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8页南昌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述和基本情况(一)部门成立时间、职能定位及变化过程南昌市公安局,于1949年6月成立,市公安部门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方法;对全市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负责对全市公安工作的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2、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3、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和门楼牌、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4、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5、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监所建设;6、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7、组织协调处置恐怖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承办省反恐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8、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9、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指导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市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人员机构构成和内控南昌市公安局,下设31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纪委监察室、装财处、审计处、信访处、经侦支队、治安支队、技侦支队、刑侦支队、交管局、特警支队、监管支队、缉毒支队、便衣支队、网安支队、户政支队、反恐支队等31个部门我局本级编制人数为1245人,实有人数为1088人,外聘人员136人南昌市公安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执行高度重视,一是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上;二是坚持局长办公会管理财务,多次开会研究财务工作;三是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每季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四是严格审批程序,坚持财务开支逐级审批这些措施,较好地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三)中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南昌市公安局2016年度工作计划主要有:一、继续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打牢队伍建设根基;二、努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全市治安、刑事案件的低发案,三、落实完善市局各项基础工作建设,提升民警工作条件;四、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评价工作开展(一)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情况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立刻下发通知给10个我局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布置此项工作同时,组织人员进行市本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专门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 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徐十斗副组长:市公安局装财处处长 杨小平成 员:市公安局装财处会计科科长 齐 红市公安局装财处综合计划科副科长 欧阳博我局绩效评价小组对2016年度的资金管理,全面考核自评,对2016年度资金管理、固定资产、节能减排等工作进行回顾,查资料,对帐单,清资产,实事求是填报评分表在评价方法上,我局采用了问卷调查和集中评议相结合方法,调查问卷发放以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和民警为对象,对我局职能绩效进行评价;集中评议主要是通过召开民警座谈会讨论评价方案、工作布置、指标设定和计分标准等方面二)绩效评价整体结果概况1、得分情况经我局自评,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3分,为优秀档次。
2016年的各项目标按期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经费除维持局机关正常运转外,资金大部分都投向办案一线,各项年初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通过我局2016年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热点问题等向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我局在调查中各项指标均为优秀2、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2016年财政批复我局年初预算为18950.79万元,追加预算为20514.5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360.47万元,实际全年收入为44825.82万元全年支出合计为4313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86.26万元,项目支出17053.12万元3、节能降耗情况2015年度水电费为569.3万元,2016年度水电费714.84万元,增加145.54万元,费用略有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各项公安业务大幅度增加,例如:2016年顺利完成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大安保任务;2016年10月,全国综合治理“南昌会议”召开,我局顺利完成安保任务为完成上述工作任务,公安民警加班加点工作,导致水电费开支增加4、三公经费控制情况我局“三公”经费逐年递减,2015年度“三公”经费总计719.1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计273.3万元,减少445.86万元。
另外,我局10个二级独立核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如下:1、刑侦支队 自评得分:90.3分,市局评分:90分;2、特警支队 自评得分:96分,市局评分:93分;3、水上分局 自评得分:93分,市局评分:91分;4、交管局 自评得分:92分, 市局评分:90分;5、洪都分局 自评得分:95.5分,市局评分:91分;6、齐城岗分局 自评得分:97.5分,市局评分:88分;7、江铃分局 自评得分:95分,市局评分:81分;8、直属分局 自评得分:93.28分,市局评分:92分;9、地铁分局 自评得分:97.6分,市局评分:90分;10、市警校 自评得分:92.6分,市局评分:91分;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我局根据《会计法》和节能减排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南昌市公安局经费管理办法》、《南昌市公安局差旅费报销规定》、《南昌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和《南昌市公安局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不断完善财务管理,保证了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并正确实施财务管理方法,既参阅健全核算体系,做好预算、成本控制、决算工作,又由监察室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按时编制基建财务会计报表,增加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南昌市公安局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在实现任务目标的同时,节约了部门预算经费,执行了“三公经费”逐年下降的目标任务我局本级在职人员1088人,少于编制人数1245人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重点支出主要为办案业务费等专项经费全年预算完成率超过96.24%;预算调整数为108.25%;上半年实际支出15331.87万元,支付率为55.51%;2016年底结余结转数为1686.43万元,结余结转率为3.68%;2015年底结余结转数为5360.47万元,结余结转数下降;预算安排项目经费6108.4万元,实际项目经费支出17053.12万元,高于预算安排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938.65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73.3万元2015年结转资金4058.13万元,2016年预算经费18950.79万元,追加预算拨款20514.56万元,全年本级财政资金收入43523.48万元全年支出43139.38万元,其中:1、公用经费支出1735.93万元(不含项目费支出);2、人员经费支出:24350.33万元;3、三公经费支出:273.3万元;4、财政采购支出7392.28万元全年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和办公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侦查办案、刑事技术升级改造和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给养费等各类专项,专款专用。
四、存在的问题对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局自评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认真进行研究,贯彻落实,使绩效自评顺利开展,也取得良好效果但仍存在问题,主要是支出超预算、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等问题,主要原因为公安工作量逐年加大,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社会维稳、侦查破案及反恐处突任务较多,导致办案费用开支增加五、整改措施1、积极向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公安工作经费投入,解决上级部门及局党委部署的各项重点中心工作,严格执行专款专用;2、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应当加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对我局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完成进度、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等情况进行跟踪自评我局装财处应当把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收支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3、加强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建议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减少结转和结余资金,加大统筹调剂力度,用好盘活预算内资金4、加大节能降耗宣传力度,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节能降耗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控制,将节能减排工作认真贯彻部署到每个处室、每位民警,力争明年在节能减排工作上有所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