刑法的体系 总则、分则及附则三部分 总则、分则各一编,编下有章、节、条、款、项等 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规定总则,,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犯罪 刑罚 刑罚的具体适用 其他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财产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分则,,附则,二、刑法的解释 刑法规范为何要解释?谁来解释?如何解释?,思考举例: (对照相关法条)1、法条第67条、第130条2、刑法中的猥亵一词的含义?拐卖妇女儿童能否解释为他人?,3、行为人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枉法裁判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裁判罪?——313条4、行为人无罪而被错捕入狱后,为申诉而逃跑的行为是否构成脱逃罪?——316条5、行为人妨害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务员的行为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277条6、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是法定的交通肇事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是否只要逃逸并造成人死亡就以交通肇事罪处理?——133条,刑法司法解释的必要性及其功能 (一)司法解释的必要性立法者:人的局限性1、立法的局限性 法律载体:语言文字的局限性社会发展变化的制约一般规则适用到个案中的局限性2、法律的局限性 现有规则对未知事项的局限性模糊性规则对确定事项的局限性3、立法者与法律适用主体的分离4、法官的职责——不是造法,而应是释法,,,,(二)司法解释的功能1、弥补刑事立法的欠缺 ; 2、指导刑事司法实践;3、促进刑事立法完善,刑法解释的分类,(一)按解释的效力分:1、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2、学理解释,即非正式解释 (二)按解释的方法分: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后者包括当然解释、历史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反对解释、补正解释、体系解释、比较解释,练习与思考: 1.李某赵某拍摄淫秽照片案 被告人李某(男,35岁)、赵某(女,28岁)于2006年到某市招待所,冒充夫妻姘居,并在房间内用带闪光灯的照相机拍摄裸体性交姿态或单人裸体淫秽照片共21张。

      招待所的工作人员发现后向有关部门举报 问:二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调整范围? 2.王某出售假节育证书案 被告人王某(女,某村妇女主任)某日带该村节育妇女到县妇幼保健所作节育手术,但是护士忙于做手术,即叫王某代其为已经作完节育手术者在节育手术证明书上盖章王某乘机偷出四份空白某县节育手术证明并偷盖上“县妇幼保健所疾病诊断专用章”藏在身上事后,王某在该几份证明上填写了具体内容后,在先告知购买者是假证明的情形下,分别以2000元以上的价格将其卖给四个节育对象 问:王某的行为是否在刑法调整范围之内?,3、甲向法院诉称:其与乙签定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甲为乙加工服装若干件并代为向丙交货,乙应按时支付加工费后甲按时交货予丙,而乙却拒不付款,故诉请法院判令乙给付所欠货款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乙辩称:其不付款是因为丙未付款,故请求法院追加丙为第三人法院最后终审判决第三人丙支付货款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后经法院再审查明,此案是假案事件真相是甲乙为非法占有丙的财产而恶意串通,虚构了委托加工事实,向法院出具虚假的合同等相关证据,欺骗法院导致错判,致使丙的财产遭受损失该案,对甲、乙能否以诈骗罪处理?——266条,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刑法的性质和任务,贯穿于刑法始终的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

      二、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及确定立法、司法适用中的体现,二、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1、罪刑法定原则;2、适用刑法平等原则;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及思想基础(第3条)经典表述:“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1215年英国《人民宪章》;1810年法国刑法典首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卢梭等人:三权分立、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论 费尔巴哈:心理强制说(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民主主义尊重人权主义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精神刑法不仅是惩罚犯罪人的大宪章,也是保护犯罪人的大宪章,其基本精神是:有利于被告人,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1、形式的侧面 法律主义、禁止事后法、禁止类推解释、禁止不定期刑2、实质的侧面 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不均衡的、残酷的刑罚,四、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实现,(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解与适用实践中的疑难示例:1、行贿受贿中的不以财物形式出现的行为方式,甚至提供服务(即性贿赂)2、挪用公物3、婚内强奸4、国家工作人员范围问题,(二)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应该定罪处罚的理解与适用。

      司法实践示例:1、例如贪污罪、受贿罪法律规定的起刑点为5000,但各个地方实际中所灵活掌握的数额远远超过2、刑法第213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其构成要件有“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规定第三节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第4条)一、含义及其理论渊源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法国《人权宣言》二、平等原则的实现法益保护、定罪、量刑、行刑上的一律平等;其基本精神则为实质平等或曰相对平等思考:1、盗窃罪的起刑点数额在各省规定不一2、刑法某些条文明确规定对某些人员从重或者从轻处罚如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比一般人加重等平等适用原则的评析强调刑法适用上的平等,但忽视了立法规定本身的不平等例如:1、贪污和盗窃数额的比较2、对不同所有制财产也没有做到平等保护,如贪污与 职务侵占,挪用公款与挪用资金,法定刑差别都较大3、国家干部的双规制度,廉政帐户,廉政公积金等,第四节 罪刑相适应原则 (第5条) 一、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及其渊源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当、罚当其罪刑罚与罪质、犯罪情节、及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渊源:同态复仇、因果报应思想,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和法学家倡导。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重定罪轻量刑与行刑;重刑主义思想;量刑不统一,区域差别较大等现象;行刑效果,,讨论案例,陕西蒲某故意杀人案,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6—12条),刑法的效力范围也称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空间、时间上的羁束力,即刑法在何地、何时内对何人具有效力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一、空间效力的原则刑法在空间上适用范围的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属地原则2、属人原则补充: 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3、保护原则4、普遍原则,,二、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的理解,(一)、对地域的适用范围(属地管辖,第6条)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如何理解2、关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理解3、关于在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问题4、关于行为地与结果地问题 (二)、对人的适用范围1、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外犯罪的刑法适用(属人管辖第7条)2、对犯罪的外国人的刑法适用(保护管辖第8条) (三)、普遍管辖(第9条) (四)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问题(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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