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车使用管理规定(xin).doc
7页矿车(材料、平板车)使用管理规定矿车(材料、平板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运输管理,保障运输系统安全和适应生产需求,消除运输环节安全隐患,提高运输专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指示指令,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车辆入井规定第二章:运送物料车辆选用第三章:矿车、材料车装封车第四章:长型材料装封车规定第五章:运送物料车辆的检查规定第六章:车辆连接规定第七章:车辆掉道的处理规定第八章:车辆装卸规定第九章:人力推车规定第十章:其它规定第一章:车辆入井规定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特殊设备车辆入井前,必须由地面东华运输把关,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入井:1、碰头损坏或缺少,碰头弹簧损坏或断裂,弹性碰头的伸出槽外长度少于 30mm 的;2、矿车箱体有破洞,其裂纹长度超过 100mm;各部凸凹深度大于 50mm,材料车开焊或严重变形;3、矿车底盘变形超限,底梁开焊或断裂,碰头铆钉松动,其它部位铆钉、螺栓松动数超过总数的 10%4、连接装置,连接钩环和插销的磨损量超过原尺寸的15%,链环、插销弯曲值超过链销直径的 10%,断裂,防脱销装置不齐全、无效的5、特殊车辆无入井许可证的第二章:运送物料车辆选用1、装运沙子、石子、水泥、煤、矸石等必须用 1.5t 矿车装运,物料不准高出车沿。
2、装运木料、轨道、工字钢棚梁、防尘管子、溜槽、胶带机纵梁等长形尺寸物料应采用材料车装运3、能用矿车和材料车装运的物件不得使用平板车装运装运单个物件重量超过 3t 或长度超过 4m 的可用大平板车装运,但所装物件不得超过车体的宽度(大型综机设备超过车体宽度的另写措施执行)4、宽度超过 1000mm 的胶带在装运时,应使用专用平板车装运,宽度低于 1000mm 的胶带可以采用材料车装运,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辆上沿 200mm严禁在材料车架的上方装运胶带5.零散、易掉落的小尺寸物料不得使用平板车或材料车装运,应使用专用工具车或矿车6、所有开关、电机类或其它电气设备装运,应采用减少磨损、碰撞,容易封车的车辆装运7、带有地脚螺栓孔固定的设备,采用带固定孔平板车装运8、高压电缆采用专用材料车辆装运第三章:矿车、材料车装封车1、井下装运沙子、石子、水泥、煤、矸石等使用的矿车,物料不准高出车沿,装运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矿车,必须使用专用矿车防护罩2、材料车装运物件时,其重量不得超过车辆的额定载重,重心要与车体中心一致,所装物件不能歪斜,不得超过车体的宽度,上层物件不得高出车架 100mm 以上根据物件种类的不同,可采用不同形式专用封车装置,每车封车不少于两道。
装大件设备时和材料车的四角必须封牢,在不超过额定载重情况下装车超高时,应制定专项措施方准进行运输3、 使用材料车或矿车装运开关、电机等电气设备,一辆矿车、材料车内只准装一层不得叠压装车,装车时应稳妥垂直放置,不得摔碰,封车必须绑牢捆实4、大平板车装运的物件不得超过车体的宽度,上面搭载的小件必须与主件共同封牢,不得在装运物件的平板车上搭载开关、电机等电气设备5、装综机配件、液压支架、溜槽时:1)、装综机配件、液压支架的专用平板车应根据所装的部件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2)、用专用平板车装运综机配件、液压支架等设备时,重心要与车体一致,严禁车体歪斜,必须用 Φ15mm 以上钢丝绳配合手拉葫芦进行封车,手拉葫芦必须在车辆上面,重车封车不少于两道并牢固可靠3)、用平板车装溜槽时,每辆平板车装溜槽不准超过两层四节,用 Φ15mm 钢丝绳配手拉葫芦在垂直于溜槽长度方向封车不少于两道并牢固可靠第四章:长型材料装封车规定1、装运防尘管子、胶带机纵梁、轨道、工字钢棚梁、U 型钢棚梁、窄溜槽、长木料等超长物料时,用封车器或手拉葫芦配 Φ15mm 钢丝绳或用不小于 Φ20mm 的棕绳打摽封车,封车时至少两人相互配合,做到互保、联保,封车牢固可靠。
装车长度不得超过 4.5m2、装运胶带、钢缆带时,采用专用运送胶带平板车,用100#槽钢配合 M20 丝杆进行封车3、装运有地脚螺栓孔的变速器和调度绞车或大型电动设备时,采用专用设备平板车,采用 M20 螺栓固定在平板车上4、装运容易滚动的散装物料时,采用封车网进行封车5、严禁不同种类的物料混装第五章:运送物料车辆的检查规定1、转运液压支架等综机设备的平板车及其它物料车使用电机车牵引时,运输队电机车司机必须认真检查装车是否符合标准,封车是否牢固可靠,凡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电机车司机有权拒绝拉运2、对超长物件不能混装,必须做到分装、分运、分提凡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运输队有权拒绝拉运第六章:车辆连接规定1、车辆连接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三环链进行; 2、平板车不能用三环连接时,用专用卸扣配合连接使用防脱销时,销子上端用 12#铁丝穿过销环固定在碰头上,以防运输时插销脱出3、电机车牵引超长件车,在件车与电机车之间加一辆矿车,防止机车减速时,超长物料车滑行碰撞机车,此机车运行速度严禁大于 2m/s第七章:车辆掉道的处理规定1、处理车辆掉道时,人员要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在安全可靠的位置操作,现场人员严禁站在不安全地点,要做到自保、联保、互保,避免事故的发生。
2、件车上道时,不允许摘掉钩头和保险绳,件车的倾斜侧起吊棚下方,钢丝绳受力侧不得有人3、在工字钢棚,或 U 型棚下方起吊时,必须检查棚梁的支护情况,确保支护可靠,满足起吊要求4、起吊用钢丝绳头,其插接长度不得少于绳径的 20 倍,安全系数不少于 6 倍5、起吊用的手拉葫芦吨位,必须大于被吊物件的重量,严禁超吨位起吊6、施工单位使用车辆并导致车辆掉道的,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复道,复道时必须明确一名施工负责人和一名安全负责人,统一指挥协调作业7、严禁用机车或绞车强行牵引复道第八章:车辆装卸规定1、各种材料运送到使用地点后,使用单位要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及时卸料,不能积压车辆;2、施工单位要在当班使用完计划车皮数,车场内存余车辆不能超过相关规定数目;第九章:人力推车规定1、在大巷内推车前,必须得到运输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2、一次只准推 1 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 5‰时,不得小于 10m;坡度大于 5‰时,不得小于 30m3、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4、严禁放飞车5、巷道坡度大于 7‰时,严禁人力推车6、推车时注意不要让手超出车箱体的最外缘,以防受伤7、及时处理掉道轨的矿车,但严禁就近拆除巷道中的单柱作撬棍使用8、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第十章:其它规定1、在运送物料时,对所有机车车辆及其联接装置、沿途轨道和道岔,由押车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2、运送大件时,要配备跟护人员负责大件调整与加固,及时排除沿途障碍,跟护人员不得在大件车辆的两侧跟车行走斜巷提升时严禁跟人3、在大件车辆运输全过程中要有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并配备安监人员或跟班班长负责监护4、凡是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将按“三违”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