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doc
7页1洪师专学字[2013]15 号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 (试行)(试行)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在全体同学中开展综合素质考评工作,具体办法如下:一、考评对象一、考评对象全体在校生二、考评程序二、考评程序本人自评——班级核审——班主任认定——员认定——系评审并公示三、考评要求三、考评要求1、学生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2、学生考评工作,在各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指导下,由员具体负责,以班级为单位进行23、各系对本系学生考评工作及评优结果负责,学校接受举报复核四、考评细则四、考评细则(学生考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分×10%+文化素质分×70%+实践创新分×10%+身心健康素质分×10%)思想道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 满分为 100 分,其中基本分为 70 分,加减分之和最高30 分,100 分封顶。
)1、基础分评定标准(70 分)热爱共产党,热爱教师职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讲文明礼貌,仪表端庄,讲究卫生;文明交友、举止得体、注重养成;学习态度端正、维护教学秩序,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2、加分事项: (1)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 1 分,凡党员(含预备) 、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考核合格者可加 5 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加分(由系党总支提交合格名单交至班级加分) ;(2)好人好事奖励分:凡有勇于向违法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勇于举报违法违纪行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突出事迹者,受国家、省级或市级、校级表彰、感谢信并经系党总支认定,最高给予 30 分奖励;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加 3 分;参加“无偿献血”者加 5 分3)在校、系争先创优,班级、寝室文明评比等活动中获表彰奖励者,参照下表标准加分:级别等次系级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备注3一3581020二246815三135612鼓励0.52348①集体(或合作)项目其成员根据对应标准减半加分;②此项加分(4)校系学生会正、副主席及经校学工处、团委备案的学生组织或社团正、副负责人,经所在组织考核合格者,加 10、8 分;班(团)干部(班长、党(团)支部书记、系学生会副部级以上干部考核合格者,加 6 分,楼栋长、纪律督查员、心保委员、寝室长经考核合格,可加 4 分。
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只计入最高分;(5)考评标准中有关职务加分项只计高分,不累计3、减分事项:(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煽动闹事、组织非法游行集会、张贴大小字报、参加等邪教组织,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思想道德素质项得分为 0;(2)违反校纪校规,留校察看扣 30 分、记过扣 25 分、严重警告扣 20 分、警告扣 15 分,受校级、系级、班级、寝室通报批评扣 10 分、8 分、5 分、3 分; (3)恶意拖欠学费等其他不良诚信记录者,扣 15 分;(4)各种考勤(早操、上课、晚自习及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缺勤次数未达校纪处分下线者,每缺勤 1 次扣 2 分,迟到或早退累计 2 次计 1 次缺勤;(5)校学工处、团委,系团总支、学生会,党员、班(团)学生干部以及在册学生组织任职的主要学生干部,工作严重失职者,对突发事件或恶性违法违纪案件不报告、不及时处理、不制止或不抢救的扣 15 分;在事故中负有领导、组织责任者,扣 20 分6)上述 1 至 5 条可累计扣分,直至扣完思想道德素质总分为止4文化素质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分=平均学习成绩) 学期课程学习平均成绩=每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后的总和(无学分则×1)÷所修课程门数(含体育成绩,心理健康教育+军训国防知识及形势政策课记为 1 科)实践创新素质实践创新素质 (满分为 100 分,其中基本分 50 分,加减分之和最高 50 分,100 分封顶)1、加分事项:(1)凡学术及专业类成果、论文、作品获国家级、省级、校级、系级奖励和鉴定,在相应级刊物公开发表和宣读交流者,或正式入选、参展、参演者,可参照下表标准加分:级别等次国家级省级校级系级备注一40301510二3020108三201085鼓励10853参加5321①.凡不分等次的奖励,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应标准加分;②“正式入选、参展、参演”系指校级以上官方机构或正式组织主办的公开正规刊物或活动;③集体(或合作)项目成员根据对应标准减半加分。
新闻消息、简讯类、文学类等作品按第三等次对应级别减半加分(按每篇不少于 500 字计,少于 500 字的两篇按一篇计,累计不超过 30 分) 2)在校内外刊物公开发表文章加分如下:(累计不超过 30 分)在校级刊物(校报、校网页)发表:每篇加 3 分,在省级刊物发表:加 10 分,5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加 20 分;(3)凡在考评学期内获得各级各类资格证书加分如下:(各项证书累计不超过30 分)①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或专业四、六级,分别加 10 分、15 分,通过专业八级,加 20 分;音、体、美专业通过国家英语三级,加 15 分,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加 20 分②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级乙等加 10 分,通过二级甲等加 20 分,通过一级乙等加 30 分,通过一级甲等加 40 分③通过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加 10 分,通过教育心理学考试加 10 分④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考试加 20 分⑤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加 10 分,二级加 20 分⑥通过育婴师考试加 10 分⑦获国家运动员证书加 30 分,获国家裁判员加 30 分,获国家一级、二级裁判员分别加 20 分、10 分4)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提交社会实践论文、调查报告者,加 10 分,评为系社会实践系级先进个人,另加 5 分,评为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 10 分。
5)同一成果或同一项目获不同层次奖励(鉴定) 、参展、参演者,取最高级奖励加分2、减分事项:包括校园文化大舞台,体育明星大竞技所有活动项目1)不按规定参加学生课外小实验、小制作、小论文等相关科技竞赛活动者,减 10 分;(2)不按规定参加与专业学习相关的学科竞赛等群众性科技实践活动者,减 106分;(3)不参加校、系要求参加的学术讲座、报告,开放性实验和专业见习、实习者,减 15 分、10 分;(4)不参加校、系、班安排的各种文艺、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者,减 15 分、10 分、5 分身心健康素质身心健康素质 ( 满分 100 分,其中基本分为 60 分,加减分之和最高40 分,100 分封顶)1、加分事项: ① 参加体育竞赛及获奖者,按以下标准计:名次级别破纪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八参加国家级3015131197543省级20109876432校级1054322211系级543322211注:集体项目的非主力队员,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②参加各级体育运动队,按以下标准加分:级别主力非主力国家级105省级84校级52.5系级31.57注:不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者,不予以加分.2、减分事项:凡在考评学期内体育不达标或体育课成绩不合格者,此项扣30 分。
附件:《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表》学 工 处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九日主题词:主题词: 学生学生 综合素质综合素质 考评考评 办法办法 抄 报:校党委周智安书记 赵小敏校长及其他校领导 发 送:校各系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工处 2013 年 12 月 9 日印发 (共印 30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