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法理学:法的实施.docx
3页2022法律职业资格考法理学:法的实施 一、法的实施的概念 (一)法的实施 (1)法的实施,亦称法律的实施或法律的施行,是指法律在社会现实生活中详细运用的过程 (2)通过法的实施,法律文本才转化为现实的行为标准,从应然状态进入实然状态 (3)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视四个环节 (二)法的实现 (1)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 (2)法的实现与法的实施不同,法的实施是人们施行法律,使法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的过程和活动;它也不同于法的实效,法的实效是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状态和程度,侧重于结果 (3)法的实现是将法的实施的过程性与法的实效的结果性结合的一个概念 二、执法 (一)执法的含义 (1)执法,又称法的执行 (2)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在广义与狭义两种含义上使用这个概念 (3)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全部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
(4)狭义的执法,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治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人们把行政机关称为执法机关,就是在狭义上使用“执法”概念的这里所讲的执法,是狭义的执法 (二)执法的特点 (1)执法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和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就是代表国家进展社会治理的过程,具有国家权威性和强制性,社会群众应当听从 (2)执法主体具有特定性执法法权是宪法和法律给予的职权,在我国,只有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法律或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机关托付的组织才能作为执法的主体 (3)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执法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实行全方位的组织治理的行为,涉及政治、经济、外交、国防、文化化、训练、卫生等各个领域在现代社会,社会关系和社会事务日益简单,执法的内容和范围且益广泛 (4)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执行法律既是国家行政机关进展社会治理的权力,也是它对社会、对民众担当的义务;既是职权,也是职责因此,行政机关在进展社会治理时,应当以乐观的行为主动执行法律、履行职责,而不肯定需要行政相对人的恳求和同意假如行政机关不主动执法并因此给国家或社会造成损失,就构成失职,要担当法律责任。
(5)执法权的行使具有优益性执法机关在行使执法权时,依法享有法定的行政优权,即执法权具有优先存使和实现的效力 (三)执法的根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这是指行政机关必需依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展治理,越权无效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根本的原则 (2)合理性原则这是指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当权衡多方面的利益因素和情境因素,在严格执行规章的前提下做到公正、公正、合理、适度,避开由于滥用自由裁量权而形成执法轻重不一、标准失范的结果 (3)效率原则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讲究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以取得的行政执法效益。












